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卷 遲取券毛烈賴原錢 失還魂牙僧索剩命

二刻拍案驚奇 淩濛初 第1頁,共2頁

詩云:

一陌金錢便返魂,公私隨處可通門。

鬼神有德開生路,日月無光照覆盆。

貧者何緣蒙佛力?富家容易受天恩。

早知善惡多無報,多積黃金遺子孫。

這首詩乃是令狐所作。他鄰近有個烏老,家資鉅萬,平時奸貪不義。死去三日,重複還魂。問他緣故,他說死後虧得家裡廣作佛事,多燒楮錢,冥官大喜,所以放還。令狐聞得,大為不平道:「我只道只有陽世間貪官汙吏受財枉法、賣富差貧,豈知陰間也自如此!」所以做這首詩。後來冥司追去,要治他謗訕之罪,被令狐是長是短辯析一番。冥司道他持論甚正,放教還魂,仍追烏老置之地獄。蓋是世間沒分剖處的冤枉,盡拼到陰司裡理直。若是陰司也如此糊塗,富貴的人只消作惡造業,到死後吩咐家人多做些功課,多燒些楮錢,便多退過了,卻不與陽間一樣沒分曉?所以令狐生不伏,有此一詩。其實陰司報應,一毫不差的。

宋淳熙年間,明州有個夏主簿,與富民林氏共出本錢,買撲官酒坊地店,做那沽拍生理。夏家出得本錢多些,林家出得少些。卻是經紀營運盡是林家家人主當。夏家只管在裡頭照本算帳,分些幹利錢。夏主簿是個忠厚人,不把心機提防,指望積下幾年,總收利息。雖然零碎支動了些,籠統算著,還該有二千緡錢多在那裡。若把銀算,就是二千兩了。去到林家取討時,林家在店管帳的共有八個,你推我推,只說算帳未清,不肯付還。討得急了兩番,林家就說出沒行止話來道:「我家累年價辛苦,你家打點得自在錢,正不知錢在那裡哩!」夏主簿見說得蹊蹺,曉得要賴他的,只得到州里告了一狀,林家得知告了,笑道:「我家將貓兒尾拌貓飯吃,拼得將你家利錢折去了一半,官司好歹是我贏的。」遂將二百兩送與州官,連夜叫八個幹僕把簿籍盡情改造,數目字眼多換過了,反說是夏家透支了,也訴下狀來。州官得了賄賂,那管青紅皂白?竟斷道:「夏家欠林家二千兩。」把夏主簿收監追比。

其時郡中有個劉八郎,名元,人叫他做劉元八郎,平時最有直氣。見了此事,大為不平,在人前裸臂揎拳的嚷道:「吾鄉有這樣冤枉事!主簿被林家欠了錢,告狀反致坐監,要那州縣何用?他若要上司去告,指我作證,我必要替他伸冤理枉,等林家這些沒天理的個個吃棒!」到一處,嚷一處。

林家這八個人見他如此行徑,恐怕弄到官府知道了,公道上去不得,翻過案來。商量道:「劉元八郎是個窮漢,與他些東西,買他口靜罷。」就中推兩個有口舌的去邀了八郎,到旗亭中坐定。八郎問道:「兩位何故見款?」兩人道:「仰慕八郎義氣,敢此沽一杯奉敬。」酒中說起夏家之事,兩人道:「八郎不要管別人家閒事,且只吃酒。」酒罷,兩人袖中摸出官券二百道來送與八郎,道:「主人林某曉得八郎家貧,特將薄物相助,以後求八郎不要多管。」八郎聽罷,把臉兒漲得通紅,大怒起來道:「你每做這樣沒天理的事,又要把沒天理的東西贓汙我,我就餓死了,決不要這樣財物!」嘆一口氣道:「這等看起來,你每財多力大,夏家這件事在陽世間不能勾明白了。陰間也有官府,他少不得有剖雪處。且看,且看。」忿忿地叫酒家過來,問道:「我每三個吃了多少錢鈔?」酒家道:「算該一貫八百文。」八郎道:「三個同吃,我該出六百文。」就解一件衣服,到隔壁櫃上解當了六百文錢,付與酒家。對這兩人拱拱手道:「多謝攜帶。我是清白漢子,不吃這樣不義無名之酒。」大踏步竟自走了。兩個人反覺沒趣,算結了酒錢自散了。

且說夏主簿遭此無妄之災,沒頭沒腦的被貪贓州官收在監裡。一來是好人家出身,不曾受慣這苦;二來被別人少了錢,反關在牢中,心中氣蠱,染了牢瘟,病將起來。家屬央人保領,方得放出,已病得八九分了。臨將死時,吩咐兒子道:「我受了這樣冤恨,今日待死。凡是一向撲官酒坊公店,並林家欠錢帳目與管帳八人名姓,多要放在棺內,吾替他地府申辯去。」才死得一月,林氏與這八個人陸陸續續盡得暴病而死。眼見得是陰間狀準了。

又過一個多月,劉八郎在家忽覺頭眩眼花,對妻子道:「眼前境界不好,必是夏主簿要我做對證,勢必要死。奈我平時沒有惡業,對證過了,還要重生。且不可入殮!三日後不還魂,再作道理。」果然死去。兩日,活將轉來,拍手笑道:「我而今才出得這口惡氣!」家人問其緣故,八郎道:「起初見兩個公吏邀我去。走勾百來里路,到了一個官府去處。見一個綠袍官人在廊房中走出來,仔細一看,就是夏主簿。再三謝我道:‘煩勞八郎來此。這裡文書都完,只要八郎略一證明,不必憂慮。’我抬眼看見丹墀之下,林家與八個管帳人共頂著一塊長枷,約有一丈五六尺長,九個頭齊露出在枷上。我正要消遣他,忽報王升殿了。吏引我去見過,王道:‘夏家事已明白,不須說得。旗亭吃酒一節,明白說來。’我供道:‘是兩人見招飲酒,與官會二百道,不曾敢接。’王對左右嘆道:‘世上卻有如此好人!須商議報答他。可檢他來(壽)算。’吏稟:‘他該七十九。’王道:‘貧人不受錢,更為難得,豈可不賞?添他陽壽一紀。’就著原追公吏送我回家。出門之時,只見那一夥連枷的人趕入地獄裡去了。必然細細要償還他的,料不似人世間葫蘆提。我今日還魂,豈不快活也!」後來此人整整活到九十一歲,無疾而終。

可見陽世間有冤枉,陰司事再沒有不明白的,只是這一件事,陰報雖然明白,陽世間欠的錢鈔到底不曾顯還得,未為大暢。而今說一件陽間賴了,陰間斷了,仍舊陽間還了,比這事說來好聽。

陽世全憑一張紙,是非顛倒多因此。

豈似幽中業鏡臺,半點欺心沒處使。

話說宋紹興年間,廬州合江縣趙氏村有一個富民,姓毛名烈。平日貪奸不義,一味欺心,設謀詐害。凡是人家有良田美宅,百計設法,直到得上手才住。掙得潑天也似人家,心裡不曾有一毫止足。看見人家略有些小釁隙,便在裡頭挑唆,於中取利,沒便宜不做事。其時昌州有一個人,姓陳名祈,也是個狠心不守分之人,與這毛烈十分相好。你道為何?只因陳祈也有好大家事。他一母所生還有三個兄弟,年紀多幼小,只是他一個年紀長成,獨掌家事。時常恐兄弟每大來,這家事須四分分開,要趁權在他手之時做個計較,打些偏手,討些便宜。曉得毛烈是個極有算計的人,早晚用得他著,故此與他往來交好。毛烈也曉得陳祈有三個幼弟,卻獨掌著家事,必有欺心毛病,他日可以在裡看景生情,得些漁人之利。所以兩下親密,語語投機,勝似同胞一般。

一日,陳祈對毛烈計較道:「吾家小兄弟們漸漸長大,少不得要把家事四股分了。我枉替他們白做這幾時奴才,心不甘伏。怎麼處?」毛烈道:「大頭在你手裡,你把要緊好的藏起了些不得?」陳祈道:「藏得的藏了。田地是露天盤子,須藏不得。」毛烈道:「只要會計較,要藏時田地也藏得。」陳祈道:「如何計較藏地?」毛烈道:「你如今只推有甚麼公用,將好的田地賣了去,收銀子來藏了,不就是藏田地一般?」陳祈道:「祖上的好田好地,又不捨得賣掉了。」毛烈道:「這更容易,你只揀那好田地,少些價錢,權典在我這裡。目下拿些銀子去用用,以後直等你們兄弟已將見在田地四股分定了,然後你自將原銀在我處贖了去。這田地不多是你自己的了?」陳祈道:「此言誠為有見。但你我雖是相好,產業交關,少不得立個文書,也要用著箇中人才使得。」毛烈道:「我家出入銀兩,置買田產,大半是大勝寺高公做牙儈。如今這件事,也要他在裡頭做箇中見罷。」陳祈道:「高公我也是相熟的。我去查明瞭田地,寫下了文書,去要他著字便了。」

原來這高公法名智高,雖然是個僧家,倒有好些不像出家人處。頭一件是好利,但是風吹草動,有些個賺得錢的所在,他就鑽的去了,所以囊缽充盈,經紀慣熟。大戶人家做中做保,倒多是用得他著的,分明是個沒頭髮的牙行。毛家債利出入,好些經他的手,就是做過幾件欺心事體,也有與他首尾過來的。陳祈因此央他做了中,將田立券典與毛烈。因要後來好贖,十分不典他重價錢,只好三分之一,做個交易的意思罷了。陳祈家裡田地廣有,非止一處,但是自家心裡貪著的,便把來典在毛烈處做後門。如此一番,也累起本銀三千多兩了,其田足值萬金,自不消說。毛烈放花作利,已此便宜得多了。只為陳祈自有欺心,所以情願把便宜與毛烈得了去。以後陳祈母親死過,他將見在戶下的田產分做四股,把三股分與三個兄弟,自家得了一股。兄弟們不曉得其中委曲,見眼前分得均平,多無說話了。

過了幾時,陳祈端正起贖田的價銀,徑到毛烈處取贖。毛烈笑道:「而今這田卻不是你獨享的了?」陳祈道:「多謝主見高妙。今兄弟們皆無言可說,要贖了去自管。」隨將原價一一交明。毛烈照數收了,將進去交與妻子張氏藏好。此時毛烈若是個有本心的,就該想著出的本錢原輕,收他這幾年花息,便宜多了。今有了本錢,自該還他去,有何可說?誰知狠人心性,卻又不然。道這田總是欺心來的,今贖去獨吞,有好些放不過。他就起個不良之心,出去對陳祈道:「原契在我拙荊處,一時有些身子不快,不便簡尋。過一日還你罷。」陳祈道:「這等,寫一張收票與我。」毛烈笑道:「你曉得我寫字不大便當,何苦難我?我與你甚樣交情,何必如此?待一二日間翻出來就送還罷了。」陳祈道:「幾千兩往來,不是取笑。我交了這一主大銀子,難道不要討一些把柄回去?」毛烈道:「正為幾千兩的事,你交與我了,又好賴得沒有不成?要甚麼把柄?老兄忒過慮了。」陳祈也託大,道是毛烈平日相好,其言可信,料然無事。

隔了兩日,陳祈到毛烈家去取前券,毛烈還推道一時未尋得出。又隔了兩日去取,毛烈躲過,竟推道不在家了。如此兩番,陳祈走得不耐煩,再不得見毛烈之面,才有些著急起來。走到大勝寺高公那裡去商量,要他去問問毛烈下落。高公推道:「你交銀時不曾通我知道,我不好管得。」陳祈沒奈何,只得又去伺候毛烈。一日撞見了,好言與他取券。毛烈冷笑道:「天下欺心事只許你一個做?你將眾兄弟的田偷典我處,今要出去自吞。我便公道欺心,再要你多出兩千也不為過。」陳祈道:「原只典得這些,怎要我多得?」毛烈道:「不與我,我也不還你券,你也管田不成。」陳祈大怒道:「前日說過的說話,怎倒要詐我起來?當官去說,也只要的我本錢。」毛烈道:「正是,正是。當官說不過時,還你罷了。」

陳祈一忿之氣,歸家寫張狀詞,竟到縣裡告了毛烈。當得毛烈豫先防備這著的,先將了些錢鈔去尋縣吏丘大,送與他了,求照管此事。丘大領諾。比及陳祈去見時,丘大先自裝腔了,問其告狀本意。陳祈把實情告訴了一遍。丘大隻是搖頭道:「說不去,許多銀兩交與他了,豈沒個執照的理?教我也難幫襯你。」陳祈道:「因為相好的,不防他欺心,不曾討得執照。今告到了官,全要提控說得明白。」丘大含糊應承了。卻在知縣面前只替毛烈說了一邊的話,又替毛家送了些孝順意思與知縣了,知縣聽信。到得兩家聽審時,毛烈把交銀的事一口賴定,陳祈其實一些執照也拿不出。知縣聲口有些向了毛烈,陳祈發起急來,在知縣面前指神罰咒。知縣道:「就是銀子有的,當官只憑文券;既沒有文券,把甚麼做憑據斷還得你?分明是一剗混賴!」倒把陳祈打了二十竹篦,問了「不合圖賴人」罪名,量決脊杖。這三千銀子只當丟去東洋大海,竟沒說處。

陳祈不服,又到州里去告,準了。及至問起來,知是縣間問過的,不肯改斷,仍復照舊。又到轉運司告了,批發縣間,一發是原問衙門。只多得一番紙筆,有甚麼相干?落得費壞了腳手,折掉了盤纏。毛烈得了便宜,暗地喜歡。陳祈失了銀子,又吃打吃罰,竟沒處申訴。正所謂:

渾身是口不能言,遍體排牙說不得。

欺心又遇狠心人,賊偷落得還賊沒。

看官,你道這事多隻因陳祈欺瞞兄弟,做這等奸計,故見得反被別人賺了,也是天有眼力處。卻是毛烈如此欺心,難道銀子這等好使的不成?不要性急,還有話在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