意外的是,他們給人擋架了。
有個管家出來,跟哈森表示,現在不能見到張小愁。哈森、三美當然力爭到底。
「那為什麼要見張小姐?」
那一臉奸相的管家反問。
「我們當然有理由。」
「什麼理由?」
「我們沒有必要向你解釋。」
「張老闆派我做代表,要是不弄清楚,抱歉我不能請諸位入內。」
「有關那晚張、顧、巴三家血案,張小愁是唯一活著的目擊者,我們請她協助警方破案。」
「對不起,張小姐不舒服,暫不能見客。」
「我們只是要她的一些口供……」
「我們有醫生的證明書。說明張小姐目下精神在極失衡的狀態中,不適合給騷擾。哪,這就是證明。」
「……這,可是案不能不辦啊,張小愁也不能老是不見我們呀!」
「很抱歉,我也設有辦法。」
「你們能阻撓多久?我們警方真要見她,總有辦法!」
哈森恫嚇。
「你們真有辦法,就先去申請逮捕令吧!」那管事一點也不怕事,臉上的表情卻是更好滑了,「就算是作證,人民也有權拒絕出庭,何況,張小姐還受刺激過度,神智已極端不正常。萬一出了事,你們承擔得起?」
哈態又為之氣煞。
「何況,你們也未必申請逮捕手令。」管家有恃無恐的說再說,你們申請到也沒用。
張老闆和毛老闆很熟,他們會請最好律師來保護張小姐的人權不受侵害的。
哈森沒辦法。
駱鈴走出車外。從頭到尾的打量管家,又從尾到頭的再打量他。更從腳趾到頭髮,從他頭上的光圈(如果他有)到他鞋底的牛糞(要是他踩著了)打量這傢伙,直把這管家看得渾身不自在,她才說話了。
「我認得你。你不是那天晚上大會堂鬧事的小蝌蚪嗎?你叫什麼魚生還是水魚的……怎麼水鬼升城隍,跑來這兒當起管家來了?」
那管家已經給她看得心虛了六成,這一說破,那股囂張氣勢就只剩兩成,兩成裡又有一成給駱鈴的美麗懾走了,只鼓起餘勇,來個死不認帳。
「我不認得你,小姐你認錯人了。」什——麼!?駱鈴眯起了美麗的大眼睛。她倒受溫文的影響,學了他的口頭禪:
「什麼」二字,你說我認錯人了!?
她又著腰:「你有本事再說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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