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一輛低車身的美洲豹繞過我前面的山丘,減慢了車速,免得澆我一頭一臉的塵土。進入空閒谷區的半英里小石子路無人照料,坑坑窪窪。他們似乎是有意不管它,好讓在公路上兜風的新手司機知難而退。我瞥見一角鮮亮的圍巾和一副太陽眼鏡。有人跟我隨意地揮揮手,鄰里之間打招呼那種。接著是一段塵土飛揚的路,飛塵降落在已經裹了一層白濛濛灰土的灌木叢和曬乾的枯草上。繞過岩層,路面漸漸平整,一切都像是被仔細保養維護著的。茂盛的橡樹向路中央略微傾斜,彷彿很好奇想瞧瞧是些什麼人走過去了;粉紅小腦袋的麻雀跳來跳去,啄食著只有它們才認為值得一啄的東西。

接著出現了一叢叢木棉,桉樹消失了。然後是茂密的白楊林,林子深處依稀可見一幢白屋。之後又見到一個女孩沿著路邊遛馬。她穿著牛仔褲,襯衫色彩亮麗,嘴裡嚼著一根嫩枝。馬似乎很熱,但沒有焦躁不安,女孩對著馬輕聲哼著歌。一堵石牆後面,一個園丁正操縱著電動割草機修整一大片波浪般起伏的草地,草地盡頭是一棟威廉斯堡殖民時代府邸的門廊,那府邸豪華氣派。不知什麼地方有人正在大三角鋼琴上彈奏左手練習曲。

這些都過去後,出現了一片湖水,波光粼粼,閃亮耀眼,我開始留心看門柱上的號碼牌。韋德家的宅子我只見過一次,而且是在黑暗中。現在看來沒有晚上看上去那麼高大。車道上已經停滿了車,於是我把車泊在路邊,走了進去。穿著白色外套的管家給我開了門。他是個臉蛋漂亮、身材修長的墨西哥人,那外套穿在他身上既合身又優雅。他像是那類一星期掙五十塊且不幹什麼重活兒的墨西哥人。

「下午好,先生,」他咧嘴一笑,用西班牙語說道,彷彿自覺佔了上風,「請問您尊姓大名?」

「馬洛,」我說,「你想搶哪一位的風頭?甜哥兒?我們電話上說過幾句,不記得了?」

他咧了咧嘴,我走了進去。是老一套的雞尾酒會,每個人都在哇啦哇啦大聲說話,卻沒有人在聽;每個人都緊緊抓著一大杯瓊脂玉漿,雙目生輝,雙頰或紅或青或冒出汗水,具體要看喝了多少和酒量如何。不一會兒艾琳·韋德出現在我近旁,她穿著淺藍色衣裳,那挺適合她。她也擎著酒杯,可好像只不過是件道具。

「真高興你能來,」她語氣莊重,「羅傑希望在書房見見你,他最討厭雞尾酒會了。他在工作。」

「這樣吵鬧還能工作?」

「他好像從來不怕這種干擾。甜哥兒會給你端酒——除非你喜歡自己去吧檯——」

「我自己去吧檯,」我說,「那天晚上對不起。」

她笑了。「我認為你已經道過歉了。沒什麼大不了。」

「確實沒什麼大不了。」

她維持著笑容,點了點頭,轉身走開了。我看見高大的法式落地長窗旁邊的角落裡有個吧檯,是可以到處推的那種。我小心著不撞上別人,走到屋子中央時,聽見有個聲音說:「哦,馬洛先生。」

我轉過身,看見洛林夫人坐在沙發裡,身邊是個戴無邊眼鏡、神情刻板的男人,那人下巴上一抹黑,可能是山羊鬍子。她手上拿了杯酒,看上去有些無聊。他一言不發,雙臂抱在胸前,面色不豫。

我走過去。她朝我微笑,把手伸給我。「這位是我丈夫,洛林醫生。愛德華,這位是菲利普·馬洛先生。」

那長著山羊鬍子的傢伙朝我飛快地一瞥,略微點了點頭。此外他幾乎沒動,好像打算把精力留給更有意思的事。

「愛德華很累,」洛林夫人說,「愛德華總是累得不行。」

「醫生們都那樣,」我說,「要我為你端一杯酒來嗎,洛林夫人?你呢,醫生?」

「她喝得夠多了,」那傢伙看都不看我們一眼,「我滴酒不沾。我越看那些喝酒的人,就越慶幸自己沒碰那東西。」

「回來吧,小謝芭。」洛林夫人做夢似的說。

他轉過頭,看了她一眼。我轉身朝吧檯走去。丈夫在身邊,琳達·洛林就好像換了個人。她出言尖刻,一臉不屑。她即便生氣的時候,也沒有給過我這副臉色。

吧檯背後站著甜哥兒。他問我要喝什麼。

「現在不要,謝謝。韋德先生想見見我。」

「先生非常忙。非常忙。」

我想我是不會喜歡上這位甜哥兒的。我只是看著他,他又加了一句:「讓我去看看。馬上就來,先生。」

他敏捷地穿過人群,很快就回來了。「好,朋友。走吧。」他愉快地說。

我跟隨他穿過客廳。他開啟一道門,等我走進去,他在我身後關上了門,鬧鬨鬨的聲音頓時遠了。這間屋子位於拐角處,寬敞、涼爽、安靜,有法式落地長窗,窗外種了玫瑰,一扇側窗上裝著空調。我可以望見湖水。韋德平躺在一張長長的淺色皮沙發上。一張發白的木質大書桌上放著打字機,旁邊有一疊黃紙。

「多謝賞光,馬洛,」他懶洋洋地說,「坐吧。你已經喝了一兩杯了吧?」

「還沒有。」我坐下望著他。他看上去還是有些蒼白疲憊。「工作如何?」

「還行,只是很容易感到疲倦。唉,醉酒四天,恢復起來相當難。我通常是喝一杯後寫作狀態最佳。幹我這行,太容易變得緊張、遲鈍;那樣寫出來的東西很糟糕。寫出來的東西好,寫得一定很順。那些你讀過聽過的在相反的情形下完成的東西都是亂糟糟的。」

「也許要看作者是誰,」我說,「福樓拜寫得很艱難,但他的東西卻很不錯。」

「啊哈,」韋德坐起來,「那麼說來你讀過福樓拜,你就是知識分子了,是批評家了,是文學界的飽學之士了。」他揉了揉前額。「我在戒酒,我討厭戒酒。我看到手裡拿著酒杯的人就來氣,可我得出去跟那幫討厭鬼套套近乎。他們誰他媽的不知道我是個酒鬼,他們都想知道我在逃避什麼。有個狗孃養的弗洛伊德信徒把他那套宣揚得家喻戶曉。現在就連十歲大的小毛孩都知道那些。要是我有個十歲大的孩子——但願不會發生這樣的事——那搗蛋鬼會問:‘你喝醉酒是要逃避什麼呀,爸爸?’」

「按我的理解,這些都是新近發生的吧。」我說。

「越來越糟,可我是酒量很好的人。年輕時碰上困難,經得起折騰;年近四十,就不可能這麼快恢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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