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得手

「有什麼練習臂力的辦法?」

「多練。」

緩了緩,林跡來到長毛象龐大的身體前。怕這大傢伙還會復活,林跡拿出砍刀來,在它脖子的位置猛捅了一刀,跟著飛快跳開了。

鮮血又流了不少,但長毛象卻沒有再醒過來了。

幾人上前,一起捧起鮮血,咕咕就喝了起來。這幾乎是狩獵的傳統,石喙和墩木早聽得多了,這艘他們第一次這樣,因此喝得分外多。

守栗笑眯眯看著石喙道:「多喝些,補水。」

眾人知道石喙尿了褲襠,也是哈哈大笑。

小狼狗更是不客氣,在雪地上不斷舔食。一路過來,它也出了不少力氣的。聽到眾人的笑聲,它也嗷嗷了兩下,算是跟大家一起笑了。

林跡不喝鮮血,隨手在象身上拍了拍,發現這長毛比想象中要柔軟些,比羊毛略微粗,不過卻比人的頭髮柔軟。

破屠接過砍刀,對著長毛象比劃著:「怎麼弄?」

要是以前弄了這麼大的獵物,會派一兩個人回部落叫人,讓整個部落的人來這附近住著,把它吃完了再說。

現在就不行了。現在是冬天,部落老少出來的話,說不定得凍死幾個。部落的寨子也不會有人願意捨棄。而且林跡是打算把這東西弄來製作來年的儲備肉食的。

守栗覺得自己終於要派上用場了,說道:「我回去叫人來搬吧。」

「不用回去。」林跡搖搖頭,對著天上吹了一聲口哨。漂浮在天上的鬼鷹也跟著一聲啾鳴,直接落到長毛象身上。

林跡先切下一點肉條來喂鬼鷹,隨後連皮帶毛切下四五斤肉來讓鬼鷹抓著。鬼鷹抓著肉,忽扇翅膀上了天空,往部落方向飛了過去。

這裡離部落應該只有七八公里,鬼鷹抓著肉回去,估計十分鐘就能回到。鷹等人看到自然知道是怎麼回事,晚些應該就會派人過來搬肉了。要是人跑一個來回,三個小時未必足夠,天都會黑了。

「我們剝皮切肉,順便看看它的身體構造。」林跡另外拿了一個矛頭,招呼眾人動手。

皮是肯定要剝回去的。長毛象的毛長半米,做成帶毛的皮衣估計就不合適了。不過把毛剃下來做毛衣應該沒問題。皮的話,再弄成光板牛皮一樣,用來做靴子或者皮衣皮甲應該都行,說不定比牛皮還要結實些。

破屠從林跡切開的脖子口開始下刀,切出來的是厚厚的皮下脂肪層,比後世的家豬還要厚實許多,一般厚八九釐米,有些地方甚至有十釐米,最薄的地方是脖子的位置。

脂肪對於史前人類來說是好東西,價值不在蛋白質之下。這一切出來,墩木就傻乎乎想往嘴裡塞,被林跡狠狠拍了一巴掌才想起,現在部落不提倡吃生肉了。

因為脂肪厚,石喙射出的箭又是骨頭箭簇的,只射在了長毛象的肩膀脂肪層裡,幾乎連血都沒怎麼出。

這讓石喙頗為沮喪,覺得自己一身裡裡外外的尿白弄了。

一路剝下去,發現破屠的第一箭也沒有完全射穿它的頭骨。長毛象的頭骨前面的位置有一塊骨板,是連線它的長牙的,非常的厚實,從側面射來的箭就卡在了這個位置上。

而射在兩眼之間的箭,因為角度正好,倒是把這個骨板射穿了。

林跡拿矛頭往它頭骨的位置捅了捅,總結道:「正面攻擊是最費力的,如果射後一點,它的頭骨就穿了……其次還可以攻擊脖子,大動脈和氣管在這些位置……我們看看它的心臟長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