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剛當上小說家那會兒

那時的感覺,我至今記憶猶新。似乎有什麼東西慢慢地從天空飄然落下,而我攤開雙手牢牢接住了它。它何以機緣湊巧落到我的掌心裡,我對此一無所知。當時就不甚明白,如今仍莫名所以。理由暫且不論,總之它就這麼發生了。這件事該怎麼說好呢,就像是天啟一般。英語裡有個詞兒叫「epiphany」,翻譯過來就是「本質的突然顯現」「直覺地把握真實」這類艱深的文辭。說得淺顯些,其實就是「某一天,什麼東西突如其來地閃現在眼前,於是萬事萬物為之面目一變」的感覺。這恰恰是那天下午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以此為界,我的人生狀態陡然劇變。就是在戴夫·希爾頓作為第一擊球手,在神宮球場打出瀟灑有力的二壘打的那一瞬間。

比賽結束後(我記得那場比賽是養樂多隊獲勝),我坐上電車趕往新宿的紀伊國屋,買了稿紙和鋼筆(sailor牌,兩千日元)。當時無論是文書處理機還是個人電腦都沒有普及,只能一個字一個字地手寫。不過有一種非常新鮮的感覺,心撲通撲通地亂跳。因為用鋼筆在稿紙上寫字,對我來說實在是暌違已久的事了。

夜深時分,結束店裡的工作後,我坐在廚房的飯桌前開始寫小說。除了天亮前那幾個小時,我幾乎沒有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就這樣,我花了差不多半年時間,寫出了一部小說《且聽風吟》(起初是叫別的題目來著)。第一稿寫完,棒球賽季也快結束了。順便一提,那一年養樂多燕子隊出乎大多數人的預料,摘取了聯盟冠軍,又在全日本統一冠軍總決賽中擊敗了擁有最強投手陣容的阪急勇士隊。那實在是個奇蹟般美好的賽季。

《且聽風吟》不足二百頁稿紙,是一部篇幅較短的小說。不過費了我好些功夫才寫完。沒什麼可以自由支配的時間也是原因,但與之相比,毋寧說是因為我對小說該怎麼寫根本一竅不通。說老實話,我以前熱衷閱讀十九世紀的俄國小說和平裝本英語小說,還未曾系統地認真閱讀日本現代小說(即所謂的「純文學」),所以不太明白當下的日本流行什麼小說,也不知道該如何用日語寫小說為好。

不過,我大致設想了一番:「大概就是這麼個東西吧?」花了幾個月寫了篇還像那麼回事的東西。然而寫好後一讀,連自己也覺得不怎麼樣。「哎呀,這樣可真是一籌莫展。」我頗感失望。該怎麼說呢,大抵有了小說的模樣,可是讀來覺得無趣,讀完後也沒有打動人心的東西。連寫的人讀了都有如此感受,只怕讀者更如此想了。心中不禁有些沮喪:「我這個人還是沒有寫小說的才能啊。」一般人應該會黯然放手,然而我的手心還清晰地留著在神宮球場外場席上得來的epiphany的感覺。

轉念一想,就算寫不好小說也是理所當然。自打出生以來,就沒寫過什麼小說,不可能一提筆就洋洋灑灑寫出一篇傑作。也許就是因為一心想寫出高明的小說、像模像樣的小說,反而行不通。「反正也寫不出好小說來,乾脆別管什麼小說該這樣、文學該那樣的規則,隨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寫出胸中所感、腦中所想,不就可以了嗎?」

話雖如此,可要「隨心所欲、自由自在地寫出胸中所感、腦中所想」,卻遠不像嘴上說說那麼簡單。尤其對一個從來沒有寫過小說的人來說,這無疑是天下第一難事。為了徹底改變思維方式,我決定暫且放棄稿紙和鋼筆。只要把它們放在眼前,這一身架勢就不由自主地變得「文學」起來。取而代之,我搬出了收在壁櫥裡的olivetti英文打字機,試著用英文寫起了小說的開篇。反正不管什麼都行,我就是想試試「不同尋常的事」。

當然,我的英語寫作能力不足掛齒,只能使用有限的單詞,憑藉有限的句法來寫文章,句子當然也都是短句。不管腦袋裡塞滿多麼複雜的念頭,也無法原模原樣地表達出來。只好改用盡量簡單的語言講述內容,將意圖轉換為淺顯易懂的文字,把描寫中多餘的贅肉削除,使形態變得緊湊,以便納入有限的容器裡。文章變得粗淺不文了。但正是在這樣辛勤寫作的過程之中,我漸漸找到了屬於自己的文章節奏般的東西。

我生在日本長在日本,從小就一直作為日本人使用日語,所以在我這個系統中,滿滿當當地充塞著日語的種種詞彙種種表達。想把心裡的情感和情景轉換為文章時,這些內容就會忙亂地來來回回,在系統內部引發衝撞。但如果用外語去寫文章,恰恰由於詞彙和表達受限,反而不會出現類似的情形。而且我那時發現,儘管詞彙和表達的數量有限,但只要有效地進行搭配,通過運用不同的搭配方式,也可以十分巧妙地傳情達意。也就是說,「根本無須羅列艱深的詞彙」,「不必非用感人肺腑的美妙表達不可」。

多年以後,我才發現一位叫雅歌塔·克里斯多夫的作家運用有相同效果的文體,寫過幾篇美妙的小說。她是匈牙利人,一九五六年匈牙利事件時流亡瑞士,在那裡半是出於無奈,開始用法語寫小說。因為用匈牙利語寫小說的話,她根本無以為生。法語對她來說是(事出無奈)後天習得的外語。然而她通過用外語寫作,成功催生出了屬於自己的新文體。短句搭配的巧妙節奏、率直不繁的遣詞用句、毫不做作的準確描寫,雖然沒有著力渲染什麼重大的事件,卻彌散著深邃的謎團般的氛圍。我清楚地記得多年後第一次讀到她的小說時,從中感受到了似曾相識的親切,雖然我們作品的傾向大不相同。

總之,我發現了這種用外語寫作的有趣效果,掌握了屬於自己的寫作節奏後,就把英文打字機又收回了壁櫥裡,再次拿出稿紙和鋼筆,然後坐在桌前,將英語寫成的整整一章文字「翻譯」成了日語。說是翻譯,倒也並非死板的直譯,不如說更接近自由地「移植」。這麼一來,其中必然會浮現出新的日語文體。那也是我自己獨特的文體,是我親手覓得的文體。當時我想:「原來如此,只消這樣去寫日語就行了。」正所謂是茅塞頓開。

我時常被人家說「你的文字滿是翻譯腔」。翻譯腔究竟是什麼,我不太明白。但某種意義上,我覺得這也算一語中的,但在某種意義上卻又脫離靶心偏了題。就字面意義而言,開篇那一章還真是「翻譯」成日語的,所以這話也不無道理,然而那不過是一個實際性的過程問題。我那時的目標是剔除多餘的修飾,追求「中立」的輕快靈動的文體。我並非想寫「稀釋了日語性的日語文章」,而是想運用盡量遠離所謂「小說語言」和「純文學體制」的日語,以自身獨有的自然的聲音「講述」小說。為此就需要奮不顧身。說得極端一點,也許對於當時的我,日語無非是功能性的工具而已。

也許有人認為這是對日語的侮辱。實際上我曾經受到過類似的批判。然而語言這東西原本是剛強的,擁有久經歷史考驗的堅韌力量,無論受到何種人物何等粗暴的對待,都不至於損傷其自律性。用盡所能,想盡一切辦法檢驗語言的可能性,極力拓展那有效性的範圍,是每一位作家被賦予的權利。沒有這樣的冒險精神,任何新事物都不可能誕生。如今,日語對我來說在某種意義上仍然是一件工具。說得稍微誇張些,我相信繼續鍥而不捨地探究日語的工具性,無疑與日語的重生密切相關。

總之我就是這樣運用新獲得的文體,將已然寫就的「不甚有趣」的小說,從頭到尾完完全全改寫了一遍。小說的情節大致相同,但表現手法卻迥然相異,讀後的印象也全然不同。那就是現在這部名為《且聽風吟》的作品。我絕不是對這部作品的質量感到滿意。寫成之後重讀一遍,我覺得這是一部尚不成熟、多有缺點的作品,只寫出了自己想要表達的兩到三成,但的確感到自己總算用大致可以接受的形態,寫出了第一部小說,從而完成了一次「寶貴的挪移」。換句話說,在某種程度上,我以自己的方式對那種epiphany的感覺作出了回應。

寫小說時,我感覺與其說在「創作文章」,不如說更近似「演奏音樂」。我至今仍然奉若至寶地維持著這種感覺。說起來,也許這並非是用腦袋寫文章,而是用身體的感覺寫文章。也就是保持節奏,找到精彩的和聲,相信即興演奏的力量。總而言之,當我深更半夜面對著餐桌,用新近獲得的自己的文體寫小說(似的東西)時,簡直就像得到了嶄新的工具,心怦怦狂跳,興高采烈。至少,它巧妙地填滿了我在三十歲即將來臨時感到的內心空洞般的東西。

如果把最初寫的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與現在的《且聽風吟》對比一下,大概更清楚一些,遺憾的是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早就被丟棄了,沒辦法作比較。那是一部怎樣的作品,我也差不多忘得一乾二淨。要是儲存下來就好了,可當時我心想,這玩意兒留著有什麼用?隨手就扔進了垃圾箱。我能回憶起來的,只有「寫它時心情不算太好」這一點。寫那樣的文章並非樂事。因為那文體並非發自內心地自然流露,就像穿著尺碼不合身的衣服去運動一樣。

春天裡一個週日的早晨,《群像》的編輯打電話告訴我:「村上兄的參賽小說闖進了新人獎評選的最後一輪。」距離神宮球場那場揭幕戰已有將近一年,我已經度過了三十歲的生日。記得好像是上午十一點過後,因為前一天工作到深夜,我還沒睡醒,睏意朦朧,儘管手裡拿著聽筒,卻沒能理解對方究竟要告訴我什麼。我甚至(真的是實話實說)早把向《群像》編輯部投稿的事忘到腦後了。只消寫完它、姑且交到了某個人手裡,我那「想寫點什麼」的心情便已釋然。說起來無非是一部新起爐灶、信筆寫來、一揮而就的作品,壓根兒沒想到這種東西居然能闖入最後一輪評選。連書稿的影印件都沒留下。所以,倘若不是闖進了最終評選,這部作品肯定會不知所終、永遠消亡了。而且我大概也不會再寫什麼小說。人生這玩意兒,琢磨起來真是奇妙。

據那位編輯說,連我的在內,共有五部作品闖進了最後一輪。我心裡「咦」了一聲。然而,還是因為睡意未消的緣故,並沒有什麼實際的感受。我鑽出被窩,換好衣服,與妻子一道出門散步。走過明治大街的千谷小學旁,看見綠蔭叢中趴著一隻信鴿。抱起來一看,好像是翅膀受了傷,腳上套著名牌。我雙手輕輕地捧著這隻鴿子,把它送到了表參道同潤會青山公寓(如今變成了「表參道hills」)隔壁的崗亭,因為那是距離最近的崗亭了。我們沿著原宿的後街小路走過去,受傷的鴿子在我掌心暖暖地微微顫抖。那是一個晴朗舒爽的星期天,周圍的樹木、建築、商店櫥窗都在春日的陽光下閃耀,明亮而美麗。

這時我陡然想到,我肯定會摘取《群像》新人獎,並且從此成為小說家,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功。看起來頗為厚顏,但不知何故,我確信會是這樣,這個念頭清楚無誤。這與其說是邏輯性的想法,不如說是出於直覺。

我還清晰地記得三十多年前一個春日的午後,在神宮球場外場席上,那個東西飄然飛落到掌心時的感觸;我的掌心同樣記得一年之後,又是一個春天的下午,在千谷小學旁抱起的受傷鴿子的體溫。當我思考「寫小說」這件事的意義時,總是會回憶起那些感觸。對我而言,這樣的記憶意味著相信自己身上必有無疑的某種東西,以及夢想著將它孕育出來的可能性。這種感觸至今仍然留在我身上,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寫第一部小說時感受到的創作的「舒爽」與「快樂」,直到今天也基本沒有改變。每天一大早睜眼起床,到廚房裡熱一壺咖啡,倒進大大的馬克杯裡,端著杯子在書桌前坐下,開啟電腦(時不時還會懷念四百字一頁的稿紙和用了多年的萬寶龍粗頭鋼筆)。然後開始左思右想:「好了,接下來寫什麼呢?」這時候真是幸福。老實說,我從沒覺得寫東西是苦差事,也從來沒有因為寫不出小說而勞神苦形(真是堪稱幸運)。不如說,如果不快樂,寫小說的意義從一開始就不存在了。我無論如何也無法贊同把寫小說當作服苦役的想法。小說這東西寫起來應當奔流如川、噴湧如泉。

我絕不是以天才自居,也從不認為自己有什麼特殊的才華。當然,連續三十多年作為職業小說家生存下來,我肯定也並非全無才能。大概原本就有些資質,或者說不同於其他人的傾向。然而這類事自己思來想去也毫無益處,還是交給別人去判斷吧——如果哪兒有這種人的話。

我長年以來最為珍視的(如今依然最為珍視),就是「我被某種特別的力量賦予了寫小說的機遇」這個坦率的認識。而我也算是抓住了這個機遇,又得到幸運之神的眷顧,於是成了小說家。說到底,就結果而言,我是被別人(不知是何許人)賦予了這樣的「資格」。我只想坦率地對這種狀況表示感謝,並且像保護受傷的鴿子一樣珍愛地守護著獲得的資格。我現在仍然在寫小說,我為這件事感到喜悅。至於別的,以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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