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鬧到此結束,以後該怎麼走還是該坐下來想想。
他在社會上摸爬打滾過,不算老油條卻也不是什麼都不懂的小牛犢子了。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這個社會就是由人際關係組成的。這個可能並不會因為現在是史前就變得不同。部落之間已經形成了交換男人的群婚習俗,這就表示這個社會其實已經形成了一定範圍的基本共識了。
將來的道路,他可以選擇避世,收羅三五野人四處闖蕩,利用小城裡有的物資應該可以過得自由瀟灑,可以盡情領略史前的各種風光。
他也可以從這個部落起家,發展壯大,真的做一回史前霸主。
如果是前一種打算,他可以找個地方先躲個三五年,等自己長大了再出來。
但這個世界,真的有什麼地方可以讓自己躲三五年嗎?自己一個人躲避猛獸毒蟲,還要防範這些可能在森林裡像幽靈一般狩獵的人,自己能不能活下去?
而且這麼一趟,只是這樣,甘心嗎?
如果這樣,那幾個嬰兒怎麼辦?她們的母親雖然知道男孩子是賠錢貨,可還是希望他們長大的。自己一走了之,那四個嬰兒隨時會被殺死祭祀吧?
後世關心自己的人見不到了。這個世界裡還有關心自己的人,比如羅雀這個便宜母親,那幾個同齡的孩子,彩羽等,也放棄了?自己明明有更好的辦法可以讓他們活得更好。
這個靶場各種槍械都有,其他周邊裝置也齊全。
林跡之前住的縣城人口大約十萬,加上週邊鄉鎮人口大約五十萬。根據後世的商業物流運作週期和物資儲備慣例,整個縣城現在可能有十萬人半年使用的物資。
這些槍械可以拿出去征服,物資可以拿出去收買。加上種子書籍這些,找到合適的契機拿出這些東西,真的可以給他們創造難於想象的優渥生活吧?
走後一條路應該比自己亂跑瞎混有成就感多了吧?
當然,哪怕是走後一條路,哪怕找到了合理的辦法將這些東西拿出去,將這些東西一股腦拿出去也是沒有什麼太大意義的。
以槍械來說,他這個身體還是太弱了。他之前過來用手槍打靶。打完三個彈夾,二十五米外的靶子上的環還沒有子彈多。衝鋒槍步槍什麼的,他連後坐力都受不了。這種戰力暴露在那些部落戰士面前,其實形不成什麼殺傷力。
就算他把槍法練出來了,子彈也還是個制約。真靠這個稱霸天下是不可能的了。估計一場小規模的戰鬥就會把這些彈藥耗盡。
所以槍械最好留著應急。
糧食這種物資一股腦弄出去估計也沒什麼意義。這樣估計只能養活一群豬,對建立什麼估計一點幫助沒有。而書本之類的東西,沒有一定基礎的時候弄出去,那估計還不如劈柴來得好用呢。
而且現在他也沒有想到能大規模弄出去東西的辦法。
林跡覺得最好的辦法還是隻藉助小城的少量物資,改善部落的工具,培養部落的人員,先在部落打下個基礎再說。
而這個過程裡,他因為對部落的貢獻越來越多,地位也應該會慢慢提升上來。這樣部落的人大概就不會把他弄出去交換了。
這樣或者等他成年的時候,部落的基礎有了,將一些東西弄出去也就有意義了。身邊的夥伴自然也能成為能和自己搭伴的兄弟。到時候再仗劍天涯還是稱霸世界,可以再做決定。
至於熊爪,其實他代表著部落一部分人的意見,殺他等於激化和部落的衝突,留著無關大局,等自己在部落裡的地位改變了,再慢慢炮製他吧。
想清楚這些,林跡站了起來,在想有什麼食物可以從小城裡搬出去能穩住大姬,但又不會被人懷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