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相隨千里不覺遠

沈虎禪大傳 溫瑞安 第1頁,共2頁

人,有時候會對另外一個人,生起了一種「相隨千里不覺遠」的感覺。

這種感覺,可以是對親人,也可以是對友人,甚至對自己不相識、未謀面卻仰慕、敬重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會發生。

——可有沒令你產生這樣感覺的人?

——還是,仍有沒有這種感覺?

對方恨少而言,卻肯定有。

男女都有。

男的,他是對沈虎禪。

——世上有一種人,你為他做事、打拼、賣命乃至犧牲,彷彿都是理所當然,也心甘情願的;對方恨少而言,沈虎禪就有這種魅力。

女的當然就是明珠。

——對明珠為何會這樣子,方恨少也說不上所以然來。

他對溫柔也好。

好得就像對唐寶牛、張炭一樣。他可以為她不惜樹敵,不問是非,都一定幫她。在別人遺棄她的時候,他一定支援她;在她需要朋友的時候,他也一定會在她身邊。

他待溫柔就像……兄弟。

——一朝是兄弟,一輩子都是兄弟。

一旦成了兄弟,那就不問貴賤,不求利害,他做錯了不背棄他,他做對了就全力鼓勵他,並肩作戰,有難同當,那種在他今天得意時你叫他「大哥」,明朝他失意時你倒打一靶,跟他劃清界限的,是豬朋狗友、酒肉之交,跟「兄弟」八輩子扯不上關係。

只要成了兄弟,你就準備成為他有難時的支點,無助時的支撐,雪中送炭時燒熱的炭,而不只是在他已繁華似錦之際,攀附上去的那一朵可有可無的花。

可是,伴著明珠,方恨少覺得她才像花,他自己只像瓜。

傻瓜的瓜。

方恨少也喜歡玩樂。他以為走在細雨中,迎風吟詩,在月夜裡,把酒淺酌,已經是很愜意的事了。

明珠也好玩。

卻不是這般玩法。

入夜之後,下過一場一場大雷雨,他們就奔在雨中,雨勢頗勁急,明珠在雨中,一面奔走,一面還要跟他比賽:

誰眨眼多誰便算輸!

——問題是,雨那麼大,那麼密,又那麼急,打在眼瞼上,加上賓士的速度,很痛,有時,直接打在眼睛裡,不霎一下眼是不行的。

明珠卻硬要比這個。

明珠有一對明眸,比真正的明珠還明亮些。

方恨少也有一雙大眼。

他的眼睛就似童話裡的小公主都擁有的那一種水靈靈的大眼睛,眸子黑而亮,眼白雪而明,可是,一場比賽下來,跑到今忘寺,他一雙眼已給雨水打紅了。

幾乎還打腫了哩。

後來,俟今忘寺前蔡般若跟鍾詩情與梁四連戰二番之後,大雨已歇,換作雨細淅瀝下,明珠拖著方恨少就走:

「我們追四公子去。」

對這一點,方恨少顯然並不樂意。

「為甚麼要追他?」

「我要找機會報仇。」明珠這樣告訴他,帶著她一向樂天知命的性情裡少見的恨意,「我要殺冷不防。‘如是我聞’與‘姑妄聽之’在一道兒,不好對付。趁他今夜落單,掩上去殺了他也好,傷了他也罷,一雪他們當日姦汙我們母女之仇。」

方恨少一聽就火起。

「該殺。」

——況且,他無意間拾獲了鍾詩情的「天網彩傘」,也想物歸原主。

他聽明珠說過:在她身在「南天門」時,鍾詩情這「女天王」很厚待她,所以,他也對鍾詩情生起好感來。

剛才,還出語助了鍾詩情一把,把蔡般若氣得吹鬍子、瞪眼睛的。

不知怎的,蔡般若看來能贏敢輸,堂堂大宗師氣派,武功又高不可測,殺著凌厲,恪守信諾,但方恨少卻總有點不喜歡他,好象覺得這本來是一個有血有肉的歷史人物,卻終於硬把自己變成了一座冷冷硬硬的神祗塑像。

他也不知這感覺從何而來。

但他最有興趣的,還是當明珠說出的第二個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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