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第六次相遇大概是前年冬天吧,我正在家裡為報紙趕寫一篇報道。

大約是早晨九點鐘左右,聽見有人不住氣地敲我的門,敲門聲看來不是詢問能不能進來,而是非要時來不可。

我厭煩的事情又發生了,只好把筆扔在稿紙上,前去開門。在這個過程中,敲門聲一直不斷,而且相當沒有規矩,我生氣極了。門一開啟,我看見站在我面前的是一個生人。

來人年紀不大,約摸十八九歲,臉上汗淋淋的,一對黑眼珠靈活地轉動著,張開嘴只管對我畏怯地笑著。從他那身半新半舊的制服和手裡那個落滿塵土的大黑人造皮革包,一看便知道這是我家鄉那裡來的人。我一時想不起來他是誰。

「你是劉叔叔?」「是。」我說。聽他說話的確是家鄉口音。

「我是張家堡的。」他說。

「誰家的娃娃?」我問。

「我父親叫張志高。你認識……」

「噢……」我這下才看出他臉上有一些我所熟悉的特點。是的,他簡直就是我童年認識的張志高。

我把五叔的後人讓進家門,給他衝了一杯茶,把糖盒放在他面前。他拘束地接過茶杯,坐在椅上,端著那壞茶,也不喝。「你來省裡有什麼事嗎?」我直截了當地問他。

小夥子的臉一下子變得通紅,囁嚅著說:「我父親在這裡被拘留了。我來看他。」「什麼?」我驚訝地從椅子上站起來,「為什麼?」我問他。

「為倒販糧票。」「現在在哪裡?」「新城區公安局」。「你見他沒有?」「沒……走時我媽安咐我,讓我來找你……」

我坐在椅子上,腦子像亂麻一般沒有了頭緒。

我透過水的窗玻璃,望著外面冬日灰暗的天空,開始盤算我該怎樣對待這件事。

我知道五嬸叫兒子找我來的意思是什麼。記者在我們家鄉人的眼裡也是一種不小的「官」,甚至我父母親都這麼認為。這多年,凡是家鄉來省城辦事的人,包括縣上我所認識的那些半生不熟的幹部也翥找我,讓我給他們走這樣那樣的「後門」。他們來,當然都不空手,總要給我帶些家鄉的土特產;我自己自然也要給他們管飯。我愛人為這些事早已經叫苦連天了,和我吵了好幾次架。我自己心裡也相當煩。但沒有辦法,鄉里鄉親,遠路風塵來到你門上,能把人家趕出去嗎?這不是說我已經「修」了,看不起家鄉來的人;也不是小氣得不願給他們管飯。關鍵是這些事太耗費人的精力了。我的家快成了個辦事處,有的人甚至把這裡變成他們在省裡辦肥事和做買賣的碰頭地點。並且不時讓我給他們「走後門」。其實我在這方面並不開竅,只能幫他們找找旅社,買買車票而已。

現在,五叔的兒子又找上門來,肯定是要讓我想點辦法把他爸領出來。這真是開玩笑!我怎麼敢去觸犯神聖的法律呢?「你父親還當大隊書記嗎?」我隨便問五叔的兒子。

「當著哩。」他說,手裡仍然拘束地端著那杯一口也沒喝的茶水。「你住下了沒?」我又問他。

「住下了,在建華旅社,離你們這裡不遠。」

我考慮了一下,對他說:「我現在忙著要寫一篇稿子,你先回去,等我把稿子寫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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