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誘捕狐狸

1969

喬穿過開著的門,走進治安官辦公室。「好了,拿到報告了。」

「一起看看。」

兩人很快翻到最後一頁。埃德說:「就是這個。完美符合。她帽子上的纖維出現在蔡斯死亡時穿的外套上。」治安官把報告在手腕上拍了拍,接著說,「咱們來回顧一下已有的資訊。第一,捕蝦人做證說他看見克拉克小姐開船去了防火塔,就在蔡斯摔死前不久。他的同事可以為他做證。第二,帕蒂·洛夫說克拉克小姐為蔡斯做了那條貝殼項鍊,而項鍊在他死亡當晚失蹤了。第三,她帽子上的纖維出現在他的外套上。第四,動機:她自覺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她的不在場證明我們能駁倒。這就行了。」

「或許得有一個更好的動機,」喬說,「被拋棄好像還不夠。」

「並不是說我們已經結束調查了,但我們已有足夠的證據帶她來審訊。可能已經夠起訴了。先把她弄到這裡再說。」

「好吧,這是個問題,對吧?怎麼辦?這些年來,她跑得比誰都快。訓導員、人口普查員,凡是你說的出來的,她比他們都聰明,包括我們。去溼地草叢裡追她,就是讓我們自己出醜。」

「我不擔心這個。其他人抓不到並不意味著我們也不能。但這不是最聰明的辦法。讓我說,咱們來設個陷阱。」

「哦。嗯,」副手說,「我倒知道一點跟陷阱有關的事。去誘捕狐狸的時候,常常反而會著了狐狸的道。沒法攻其不備。我們已經去敲了很多次門,都夠嚇跑一頭棕熊了。獵狗怎麼樣?那個肯定行。」

治安官沉默了幾秒。「我不知道。或許是我老了,心軟了。我都五十一歲了。用獵狗追捕一個女人,只是為了審問,感覺不太對。獵狗可以用來對付逃跑的罪犯,那些已經定了罪的人。但是,和其他所有人一樣,在被證明有罪之前,她是無辜的。我覺得不應該放獵狗追女嫌犯。或許可以作為最後的法子,但現在還不是時候。」

「好吧。什麼樣的陷阱?」

「這正是我們要解決的。」

十二月十五日,埃德和喬正在討論有哪些辦法可以抓住基婭,有人敲門。凝霜的玻璃後面出現了一個塊頭很大的男人。

「進來吧。」治安官大聲說。

那人進了屋,埃德說:「你好,羅德尼。有什麼能為你做的?」

羅德尼·霍恩,一位退休的機修工,大部分時間用來和老夥計丹尼·史密斯一起釣魚。在小鎮居民眼中,他安靜,沉穩,總是穿著工裝褲。他每週必去教堂,還是穿著工裝褲,不過襯衫乾淨挺括——他的妻子埃爾茜把它漿洗熨燙得跟木板一樣硬。

羅德尼摘下帽子,放在肚子前。埃德請他坐下,但他搖了搖頭。「不會很久,」他說,「就是一些可能和蔡斯·安德魯斯案有關的事情。」

「你有什麼訊息?」喬問。

「那個,過去有一段時間了。今年的八月三十號,我和丹尼在外面捕魚,在柏樹灣看到了一些事情。我想你們可能會有興趣瞭解一下。」

「接著說,」治安官說,「還是坐下吧,羅德尼。你坐下說大家都舒服一點。」

羅德尼坐下了,接下來的五分鐘,他說出了自己的故事。他離開後,埃德和喬看著對方。

喬說:「好吧,現在我們有動機了。」

「去把她弄到這裡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