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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學的第二年,我選了他的另外兩門課。我們跨出了教室,經常見面交談。我以前從來沒有和一個親屬以外的成年人這麼相處過,但我覺得和莫里極容易相處,他也顯得很快活。
「今天我們該去哪兒?」我一走進他的辦公室,他興奮地問。
春天,我們就坐在社會學系大樓外的一棵大樹下;冬天,我們坐在他的辦公桌前。我穿無領的灰色長袖衫和阿迪達斯運動鞋,莫里則穿洛克波特鞋和燈心絨褲子。我們每次交談時,他先聽我漫無邊際的聊天,然後將話題移到人生經驗上,他提醒我說,金錢不是最重要的,這和校園裡盛行的觀點截然相反。他對我說應該做一個「完整的人」。他談到了青春的異化問題,談到了同周圍的社會建立某種聯絡的必要性。有些事情我能理解,有些則不能,但這無關緊要。討論問題向我提供了一個同他交談的機會,我和我父親從未有過這樣的交談,我父親希望我將來當律師。
莫里討厭律師。
「你畢業後想做什麼?」他問。
我想成為音樂家,我說。彈鋼琴。
「太好了,」他說,「但這是條很艱難的道路。」
是的。
「有許多行家高手。」
我早已聽說了。
「但是,」他說,「如果你真的這麼想,那就應該讓你的夢想成真。」
我真想擁抱他,感謝他這麼說,可我不是很外向,我只是點了點頭。
「我相信你彈鋼琴時一定很有活力,」他說。
我笑了。活力?
他也笑了。「活力。怎麼啦?這個說法已經過時了?」
指英國著名足球明星加斯科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