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走之前,還是當著宋重錦的面,叮囑丁婆子和家裡的下人,關於宋重錦的衣食起居,都關心了個遍。
最後還拍著胸脯跟宋重錦保證:「重錦啊,你放心,娘去京城參加完你三舅舅的婚禮,就帶著永珠馬上回來。你呢,再忍些時日,這一兩個月都忍了,再忍上一兩個月也沒問題吧?」
「這府裡,我留下的人伺候你平日裡吃穿住行就差不多了,就算有個什麼不順手的,你也就將就將就。可別被人哄著,趁著咱們娘母子不在家,又買些不三不四的下人回來。」
這是敲打宋重錦呢。
宋重錦連連點頭,只說:「娘,你去了京城,參加完舅舅的婚禮,就早日跟永珠回來。外頭再好,也不如咱們一家三口一起不是?」
生怕張婆子不放在心上,到了京城,有了孃家人,就忘記了孤身一人遠在千里之外的女婿。
到時候,永珠就算再想念自己,也要陪著岳母大人多留在京城些時日不是?
想了想,乾脆厚著臉皮,屏退了旁邊人,小聲道:「娘,永珠去京城是因為皇貴妃腹中的皇子。這三舅舅成親後,新婚燕爾的,說不得很快也就有喜了。我跟永珠成親也好些年了,就怕到時候有人藉著這個由頭,挑永珠的不是。」
「所以倒也不是我一片私心,我是想著,到底在赤城縣,天高皇帝遠的,誰能說到咱們頭上?所以才想著,娘和永珠早日回來,免得在京城受些閒氣,您說是不是?」
宋重錦一臉的誠懇。
張婆子一臉的無語。
半晌,到底是張婆子先敗下陣來,這女婿擔心的也確實是個道理,她是閨女的親孃,自然事事以閨女為先,閨女說遲些生孩子,對大人好些。
她自然是相信的,這世上,誰都比不過閨女在她心裡的地位。
可到底京城有女婿的親爹和嫡母在,若是他們說起來,女婿和閨女成親到底三四年了,這三四年都沒生養,換做誰家的公婆也看不下去。
真要挑刺,別人也不會為著閨女說話。
更不用說,萬一女婿那親爹想起給賜個小妾丫頭什麼的,別人也挑不出理來。
這麼想著,到底還是女婿考慮的周到。
在京城就是太麻煩了,倒不如早早的回赤城縣,這裡沒人管著,就是京城有什麼吩咐,千里迢迢的,陽奉陰違也無人追究。
張婆子立刻就上了心,一把抓住宋重錦的手,鄭重地道:「重錦啊,還是你考慮的周到。你放心,這次娘去了京城,你三舅舅的婚禮一結束,我就立刻帶著永珠回來!」
宋重錦嘴角露出一絲笑來:「嗯!我等娘和永珠回來!」
一旁的簡懷風恨不得自己眼睛瞎了,耳朵聾了才好。
眼睜睜的看著張婆子被自家大人哄得,信誓旦旦的上了馬車,一路走遠了。
忍不住嘆息了一聲,搖搖頭,回屋去了。
這一路的奔波勞累不提,參將回京述職,邊關這邊的家人都帶了回去。
因此這路上的腳程並不快,都是走得陸路,雖然馬車顛簸,不如船上平穩。
可張婆子到底是山裡長大的,對她來說,腳踏實地更安心些。
加上參將的家眷許是聽過參將的叮囑,知道這位老太太,看著不起眼,身上也沒誥命。
可是萬萬不能得罪的。
她可生了一個好閨女,如今的皇后娘娘和九皇子的命可都是老太太的閨女救的。
就憑這個,她們也不敢怠慢。
因此這一路,倒是相安無事。
緊趕慢趕的,路上也走了差不多一個月,才到了京城。
顧家和王永珠早就得了訊息,一直派人守在直隸的驛站。
見了張婆子,忙上前請安行禮,又謝過了那參將,才將人接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