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思維遊戲」,是我給自己的胡思亂想起的學名。這種遊戲很簡單,先設想一個原點——我突然得到了十億美元,突然得到了校花的青睞,突然寫出一部震驚古今的小說——然後開始想象我接下來採取的行動。後來年紀大了,我知道這種東西有一個通俗的說法,叫做意淫。
在從前那些沒有手機遊戲和電子書的日子裡。我在漫長的旅途中只能靠思維遊戲打發時間。所謂「思維遊戲」,是我給自己的胡思亂想起的學名。這種遊戲很簡單,先設想一個原點——我突然得到了十億美元,突然得到了校花的青睞,突然寫出一部震驚古今的小說——然後開始想象我接下來採取的行動。後來年紀大了,我知道這種東西有一個通俗的說法,叫做意淫。我最喜歡的一個命題,是「如果我在沙漠中間發現一整塊十噸重的黃金,該怎麼辦?」。通常的想法是,我靠我可發財了。但其實從這個命題到真正發財,還有一段距離。你要如何把黃金真正轉換成自己的私有財富?這種想象要儘可能細緻,細緻到每一個動作,要考慮到每一個可能產生的意外。你會發現,事情沒想象中那麼簡單。首先這十噸黃金你要如何運輸出去?要不要找人?怎麼保密?如何分成?如果你決心單幹,那還要想租用哪些裝置和車輛,如何在沙漠中一個人把十噸黃金切割成可運輸大小。返回城鎮以後,你如何卸貨,如何存放?如何遮人耳目?接下來黃金你要如何處理?一古腦賣出去會造成市場波動,被國家覺察,私下分批次處理如何操作?怎麼找買家?錢是分開存在哪家銀行?怎麼避開稅務部門?如何跟家裡人解釋突然有這麼一大筆錢?哪些親戚和朋友要告訴哪些要保密……其實是件很複雜的事,規劃起來很花功夫。這個思維遊戲我已經玩了好多年,現在已經有了一整套詳盡的計劃,而且隨時根據現實科技發展來調整,萬事俱備,只欠真的發現十噸黃金了。除此以外,還可以琢磨人。我坐地鐵的時候,經常人多擁擠不堪,不光沒有座位,連伸開手臂拿手機或psp的空間都沒有。在這種情況之下,唯一能動的,只有腦子。我會仔細觀察周圍的人,幻想他們身上隱藏的故事和他們離開地鐵以後的人生。
比如右邊那位衣著樸素、身形瘦小的大叔。也許他離開地鐵以後,找到一個沒人的地方換上緊身衣,把內褲套在頭上,然後飛過整個城市,在大街小巷除暴安良。
再比如左邊這位戴著棒球帽、穿著阿迪達斯運動套裝的白皙少年。他是一個外星人,為了能夠深入瞭解地球人的生活,特意化裝成,他也許已經完成了自己的使命,正踏上返回母星的旅程,可因為棒球隊那個美麗的女經理殷切的眼神,他還是毅然決然地留在了地球。
而我們坐的這部地鐵,誰又能保證它下一站抵達的是普通地鐵站而不是這個城市底下巨大的軍事要塞呢。在要塞裡有一門利用靈魂作炮彈的大炮,炮口對準月球。每一個不幸的地鐵乘客都要被送進炮口,把靈魂貢獻出來去轟擊月球上的兔子惡魔。
甚至這部地鐵本身,或許並不是地鐵,而是一條龍。它偶爾墜落到了地面,被撿到的科學家改造成了一節地鐵,每天都在暗無天日的隧道里穿行,把乘客們從城市的一端運往另外一端,沒有一天休息。只有在晚上十一點地鐵停運之後,這條龍才能停下疲憊的身軀,從隧道的洞口爬出去,昂起頭來看一眼暌違已久的天空。我就這麼坐在地鐵裡,在城市的腹心穿行,眼睛看著乘客,腦子裡琢磨著他們的種種不靠譜故事,一直到達我旅途的終點。這種「思維遊戲」有一個分支種類,叫做「想象圖書」。玩的時候,我會閉上眼睛。開始虛構一本從來沒存在的書,想象它的主題、內容簡介、封面圖案、名家書評、作者的創作意圖和軼事,儘量煞有其事地補充除了內容以外的各類細節,使之豐滿如真實存在一般,然後把它放到我想象中的書架上去。以後再碰到無聊的時候,我就信手抽出一本,靠回憶來閱讀。比如我曾幻想路遙在寫《平凡的世界》時,在稿紙背面寫下了另外一個故事。故事的主角是落水的田曉霞,她死裡逃生卻遭遇失憶,被人救起以後開始了另外一段人生。幾十年後她和孫少平在街頭偶遇,擦肩而過,互不相識。可惜的是,這份稿紙被編輯忽略了,一直丟在存稿箱中。直到幾年後路遙去世,一個新畢業的編輯打算準備紀念專題,無意中把存稿箱打翻在地,這才發現稿紙背面的秘密。不過老編輯認為這個故事會損害《平凡的世界》的形象,於是只印制了一千冊,贈送給路遙的親朋好友,書的封面是個巨大的漩渦。其中一本,不知如何流落到了桂林臨桂中學,扉頁還蓋有臨桂中學圖書室藏的紅章。裡面的借書卡里只有一條借閱記錄,是個女孩借走的。她比我大一屆,喜歡穿米黃色的毛衣,宿舍裡的檯燈用粉紅色的紙罩著我書架上的另外一本書,叫做《廷巴克圖故事集》。在1822年,英國組織了一支探險隊,從的黎波里出發,計劃南穿撒哈拉沙漠,尋找尼日河與尼羅河的源頭。探險隊中有一名人類學家,叫做塞繆爾·歐內斯特,他抵達廷巴克圖之後,注意到當地圖阿雷格人部族存在著一種奇特的風俗:酋長在死後會被部落巫師敲破腦殼,接出腦漿,摻雜著蜂蜜和椰汁給被選中的孩童服用。那個孩子就會流利地背誦出一段故事,然後一生都無法發出聲音。這些故事巧妙而有寓意,被認為是神的意旨,所以不允許被記錄下來。於是歐內斯特花了十三年時間,等待每一個類似的儀式,偷偷記下了幾十個故事。可惜他的行為最終被土著人發現,慘遭殺害。他死後,腦漿也被土著人用同樣的方式製成飲料,盛放在他生前用過的水壺裡。後來該部落被殖民者屠戮一空,這個水壺與記錄手稿被送回葡萄牙,作為遺物交還給歐內斯特的遺孀。這份手稿一直沉睡在舊物箱裡。直到有一天歐內斯特的孫子無意中開啟水壺,喝下他爺爺的腦漿,當著家人的面高聲說出這些手稿的來歷。歐內斯特的工作才公之於世。手稿於1923年結集出版,命名為《廷巴克圖故事集》,版稅用來為歐內斯特的孫子治療啞病。該書的第一版中文版在1973年的臺灣出版,但銷路不佳,名人裡只有鄧麗君買過一本,並遺落在雅加達的旅館裡……這樣編下去的話,簡直沒完沒了,可以從一本書想象到一個家族史乃至國家史。在構思這些東西的時候,時間會如風車一樣過得飛快。等車抵達終點,我所獲得的愉悅感。和看一本書差不多。玩的多了,唯腦熟耳,真正動筆的時候,構思自然是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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