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節

牛蛙 胡遷 第1頁,共2頁

一個月以前,廚房的門突然散架了,從門框上掉下來。我整理了那些木條和木板,堆放在牆角里。以前的傢俱不用釘子,都是卯榫結構而成,這個門也是不用釘子,而是用膠水黏合起來,門板以一種赤身裸體的方式,粘在中間木頭的支架上。至少這個門現在還算活著,以前的傢俱大部分都死掉了。為了不被那些木刺扎到,我找來一張報紙,把木頭包了起來,看到上面有一則新聞,於是我把報紙重新開啟,我已經很多年不看電視和報紙了,因為我高中輟學在家的日子裡,母親總要催我多看看報紙,跟社會不要斷裂,否則下場會很慘。

那則新聞是說,有個網管抓到了三個偷手機的人,這三個人拘留兩個月就放了出來。他們出來後,查到網管的家,綁架了他十五歲的女兒。女兒在四天裡遭受毆打和輪姦,半隻耳朵被剪掉,耳道里被塞了臭蟲。三個賊發現臭蟲會爬出來,就用螺絲刀把臭蟲再捅進去。最後的那句話已經被木頭刺破,我重新展開才看清楚,那行字依然破著一個黑洞,透過洞我看到灰茫的地板。

第二天我去了旅館,想看看張翰是否還能回到那兒,卻第一次見到了馬尾女孩所說的夜間經理。

他高瘦,黝黑,頭髮捲曲。

我把摩托車停在門口,進了門,他對我說:「你好。」我已經很久沒有聽到別人說這個詞了,通常大部分人的詢問都是「你是幹嗎的?」但我覺得「你好」比「你是幹嗎的」要陰險得多,這個城市裡沒有人對他人有善意,惡意侷限在問一句「你是幹嗎的」就已經不錯了。說「你好」的人,同那種不小心軋到人後,就一定要用車輪輾死的是同一種。

我說:「你好,402的人還在嗎?」

他面無表情地看著我,說:「我不能提供私人資訊。」

「那我上去看看,他認識我。」

「你不能上去看,這裡有規定。」

「我們認識,我已經來過很多次了。或者你去問。」

「我不能提供私人資訊。」

「你不告訴我他住不住在這裡,也不讓我上去看。」

「不好意思。」他低下頭,裝作翻看賬本。

我走向樓梯,但想到如果張翰不在家,而我又不能開啟房門,就根本無法知道他是否還住在這裡。我退回到櫃檯。

「你這種人,是不是怎麼都沒有辦法說明白一件事。」我說。

「我是按照規定的,這是我的工作。」

「可你該上班的時候大都沒有在工作,拿著那點工資去按摩了。」我經常被這麼堵在各種地方的門口,即使在我還是學生時,也會被保安堵在門口。在強姦拐賣沒有人管的地方,會有人攔住你,說按照規定,你不能進入這個,其實每個人都在裡面,有時是因為你的卡片過期了,有時是因為不能打通一個電話,原因根本不在這裡。

他說:「如果我告訴了你,老闆會炒了我,402的顧客很特殊,我不能告訴你他有沒有退房。」

「你還是沒說清楚,為什麼你今天突然來上班,沒有在按摩房找人幫你擼管?」

「我哪兒也沒去,一直在這裡上班。」他看都不再看我,翻著賬本。

「你覺得我有可能就這麼走了?」

「你可以不走,但你等在這兒也沒什麼用。」

「我誠懇地跟你說,你耗在這個垃圾場跟我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只是來詢問我朋友是不是住在這裡。」

他慢悠悠地說:「你不會比我好到哪兒去,你要是喜歡,我可以給你介紹,擼管的錢省下來讓你做點別的。」

我飛快地舉起旁邊的檯燈,朝他的腦袋砸了過去,他反應不算慢,用胳膊擋住了。我伸出左拳衝著他腦門打了過去,就像我在拳擊館捱打一樣,他們用小直拳試探地點人鼻腔,趁著暈的一剎那大力度的擺拳才上來。他流了鼻血,因為我打得偏下了一點。

「你不要走。」他拿起旅館的座機,開始撥號。

「下次我就不走了。」我朝門口走去。檯燈飛了過來,從我的肩膀上飛出去,在路面碎成兩大塊。我騎上車,沿著向北的路,朝著郊野公園的方向行駛。

我做很多事都很困難,不管是進一個公共場所的門,還是詢問一些,其實只要穿得狗頭狗臉,別人一般就會說出來的事情。最近的一次,是我參加墨爾本的會展,我的前女友在那裡留學,她想要請我喝酒,還找了個當地最大的天台酒吧,以暗示自我滾蛋之後,她混得有多麼風生水起。但那個喝酒的地方,因為我穿的鞋子把我轟了出來。在我來之前,只是知道不能穿拖鞋入場,這種對比連前女友都預料不到。也許當時最好的辦法,是她去車裡取一雙高跟鞋讓我穿著入場。

我還是認為張翰沒有在房間裡,如果在的話,那個夜間前臺經理一定會攔著我,他當時想看我爬到四樓,然後無計可施地下來,至少這個看笑話的機會我就不給了。

那麼,今天,我帶著自己的人生還剩下的那麼一點東西回家。

我打算去那家便利店買點酒。其實從昨天看到那篇新聞開始,心情就非常差。在我開網咖期間,僱傭的那個網管大部分時間都在睡覺,偶爾醒著的時候,就玩一會兒遊戲,或者把被剪掉的網線纏起來。他幫我抵擋過一次dns攻擊。他是不會去管網咖裡是否有賊的,甚至我也不會管。而另一件事是,在表姐十二歲要升入初中的時候,社群裡所有人都選擇了交一筆擇校費讓子女去更好的學校,其實是更安全的學校上學,因為最近的那個中學過於混亂。表姐家裡沒有出這份錢,她去了那所住宿學校,在一年以後就退學了。我讀大學時母親才告訴我原因,那時表姐已經去了美國。當年表姐由於沒有擇校對她的家人恨之入骨,節假日均不回家。一個禮拜日,一名男老師在白天進入了她的宿舍,強暴了她。

表姐退學的三年以後,我在那所初中入學,它的教學樓昏暗幽閉,像一截腸子,所有混亂都可以在那裡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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