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說。
格雷絲小姐不怎麼喜歡笑,臉上沒什麼笑意。她嘴唇薄薄的,鼻子又扁又寬,眉毛又細又黑,一雙藍眼睛,眉骨突出,眼眶很深。她把餅乾盒推到我面前。「要不要吃點餅乾?」
我沒什麼胃口,不過爸媽常常提醒我,不要拒絕人家的好意。於是我拿了一塊。
「來,多拿一塊嘛。」格雷絲小姐說。我又拿了一塊。她自己吃了一塊餅乾,然後吸了一口煙,一縷煙從鼻子裡噴出來。「我們家的牛奶都是你爸爸在送。」她說,「你手上的清單應該有我們家的東西。牛奶六升,脫脂牛奶兩升,巧克力牛奶兩升,奶油一升半。」
我低頭看看清單。她的名字就在上面——格雷絲·斯塔福德。而且她說得沒錯,名字後面確實還寫著她訂的東西。我告訴她東西都準備好了,然後我就到後面把她訂的東西一樣樣拿出來。正忙著,格雷絲小姐忽然問我:「你幾歲了?十二歲?」
「還沒有。7月才滿十二歲。」
「我也有個兒子。」格雷絲小姐彈彈手上的煙,把菸灰抖掉,接著又拿了一塊餅乾塞進嘴裡嚼起來。「12月就滿二十歲了。他住在聖安東尼奧。你知道那是在哪裡嗎?」
「知道。在得克薩斯州。電影《邊城英烈傳》裡的阿拉摩之戰就是在那裡。」
「沒錯。他年底就滿二十了,這樣一來,我就三十八了,變成老太婆了,你說對不對啊?」
我想了一下。女人問這種問題的時候,你千萬別當真。於是我回答:「不會啊。」
「嗯,你這孩子還挺機靈的。」她又對我笑了一下,這次是真的眉開眼笑。「來,再吃塊餅乾。」她把整盒餅乾塞給我,然後轉身走進屋子裡大吼起來:「萊妮!萊妮!該起床了!快點出來!」
這時爸爸出來了。在早晨的陽光下,他看起來很蒼老,眼袋黑黑的。「我剛剛打電話給警長。」他坐上溼答答的駕駛座,把腳塞進鞋裡,「他會派警察到湖邊的現場跟我們碰面。」
「那個人是誰啊?」格雷絲小姐問。
「看不出來。他的臉……」說到一半,他飛快瞄了我一眼,然後告訴格雷絲小姐,「他被打得很慘。」
「我猜他大概是喝多了,神志不清。」
「看樣子不像。」爸爸在電話裡並沒有告訴警長,開車的那個人全身赤裸,被一根鋼琴絃勒死,兩手被銬在方向盤上。這些事不能讓格雷絲小姐或任何人聽到,只能當面告訴警長。「你見過誰左肩上有刺青的?那刺青看起來像是一個骷髏頭,兩邊的太陽穴上長了翅膀。你見過嗎?」
「我這輩子見過的刺青比誰都多。」格雷絲小姐說,「不過,印象中我沒見過這一帶誰有那種刺青。怎麼?那個人沒穿衣服嗎?」
「對,他沒穿衣服。他這裡有個刺青,一個長了翅膀的骷髏頭。」說著他伸手拍拍自己的左肩,這時候,他又忍不住打了個哆嗦,握起雙手搓了好幾下。「我看他們是永遠找不到那輛車了。永遠找不到了。假如那輛車的長度是一釐米,那薩克森湖的深度恐怕有一百米。」
這時門忽然哐噹一聲,我立刻轉過頭去。我手上捧著一隻木箱,裡頭是滿滿的牛奶瓶。
走出來的是一個女孩子,眼睛腫腫的,一副還沒睡醒的樣子,穿著一件格子浴袍,打著赤腳。她頭髮散亂地披在肩上,顏色看起來像玉米穗。她朝我們的小貨車走過來,好像覺得陽光很刺眼,猛眨眼睛。「操他媽的起來啦。」
我差點沒當場昏倒。長這麼大,還是頭一次聽到女孩子罵得這麼難聽。當然,我知道「操」是什麼意思,只不過,聽到一個女孩子隨口就說出這種粗鄙的字眼,那種震驚真的無法形容。
「萊妮,這裡有小朋友,」格雷絲小姐的口氣十分有力,足以讓鋼釘都彎曲,「嘴巴給我放乾淨點。」
萊妮瞄了我一眼,眼神冷酷,看得我渾身起雞皮疙瘩,那種感覺就像小時候有一次把湯匙插進插座裡。萊妮的眼睛是深棕色,表情似笑非笑,感覺像是在冷笑。不知道為什麼,我總覺得她看起來很強悍,眼神很機警,小心翼翼,彷彿對這世界已經完全失去信任。我注意到她喉嚨上有一小塊紅斑。「這小鬼是誰?」她問。
「麥克森先生的兒子。你講話能不能放尊重點?」
我用力嚥了一口唾液,撇開頭不看萊妮。她袍子的前襟不知不覺翻開了。我忽然明白,這個說髒話的女孩是做什麼的,而這裡又是什麼地方了。我聽約翰尼·威爾遜說過,奇風鎮某個地方有一棟房子,裡頭住的全是妓女。這件事,本·西爾斯也說過。我們學校裡幾乎每個小朋友都知道。要是有哪個同學敢罵別人「操你……」,那他鐵定會挨拳頭。想象中,我總認為妓院應該是那種富麗堂皇的大宅,門前種著幾棵彎彎的柳樹,門廊上坐著一排嫖客,黑人奴僕伺候他們喝薄荷酒。結果呢,眼前看到的,原來妓院也不過就是一間拖車房改裝成的破爛房子,而這個頭髮像玉米穗、滿口穢言的女孩子,就是靠出賣肉體為生的妓女。我的背脊忽然起了一陣雞皮疙瘩。很難形容,那種感覺彷彿是有一陣毀滅性的風暴席捲了我的腦海。
「把那些牛奶拿到廚房去。」格雷絲小姐對她說。
她忽然冷笑起來,深棕色的眼睛露出兇光。「廚房的雜事不關我的事。這星期輪到唐娜·安。」
「小姐,哪個星期輪到誰,由我來決定。我說誰就是誰。還有,像你這種態度,這個月廚房的雜事就統統由你負責,明白了嗎?好了,叫你拿你就拿,少跟我廢話。」
萊妮撅起嘴,嘴唇皺成一團,看樣子,她平常一定常常露出那種表情。不過,看她的眼神,她並不是心甘情願地接受這種處罰。她眼中射出一股冷冷的怒火。她把我手上那隻箱子搶過去,接著,她忽然朝我伸出舌頭捲成一個圓圈。由於她背對著我爸爸和格雷絲小姐,所以他們都沒看到。但那只是短短的一剎那,她舌頭很快又縮回去,然後就猛一轉身走開了。她頭抬得高高的,走路的時候屁股很誇張地扭來扭去,一副趾高氣揚的樣子,大搖大擺進了屋。萊妮進去之後,格雷絲小姐哼了一聲說:「這女孩子脾氣又臭又硬,像糞坑裡的石頭。」
「你這裡的女孩子不都是這樣嗎?」爸爸說。格雷絲小姐吐出一口菸圈,然後說,「沒錯,只不過她連假裝客氣一下都不肯,看到誰都不給面子。」接著她轉過頭來看著我,「科裡,那盒餅乾就給你吃了,好不好?」
我看了爸爸一眼,他不置可否地聳聳肩。「好,謝謝你。」我說。
「很好。真的很高興認識你。」接著,格雷絲小姐又轉過頭去看著爸爸,把香菸塞進嘴裡。「要是這案子後面有什麼進展,一定要告訴我。」
「我會的。還有,謝謝你借我用電話。」他在駕駛座上坐好,「還有,那隻箱子我下次再來拿。」
「你自己要小心點。」格雷絲小姐說,然後就走回那棟白色的房子裡。這時候,爸爸發動引擎,放下手剎。
我們開車回到湖邊的現場。晨曦中,薩克森湖的水面上一道道藍色和紫色的水光交相輝映。爸爸把車子開下公路,開上一條泥土路。我們明白,出事的車就是從這條路開過來的。天色越來越亮,天空變成一片蔚藍。我們坐在車子裡等警長來。
我坐在那裡,感覺自己的腦袋分成了兩半。一半在想那輛車和樹林裡的黑衣人,而另一半則在納悶,爸爸怎麼會跟妓院的格雷絲小姐那麼熟?當然,爸爸認識他的每一個顧客,因為吃晚飯的時候,他會跟媽媽提起他們。只不過,我從來沒聽他提到過格雷絲小姐或妓院。話說回來,吃飯的時候確實也不適合談這種事,不是嗎?而且另一方面,我在旁邊的時候,他們當然不會討論這種事。其實,我那幾個朋友,甚至全四年級的同學都知道,奇風鎮附近有一棟房子,裡頭住的全是壞女人。
而如今,我自己也去過那個地方了,而且親眼看到了一個壞女人,親耳聽到她罵髒話,看到她身上只穿著一件浴袍,走路的時候屁股扭來扭去。
這下子,我鐵定會變成學校裡的風雲人物。
「科裡?」爸爸輕輕叫了我一聲,「格雷絲小姐的房子裡是做什麼的,你知道嗎?」
「我……」就算是三年級學生也猜得到,「我知道。」
「平常,我都只是把牛奶放在她家門口。」爸爸愣愣地看著湖面,彷彿還看得到那輛車慢慢沉入湖底,車裡有具屍體,手被銬在方向盤上。「格雷絲小姐家的牛奶一直都是我在送,已經兩年了。時間很固定,每個星期一和星期四。也許你會想到這個問題,所以我還是先告訴你,媽媽知道我每個星期都會來這裡。」
我沒說話,但心裡暗暗鬆了一口氣。
「我要提醒你,不要讓別人知道你去過那裡,也不要讓別人知道你見過格雷絲小姐。」爸爸繼續說,「我希望你就當做自己從來沒有去過那裡,什麼都沒看到,什麼都沒聽到,懂嗎?」
「為什麼?」我忍不住問他。
「因為格雷絲小姐跟你、我和媽媽很不一樣。她可能比較粗魯,脾氣暴躁,她的工作也不會討牧師喜歡,不過,她人還不錯。我只是不希望有人說閒話,所以,儘量不要提到格雷絲小姐和那棟房子,這樣會比較好,懂嗎?」
「我懂了。」
「那就好。」他忽然抓緊方向盤。這件事就到此為止,不再談了。
我一向說話算話。這下子,變成學校風雲人物的夢想泡湯了。不過,也只能這樣了。
我正打算告訴他,當時我看到樹林裡有個人影,忽然看到馬路前面的轉角有一輛車開過來,停到我們車子旁邊。那是一輛黑白相間的福特汽車,車頂上有警燈,駕駛座的車門上有奇風鎮的鎮徽。那是艾默裡警長的車。他的全名是塔爾梅奇·艾默裡二世,縮寫是。警長開門走出車子,爸爸走到他面前。
艾默裡警長瘦瘦高高的,下巴很長。每次看到他,我就會想到華盛頓·歐文的短篇小說《沉睡谷》。故事裡那個警察伊卡布·克雷恩整天在追無頭騎士。他不但手大腳大,而且耳朵也大得嚇人,恐怕連小飛象也要自嘆不如。要是他鼻子再長一點,就可以當風向標用了。他的警徽別在帽子前面,帽子底下則是光禿禿的腦袋。他的頭幾乎已經全禿了,只剩兩三根深棕色的頭髮。他站在湖邊跟我爸爸說話的時候,把帽子往後一推,露出油光發亮的額頭。我看到爸爸比畫著手,跟艾默裡警長描述當時車子如何從樹林裡衝出來,掉進湖裡。接著,他們同時轉頭看著平靜的湖面。我知道他們心裡在想什麼。
那輛車恐怕已經沉到地心去了。就算是生活在湖邊的鱷龜,恐怕也沒辦法游到車子沉下去的深度。無論車子裡的那個人是誰,此刻他恐怕已經沉到黑暗的湖底,陷進泥裡了。
「手銬?」艾默裡警長嘀咕了一聲。他的眉毛又黑又濃,眉骨突出,眼眶深陷,眼睛黑得像木炭,皮膚蒼白,一看就知道是個夜貓子。「湯姆,你真的確定他被銬上了手銬?還有,你說他脖子上纏著鋼琴絃,確定嗎?」
「確定。那個人下手很重,他的脖子差不多斷了。」
「銬著手銬,」警長又嘀咕了一聲,「目的是不讓屍體浮上來。」他伸出食指輕輕敲著下唇。「嗯。」最後他終於說,「看樣子是謀殺案,沒錯吧?」
「要是這不叫謀殺,那天底下就沒有謀殺了。」
他們說話的時候,我悄悄走下車,走到樹林邊。先前我看到有個人站在樹林裡看我,當時那個人就是站在這個位置。此刻,這裡什麼都沒有,只有野草、石頭和泥土。我猜應該是個男人。不過,會不會是女人呢?印象中沒有看到長頭髮,不過,當時我看到的就只有一件在狂風中翻飛的大衣。我在林邊走來走去,再往裡,樹林會越來越茂密,而且地面會慢慢變成沼澤。我什麼都看不到。
「我看,你跟我到局裡去一趟好了,我做個筆錄。」警長對我爸爸說,「不過,你可以先回家換一套乾衣服。」
爸爸點點頭。「我還得先送完車上的牛奶,再送科裡去上學。」
「沒關係,反正湖底那個人也不太可能撈得出來。」他嘴裡嘀咕著,手伸進口袋裡,「謀殺案,我們奇風鎮上一回發生謀殺案,是1961年的事。那次,波·卡拉岡拿一座保齡球賽的獎盃把他老婆活活打死,你還記得吧?」
我回到車上等爸爸。太陽已經升得很高,照耀著整個世界。或者應該說,照耀著我所知道的這個世界。我忽然感到心頭很沉重,因為,我忽然發覺世界似乎有兩個。一個是白天的世界,一個是黎明前的世界。假如果真如此,那麼,另一個世界說不定也有人住。我們習慣白天這個世界,而另一些人卻喜歡黑夜的世界。而我看到的那個人,說不定就是從黑夜世界來的。那個黎明前的世界。接著,我忽然想到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說不定他已經發現我看到他了。
我發現自己的鞋子上沾滿了泥巴,把車子的底板弄髒了。
我抬起腳看看鞋底的泥巴。
左腳的鞋底黏著一根小小的綠色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