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不好色還好什麼

沈虎禪大傳 溫瑞安 第2頁,共2頁

「那妖女究竟是誰?」方恨少忍不住問。

「狄麗君。」明珠心不在焉的答。

——要是明珠要我殺我不願意殺的人,我是不是也會去殺?

——不會的,明珠是那麼天真善良的女孩,才不會叫我做這種事。

方恨少想到這裡,才放了心。

由於他痴痴的想著,給明珠看了出來。

「怎麼?」明珠問:「你沒有聽?」

「聽,聽,」方恨少慌忙慌惶的說,「我一直都在聽。」他幾乎要發誓了。

他們一路談笑。

天色愈黑,連那一彎明月都消失得屍骨無存了。

風急了。

——莫非遠處有雷暴?

對方恨少而言,他不想知道,也不理會。

只要有明珠在身邊,他便是: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人生裡有些事,就算是幻覺也無妨。

——最怕的不是不去戀愛,而是感覺不來。

既然美麗只是一閃而過的光芒,便寧願痛苦也不逃避,好漢只問有情無,江湖上的人物,只求一刀奪了天工。

——反正失去要比得到容易,愛過,便連蒼涼都有力些。

一個人去戀愛一定要有把自己押了出去的決心。

要愛便愛得狂,要玩便玩到癲,要做事便要做得全心全力——這是一個江湖人的本色。

所以在他們的故事裡,充滿著失望也充滿著希望,總是有刀光裡的淚光,刀光裡的淚影,刀影裡的淚花。

也有夢醒、也有乍現。

常有不平的寂寞。

寂寞的不平。

未到今忘寺前,他們經過了一個市鎮。

此際還不太晚,街上還有不少行人,食肆和攤販生意正好。

——有這麼一位清純標緻的小姑娘,和一個清朗文秀的書生走過,誰都難免會加以注目。

望的當然還是小姑娘。

不管男的女的,看的物件,總是女子。

因為女子好看。

男的看了,可以想入非非,有非非之想,也可以光看不想;女的看了,可以評頭品足,比較一番。

他們看見明珠,似是在禾稈裡發現一顆明珠般的,眼前一亮。

可是卻很快的有人認出她來:

「咦,她不是那‘金陵樓’裡的歌妓嗎?」

「對呀,她怎麼會來這裡?」

「難道她來這裡……嘻嘻……」

「……嘻嘻……」

「怎麼!」

「找男人呀!」

「呸!男人?她身邊不是有了個小白臉了嗎?」

「……哇,那麼美的女子,她是誰呀?」

「誰?金陵樓裡的明珠呀!有錢你就可以買下她,骨碌一聲吞到肚裡去!」

「也不要這樣缺德!聽說,她是賣笑不賣身的哩!」

「不賣身!有錢看這種孃兒還賣不賣身!聽說阿芮早半年已經睡過她了……」

「什麼?你這個老不死的,怎麼這麼清楚這種事,一定是又背看我去鬼混!」

「哎呀呀,不是呀,冤枉啊,我……我這是聽人說的嘛!」

「這狐狸精還乳臭未乾呢!連你都敢沾,不怕惹得一身騷,你給我回去!」

「——是。」

「嘻嘻,今晚貝老頭兒可有苦頭吃囉!」

「——都是這小狐精害的人嘛,哼唧唧,怎麼我一見她就渾身發癢……」

「你看她嫩得快要滴出水來了……卜老大,我看咱們改天也要去金陵樓淘一淘……」

「可貴著呢!」

「這麼樣的貨色……值得嘛,反正窮根栽了大半輩子,也不在一次掏光了。」

方恨少的恨不少。

他恨極了。

他想衝過去,把那些缺德多嘴、無恥卑汙的人打倒於地。

可是明珠拉住了他。

拉著他疾行。

耳際還傳來一些登徒子的調笑聲:

「咦?怎麼?小娘子還害臊呢!」

「才不是,又不是未經人道,才不像你老妹那麼臉嫩哩,人家是趕著跟小郎兒去……」

方恨少恨聲道:「我去殺了他們!」

「你練武是為了打無還手之力的平民的麼?」明珠反問:「如是,你儘管去打。」

方恨少怔住了,恨恨的道:「可是,他們對你……」

「誰叫我真的在金陵樓呆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誰人會管你賣色還是賣藝?」明珠一雙清純得經不起驚慌的美目,正在凝視著他:「你是高雅的讀書人,我是個歡場女子,你跟我走在一起,不怕折辱了你麼!」

方恨少大喝一聲。

他一拳打斷了一棵小樹。

小樹喀喇而折,鄉鎮裡的人全部住了口。

沒有人敢再開聲。

方恨少拳骨上有血。

痛。

痛得使他不知拳骨碎了沒有。

可是,這樣卻使他感到好過一些。

因為他把內心的痛苦全都發洩在那一拳上。

明珠用目光細細的觀察他:

——他因氣憤而臉都白了。

——就像是一個悲憤的小孩。連忿怒時表情都那麼樣的細膩。

——可是他怎麼會那麼激憤?

——難道他……?

明珠開始感到有點兒不尋常。

她覺得要重估眼前這個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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