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雨雪霏霏 第六章

「以後死就以後死唄……」

「可別這樣!現在你還年輕、漂亮、嬌豔——大家把你當寶貝。可是這樣的日子再過一年,你就不會這樣了,就會年老色衰了。」

「再過一年?」

「不管怎麼說,再過一年你就沒有現在值錢了。」我幸災樂禍地繼續道。「你就會離開這裡到更低階的地方去,到另一家妓院。再過一年——又到第三家,越來越低階,而再過七八年,你就會淪落到乾草市場的地下室。這還是好的。倒霉的是,除此以外,你還得了什麼病,嗯,比如胸部有病……或者你感冒了,或者隨便什麼病。幹這樣的營生,有病就很難好。一旦纏上病,就輕易好不了。那時候你就只有死了。」

「死就死。」她惡狠狠地回答道,迅速扭動了一下身子。

「要知道,這太可惜了。」

「誰?」

「可惜了這一生。」

沉默。

「你有過未婚夫嗎?啊?」

「您問這幹嗎?」

「我不是向您刨根問底。我有什麼。你幹嗎生氣呢?你當然也可能有自己的愉快的事。這關我什麼事?沒什麼,可憐。」

「誰?」

「可憐你呀。」

「不用您可憐……」她勉強聽得見地悄聲道,又扭動了一下身子。

這又使我立刻升起一股無名火。怎麼!我對她這麼體貼,她竟……

「你在想什麼?你走的是正路嗎?啊?」

「我什麼也不想。」

「不想更糟糕,趁還來得及,清醒清醒吧。趁還來得及。你還年輕,長得又漂亮;還可以戀愛,還可以嫁人,還能成為一個幸福的人……」

「也不是所有出了嫁的人全都幸福呀。」她用原先那種開連珠炮似的粗魯的聲音生硬地說道。

「當然,不是所有的人,不過比呆在這裡總好得多。好得沒法比。而有了愛情,即使不幸福,也能過。即使不幸,生活也是美好的,活在世上,甚至不管怎麼活,也是好的。而這裡,除了……醜惡。呸!」

我厭惡地轉過身去;我已經不是在冷冰冰地說教了。我感同身受,而且越說越激動。我已經渴望把自己獨居一隅,反覆思考過的那些珍藏心底的想法全說出來。我心中似乎有什麼東西陡地燃燒起來,「出現了」某種目的。

「你別看我在這裡鬼混,我對你不足為訓。我也許比你更壞。話又說回來,我是喝醉了酒才到這兒來的。」我急於為自己辯白。「再說男人根本不能同女人比。這是不同的兩回事;我雖然作踐自己,糟蹋自己,可是我畢竟不是任何人的奴隸;來了,走了,也就沒有我這個人了。撣去身上的土,又換了個人。可是拿你來說,你從一開始就是奴隸。是的,奴隸!你把一切,把整個意志都貢獻了出來。以後你想掙脫這枷鎖就辦不到了:它會越來越緊地把你禁錮住。這該死的枷鎖就是這樣。我知道它。至於別的,我就不說了。可能你也聽不懂,不過,請你告訴我:你大概欠鴇母的錢吧?嗯,你瞧!」我又加了一句,雖然她並沒有回答我的話,只是默默地豎起耳朵聽著:「瞧,這就是枷鎖!你永遠無法贖身。他們一定會這麼做的。你無異把靈魂交給了魔鬼……

「就拿我說吧……你怎麼知道呢,也許我也同樣不幸,故意往火坑裡跳,也是因為心裡苦悶。要知道,喝酒是為了借酒澆愁:嗯,我到這裡來——也是為了消愁解悶。你倒說說看,這有什麼好:咱們倆……方才……湊到一塊,可是在整個這段時間裡,咱倆彼此一句話也沒有說過,而你直到後來才像個野姑娘似的開始打量我;我對你也一樣。難道這叫愛嗎?難道人與人應當這樣親近嗎?這簡直不成體統,就這麼回事!」

「對!」她生硬地、急匆匆地附和我的話道。我甚至對她急匆匆地說這「對」字感到奇怪。這說明,也許,她方才打量我的時候,她的腦海裡也閃過同樣的想法?這表明,她也已經會想某些問題了?……「他媽的,這倒有意思,這可是‘英雄所見略同’呀。」我想——差點沒有躊躇滿志地搓起手來。「難道我就對付不了這麼一顆年輕的心……」

我最感興趣的還是逢場作戲。

她把自己的頭轉過來離我更近了,我在黑暗中覺得,她似乎用一隻手支著腦袋。也許在打量我。我看不清她的眼睛,感到多可惜啊。我聽到她深深的呼吸聲。

「你幹嗎要到這裡來呢?」我開口道,已經帶著某種威嚴。

「沒什麼……」

「在老家該多好啊!溫暖,自由自在;總歸是自己的家嘛。」

「要是還不如這裡呢?」

「必須與她的思想合拍,」我腦子裡倏忽一閃,「一味多愁善感是起不了大作用的。」

然而,這不過倏忽一閃而已。我敢發誓,她也的確使我很感興趣。況且當時我的心情也有點纏綿悱惻。再說弄虛作假與當真動情也很容易和睦相處。

「誰說的!」我急忙回答,「什麼都可能發生。我倒相信,肯定有人欺負了你,對不起你,而不是你對不起他們。要知道,我對你的身世一無所知,但是像你這樣一個姑娘肯定不會是自己樂意到這裡來的……」

「我算什麼姑娘呀?」她用勉強聽得見的聲音道,但是我聽清了。

「他媽的,我在巴結她。真叫人噁心。說不定,也好……」她沉默不語。

「我說麗莎——我想說說我自己!要是我從小有個家,我絕不會像現在這樣。我常常想這問題。要知道,不管在這家裡多麼不好——畢竟是自己的爹孃,而不是敵人,不是外人。即使一年裡只有一次向你表現出愛。你畢竟知道你在自己家裡。瞧,我是沒有家自己長大的;大概正因為如此,我才變成這樣……無情。」

我又等來了沉默。

「也許她根本就沒聽懂。」我想,「再說也太可笑了——說教。」

「如果我是父親,我有自己的女兒的話,我也許會愛女兒勝過愛兒子的,真的。」我又旁敲側擊地說,好像不是為了逗她喜歡似的。不瞞諸位,我的臉紅了。

「這是為什麼呢?」她問。

可見她在聽。

「不為什麼;我也不知道,麗莎。你瞧,我認識一個做父親的,為人很嚴厲,老闆著臉,可是卻常常跪在女兒面前,親吻她的手和腳,看都看不夠,真的。她去晚會跳舞,他就站在一旁,一站就是五小時,目不轉睛地看著她。他愛她簡直愛得發狂了:我明白這道理。半夜,她累了——睡著了,而他一覺醒來就跑去親吻睡著的女兒,為她祈禱,為她祝福。自己則穿著油漬麻花的外衣,對所有的人都很小氣,可對她卻傾其所有,什麼都買,送貴重的禮物,如果她喜歡這禮物,他就高興得不得了。父親總是比母親更愛女兒。一個姑娘生活在家裡,該多開心啊!如果是我,可能都不願把自己的女兒嫁出去。」

「那又是怎麼回事呢?」她問,微微一笑。

「我會吃醋的,真的。嗯,她怎麼能親吻另一個人呢?愛旁人更勝於愛自己的父親嗎?想到這事都讓人難受。當然,這全是廢話;當然,到頭來任何人都會明白這道理的。但要是我,在把她嫁出去之前,很可能十分苦惱,就操心一件事:挑遍所有前來求親的人,什麼人都看不上。到頭來還是把她嫁給了她自己喜歡的人。要知道,女兒自己喜歡的那人,在父親看來,總是最差的。就是這麼回事。就因為這道理,家裡才發生許多不幸。」

「有些人巴不得把女兒賣出去呢,而不肯把她體體面面地嫁出去。」她驀地說。

啊!原來是這麼回事!

「麗莎,這是那些該詛咒的家庭,在這些人家裡既沒有上帝,也沒有愛,」我熱烈地介面道,「而沒有愛的地方也就沒有理性。沒錯,這樣的家庭是有的,我不是說它們。你大概在自己家裡沒有看到幸福,所以才這麼說。你真是一個不幸的姑娘。唉……這一切多半因為一個窮字。」

「難道有錢人家裡的情形就會好些嗎?一些正人君子即使窮也生活得很好嘛。」

「唉……是的。也許吧。還有一句話,麗莎:一個人只愛計算自己的不幸,而不會計算自己的幸福。你好好算一下,就會看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幸福。要是一家人家一切都順順當當,上帝賜福,丈夫好,愛你,疼你,不離開你,這有多好!這家人家多幸福!甚至有時候幸與不幸對半分,也挺好嘛;誰家沒有不幸呢?說不定。出嫁後你自己就知道了。就拿你嫁給你心愛的人新婚燕爾的時候說吧:有時候是多麼、多麼幸福啊!而且隨時隨地都感到幸福。新婚燕爾的時候,甚至跟丈夫吵架也感到很甜蜜。有這樣的人心裡越是愛,就越愛跟丈夫吵架。真的,我就認識這樣一個女人,她說:‘就這麼回事,我非常愛你,正因為愛,我才折磨你,你要感覺得到呀。’你知道因為愛可以故意折磨一個人嗎?這多半是女人。可她自己心裡卻在想:‘不過,以後我會非常非常愛他的,我會百般體貼他,因此現在折磨折磨他也不算罪過。’於是家裡,大家看著你倆就高興,既幸福又開心,既和和美美,又相敬如賓……也有些人愛吃醋。他出門有事,(我就認識這麼一個女人,)她就受不了,半夜三更跳出來,跑出去偷看:他不會到那裡去吧,不會去妓院吧,不會跟那個女人在一起吧?這就不好啦。她自己也知道不好,她的心在七上八下,受著煎熬,她愛他,一切都因為愛。爭吵之後又言歸於好,是多麼幸福啊,或者自己向他認錯,或者原諒他!小兩口覺得非常幸福,突然覺得幸福極了——就像他們久別重逢,又結了一次婚,又開始重新戀愛。如果夫妻倆彼此相愛,那任何人,任何人也不應當知道夫妻間發生的事。不管他倆發生多大爭吵——也不應當把親生母親叫來評理,也不應當互相說長道短。應當由他們自己來給自己評理。愛情是上天的秘密,不管夫妻倆發生什麼事,旁人都無權過問。只有這樣,愛情才會變得更神聖,更好。彼此要更多一些尊重,許多事情都是建立在彼此尊重的基礎上的。既然彼此有過愛情,既然因相愛而結婚,那為什麼要讓愛情一去不復返呢!難道就不能維持愛情嗎?很少有不能維持愛情的情況。嗯,只要能找到一個好丈夫,只要他是個善良的正人君子,那他們的愛情怎麼會一去不復返呢?新婚的情愛會過去,不錯,可是後來的愛情會更加美好。那時候就會兩心相印,夫妻同心,共建美好家庭;彼此都沒有秘密,隨後就會生兒育女,這時,每時每刻,甚至最艱難的時刻都會覺得幸福;只要彼此相愛,勇敢地面對一切。這時候工作起來也是愉快的,為了孩子,有時候即使節衣縮食也是開心的。要知道,為了這,孩子們以後會愛你的;這意味著,你在為自己儲蓄。孩子長大了——你會感到你是他們的榜樣,你是他們的支柱;即使你死了,他們也將一輩子在自己身上擁有你的感情和思想,因為這是他們從你那裡學到的,他們將會繼承你的形象和樣式。就是說,這是偉大的天職。這時候父母親怎麼會不更加親密地相親相愛呢?有人說,把孩子拉扯大太難了?這是誰說的?這是天大的幸福。你喜歡小孩嗎,麗莎?我非常喜歡。你知道嗎——這麼一個粉妝玉琢的孩子,偎依在你的懷裡吃奶,哪個丈夫看著他的妻子抱著他的孩子會對她不心動而神往呢!一個白裡透紅的小小孩,胖胖的小臉蛋,叉手叉腳地躺著,睡眼朦朧;小手小腳胖乎乎的,小指甲乾乾淨淨的,小小的,小得讓你看著都覺得可笑,小眼睛忽閃忽閃的,好像他什麼都懂。一邊吃奶,一邊還用小手抓你的乳房玩。爸爸走過來——他就鬆開奶頭,整個身體向後仰,看著爸爸,笑起來——真是天知道有多可笑——接著又重新湊上去吃奶。要不就猛地咬一口母親的奶頭,如果乳牙長出來了的話,而他自己還斜過小眼睛去看媽媽:‘瞧,咬了一口!’當他們仨,丈夫、妻子、孩子在一起的時候,難道這裡的一切不全是幸福嗎?為了這樣的時刻,許多事都可以原諒。不,麗莎,先要自己學會怎樣生活,然後再責怪別人!」

「必須繪聲繪色,必須這樣繪聲繪色,才能打動你!」我心想,雖然,真的,我是動情地說這番話的,可是我突然臉紅了。「要是她突然哈哈大笑,我這臉往哪兒擱呢?」這想法使我陡地氣憤若狂。我說到最後的確十分激動,而現在我的自尊心不知怎麼又受到了傷害。沉默在繼續。我恨不得把她一把推開。

「您有點……」她突然開口道,說了一半又停了下來。

但是我已經完全明白了:她的聲音裡顫動著的已經是另一樣東西,已經不是先前那種生硬、粗魯、不肯就範的腔調了,而是某種柔和的、羞人答答的神態,這種羞怯的神態使我自己不知怎麼也突然自慚形穢,感到歉疚起來。

「什麼?」我帶著一種溫柔的好奇心問道。

「您……」

「什麼?」

「您有點……照本宣科似的。」她說,好像在她的聲音裡又突然聽到某種嘲弄的口吻。

她這話刺痛了我。我沒料到她會這樣說。

我居然不明白,她這裡故意用嘲弄做偽裝,這是羞怯的、心地純潔的人慣用的最後手法,因為有人粗魯地、死乞白賴地硬要鑽進他們的心靈,而他們由於自尊心作祟直到最後一刻都不肯就範,害怕在您面前流露出自己的感情。根據她欲說還休,直到最後才決定說出來的怯怯的神態,我本來就應當猜得出來嘛。可是我卻沒有猜到,我心裡的氣不打一處來。

「你等著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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