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十幾年前,李柺子在鄰縣的一個村子裡給一家姓王的做了一棟房子。話說那王姓人家當時極有錢,是那村裡唯一的萬元戶。要知道在八十年代末的時候,萬元戶那也算是了不起的。王家因看上了李柺子的本事,於是被去找到了他,請他幫忙選塊風水寶地建陽宅。
王家的妻子林氏負責每天招待李柺子,天天好酒好肉好菜好飯。一來是感謝他,二來也怕他在做屋時「搞手腳」,所謂「搞手腳」,意思就是故意動手下鎮搞壞風水,害主家。所以,林氏頓頓都會割來豬內,買來魚,因為是夏天,還去買啤酒來,不可謂不豐盛。
按理說,東家如此招待手藝人,已經算是周到熱情了,畢竟如待貴賓一樣每日招待可不是每家都能做到的。
可是李拐心這人自負一身本事,覺得這一切都是理所應當的。不僅如此,他還留心了一下,結果他發現林氏每天都會殺一隻雞,可是吃飯的時候桌上卻只有雞雜,從沒見到有過一次雞肉。
要知道雞雜與雞肉,用之來待客可完全不同的,雞雜雖算是一道葷菜,但哪能與雞肉相比呀?
這雞肉恰恰就是李柺子特別愛吃的,加上見到林氏殺了雞卻不端出桌上來吃,李柺子吃不到自然就不高興了。不過這種事,東家不做給他吃,他自然不能吱出聲來,只是心裡有點小疙瘩。
就這樣,李柺子心裡不痛快了,那做起事來自然就不可能會那麼用心了,更別想讓他做得有多好。
幾個月房屋蓋好後,林氏除了送重金酬謝李柺子外,還送了一擔禮品給他一塊挑回去。李柺子心裡還是不痛快,沒有致謝就走了,走到半路,他覺得餓了,就將擔子放了下來,準備拿出點東西來吃。
可是當他開啟食盒一看,整個人都愣住了,因為裡面滿滿地放著好多臘幹好的雞腿和雞肉,那是林氏有心送給他回家過年的。
李柺子心裡很慚愧,自己錯怪王家了,這時方才明白,之所以林氏每日殺雞卻沒有將雞肉端上桌,原因是在準備將雞肉給自己臘好,好讓自己能全部帶回家。就這樣,李柺子挑著王家林氏送給他的雞肉回到了老家,過了一個豐盛的大年。
這事雖然過去了十多年,但是李柺子心裡還是很慚愧,久久無法放得下。
聽到這裡,我一邊感嘆那王家的熱情及大方,一邊則起了一個疑惑。這事放在任何有點良知的人身上,雖然都會使人感到慚愧的,但是這李柺子不可能找我幫忙就是聽他傾述內心的愧意吧?
想到此處,心中不由猜出了一點眉目,我試探著問他:「老先生,您老要我幫忙,莫不會是當初你在給王家建房時,弄了點……那個啥了吧?」
果然,只見李柺子自責的嘆了口氣,應道:「是啊,我這都後悔死了。」
原來,這個李柺子心裡有氣,在給王家建房時,因為只見殺雞,沒能吃到雞肉,所以誤以為王家越有錢越小氣,故意只將雞雜端上桌給他吃,而將雞肉留著自己吃。所以,他真的就在蓋房時動了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