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妖女究竟是誰?」方恨少忍不住問。
「狄麗君。」明珠心不在焉的答。
——要是明珠要我殺我不願意殺的人,我是不是也會去殺?
——不會的,明珠是那麼天真善良的女孩,才不會叫我做這種事。
方恨少想到這裡,才放了心。
由於他痴痴的想著,給明珠看了出來。
「怎麼?」明珠問:「你沒有聽?」
「聽,聽,」方恨少慌忙慌惶的說,「我一直都在聽。」他幾乎要發誓了。
他們一路談笑。
天色愈黑,連那一彎明月都消失得屍骨無存了。
風急了。
——莫非遠處有雷暴?
對方恨少而言,他不想知道,也不理會。
只要有明珠在身邊,他便是: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人生裡有些事,就算是幻覺也無妨。
——最怕的不是不去戀愛,而是感覺不來。
既然美麗只是一閃而過的光芒,便寧願痛苦也不逃避,好漢只問有情無,江湖上的人物,只求一刀奪了天工。
——反正失去要比得到容易,愛過,便連蒼涼都有力些。
一個人去戀愛一定要有把自己押了出去的決心。
要愛便愛得狂,要玩便玩到癲,要做事便要做得全心全力——這是一個江湖人的本色。
所以在他們的故事裡,充滿著失望也充滿著希望,總是有刀光裡的淚光,刀光裡的淚影,刀影裡的淚花。
也有夢醒、也有乍現。
常有不平的寂寞。
寂寞的不平。
未到今忘寺前,他們經過了一個市鎮。
此際還不太晚,街上還有不少行人,食肆和攤販生意正好。
——有這麼一位清純標緻的小姑娘,和一個清朗文秀的書生走過,誰都難免會加以注目。
望的當然還是小姑娘。
不管男的女的,看的物件,總是女子。
因為女子好看。
男的看了,可以想入非非,有非非之想,也可以光看不想;女的看了,可以評頭品足,比較一番。
他們看見明珠,似是在禾稈裡發現一顆明珠般的,眼前一亮。
可是卻很快的有人認出她來:
「咦,她不是那‘金陵樓’裡的歌妓嗎?」
「對呀,她怎麼會來這裡?」
「難道她來這裡……嘻嘻……」
「……嘻嘻……」
「怎麼!」
「找男人呀!」
「呸!男人?她身邊不是有了個小白臉了嗎?」
「……哇,那麼美的女子,她是誰呀?」
「誰?金陵樓裡的明珠呀!有錢你就可以買下她,骨碌一聲吞到肚裡去!」
「也不要這樣缺德!聽說,她是賣笑不賣身的哩!」
「不賣身!有錢看這種孃兒還賣不賣身!聽說阿芮早半年已經睡過她了……」
「什麼?你這個老不死的,怎麼這麼清楚這種事,一定是又背看我去鬼混!」
「哎呀呀,不是呀,冤枉啊,我……我這是聽人說的嘛!」
「這狐狸精還乳臭未乾呢!連你都敢沾,不怕惹得一身騷,你給我回去!」
「——是。」
「嘻嘻,今晚貝老頭兒可有苦頭吃囉!」
「——都是這小狐精害的人嘛,哼唧唧,怎麼我一見她就渾身發癢……」
「你看她嫩得快要滴出水來了……卜老大,我看咱們改天也要去金陵樓淘一淘……」
「可貴著呢!」
「這麼樣的貨色……值得嘛,反正窮根栽了大半輩子,也不在一次掏光了。」
方恨少的恨不少。
他恨極了。
他想衝過去,把那些缺德多嘴、無恥卑汙的人打倒於地。
可是明珠拉住了他。
拉著他疾行。
耳際還傳來一些登徒子的調笑聲:
「咦?怎麼?小娘子還害臊呢!」
「才不是,又不是未經人道,才不像你老妹那麼臉嫩哩,人家是趕著跟小郎兒去……」
方恨少恨聲道:「我去殺了他們!」
「你練武是為了打無還手之力的平民的麼?」明珠反問:「如是,你儘管去打。」
方恨少怔住了,恨恨的道:「可是,他們對你……」
「誰叫我真的在金陵樓呆過?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誰人會管你賣色還是賣藝?」明珠一雙清純得經不起驚慌的美目,正在凝視著他:「你是高雅的讀書人,我是個歡場女子,你跟我走在一起,不怕折辱了你麼!」
方恨少大喝一聲。
他一拳打斷了一棵小樹。
小樹喀喇而折,鄉鎮裡的人全部住了口。
沒有人敢再開聲。
方恨少拳骨上有血。
痛。
痛得使他不知拳骨碎了沒有。
可是,這樣卻使他感到好過一些。
因為他把內心的痛苦全都發洩在那一拳上。
明珠用目光細細的觀察他:
——他因氣憤而臉都白了。
——就像是一個悲憤的小孩。連忿怒時表情都那麼樣的細膩。
——可是他怎麼會那麼激憤?
——難道他……?
明珠開始感到有點兒不尋常。
她覺得要重估眼前這個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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