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個很漂亮的妓女,」普拉巴克懇求道,「她很肥,而且肥在最重要、最要緊的部位。不管抓哪裡,都可以讓你滿滿握在手裡。你會很興奮,會沉溺其中難以自拔!」
「很讓人心動,普拉布,」我答,儘量忍住笑意,「但我實在沒興趣。我們昨天才離開村子,我的心仍在那裡……我實在……沒那個心情。」
「心情沒問題,巴巴。只要搞起來,你的壞心情很快就會變好,futt-a-futt(真的快)!」
「你說的或許沒錯,但我想到時候心情還是會一樣。」
「但她很有經驗!」他哀求道,「那些人告訴我,光是在這個飯店,她就服務過上百個客人!我見過她,我直視她的眼睛,我知道她床上功夫一流。」
「我不想找妓女,普拉布,不管她功夫多一流。」
「但只要看到她,你就會迷上她。」
「對不起,普拉布。」
「但我跟他們說……你會去看她。只看就好,看又不會少塊肉,林巴巴。」
「不要。」
「但是……你如果不去看她,我就拿不回訂金。」
「你付了訂金?」
「是啊,林。」
「你付訂金,讓我跟女人在這飯店上床?」
「沒錯,林。」他嘆口氣,舉起雙手,隨即垂落至身體兩側,一副無奈的樣子,「你在村子裡待了六個月,六個月沒有女人,我想你一定很需要。如果你連偷偷看她一眼都不願意,我的訂金就泡湯了。」
「好吧!」我嘆了口氣,學他做出無奈的動作,「就去看一眼,讓你保住訂金。」
我拉上飯店房門,鎖上,跟他一起走上寬闊的走廊。位於孟買北部奧蘭加巴德的艾普薩拉飯店,已有百餘年曆史,是為服務另一個更輝煌的時代而建的。飯店房間挑高且寬敞,附設面朝熱鬧街道的露天陽臺,房間的楣梁和天花板圓形花飾有著精緻的細部。但傢俱的質量卻很低劣,胡亂搭配,沒有整體規劃,走廊的地毯也已磨出許多起毛球的破洞。牆面油漆剝落,有汙漬,房價便宜。普拉巴克告訴我,回孟買的路上,就只有這地方可讓我們快活一晚。
我們在這樓層另一頭的某個房間門外停下。普拉巴克興奮得發抖,眼睛睜大得讓人擔心。
我敲門。幾乎同時,門開啟。一名五十多歲的婦人站在門口,她身穿紅黃紗麗,惡狠狠地瞪著我們。她身後的房間裡有幾個男人,那些人身扎多蒂腰布,頭戴白帽,打扮類似普拉巴克村子裡的農民,坐在地板上用餐,吃著木豆、米飯和拉餅,分量很多。
那女人走進走廊,把門反扣上,定定地看著普拉巴克。普拉巴克比她矮了整整一個頭,不及她肩膀。面對她惡狠狠的瞪視,他回以學校惡霸小跟班那種乖乖聽命的表情。
「看到了吧,林?」他小聲說,眼睛仍看著她,「我跟你說的沒錯吧?」
我看到的是個長得普普通通的女人,她有個球狀鼻,大臉,嘴唇薄且不屑地噘起,讓她的嘴活像個被插進棒子的蛤蜊。臉上和脖子上的粉厚得跟日本藝伎一樣,她那繃緊著臉的表情讓她看起來活像個惡棍。
普拉巴克用馬拉地語跟那女人講話。
「露給他瞧瞧!」
她隨即將紗麗往上拉,露出一大圈肥肥的肚子。她用她又短又粗的手指捏起一兩磅肉,再用力捏了捏,一邊眉毛揚起,看著我,想得到我的讚美。
普拉巴克發出輕輕一聲呻吟,眼睛睜得老大。
然後那女人突然一臉怒容,往走廊左右瞧了瞧,接著把上衣撩起幾釐米,露出又長又細的下垂奶子。她抓住奶子,朝我上下甩了好幾次,同時向我眨眼,露出讓人不解的奇怪表情。我毫無根據地猜測,那很可能是不懷好意、輕蔑的嘲笑。
普拉巴克的眼睛睜得更大,張大嘴巴,開始喘息。
那女人掩住奶子,急急左右擺頭,把她編成辮子的黑色長髮甩到胸前。她雙手抓住辮子,手指開始往辮子下頭捏去,好似把那辮子當成用了一半的牙膏。隨著捏擠,她手指上積了厚厚一層椰子油,從髮辮末梢滴到磨爛發白的地毯上。
「你知道的,林,」普拉巴克含混地說,目瞪口呆地看著滴下的油,神情飢渴又近乎恐懼,他的右腳甚至開始輕跺地毯,「如果你不想跟這女人上床……如果……如果你真的不想……那……我可以自己用掉那訂金。」
「回頭房間見,普拉布。」我說,朝那女人客氣地微笑。我向她微微鞠了躬,帶著她輕蔑的低吼回到房間。
我想正可利用這空當,更新我的馬拉地語字典。清單中列出的日常用字已有約六百個。在桑德村時,我把村民跟我講的單詞和短語記在紙片上,再轉抄到結實的日誌上,以供日後查閱。我把最近抄的幾張紙片攤在寫字檯上,正要開始轉抄到日誌上。就在這時,門猛然開啟,普拉巴克大搖大擺走進房間。他走過我身旁,不發一語,往後朝床上一躺。從我離開那妓女房間到現在,才過了大概九分鐘。
「哇,林!」他開心呻吟,對著天花板咧嘴而笑,「我說的沒錯,她是個經驗老到的女人。」
我盯著他,一臉茫然。
「真的!」他一臉陶醉,從床上坐起,前後蕩著他的兩條短腿,「她給了我物超所值的服務,而我也讓她非常、非常爽。來!咱們出門去!去吃點東西,喝點酒,慶祝一下!」
「如果你確定還有體力的話。」我低聲說。
「噢,巴巴,那裡用不著什麼體力,我要帶你去的地方非常棒,棒到甚至可以坐著喝。」
照他所說的,我跟著他走了約一個小時,經過最後一個巴士站牌,來到該鎮郊外的一間簡陋小屋。我們請客,要老闆送酒吧裡的客人每人一杯酒,藉此打進擠坐在狹長石凳上的酒客,一身髒兮兮而無酒不歡的酒客。這裡是澳大利亞人所謂的無營業執照的酒吧,以低於市價的價格供應超過標準酒精濃度的烈酒。
我們打進的那群客人,有工人、農民,還有一群普通混混。他們全帶著慍怒、受壓抑的表情。話不多,或根本不講話。喝下口感極差的私釀酒時,劇烈扭曲的臉形使他們更難看。他們每喝完一杯,就發出各種呼嚕聲、痛苦呻吟聲和嘔吐聲。普拉巴克和我加入他們時,我們捏著鼻子,仰起頭,把那難喝的農業化工液體倒進嘴巴,一口氣喝完。靠著一股強烈的決心,我們才有勇氣把那毒液喝進肚裡。神志夠清醒後,我們極勉強地再叫了一杯,把那穿腸毒酒再灌進肚裡。
那酒實在是太難喝,每個人都是一臉使勁苦撐的樣子。有些人實在受不了,偷偷溜走,敗下陣來;有些人意志動搖,但受了身旁酒友一臉痛苦的鼓勵,死命硬撐。普拉巴克拿著他的第五杯烈酒,遲疑許久。我想他就要承認不行,不料最後他吸一口氣,咕嚕咕嚕把那杯喝光。接著,有個男子把酒杯丟到一旁,站起來,走到這破爛小房間的中央,大聲唱起跑調的歌。我們每個人都激動地大聲叫好,每個人都知道自己已經喝醉了。
我們一個接一個上場唱歌。先是讓人感動落淚的印度國歌,繼之以宗教禮拜歌。有人唱起曲調重複、容易朗朗上口的印地語情歌,搭配令人傷感的嘎札爾詩(gazals)。兩名魁梧的侍者看出現場氣氛已由微醺變成陶醉,便把酒盤和酒杯擱下,在門口兩側的凳子上坐下。他們開心地笑著,點頭,左右擺頭,將又長又粗的木棍深情地抱在他們粗壯的臂彎裡。當每個人唱歌時,大家都拍手、喝彩,輪到我時,我不知怎的,唱起奇想樂隊的老歌《你真的迷住我了》(youreallygotme):
小姐,你真的迷住我了,
我被你迷到睡不著覺……
我醉到教起普拉巴克,而他也醉到學起這曲子:
真的,老天做證,你是個好姑娘!
而你真的、真的迷住我了,就是這樣。
走在回鎮上那條漆黑、荒涼的路上時,我們仍然在唱歌。一輛白色「大使」緩緩駛過我們身邊,掉頭,我們還在唱。車子再開過我們身邊,再掉頭,停在路肩,堵住我們的時候,我們仍然在唱歌。車上下來四名男子,一人留在駕駛座。最高的男人抓住我的襯衫,用馬拉地語的命令語氣,向我吼叫。
「幹什麼?」我用馬拉地語醉醺醺地回他。
另一個男人從旁邊跨進來,伸出短短的右手,朝我出拳,打得我的頭猛然往後仰。很快,我的嘴巴、鼻子又各捱了一拳。我踉踉蹌蹌往後退,有隻腳沒站穩。我倒在地上,同時看見普拉巴克張開雙臂,向那四個人猛撲過去,試圖擋住他們。我驚醒過來,振作精神衝過去。很幸運,我使出右勾拳和由上往下的右肘(任何街頭混戰裡最厲害的兩招)都重重打到對方。在我旁邊,普拉巴克一度倒下,而後立刻躍起,卻招來一陣猛拳,打得他眼冒金星,整個人趴在地上。我試圖站在他附近,用腿保護他,結果重心不穩,踉蹌倒下。拳打腳踢如雨點落下,我掩住頭和肚子,聽到腦子裡有股微弱的聲音在說: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那幾名男子把我按在地上,其中一人搜我的口袋,手法非常熟練。我喝醉又受傷,只隱隱覺得那些黑壓壓的身形壓制著我,然後我聽到另一個聲音,是普拉巴克的聲音,我聽出他懇求的一些話,還有他輕蔑的咒罵。他痛斥這群人毆打、洗劫外國人,一個來到他們國家、完全沒傷害他們的外國人,真是丟了國家的臉,丟了印度人的臉。他罵得慷慨激昂,罵他們是孬種,咒罵聖雄甘地、佛陀、印度教神克里希納、特蕾莎修女、寶萊塢電影明星阿米特巴·巴強都是孬種。結果竟然罵出了效果。這群人的頭頭走過來,在我旁邊蹲下。醉醺醺的我試圖站起來再打,但其他人把我壓下,按在地上。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那人俯身凝視我的眼睛,表情冷酷、冷漠,和我很像。他開啟我被扯破的襯衫,塞進東西:我的護照和手錶。
他們站著,惡狠狠地瞪了普拉巴克最後一眼,那眼神里帶著令人摸不透的恨,然後爬進車裡。車門砰的一聲關上,車子急速駛離,揚起的沙土和小石子落在我們身上。
普拉巴克確認我傷得不重後,開始哀號、哭訴,難過得不得了。他一再痛罵自己,竟把我帶到這偏遠的酒吧,而且讓自己和我喝得爛醉。他十足真心地說,如果可以,他想把我的傷都轉移到他身上。他對自己是孟買最優秀的街頭導遊相當自豪,如今這招牌卻給砸了。他毫無保留地熱愛他的國家,bharatmataji(母親印度),如今這熱愛卻受到比任何肉體所能承受的還更嚴重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