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弄得一團糟。法醫生怕大眾對他失去興趣,還沒拿到完整的醫學證據,就跑到法庭上來了。其實他的擔憂實屬多餘。作家之死——即便這位作家名噪一時——這新聞也不會熱多久。那年夏天,有太多新聞同臺爭豔。某位國王退位,另一位國王遭遇暗殺。一個星期之內,三架大型客機墜毀。某家通訊社的首腦人物在芝加哥自己車裡遭遇槍擊斃命。二十四名囚犯在一場監獄大火中被燒死。洛杉磯縣的法醫運氣不佳,錯過了一生之中的華彩樂章。
我走下證人席時,看見了甜哥兒。他臉上明顯掛著歹毒的笑容——我不明白為什麼——一如往常,他穿戴得有點太過考究,可可色華達呢西裝,白色尼龍襯衫和深藍色領結。他在證人席上沒多說話,給人印象不錯。是的,主人最近經常喝得爛醉;是的,樓上手槍走火那晚他幫著把主人抬上床;是的,最後一天在他——甜哥兒——離開前,主人要他去拿威士忌,不過他拒絕了;不,他一點兒也不懂韋德先生的文學創作,不過他知道主人很消沉,不斷地把寫的東西扔進字紙簍,又從裡面撿出來;不,他從來沒聽見過韋德先生跟誰發生口角……等等等等。法醫想套他的話,但沒問出什麼東西。有人已經很好地調教過甜哥兒了。
艾琳·韋德穿著黑白兩色的衣服。她臉色蒼白,聲音低沉而清晰,即便通過擴音器,也一點兒沒走調。法醫加倍溫和體貼地對待她,跟她說話時,聲音抑制不住似的帶著哭腔。她走下證人席時,他起立鞠躬,而她則飛給他一個不易覺察的微笑,幾乎使他被自己的口水嗆死。
她出去時經過我跟前,幾乎沒看我一眼,最後一刻,她頭稍稍轉過來幾寸,微微一點,好像我是她很久以前見過但一時又記不起來的人。
庭審結束後,在法庭外面的臺階上,我碰見了奧爾茲,他正望著下面的車流,或者假裝望著。
「幹得漂亮,」他頭也不回地說,「祝賀你。」
「你對付甜哥兒有一手。」
「不是我,夥計。地區檢察官認為情色與本案無關。」
「情色指什麼?」
他看著我。「哈,哈,哈,」他笑著說道,「我不是指你。」他的表情變得淡漠。「這些年我看得太多了,都膩了。這可是一瓶不同尋常的酒啊,私藏的陳年佳釀,專替上等人準備的。再見,夥計。你什麼時候穿上二十塊錢一件的襯衫,招呼我一聲,我過來為你拎包穿大衣。」
人們繞過我們沿著臺階走上走下。我們只管站在那裡。奧爾茲從口袋裡掏出一支菸,瞧了瞧,而後扔在水泥臺階上,用鞋後跟碾得粉碎。
「豈不浪費。」我說。
「一根香菸罷了,老兄,不是一條命。過些日子,也許你會娶了那姑娘,嗯?」
「去你的。」
他陰鬱地笑笑。「我總是找對了人,卻說錯了話,」他酸酸地說,「你不反對吧?」
「不反對,警官。」我說著抬腳往下走。他還在我背後說了些什麼,我只管繼續走自己的路。
我走進弗勞爾街的一家鹹牛肉鋪子,這裡的東西很合我胃口。門口掛著一塊措辭粗魯的牌子:「只限男人。狗和女人莫入。」裡面的服務也一樣粗魯。需要刮臉的侍者把食物朝你面前一丟,不管你願不願意,先扣下小費再說。食物很簡單,但味道實在好。他們還賣一種棕色的瑞典啤酒,烈的程度不下於馬丁尼。
我回到辦公室時,電話鈴在響。奧爾茲說:「我去你那邊,我有話要說。」
他準是在好萊塢分局或附近,不到二十分鐘他就到我辦公室了。他一屁股坐進顧客座椅,架起腿,低聲說:
「我說得過頭了,包涵。忘了那些話吧。」
「為什麼要忘了?我們不妨揭開傷疤瞧一瞧。」
「合我胃口,不過別太張揚。在有些人眼裡你一肚子壞水,不過我從來不知道你幹過什麼缺德事。」
「二十塊錢一件的襯衫是什麼意思?」
「噢,見鬼,我不爽快而已,」奧爾茲說,「我在想那個波特老頭,好像他讓一個秘書吩咐一個律師叫地區檢察官告訴赫南德茲警監你是他的私人朋友。」
「他不至於費那份心吧。」
「你見過他。他抽空見了你。」
「我見過他,就這樣。我不喜歡他,不過興許是忌妒。他派人來找我,給我一些建議。他是巨頭,很厲害,除此之外我就不知道還有什麼了。我不覺得他是什麼缺德的傢伙。」
「不可能雙手乾乾淨淨地掙到一億塊,」奧爾茲說,「頭兒也許會覺得他自己的手挺乾淨,可是在這個過程中,一些人被逼到牆角,興旺的小生意遭遇釜底抽薪,只得低價轉賣,正派人丟了飯碗,股票市場被人操縱,代理權以低得可憐的價錢賣出。抽取百分之五利潤的掮客和大律師事務所捍衛富人的利益,打敗對大眾有益的法律,為此收取幾十萬佣金。金錢就是權力,而權力被濫用了。這就是所謂制度。說不定這就是我們能擁有的最出色的制度了,不過實在令人不敢恭維。」
「你說話怎麼像個赤色分子。」我故意刺激他。
「我不知道,」他不屑地說,「還沒有被調查過。你傾向自殺的裁決,是吧?」
「還能是什麼?」
「不可能是別的了,我想。」他將一雙粗糲的大手放在辦公桌上,望著手背上大大的褐色斑點,「我老了,他們把這些斑點稱作老人斑。不上五十歲你是不會長這玩意兒的。我是個老警察,老警察都是老渾蛋。韋德的死,有些事我覺得不對勁兒。」
「什麼事?」我往後靠去,望著他眼睛周圍太陽曬出來的細密皺紋。
「你能感覺到其中有詐。但即便你知道,也沒招兒。你只能像這樣坐著空談。他一字不留,這讓人覺得不對勁兒。」
「他喝醉了,有可能只是一時發狂。」
奧爾茲抬起他的淡藍色眼睛,把手從桌上挪開。「我仔細搜查了他的辦公桌。他給自己寫信。他不斷地寫啊寫。不管喝醉還是清醒的時候,他都在打字機上敲字。有些東西瘋狂得很,有些稍顯滑稽,還有些很憂傷。那傢伙心裡藏著事兒。他繞著圈子寫,可就是不去碰那件事情。如果是他把自己幹掉的,他該留下兩頁遺書才是。」
「他喝醉了。」我重複了一遍。
「對他來說這沒關係。」奧爾茲有些不耐煩,「我覺得不對勁兒的第二件事是他在那個房間裡自殺,讓他老婆去發現他。不錯,他喝醉了,可我還是覺得不對勁兒。接下來讓人覺得不對勁兒的是他扣扳機時汽艇正在轟鳴,蓋過了槍聲。這對他來說有什麼差別嗎?又是巧合,嗯?還有,他老婆剛巧在下人都放假的日子忘了帶大門鑰匙,得按鈴才進得來。」
「她可以繞到後面。」我說。
「是的,我明白。我說的是一種情形。除你之外沒有人會去開門,她在證人席上說她不知道你在家裡。要是韋德活著,在書房裡工作,他也不會聽見門鈴響。他的門是隔音的。用人不在,是星期四。她竟忘了,就像忘了鑰匙一樣。」
「你自己也忘了一件事,伯尼。我的車停在車道上,所以她在按門鈴前就知道我在裡面——或者有人在裡面。」
他咧了咧嘴。「我把這茬忘了,是吧?好,情況是這樣:你在湖邊,汽艇發出轟隆隆的聲音——順帶說一句,那是幾個用拖車載著汽艇從箭頭湖那邊跑過來玩的傢伙——韋德在書房裡睡著了或者醉得不省人事,有人已經從他辦公桌裡取出了手槍,而她知道你把槍放在那裡,因為你上次告訴過她。假設她沒有忘記帶鑰匙,她進了屋,四處看了一圈,發現你在湖邊,進書房一看,韋德睡著,她清楚槍在哪裡,拿了槍,瞅準時機,給他一槍,然後把槍扔在我們發現它的地方,回到宅子外面,等了一會兒,等到汽艇離開,再按門鈴,靜候你來開門。這麼說你有沒有什麼要反駁的?」
「動機是什麼?」
「是啊,」他陰鬱地說道,「這就講不通了。要是她想幹掉那傢伙,太容易了。她已經讓他處於下風了,酗酒,對她動武也有案可稽。離異的話,贍養費會相當可觀,財產分割也一定優厚。找不到一點兒動機。不管怎麼說,時間上也太巧合了。早五分鐘她就幹不成,除非你也卷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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