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九章 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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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珠以前就聽自己的一個表姐說過,男人肯主動給你買禮物,你高高興興地接受人家的一片心意,男人也會覺得自己的心意受到了肯定,大家皆大歡喜。

你要是推三阻四,還要念叨人家浪費錢,有這錢不如買點實惠的什麼的,男人的一片積極性被打消了,以後誰還給你買禮物?

這個表姐,情商高,雖然長得只是清秀,可身邊追求她的精英男數不勝數,最後挑了一個精英中的精英嫁了,小兩口如膠似漆,表姐夫簡直把表姐捧到手心裡。

是身邊姐妹們學習的楷模和榜樣。

而王永珠另外一個表姐的閨蜜,卻恰恰相反,是那種被家裡教出來,要溫柔善良,體貼懂事的好姑娘。

談個戀愛,事事都替男方著想,出去吃飯,怕男方多出錢,高階餐廳不去,去普通小館子,到最後又提議說外面吃都不乾淨,不如買菜在家做。

男方給買個貴一點精緻一點的禮物,心裡喜歡,嘴上推拒,還唸叨讓男方不要浪費錢,買這種不實用的做什麼?存錢買房買車不好?

請她看個電影,也說不如買點零食就在家網上看也一樣。

男方初初還感動,覺得女方是為自己著想,後來習慣了,當女孩子的體貼是應當的,腦子裡就沒有給女孩子買禮物,請女孩子吃飯的想法了,反正女孩子總會拒絕的。

等到婚後,女孩子看著別人的老公過節,生日什麼的給自己妻子買花買禮物,出去浪漫,羨慕不已。

而自己的老公卻從來沒有這個心思,好不容易鼓起勇氣提出來,老公卻很詫異:你不是說買花買禮物這些浪費,不實用嗎?存錢買房買車不更划算?

那個閨蜜抱著自家表姐哭得眼淚一把鼻涕一把,悔不該當初的樣子,給王永珠留下過深刻的印象。

眼珠子一轉,王永珠高高興興的將手鐲往手上一帶,鎏金的手鐲上,細碎的寶石在太陽光大照射下,熠熠生輝,映襯得王永珠的手腕纖細,膚色如蜜。

宋重錦只看了一眼,就心跳加快,不敢再看。

偏王永珠還將手腕伸到他面前:「好看吧?」

宋重錦只覺得心跳如雷,口乾舌燥,吞一口口水,嗓子突然變得乾澀而低啞的道:「好看——」

王永珠又拿著簪子往宋重錦手裡一遞:「我自己看不到,你給我插上。」

宋重錦一貫拿弓箭拿刀穩如泰山的手,此刻微不可見的顫抖著,抿了抿唇,將那隻蝴蝶的簪子輕輕的插進發間。

隨著王永珠一動,那蝴蝶微微的顫抖,撲稜著翅膀,宛如要飛去一般。

一般莊戶人家的姑娘不戴金首飾,一是太貴重了買不起,二是金首飾對皮膚的要求白皙,戴著才好看,皮膚黑黃的戴著金首飾,只顯老氣。

王永珠如今皮膚已經養得白皙透亮,氣色也好,粉白的臉頰上,泛著淡淡的紅暈,頭髮烏黑,鎏金的蝴蝶簪和蝦鬚寶石鐲子戴在她身上,倒顯出她幾分靈秀之氣來,一點也不像是山村莊戶人家的女孩子。

反而像是大家族裡嬌養著的姑娘。

宋重錦眼神不錯的看著,只覺得此刻的永珠,鎏金的首飾不僅沒壓住她,反而襯托得永珠人比花嬌,更添風姿。

宋重錦心思一動,這樣的永珠似乎才是真正的永珠,往日的永珠一直低調,壓抑著自己,讓自己符合莊戶人家姑娘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