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刀鋒 毛姆 第1頁,共2頁

一

我以前寫小說從沒有像寫這一本更感到惶惑過。我叫它做小說,只是因為除了小說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麼。故事是幾乎沒有可述的,結局既不是死,也不是結婚。死是一切的了結,所以是一個故事的總收場,但是,用結婚來結束也很合適;那些世俗的所謂大團圓,自命風雅的人也犯不著加以鄙棄。普通人有一種本能,總相信這麼一來,一切該交代的都交代了。男的女的,不論經過怎樣的悲歡離合,終於被撮合在一起,兩性的生物功能已經完成,興趣也就轉移到未來的一代上去。可是,我寫到末尾,還是使讀者摸不著邊際。我這本書只是追敘我過去認識的一個人,這人雖則和我非常接近,卻要隔開很長的時間才碰一次面;他中間的經歷我幾乎毫無所知。要我杜撰些情節來補足這些脫漏,使故事讀起來更加連貫,固然可以,可是,我無意於這樣做。我只打算把自己知道的事情記下來而已。

多年前,我寫過一本小說叫《月亮和六便士》;在那本書裡,我挑選了一個名畫家保羅·高更;關於這位法國藝術家的生平我知道得很少,只是倚仗一點事實的啟示,使用小說家的許可權,炮製了若干故事來寫我創造的人物。在本書裡,我一點不打算這樣做。這裡面絲毫沒有杜撰。書中角色的姓氏全都改過,並且務必寫得使人認不出是誰,免得那些還活在世上的人看了不安。我寫的這人並不出名;也許他永遠不會出名;也許他的生命一朝結束之後,這一生留在世界上的痕跡並不比石子投入河中留在水面上的痕跡為多。那時候,我這書倘使還有人讀的話,就是由於它本身可能引起的興趣了。但是,也許他替自己挑選的生活方式,和他性格里面所特有的堅定和馴良,在他同類中間的影響會日益加深,這樣,可能在他去世長遠以後,有人會恍悟這時代裡曾經生活過一個很了不起的人物。那時候,人們就會看出我這本書寫的是誰了,而那些想要稍微知道一點他早年身世的人,當可在書中找到些他們想要找的東西。我覺得這書雖有如我所說的種種不足之處,對於替我朋友作傳的人,將不失為一本可資徵引的書。

書中的談話,我並不要假充是逐字逐句的記載。在這類或其他場合下,人家的談話我從不記錄下來;可是與我有關的事情我都記得很清楚,所以,雖則是我寫的,敢說很能忠實反映他們的談話。適才說過,我絲毫沒有杜撰;現在這句話要改正一下。就像希羅多德以來的許多歷史家一樣,我也有擅自增入的部分;故事裡角色的談話有些是我沒有親耳聽見,而且也不可能聽見的。我這種從權的理由和那些歷史家的理由一樣,因為有些場合若只是重述一下,就會毫無生氣,加進談話要生動得多,真切得多。我要有人讀我的書,所以只要寫得人讀得下去,我認為總可以做得。至於哪些地方是擅自增入的,明眼的讀者自會一望而知,他要擯棄這些不讀,完全聽他自由。

另一個理由使我從事這部作品時感到疑懼的,是這裡面的主要人物都是美國人。瞭解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覺得一個人除掉他本國人以外,很難說真正瞭解什麼人。因為人不論男男女女,都不僅僅是他們自身;他們也是自己出生的鄉土,學步的農場或城市公寓,兒時玩的遊戲,私下聽來的山海經,吃的飯食,上的學校,關心的運動,吟哦的詩章,和信仰的上帝。這一切東西把他們造成現在這樣,而這些東西都不是道聽途說就可以瞭解的,你非得和那些人生活過。要了解這些,你就得b是/b這些。正由於你離開觀察不能瞭解一個對於你是異域的人,要在書中刻畫得真切就難了。連亨利·詹姆斯那樣一個精細的觀察家,在英國住了四十年,也沒有能創造出一個十足英國氣的英國人來。至於我,幾篇短篇小說除外,從沒有打算寫過本國以外的人;短篇小說裡敢於寫外國人的緣故,是因為短篇的人物只要一點粗枝大葉;你寫個輪廓,細微的地方全可以由讀者自己去補充。也許有人要問,既然我能把保羅·高更變做一個英國人,這本書裡的人物為什麼不可以照做。我的回答很簡單:就是不能。那一來,他們就不成其為他們那樣的人了。我並不作為他們是美國人眼中的美國人;他們是一個英國人眼中的美國人,連他們的語言特點我都沒有打算仿效。英國作家在這方面闖的亂子和美國作家打算模仿英國人說的英語時闖的亂子一樣多。俚語是最坑人的東西。亨利·詹姆斯在他的英國故事裡經常要用俚語,可是總不像一個英國人說的那樣,因此不但不能取得他所企求的俚俗效果,反而時常使英國人讀來感到突兀和怪不舒服。

一九一九那一年,我起身到遠東去,路過芝加哥;為了某種和本書無關的原因,在那邊住了有兩三個星期之久。不久以前,我出版了一部成功的小說,所以在當時也算是新聞人物,一到芝加哥,就有記者來訪問。第二天早上,電話鈴響,我去接電話。

「我是艾略特·談波登。」

「艾略特,我還以為你在巴黎呢。」

「不,我回來看看家姐的。我們找你今天來玩。跟我們一起吃午飯。」

「好極了。」

他把時間和地址告訴我。

我認識艾略特·談波登已經有十五年。他這時已是將近六旬的人,一表人才,高個兒,眉目清秀,鬈髮又多又烏,微帶花白,恰好襯出他那堂堂的儀表。他穿著一直考究,普通的買自夏費商店,可是衣服鞋帽總要在倫敦買。在巴黎塞納河南岸時髦的聖紀勞姆街上有一所公寓。不喜歡他的人說他是古董客人,可是這是誣衊,他極其痛恨。他有眼光,又有學問,也不否認在已往的年頭他剛在巴黎住下時,曾經幫助那些要買畫的收藏家出過主意;後來在他的交遊中聽到有些中落的英法貴族想要賣掉一張精品,碰巧他知道美國博物館的某某理事正在訪求這類大畫家的優秀作品時,自然樂得給雙方拉攏一下。法國有許多舊家,英國也有些,有時迫於境遇,不得不把一口比爾簽名的櫥櫃或者一張奇彭代爾手製的書桌割愛,但是不願意聲張出去,碰到他這樣博雅而彬彬有禮的人能夠把事情辦得一點不露痕跡,正是求之不得。聽到這話的人自然而然想到艾略特會在這些交易上撈些好處,但都是深有教養的人,誰也不願意提。刻薄的人硬說他公寓裡的東西全都是出售的,說他每次名酒好菜請美國闊佬們吃一頓午飯之後,他那些值錢的畫總有一兩張不見了,不然就是一口細工精嵌的櫥櫃換成一口漆的。等到有人問他怎麼某一件東西不見了,他就花言巧語地說,那個他覺得還不上品,因此拿去換了一件更好的。接著又說,盡瞧見一樣東西真膩味。

「nousautresaméricians,」他先調一句法文,「我們美國人就歡喜換花樣。這既是我們的短處,也是我們強過人的地方。」

巴黎的有些美國太太,自稱曉得他的底細的,說他的家道原來很窮,所以起居能夠那樣闊綽,只是由於他為人非常精明的緣故。我不清楚他究竟有多少錢,可是那位公爵頭銜的房東在他這所公寓上卻著實收他一筆房租。公寓裡的陳設又是那樣名貴:牆壁上掛的都是法國大畫家的作品,瓦託啊,弗拉戈納爾啊,克洛德·洛蘭啊,等等;鑲木地板上炫耀著薩伏納裡和奧比松的地毯;客廳裡擺了一套路易十五時代精工細繡的傢俱,製作之精,如他自稱的,說不定就是當年蓬巴杜夫人的香閨中物。反正他並不用設法賺錢,就能生活起居有他認為上流人士應有的那種派頭。至於他過去通過什麼途徑才能達到這樣,你假如是明白人的話,最好還是別提,除非你有意要和他斷絕往來。他既然在物質上不用操心,就一心一意追求他一生中最大的願望起來,換句話說,社會交際。他初到歐洲時,還是個拿著介紹信去見名流的年輕人,後來和英國、法國那些中落的大家發生商業關係,這就奠定了他先前取得的社會地位。本人在弗吉尼亞州原是舊家,母系方面還可以追溯到一位在獨立宣言上署過名的祖先,這點家世使他拿著信去見那些有頭銜的美國太太時,很受人看得起。人緣好,人又神氣,跳舞跳得不錯,打槍不算壞,網球很好,什麼宴會里都少不了他。鮮花和高價錢的大盒巧克力,任意買來送人;雖則很少請客,請起客來,倒也別緻有趣。那些闊太太們被他帶著上一趟蘇荷區的異國情調飯館,或者拉丁區的小酒店,都覺得很好玩。替人效勞,隨時隨地都來;你要是請他做一件事,不管多麼厭煩,沒有不高高興興替你做的。碰到年紀大點的女人,總是曲盡心意去博她們的歡心,所以不久在許多豪貴人家都混得很熟。為人實在太好講話了,假如有人失約,你臨時拉他來湊數,他毫不介意就來,而且讓他坐在一位頂討厭的老太婆旁邊,保管還會替你敷衍得有說有笑。

兩三年工夫,在倫敦和巴黎,所有一個年輕美國人攀得上的朋友,他都攀上了;巴黎他是長住,倫敦是每年遊宴季末期去,還有就是在初秋時拜訪一轉鄉間別墅。那些早先把他引進社交界的太太們,看到他的交遊竟如此廣,很覺得詫異。感想是分兩方面:一方面是高興她們抬舉的這個年輕小夥子居然有偌大的成功,另一方面,則有點著惱,怎麼和他混得很熟的人,和自己的交情只是一點浮面。雖則他對待她們照舊很客氣,很肯效勞,這些人總不好受,覺得他利用她們做了社交上的墊腳石。她們擔心他是個勢利鬼,當然他是個勢利鬼,他是個大大的勢利鬼,他勢利得毫不顧旁人齒冷。哪一家請客,他想廁身被請之列,或是哪一位大名鼎鼎但是有名難纏的老闊寡婦,他想拉攏點關係,就什麼都做得出來:釘子照碰,冷言冷語照吃,下不了面子的地方照下得去。在這方面,他可以說是不屈不撓。只要眼睛落在什麼上面,他就像植物學家尋求一株異種蘭花一樣,洪水、地震、瘴熱、敵意的土人,什麼危險都去冒,非弄到手不肯罷休。一九一四年的大戰給他提供最後的機會;戰事一爆發,他就去參加一個救護隊,先後在佛蘭德和阿爾艮戰區都服務過;一年後回來,佩起一枚紅勳章,在巴黎紅十字會弄了一個位置。那時候,他手頭已很寬裕,要人支援的慈善事業,他都慷慨捐助。任何鋪張揚厲的善舉,他必竭盡自己的博雅知識和辦事才能來襄助一切。巴黎兩家最高貴的俱樂部,他都做了會員。法蘭西那些最煊赫的婦女提起他來總是「那個好艾略特」。他終於發跡了。

我最初認識艾略特的時候,自己還不過是個平常的年輕作家,他也不把我放在眼裡。他從不忘記一張臉,所以不論在哪裡碰到,總是很客氣地和我拉手,但是,無意和我結交;假如我在歌劇院裡看見他,比方說,和他坐在一起的是一位顯貴,他就會裝作沒有看見我。可是,那時我寫的劇本碰巧獲得相當出人意料的成功,所以,不久我就看出艾略特對我稍微親熱起來。有一天我收到一封短柬,約我到克拉裡奇飯店吃午飯,那是一家旅館,他到倫敦就住在那裡。客人並不多,也不怎麼出色,我有個感覺,好像他在試探我在交際上成不成。可是,從那時起,我自己的成功也給我添了不少新朋友,因此,和艾略特碰面的機會也多起來。之後不久,我上巴黎去度秋天,住了幾個星期,在一個雙方都認識的朋友家裡又碰見了。他問我住在哪裡,一兩天後,又寄來一張午飯請帖,這次是在他自己的公寓裡。我到了一看,沒料到客人竟是相當出色,肚子裡暗笑。我知道,以他那樣爛熟世故,明知道在英國社交界我這樣一個作家並不稀奇,但是,在法國這兒,一個人只要是作家就會被人另眼相看,所以我也了不起了。這以後好多年,我們的交往都相當親密,不過從沒有真正成為朋友。我懷疑艾略特·談波登會和任何人成為朋友。他對別人的一切,除了他的社會地位外,全不發生興趣。不論我偶爾來巴黎,或是他在倫敦,他請客少一個人,或者逼得要招待旅遊的美國人時,總要請我去。這些人,我疑惑有些是他的老主顧,有些是拿介紹信來謁見他的、素昧平生的人。他一生中就是在這些地方受罪。他覺得應酬總得應酬一下,但是,不願意介紹他們和他那些闊朋友見面。最好的打發辦法當然是請吃晚飯,再去看戲,可是這往往很困難,因為他每晚都有應酬,而且早在三個星期前全約好了;就算能做到那樣,料想那些人未必就此滿足。他因為我是個作家,而且沒有什麼大關係,就毫不介意把他這些苦惱告訴我。

「美國那些人寫介紹信真是太不替別人著想了。並不是說把這些人介紹給我,我不高興見,不過,我覺得沒有理由叫我的朋友跟我受罪。」

他給他們買了大玫瑰花籃和大盒的巧克力糖送去,藉此補救一下,可是,有時候還得請吃飯。就在這種時候,他先告訴我一番話,然後又天真地邀請我赴他籌備的這類宴會。

「他們極其想見見你,」信上這樣捧我。「某太太是個很有文學修養的婦女,你寫的書她一個一個字都讀過了。」

某太太后來就會告訴我,她讀了我的《裴林先生和特雷爾先生》非常喜歡,而且祝賀我的《軟體動物》劇本演出成功,頭一本書的作者是休·沃波爾,後一書的作者是哈伯特·亨利·戴維斯。

如果我描寫的艾略特·談波登使讀者覺得他是個卑鄙小人,那實在是冤枉他。

在某一點上,他可以稱得上法國人說的serviable;這個詞,以我所知,在英語裡還找不到適當字眼。詞典上有serviceable,古義是指肯幫助人,施惠,厚道。這恰恰就是艾略特。他為人慷慨;雖則在他早期的社會活動中,那種送花、送糖、送禮的豪舉無疑有他的用心,到後來沒有這種必要時,他還是照做。送東西給人,他覺得很好受。他頂好客;僱的廚師比起巴黎的哪一家來都不差,而且在他那兒用飯,準會吃到最早的時鮮菜。他的酒十足證明他是個品酒的內行。誠然,他挑的客人都是視他們的社會地位而定,不一定是佳客,可是,他至少總羅致一兩個能說會笑的客人,因此,他的宴會差不多總是很有意思。有人在背後嘲笑他,說他是個齷齪小人;儘管這樣說,他請起客來,還是高高興興照去。他的法語說得流利正確,輕重音一點不含糊。他曾經費了很大氣力把英語說得像英國人那樣,你得有一對很尖銳的耳朵才能捉住他一個美國音。他極其健談,只是你得設法使他不提那些公爵和公爵夫人;但是,即使談到這些公爵和公爵夫人時,他也能使人解頤,特別是單獨和你在一起時,反正他現在的地位已經是不容置疑了。他有一張頂逗人的刻薄嘴,而這些王公貴人的醜史穢聞又沒有一件不吹到他耳朵裡的。x公主最近的孩子的父親是誰,y侯爵的情婦是哪一個,我全是從他那裡聽來的。敢說連馬塞爾·普魯斯特知道的顯貴秘聞也趕不上艾略特知道的那樣多。

在巴黎時,我時常跟他一起吃午飯,有時在他公寓裡,有時在飯館子裡。我喜歡逛古董鋪,偶爾也買些,不過看看居多,而艾略特總是興沖沖陪我去。他懂,對於藝術品也真心愛好。我想巴黎這類鋪子他沒有一家不認識,而且老闆個個都是熟人。他最愛殺價;每次我們出發時,他總叮囑我:

「要是你有什麼東西想買,自己不要問。丟個眼色給我,底下的由我來。」

他頂得意的事就是替我弄到一件我看中的東西,價錢只抵要價的一半,看他講價真是好耍子。他會爭論,哄騙,發脾氣,想法叫賣方心軟,嘲弄他,挑剔毛病,嚇唬不再踏進人家店門,嘆氣,聳肩膀,正言規勸,滿臉怒容朝外走,到最後爭到他出的價錢時,慘然的樣子搖搖頭,好像無可奈何只好屈服一樣。然後低低用英語跟我說:

「買下來。加倍的價錢都還是便宜。」

艾略特是個熱心的天主教徒;他在巴黎住下不久,就碰見一位神父。那人出名的會說人皈依,過去多少相信異端的迷途羔羊都被他圈了回來。他飯局最多,人有名的善於辭令。他的教務活動只限於富貴人家。雖則出身寒微,多少高門大戶都尊為座上客。這樣一個人,艾略特見了當然動了念頭。他偷偷告訴一位新近被這位神父說服改教的美國闊太太,說他家裡雖則一直奉的聖公會派,他本人卻是對天主教嚮往已久。有一天晚上,這位太太請他吃飯,跟這位神父見見;就只他們三個,神父是談笑風生。女主人把話兜到天主教上去,神父談得非常熱烈,絲毫不迂腐,雖則是教中人,就像一個見過世面的人同另一個見過世面的人談話一樣。艾略特發現神父十分知道他的為人,有點受寵若驚。

「範多姆公爵夫人上回還跟我談起你,她覺得你看事情頂清楚。」

艾略特快活得紅光滿面,公爵夫人他是進謁過,可是,從沒有想到她會對他動一下腦筋。神父心性廣闊,見解摩登,態度寬容,一番關於天主教的議論談得既高明又溫和。他把天主教會說得使艾略特聽來很像一個任何有教養的人如果不加入就對不起自己的高尚俱樂部。六個月後,艾略特就入了教。這樣一改宗,再加上在天主教方面的慷慨佈施,那幾家以前進不去的人家大門也被他敲開了。

也許他放棄祖傳的宗教,動機並不純正,可是改宗以後,倒的確誠心誠意。每星期要到第一流人士光顧的教堂去做彌撒,過些時就去神父那裡懺悔,隔兩年總要朝一次羅馬。久而久之,教廷因他虔誠,派了他御前侍衛,又見他孜孜恪盡職守,獎給他聖墓勳章。說實在話,他在天主教方面的事業和他在世俗方面的事業,可算一樣成功。

我時常問自己,以他這樣一個聰明、和藹、學識優長的人怎麼會被勢利蒙著心眼兒。他不是暴發戶。父親在南方一個大學當過校長,祖父是相當有名的神學家。以艾略特的機伶,決不會看不出那些應他邀請的人多隻是混他一頓吃喝,有些是沒腦子的,有些毫不足道。那些響亮的頭銜引得他眼花繚亂,看不見一點他們的缺點。我只能這樣猜想,跟這些家世緬邈的人過從親密,做這些人家婦女的近臣,給他一種永不厭煩的勝利感;而且這一切,歸根結底,實起於一種狂熱的浪漫思想;這使他在那些庸碌的小小法國公爵身上見到當年跟隨聖路易到聖地去的十字軍戰士,在裝腔作勢、獵獵狐狸的英國伯爵身上見到他們在金錦原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跟這些人在一起,他覺得就像生活在天地廣闊的英勇古代裡一樣。我想他翻閱戈沙年鑑時,看見一個姓氏接一個姓氏地使他回想起年代悠遠的戰爭,史冊上的攻城戰和著名的決鬥,外交上的詭詐和王侯們的私情,他的心就會熱得跳起來。總而言之,這就是艾略特·談波登。

我預備洗個臉,梳一下頭髮,再去赴艾略特約的飯局;正忙著時,旅館裡人打電話上來,說他在樓下等我。我有點詫異,可是一收拾好,就下樓去。

我們握手時,他說:「我想我自己來接你要安全些。我不清楚你對芝加哥到底有多熟。」

他這種感覺,我看出好些住在國外多年的美國人都有;他們心目中彷彿美國是個很難走甚至危險的地方,你不能隨隨便便讓一個歐洲人單獨去闖。

「還早,我們不妨走一段路,」他提議。

外面微有寒意,可是,天上一絲雲都沒有,活動活動筋骨倒不錯。

我們走著路時,艾略特說:「我想你會見家姐之前,頂好先知道一點她的為人,她有一兩次住在巴黎我那裡過,不過,我記得你那時不在,你知道,今天人並不多,就是家姐和她的女兒伊莎貝兒和格雷戈裡·布拉巴宗。」

「是那個室內裝飾家嗎?」我問。

「對了,家姐的屋子糟透了,伊莎貝兒和我都勸她重新裝修一下,我剛巧聽見布拉巴宗在芝加哥,所以就叫家姐請他今天來吃午飯,當然,他不是怎麼一個上等人,但是很行,瑪麗·奧利芬特的拉尼堡,聖厄茨家的聖克萊門特·塔爾伯特府,都是他裝飾的。公爵夫人極其喜歡他。你可以看看路易莎的屋子,我永遠不懂得,她這麼多年怎麼住得下去,不過說起這個來,她怎麼能在芝加哥住下去,我也永遠不懂得。」

我從他嘴裡得知佈雷德利太太是個寡婦,三個孩子,兩兒一女,不過兒子年紀大得多,而且都已結婚,有一個在菲律賓政府裡做事,有一個,像他父親過去那樣,在外交界服務,現在人在阿根廷都城。布太太的丈夫過去宦歷甚廣,在羅馬做了幾年一等秘書,後來又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個小共和國當專員,人就是死在那邊。

艾略特繼續講下去,「他去世之後,我要路易莎把芝加哥的宅子賣掉,可是,她不忍心。布家這所宅子買下來已有了年代,他們是伊利諾斯一個頂舊的舊家。一八三九年從弗吉尼亞原籍遷來這裡,在現在離芝加哥六十英里的地方置下田產,目前還保留著。」艾略特遲疑一下,看看我吃不吃他這一套。「我想你也許會說他家早先是種田的,不過,我不曉得你可知道,在上世紀中葉的時候,中西部開始開發,不少弗吉尼亞的人,好人家的子弟,你曉得都被無名的誘惑打動,離開了豐衣足食的鄉土。我姐丈的父親切斯特·佈雷德利看出芝加哥有它的前途,來這裡進了一家法律事務所,反正他賺的錢也夠兒輩吃用的了。」

艾略特的話雖如此說,從他的神情可以看出,那位已經去世的切斯特·佈雷德利離開他祖傳的華屋良田,來進律師事務所,原因並不那樣簡單,不過,從他攢聚了一筆家財上看來,總還值得。後來有一回布太太拿幾張鄉下她所謂「老家」的照片給我看,艾略特就不很快活;照片上面我見到的是一所不大不小的宅子,有美麗的小花園,可是倉房、牛棚、豬廄都隔開只有一箭之地,四周是一片荒蕪的平疇。我不由想到,切斯特·佈雷德利先生丟下這兒到城市裡去找出路,並不是沒有成算的。

過了一會,我們叫了一輛出租汽車。車子把我們開到一所褐色砂石房子面前,房子窄而高,要拾上一串陡峻的石級才到大門。並排是一列房屋,在湖濱道過來的一條街上,房屋外表就是在那天明媚的秋光裡也還是陰沉沉的,我不懂得一個人對這樣的房子會有什麼好感。開門的是個高壯的、一頭白髮的黑人管家,把我們引進客廳。我們走進時,佈雷德利太太從椅子上站起來,艾略特給我引見。她年輕時當是個美麗的女子,眉眼雖則粗一點,卻生得不錯,眼睛很美。可是那張幾乎完全不施脂粉的僵黃臉,肌肉已經鬆弛下來,顯見她和中年發胖的戰鬥是失敗了。我猜她還不肯服輸,因為她坐下時,腰桿在硬背椅子上撐得筆直;的確,穿著她那受罪的鎧甲一般的緊身衣,這樣要比坐在有軟墊的椅子上舒服得多。她穿的一件青色衣服,上面滿織的花,高領子,鯨魚骨撐得硬硬的。一頭漂亮的白髮,燙成波浪紋,緊緊貼在頭上,髮式做得極其複雜。她請的另一位客人還沒有到,我們一面等,一面東拉西扯地談。

「艾略特告訴我,你是走南路來的,」布太太說。「你在羅馬歇了沒有?」

「歇的,我在那邊住了一個星期。」

「親愛的瑪格麗達王后好嗎?」

我被她這個問題弄得很詫異,只好回答說我不知道。

「哦,你沒有去看她?真是個好女人,我們在羅馬的時候,待我們真好。佈雷德利先生那時是使館的一等秘書。你幹嗎不去看她?你難道是跟艾略特一樣的壞蛋,連奎林納宮都進不去嗎?」

「當然不是,」我笑著說。「事實是我並不認識她。」

「不認識?」布太太說,好像信不了似的。「為什麼不認識?」

「告訴你實在話,作家們一般並不跟國王王后廝熟。」

「可是,她是個頂可愛的女人,」布太太好言勸我,好像不認識這位王后完全是我不屑似的。「我敢保你會喜歡她。」

這時候門開了,管家把格雷戈裡·布拉巴宗領進來。

格雷戈裡·布拉巴宗,空有一個好名姓,並不是個浪漫人物。這人長得矮而胖;除掉耳朵旁邊和後頸有一圈黑鬈髮外,頭禿得就像只雞蛋;滿臉紅光,看去就像要裂成一大堆臭汗一樣,骨碌碌的烏眼珠,多肉的嘴唇,厚厚的下巴。他是英國人,我有時在倫敦落拓不羈人士的宴會里碰見他。人很熱鬧,開心,總看見他咧著嘴笑,可是,你不用是一個出色的人物評判者,就可以看出他和人家那種嘻嘻哈哈的親密不過是一種遮蓋,這裡面還有很精明的生意經。多年來,他在倫敦都是最成功的屋內裝飾家。他有一副很洪亮動人的嗓子,和一雙小而肥的富於表情的手。只要來一套動人的姿勢,一大串興奮的字眼,他就能推動一個踟躕不決的主顧的想象力,使人簡直沒法拒絕那在他好像是一份盛情的交易。

管家重又託了一盤雞尾酒進來。

「我們不等伊莎貝兒了,」布太太拿起一杯酒時說。

「她到哪兒去了?」艾略特問。

「跟拉里打高爾夫去的。說她也許要晚一點。」

艾略特轉向我說,「拉里是勞倫斯·達雷爾。伊莎貝兒算跟他訂婚了。」

我說,「艾略特,我不知道你喝雞尾酒。」

「我不喝,」他一面憤然回答,一面呷著手裡的酒,「可是,在這個禁酒的野蠻國度裡,你有什麼辦法?」他嘆口氣,「巴黎有些人家現在也預備這東西了,壞交通把好習慣都攪糟了。」

「簡直胡扯淡,艾略特,」布太太說。

她的口氣相當溫和,然而堅決,使我不由而然覺得她是個有個性的女人;我並且從她看艾略特那種怡然自得的神情,可以猜出她絲毫沒有把他當作了不起。我肚子裡尋思,不知她把格雷戈裡·布拉巴宗看作是哪一等人。布拉巴宗進來時,我就看見他用內行的眼光把屋子裡掃一下,兩道濃眉不知不覺抬了起來。這的確是間奇怪的屋子。桌布、窗簾布、椅墊、椅套,全是一式的圖案;壁上厚重金鏡框裡掛的油畫,顯然是布家人在羅馬時買的。拉斐爾派的聖母,基多·里尼派的聖母,蘇卡呂尼派的風景,龐尼尼派的古蹟。還有他們住在北京時的紀念品,雕得都滿的海梅桌子,巨大的景泰藍花瓶,還有些是從智利或者秘魯買來的,硬石刻的胖人兒,陶製的瓶子。一張奇彭代爾的書桌,一隻嵌木細工的玻璃櫥。燈罩用白綢做的,不知道哪個魯莽畫家在上面畫了些穿瓦託式裝束的牧羊男女。屋子看上去真使人作嘔,然而不懂什麼緣故,卻還順眼。這裡有一種安逸的,住了人的氣氛,使你覺得這許多荒乎其唐的大雜燴自有它的道理。所有這一切湊合不上的東西都屬於同一類,因為它們是布太太生活的一部分。

我們才喝完雞尾酒,門開處,進來一個女孩子,後面跟著一個男子。

「我們遲了沒有?」她問。「我把拉里帶回來。可有他吃的嗎?」

「想來有吧,」布太太笑著說。「你按下鈴,叫尤金添個位子。」

「他才替我們開門的。我已經告訴他了。」

「這是我的女兒伊莎貝兒,」布太太轉身向我說。「這是勞倫斯·達雷爾。」

伊莎貝兒趕快跟我握一下手,來不及地就轉向布拉巴宗。

「你是布拉巴宗先生嗎?我真渴望見你。你替克萊曼婷·多默裝飾的屋子我真喜歡。這屋子糟不糟?我好多年來都想法叫媽收拾一下,現在你來芝加哥,真是我們的機會到了。老實告訴我,你覺得這屋子怎樣?」

我知道布拉巴宗死也不會說。他很快張了布太太一眼,可是她臉上泰然自若,一點看不出什麼。他斷定伊莎貝兒是重要人物,就發出一聲狂笑。

「我敢說這屋子很舒服,種種都很好,」他說,「不過,你要是直截了當問我的話,那麼我覺得確乎相當的糟。」

伊莎貝兒長得高高的,橢圓臉,直鼻樑,俊俏的眼睛,豐滿的嘴,這一切看來都是布家的特徵。人秀氣,不過胖一點,大約是年齡關係,等她長大一點就會苗條起來,一雙有力的長得很好的手,不過也嫌肥一點;短裙子露出的小腿也嫌肥。皮膚生得好,顏色紅紅的,和適才的運動以及開敞篷車回來都不無關係。人容光煥發,充滿活力。十足的健康體質,嬉皮笑臉的高興派頭,對生活的滿足,和從內心裡流露出來的幸福感,使人看了心花兒都開。那種自如若堂的風度,不管艾略特多麼文雅,和她一比都不免有點俗氣。布太太那張慘白而有皺紋的臉在她的朝氣襯托下,看去簡直疲憊和衰老了。

我們下樓去吃飯。布拉巴宗一看見飯廳,眼睛就眯起來。壁上糊的暗紅紙,算是冒充花布,掛些臉色陰沉死板的男女肖像,畫得糟透糟透。這些人都是去世的那位佈雷德利先生的近系祖先。他自己也在上面,一撮濃上須,僵直的身體穿著禮服和白粉漿的領子。一張布太太的像,是九十年代一個法國畫家的手筆,掛在壁爐上面,穿著灰青緞子的晚服,頸上珠串,髮髻一顆鑽石星,一隻滿戴珠寶的手捏一條編織領巾,畫得連針腳都一一可數,另一隻手隨隨便便拿一柄鴕鳥羽扇子。屋內傢俱是黑楠木的,簡直笨重不堪。

大家坐下時,伊莎貝兒問布拉巴宗,「你覺得這個怎麼樣?」

「我敢說一定花了不少錢,」他答。

「的確,」布太太說。「這是佈雷德利先生的父親送我們的婚禮,被我們帶著跑遍了全世界。里斯本啊,北京啊,基多啊,羅馬啊。親愛的瑪格麗達王后非常豔羨它。」

「假如是你的,你把它怎麼辦?」伊莎貝兒問布拉巴宗,可是,不等他回答,艾略特就替他說了。

「燒掉,」他說。

三個人開始討論怎樣裝飾這屋子起來。艾略特力主路易十五的裝潢,伊莎貝兒則要一張僧院式的餐桌和一套義大利式椅子。布拉巴宗認為奇彭代爾比較適合布太太的性格。

他轉身看著艾略特,「你當然認識奧利芬特公爵夫人的?」

「瑪麗嗎?頂熟的朋友。」

「她要我裝飾餐廳,我一見到她的人,就決定喬治二世。」

「你真對。上次在她那兒吃飯,我就注意到。雅極了。」

話就這樣談下去,布太太只聽他們講,你猜不出她肚子裡想些什麼。我講話很少,伊莎貝兒的年輕朋友拉里(我忘記了他姓什麼)簡直一言不發。他坐在我對面的布拉巴宗和艾略特之間,我不時看他一眼。他年紀看去很輕,和艾略特差不多高,六英尺不到一點,瘦,而且四肢長得很鬆弛。頂討人喜歡相的一個孩子,不漂亮,也不醜陋,相當的靦腆,一點沒有出色的地方。我覺得怪有意思的倒是,雖則進屋子來之後記得他沒有說上五六句話,人卻非常自如,而且奇怪的是,儘管不開口,好像也在參加談話。我注意到他的手很長,可是,就他的身個論,不能算大,形狀看上去很美,同時又有力。我想畫家一定高興畫這雙手。他體格比較瘦,但是,看去並不文弱,相反地,敢說頑健。一張臉寧靜莊重,曬得黝黑,要不是這樣就看不出什麼血色;五官端正,但並不出眾。顴骨相當高,庭穴凹進。深棕色的頭髮,微微拳曲。眼睛看上去比原來的要大,因為陷在眼窩裡很深,睫毛則又濃又長。眼珠的顏色很特別,不是伊莎貝兒和她母親,舅舅共有的那種濃栗色,非常之深,虹彩和瞳子差不多是一個顏色,這給他的眼睛以一種特別的光芒。他有一種動人的瀟灑風度,看得出為什麼伊莎貝兒對他傾心。她的眼光不時落到他身上一下,從她的神情裡我好像看出不但有愛,而且有喜歡。兩人的眼光碰上時,他眼睛裡含有一種溫情,看去非常之美。沒有比看見年輕人相愛更動人的了,這使我這個已屆中年的人豔羨他們,同時,不懂得什麼緣故,感到難受。這很愚蠢,因為以我所知,是沒有什麼可以影響到他們的幸福的;兩人的境遇都寬裕,你想不出什麼理由說他們結不了婚,而且結婚後不能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

伊莎貝兒、艾略特和布拉巴宗繼續往下講怎樣重新裝飾屋子,想逼出布太太一句話來,承認是得想個辦法,可是,她只藹然微笑。

「你們不要逼我。我得空下來自己想過。」她轉身向那男孩子說,「拉里,你對這一切怎麼看法?」

他向桌子四周環顧一下,眼中露出微笑。

「我覺得做不做都無所謂,」他說。

「你這個狗蛋,拉里,」伊莎貝兒叫出來。「我還特地關照你給我們撐腰的。」

「假如路易莎伯母滿意她原來的那些,做什麼要換掉?」

他發的問題非常在點子上,而且很合乎情理,我不禁笑出來。他看看我,自己也笑了。

「而且請你嘴不要咧得那個鬼相,你自以為講了一句非常俏皮的話,我覺得很蠢,」伊莎貝兒說。

可是他的嘴咧得更大了,這時我注意到他的牙齒長得又小又白又整齊。他望著伊莎貝兒的神情,不知怎樣,使她臉紅起來,呼吸也急促了。我假如沒有弄錯的話,那麼,她就是瘋狂地在愛著他,可是不知道什麼緣故,好像她對他的情意裡面還有一種母性的愛。這在這樣一個年輕女孩子身上有點令人意想不到。她嘴邊微帶笑意,重又向布拉巴宗殷勤起來。

「別睬他。他非常之蠢,完全沒有受過教育。他什麼東西都不懂,只懂得飛行。」

「飛行?」我說。

「他大戰時是空軍。」

「我還以為他那時年紀輕著,不會參軍。」

「他年紀是輕,著實太輕了。他淘氣之極。溜出學校,跑到加拿大;說了一大堆謊話,人家真的相信他是十八歲,這樣就進了空軍。停戰時,他還在法國作戰呢。」

「你把你母親的客人纏死了,伊莎貝兒,」拉里說。

「我從小就認識他,他回來時穿一身軍裝,外套上掛那麼漂亮的獎章,非常好看,所以,我就這麼坐在他門口階沿上,纏得他一刻不能安靜,只好答應跟我結婚了。那時候,競爭可真激烈。」

「真的嗎,伊莎貝兒?」她母親說。

拉里身子伸過來向我說:

「我希望你一個字也不要信她。伊莎貝兒不是什麼壞女孩子,可是個說謊大家。」

吃完午飯,艾略特和我不久就告辭。我先前告訴他打算去博物館看看畫,他說他帶我去。我不大願意有人跟我去逛博物館,可是,沒有法子說我喜歡一個人去,只好讓他陪我。路上我們談起伊莎貝兒和拉里。

我說,「看見兩個年輕人這樣相愛,怪有意思。」

「他們結婚的確太早一點。」

「為什麼?趁年紀輕時戀愛、結婚,要有意思得多。」

「別胡鬧。她十九歲,他不過剛滿二十。他還沒有職業。自己有點小進項,三千塊一年,路易莎告訴我的;而路易莎也不是怎樣富裕。她的收入只夠她自己花。」

「那麼,他可以找個事做。」

「就是呀。他不想找事。他好像很滿意這樣晃膀子。」

「我敢說他在戰爭中一定吃了不少苦頭。也許想休息一下。」

「他休息已有一年。這總夠長了。」

「我覺得他像是個很不錯的孩子。」

「哦,我對他毫無成見。他的門第以及其他種種都很好。父親原籍是巴爾的摩;過去是耶魯大學羅曼語副教授,總之大致如此。母親是費城教友派的一個老舊家。」

「你口口聲聲過去,難不成他父母都去世了麼?」

「是的,他母親生孩子亡故,父親約在十二年前去世。他是他父親的老同學撫養大的。那人是麻汾的一個醫生。路易莎跟伊莎貝兒就是這樣才認識他的。」

「麻汾在哪兒?」

「布家的產業在麻汾。路易莎總在那邊度夏。她看見這孩子可憐。納爾遜醫生是個獨身漢,怎樣帶孩子連初步的常識都不知道。路易莎力主把這孩子送到聖保羅堂去,聖誕節時她總接他出來過節。」艾略特法國式地聳一下肩膀。「我想她當初總該見到會是這樣的結果了。」

這時,我們已走到博物館,心思就轉到繪畫上去。艾略特的識見又令我傾倒一番。他領著我在那些屋子裡轉來轉去,彷彿我是一群旅遊家似的。講起那些畫來,連任何美術教授都不能比他更使人獲益。我決定獨自再來一次,那時自己可以隨便逛逛,所以現在由他說去。過了一會,他看一下表。

「我們走吧,」他說。「我在博物館裡從不待過一個鐘點。這樣還得看一個人的欣賞力熬得了熬不了。我們改天再來看完它。」

分手時,我滿口道謝。也許走開後我變得聰明一點,可是確很惱火。

我和布太太告別時,她告訴我第二天伊莎貝兒要請她幾位年輕朋友來家吃晚飯;我要是願意來的話,那些孩子們走後,我還可以跟艾略特談談。

「你等於救救他,」她接著說。「他在外國待得太久了,到這兒覺得百不如意;簡直找不到一個跟他合得來的人。」

我接受了;在博物館門口臺階上兩人分手時,艾略特告訴我,他很高興我答應下來。

「在這座大城裡,我就像迷失了的靈魂,」他說。「我答應路易莎跟她住六個星期,我們自從一九一二年後彼此就沒有見過,可是,我盼望回巴黎真像度日如年。巴黎是世界上唯一文明人能住得下去的地方。我親愛的朋友,你知道他們這兒把我看作什麼?看作一個怪物。真是野蠻的人。」

我大笑走了。

第二天傍晚時分,我一個人去赴約。事前艾略特打電話來,要來接我,被我推掉,居然平安到達布太太家。因為有人來訪,我耽擱了一下,到得稍為晏點。上樓時,聽見客廳里人聲嘈雜,我以為客人一定很多,不料連我通共不過十二個人。布太太穿一身綠緞子衣服,戴一串細珠項鍊,非常富麗。艾略特的晚禮服式樣做得極好,那種瀟灑派頭,看上去只有他才配;和我握手時,各種阿拉伯香水氣味都衝進我鼻孔裡來。他把一位身材高大的人介紹給我;那人一張紅紅的臉,穿著晚禮服,樣子怪不舒服。他叫納爾遜醫生,可是,我當時聽到絲毫沒有感覺。其他客人都是伊莎貝兒的朋友,不過,那些名字才聽到就被我忘掉。女子都年輕貌美,男子都少年英俊。那些人我全沒有什麼印象,只有一個男孩子,還是因為他的身材特別高大的緣故。他一定有六英尺三四英寸高,而且肩膀寬闊。伊莎貝兒穿著得極美,白綢子衣服曳著長裙,正好遮著她的肥腿;從衣服的式樣上看出她有發育得很豐滿的胸脯;光膀子稍嫌肥一點,可是頸項很美。人興高采烈,明眸四射。毫無疑問是個很美很可愛的女子,但是看得出如果不當心的話,人就會胖得過頭。

席間,我坐在布太太和一位靦腆的女子之間;她看去比餘下的人還要年輕。我們坐下來時,布太太為要使談話容易進行起見,特地講給我聽,說她的祖父母就住在麻汾,而且伊莎貝兒和她從前是同學;她的名字,我從旁人口中聽到,叫索菲,姓什麼可不知道。席間,大家盡情笑謔,人人都大聲說話,笑聲很多。這些人好像都非常之熟。我不跟女主人周旋時,就設法和鄰座的那個女孩子攀談,可是並不怎樣順利。她比其餘的人都要沉默些。人不算美,但是,臉長得很有趣,鼻尖微翹,闊嘴,藍裡帶綠的眼珠,赭黃色的頭髮,式樣梳得很簡單。人瘦,胸部幾乎像男孩子一樣平坦。大家尋開心時,她也笑,可是,態度顯得有點勉強,使人覺得她並不如表面那樣真正感到好笑。我猜想她是在盡力敷衍;也弄不懂她是否人有點笨,還只是過分靦腆。我起先和她的幾次攀談都沒有談下去,後來無話可說,就請她告訴我席間這些人是誰。

「啊,納爾遜醫生你總認識吧,」她說,指指坐在布太太對面的那個中年人。「他是拉里的保護人。我們在麻汾都是請他看病。人很聰明,發明了許多飛機零件,可是沒有人理會。他沒有發明可做時,就喝酒。」

她講話時淡藍色眼睛裡閃出一絲光彩,我不由而然覺得這孩子肚子裡並不如初看上去那樣沒有貨色。接著她把那些年輕人的名字一一告訴我,他的父母是誰,若是男子的話,從前進過什麼大學,現在做什麼事,都沒有什麼出色的。

「她很可愛,」或者,「他高爾夫打得很好。」

「那個濃眉毛的大個子是誰?」

「哪個?哦,那是格雷·馬圖林。他父親在麻汾河邊有一所大房子,是我們裡面的百萬富翁。我們都以他為榮,他把我們的身價都抬高了。馬圖林,霍布斯,雷納,史密斯這些人。他是芝加哥頂頂有錢的人之一,格雷又是個獨養兒子。」

她講到這一連串闊人的名字時,故意加上些逗人的刻薄字眼,使我好奇地瞟了她一眼;她張見,臉紅了起來。

「你把馬圖林先生再講點給我聽。」

「沒有什麼可講的。他很有錢,人人都尊敬他。在麻汾替我們蓋了一所教堂,還捐了一百萬給芝加哥大學。」

「他兒子長得挺漂亮。」

「他不錯。你決想不到他祖父是個愛爾蘭水手,祖母是飯店裡一個瑞典女跑堂的。」

格雷·馬圖林的相貌不能算漂亮,不過動人。人看去很粗野,毫不修飾;鼻子短而扁,多肉的嘴唇,紅紅的愛爾蘭膚色;長了一頭黑髮,又光又柔。濃濃的眉毛,下面襯著一雙明亮的藍眼睛。雖則身個高大,四肢五官倒也相稱。假如脫掉衣服,一定是個很健美的男性胴體。看來力氣想必很大,那種雄赳赳的樣子給人印象頗為深刻。拉里就坐在他身邊,和他一比,拉里雖則不過比他矮三四英寸,卻顯得孱弱多了。

「喜歡他的人真多,」我靦腆的鄰座說。「我知道有好幾個女孩子都在拼命追他,就差要動刀子。可是她們一點指望沒有。」

「為什麼沒有呢?」

「你一點都不知道嗎?」

「我怎麼會知道。」

「他愛伊莎貝兒愛到了極點,人就像瘋了一樣,而伊莎貝兒卻愛上拉里。」

「他幹嗎不競爭一下?」

「拉里是他頂好的朋友。」

「我敢說,這一來事情可麻煩了。」

「的確,要是你像格雷那樣義氣的話。」

我拿不準她這話的意思是當真,還是帶有譏諷。她的態度一點不莽撞,也不直率或者冒失,然而,我有個印象,覺得她並不缺乏幽默,也不缺乏精明。我猜不出她這樣和我談著話,肚子裡會想些什麼,可是,這一點我知道永遠也不會弄清楚。她擺明不大信得過自己,我想她大概是個獨生女,過去和比她年紀大得多的人過孤寂的生活太久了。她有種幽嫻貞靜的派頭,使人覺得很惹疼,可是,如果我猜她以前過了很久的孤獨生活是事實的話,看來她對於和她一起生活的人一定默默觀察過,而且對他們都有一定的看法。我們上了年紀的人很少覺察到年輕人對我們的判斷多麼無情,然而又多麼深刻。我又瞧瞧她那藍裡帶綠的眼睛。

「你多大了?」

「十七歲。」

「你看書嗎?」我大膽問她。

可是,她還沒有回答,布太太為了盡女主人的責任,已經拿話和我搭上。我還沒有對付掉她,晚飯已經完畢。那些年輕人立刻走得不知去向,剩下我們四個人,就到樓上客廳裡去坐。

我很詫異今天自己也在被邀請之列,因為他們閒談一會之後,就談起一樁恐怕他們一定願意揹著人談的事來。我拿不定主意是否要避點嫌疑,抬起腳來走掉,還是以局外人的身份,當一個對於他們有益的旁觀者。爭論的問題是拉里為什麼不肯就業,這太奇怪了,後來又集中到馬圖林先生答應在他的公司裡給拉里一個職位,馬圖林先生就是適才晚飯時同席的男孩子的父親。這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只要人能幹勤快,拉里在一定時間內就可以賺一大筆錢。小馬圖林急於要他接受。

我記不清楚他們所有的談話,不過談話的內容卻清清楚楚在腦子裡。拉里從法國回來時,他的保護人納爾遜醫生勸他進大學,可是他拒絕了。這也是人情之常,先閒散一個時候;他吃了不少苦,而且兩次受傷,雖則不算太重。納爾遜醫生認為他對戰爭的餘悸還沒有消除,能夠休息些日子直到完全恢復正常,也好。可是,幾個星期一拖就是幾個月,現在離他退伍時已經有一年多了。他在空軍裡面混得好像不錯,回來在芝加哥很談得上嘴,因此,好幾位商界人士都要羅致他。他謝謝他們,但是拒絕了。也不說什麼原因,只說他自己對於做什麼還沒有打定主意。他和伊莎貝兒訂了婚。這事布太太也不詫異,因為兩人耳鬢廝磨已有多年;布太太知道伊莎貝兒愛他;她本人也喜歡他,而且覺得他會使伊莎貝兒幸福。

「她的性格比拉里強,她可以彌補他的短處。」

儘管兩人年紀都這麼輕,布太太卻願意他們立刻結婚,不過拉里總要就業才成。他自己有點錢,可是即使有比這多上十倍的錢,她還是要堅持這一點。照我猜想,她同艾略特想問納爾遜醫生的就是拉里打算做什麼。他們想要納爾遜醫生用他的影響使拉里接受馬圖林先生給他的職位。

「你們知道我從來就管不了拉里,」他說,「便在做孩子時,他就獨行其是。」

「我知道,你完全縱容他。他會變得那樣好,真可以說是奇蹟。」

納爾遜醫生酒已經喝了不少,不樂意地看她一眼,一張紅紅的臉又紅了一點起來。

「我很忙,我自己也有事情要過問。當初我收留他的緣故,是因為他無處可去。他父親又是我的一個朋友。這孩子是不容易管教的。」

「我不懂你怎麼可以講這樣的話,」布太太尖刻地回答,「他的性情很溫和。」

「這孩子從不跟你吵嘴,可是完全我行我素;你氣極時,他就說聲對不起,由你咆哮去,請問你怎樣對付?他要是我自己的兒子,我就可以打得。但是,這樣一個舉目無親的孩子,他父親把他託孤給我,以為我會待他好的,我總不能打吧?」

「這全是驢頭不對馬嘴,」艾略特說,人有點兒發毛,「目前的情形是這樣,他遊手好閒的時間算得上長了;他現在有一個就業的機會,眼看可以賺很多的錢;他如果要娶伊莎貝兒,就得接受。」

「他總該懂得目前世界上,」布太太插嘴說,「一個人總得做事。他現在已經強壯得和好人一樣。我們都知道,南北戰爭之後,有些人回來從不做事。他們是家庭的累贅,而且對社會毫無益處。」

後來我開口了。

「可是,他拒絕那些人給他找的事時,提出什麼理由呢?」

「沒有,只說那些事他不喜歡。」

「可是,有什麼事是他要做的呢?」

「擺明沒有。」

納爾遜醫生給自己又倒上一杯檸檬威士忌,喝了一大口,然後看看他的兩個朋友。

「你們要不要聽我講講我的印象?我不敢說我看人沒有錯,不過,至少行了三十多年的醫,我想總懂得一點。這次戰爭使拉里變了。他回來時已經不是他走時那樣的人。也不是說他年紀大了一點。他不知道碰上什麼事情,連性格都變了。」

「碰上什麼事情呢?」我問。

「我可不知道。他對自己的戰爭經歷總是諱莫如深。」納爾遜醫生轉向布太太,「路易莎,他可跟你談過他的經歷嗎?」

她搖搖頭。

「沒有。他初回來時,我們總設法要他告訴我們一點他的出生入死經歷,可是,他總是那樣笑笑,說沒有什麼可談的。連伊莎貝兒他都沒有告訴過。她屢次問他,可是一點沒有問出什麼來。」

話就這樣不痛不癢地談下去,不久,納爾遜醫生看看錶,說他得走了。我準備跟他一同走,但是,艾略特硬把我留下。納爾遜醫生走後,布太太向我打招呼,說拿這些私事麻煩我,恐怕我一定覺得膩味。

「不過,你知道,這的確是我的一件心事,」她最後說。

「毛姆先生人很謹慎,路易莎,你有什麼事只管告訴他。我並不覺得鮑勃·納爾遜和拉里怎樣親密,不過,有些事路易莎跟我都覺得頂好不要跟他提。」

「艾略特。」

「你告訴他不少了,何不把其餘的也告訴他。我不知道晚飯時你可留意到格雷·馬圖林沒有?」

「他那樣高大,怎麼會不注意到他?」

「他也是追求伊莎貝兒的一個。拉里不在的時候,他一直非常之殷勤。她也喜歡格雷。假如戰爭再拖長一點,她很可能就嫁給格雷。格雷跟她求過婚。她沒有接受,也沒有拒絕。路易莎猜她是不願意在拉里回來之前有所決定。」

「格雷為什麼不去參戰呢?」

「他因為踢足球心臟用力過度,嚴重是不嚴重,可是陸軍不肯收他。總之,等到拉里回來,他就一點機會也沒有了。伊莎貝兒毅然決然把他甩掉。」

我不懂得對這件事應當怎麼說,所以不開口。艾略特繼續說下去,以他那樣的堂堂儀表和牛津口音,足可以當一名外交部的高階官員。

「當然,拉里是個好孩子,而且他私自溜了去參加空軍也是十足的壯舉,不過,我看人還相當在行……」他微笑一下,說了一句我聽到他唯一暗示到他在古董生意上發了財的話,「否則,我現在就不會擁有一筆數額相當大的金邊股票。我的意見是拉里永遠不會有什麼出息,錢,地位,都說不上。格雷·馬圖林就全然不同了。有個很好的愛爾蘭家聲。祖上有一位是當主教的,一個戲劇家,還有幾個出名的軍人和學者。」

「你怎麼知道這些的?」我問。

「人就是這樣知道,」他若無其事地回答。「說句老實話,那一天在俱樂部裡我碰巧翻一下美國名人字典,恰恰撞見這個姓氏。」

我覺得犯不著多事,把晚飯時我的鄰座告訴我的話告訴他,說馬圖林的祖父母是窮愛爾蘭水手和瑞典女跑堂的。艾略特又說下去。

「我們都認識亨利·馬圖林多年。是個頂好的人,而且很富有。格雷正踏進芝加哥最好的一家經紀人商號。哪一個不買他的賬。他想娶伊莎貝兒;替她著想,不能不說是一門很好的親事。我自己完全贊成,而且我知道路易莎也贊成。」

「艾略特,你離開美國太久了。」布太太說,勉強地一笑。「你忘記在這個國家裡,女孩子並不因為她們母親或者舅舅贊成她們的婚姻就結婚的。」

「這並不值得驕傲,路易莎。」艾略特尖刻地說。「根據我三十年的經驗,我可以告訴你,一件婚事把地位、財產、雙方的處境都考慮到,要比愛情的結合好十倍。說來說去,法國總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國家了。在法國,伊莎貝兒會毫不遲疑嫁給格雷;往後再過一兩個年頭,假如她願意的話,可以把拉里當作她的情人,格雷可以置一所豪華公寓,養一個女明星,這樣就皆大歡喜了。」

布太太並不傻;她看看自己兄弟暗自好笑。

「艾略特,礙事的是紐約的劇團每年只到這兒來演一個時期。格雷那所豪華公寓裡的嬌娘能夠住多久,誰也說不準。這肯定對大家都不方便,是不是?」

艾略特笑了。

「格雷可以在紐約的證券交易所里弄一個經紀人的位置。說道地話,人在美國除了住紐約以外,我看不出能住在哪兒。」

這以後不久我就離開了,可是,走之前,我簡直不懂得,艾略特為什麼忽然問我可願意和他一起吃午飯,會會馬圖林父子。

「美國的商界人士中,亨利是最好的典型,」他說。「我覺得你應該見見。他替我們經管產業已經有多年了。」

我並不怎麼特別想見這個人,可是沒有理由拒絕他,所以說很願意。

有人介紹我在芝加哥逗留期間加入一傢俱樂部。俱樂部裡有個很好的閱覽室;赴筵的次晨,我去那裡翻閱一兩種大學刊物,因為這些刊物除掉長期訂閱外,不大容易碰得見。時間還早,閱覽室裡只有一個人,坐在大皮椅子裡在出神看書。我很詫異看見這人就是拉里。在這樣一個地方,他可以說是我最不指望撞見的人。我走近時,他抬起頭看,認出是我,做出要站起來的樣子。

「別起身,」我說,接著幾乎是隨口問他,「你看什麼?」

「一本書,」他說,微笑一下,可是那一笑非常動人,連他回話裡那種頂撞的口吻都毫不使人生氣了。

他把書合上,用他那種特殊的沒有光彩的眼睛望著我,舉起來給我看書名。

「你昨晚玩得好嗎?」我問。

「痛快極了,五點鐘才回的家。」

「那麼你這麼早到這兒來,又這樣精神,真不容易。」

「我常來這兒。一般在這個時候總是由我獨佔。」

「我不打攪你。」

「你並不打攪我,」他說,又笑一下,這時候,我才覺出他能夠笑得極其可愛,並不是那種漂亮的、閃電似的笑,而是好像含有一種內在的光華,把他的臉都照明瞭。他坐的地方是用書架圍成的一個角落,在他旁邊還有一把椅子。他把手放在椅子靠手上說,「你坐一會嗎?」

「好的。」

他把手裡拿的書遞給我。

「我就看這個。」

我看看,原來是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學原理》。這當然是部名著,在心理學史上很重要,而且書寫得極其流暢;不過一個年輕人,一個飛行員,頭一天還跳舞跳到早上五點鐘,我決沒有想到他手裡會有這樣一本書。

「你為什麼要看這個?」我問。

「我的知識太淺了。」

「你年紀還輕著呢,」我笑著說。

他好一會沒有說話,我漸漸覺得窘起來,正打算站起身去找我要找的雜誌。可是,我覺得他彷彿要講什麼話似的。他眼睛視若無睹,臉色嚴肅而緊張,像在沉思。我候著他,心裡很想知道是怎麼一回事。當他開口時,那就像繼續適才的談話一樣,並不感到中間長久的沉默。

「我從法國回來時,他們都要我進大學。我不能。經歷過那些事情,我覺得沒法子回到學校去。反正我在中學也沒有學到東西。我覺得我沒法子參加一個一年級大學生的生活。他們不會喜歡我,我也不願勉強自己做自己不想做的事。而且我不相信那些教師能教給我想要知道的東西。」

「當然,我知道這事與我不相干,」我說,「不過,我並不覺得你對。我想我懂得你的意思,我也懂得一個人參加了兩年戰爭之後,在開頭一兩年裡當那種受人欣羨的普通大學生,是相當膩味的。我不相信他們會不喜歡你。美國大學我不大熟悉,可是,我相信美國的大學生和英國的也差不多,也許粗鹵一點,稍為傾向於胡鬧,可是,整個兒說來,還是些規矩懂事的孩子;我敢說,你假如不想過他們那種生活,只要稍微使一點手腕,他們總可以讓你過你自己的生活。我的弟兄都讀過劍橋,我就沒有。有過一個機會,可是,我拒絕了。我要到外面來混。後來我一直都懊惱。我想進了大學可以使我少做多少錯事。在有經驗的老師指導下,你可以學得快得多。你假如沒有一個人指導,就會糟蹋掉許多時間,走冤枉路。」

「你也許是對的。我並不在乎做錯事。也許在那許多死衚衕的一條衚衕裡,可以找到適合我目的的東西呢。」

「你的目的是什麼呢?」

他躊躇一下。

「正是啊,我還不大清楚。」

我沒有開口,因為這句話好像沒有什麼可以回答的。我這個人從年輕時起就有個明確目標在腦子裡,頗有點覺得不耐煩;可是,我責備自己;我有個感覺,只能說是直覺,好像這孩子靈魂裡在模模糊糊追求一種東西,是不是屬於一種半明半昧的觀念,抑是一種隱隱約約的情緒,我也說不出,而這種追求卻使他整個的人得不到寧息,逼著他,連他自己也不知道要向哪兒去找。他莫明其妙地激起我的同情。我從來沒有聽他多說話過,現在才覺察到他說起話來極其好聽,那聲音非常之醉人,就像仙丹。想到這一點,再加上他那迷人的笑,和富於表情的黑眼珠,我很能瞭解伊莎貝兒為什麼愛他。他確乎有種惹人愛的地方。他轉過頭來,毫不忸怩地望著我,但是,眼睛裡有一種表情,像在打量我,又像是好笑。

「昨天晚上我們全走開去跳舞時,你們談到我的吧?我這猜得對不對?」

「有這麼一個時候。」

「我想他們硬把鮑勃大叔邀來,就是這個緣故。他頂恨出門。」

「像是有人給你找了一個很好的事。」

「一個頂好的事。」

「你幹不幹呢?」

「不見得。」

「為什麼不?」

「我不想幹。」

這與我毫不相干,我實在是多事,可是我有個感覺,好像正因為我是個局外人,而且來自外國,所以拉里覺得同我談談沒有關係。

「你知道,一個人什麼都做不了時,他就成了作家。」我哧哧笑了。

「我沒有才能。」

「那麼,你要做什麼呢?」

他向我來了一下他那明媚迷人的微笑。

「晃膀子,」他說。

我只好笑了。

「我覺得,芝加哥並不是做這種事的頂好的地方,」我說,「不管啦,讓你看書吧。我想去翻一下《耶魯季刊》。」

我站起來。等到我離開閱覽室時,拉里還在出神看威廉·詹姆斯的那部書。我獨自在俱樂部裡用了午飯,因為閱覽室裡靜,又回到那裡去抽雪茄,這樣消磨了個把鐘點,看書寫信。我很詫異看見拉里還在一心看他的書。那神氣好像我走開後,他就沒有動過。等到我約莫四點鐘的時候走開,他還在那裡。他這種明顯的聚精會神能力,很使人吃驚。他既沒有留意到我走,也沒有留意到我來。下午我有各種事要做,直到應當換衣服去赴晚宴時,才回旅館,回來的路上,忽然被一時的好奇心驅使,又走進俱樂部一次,到閱覽室裡看看。那時候,室內已有不少的人,看報啊,等等。拉里還是坐在那把椅子裡,全神貫注在那本書上。怪!

第二天,艾略特邀我在巴瑪大廈午餐,會會老馬圖林和他的兒子。就只我們四個人。亨利·馬圖林也是個大個子,差不多和他兒子一樣高大,一張紅紅的臉,滿是肉,大下巴,同樣帶有挑逗性的塌鼻子,可是,眼睛比兒子的小,不那樣藍,極其狡猾。雖則年紀至多不過五十開外一點,看上去要老十年,頭髮已經稀得很厲害,而且全白了;初看上去,並不給人好感。他好像多年來自己混得很不錯。我得到的印象是一個殘酷、精明、能幹的人,這種人在生意經上面是毫無慈悲可言的;開頭時說話很少,我覺得他在打量我。我當然看出艾略特在他的眼中只是個可笑的人。格雷溫和恭敬,幾乎一句話不說,倘若不是艾略特的交際手腕老到,盡是滔滔不絕講些閒話,彼此間就得僵著。我猜他過去和那些中西部商人做交易,一定獲得不少經驗,那些人不用花言巧語籠絡,決不肯花那樣驚人的價錢買一張舊名家的畫的。不久,馬圖林先生慢慢高興起來,也說了兩句話。這才顯出他並不像表面那樣俗氣,而且的確還有點冷雋的幽默感。有這麼一會,談話轉到證券股票上去。我發現艾略特講到這上面時頭頭是道,並不覺得詫異,因為我一向知道他為人儘管那樣荒唐,可一點不傻。就在這時候,馬圖林先生說道:

「今天早上我收到格雷的朋友拉里·達雷爾一封信。」

「爹,你沒有同我講麼,」格雷說。

馬圖林先生向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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