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連的幾天,陳小海都關在了房間內,埋頭寫歌,偶爾刷一下微信。從幾個音樂群裡面得到一些東西,提升對於音樂的瞭解。
一張唱片。
一般而言至少需要十首歌。
一首雨夜、一首戰羽,再加上之前寫的兩首歌,已經是四首歌了。陳小海需要做的,就是在短時間內至少寫出六首歌。
以如今陳小海對於音樂、對於樂理的瞭解,寫出六首歌並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可這六首歌要配合著唱片,要廣泛流傳,吸引大量粉絲那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每一首歌,至少需要是雨夜的級別。
如果讓其他歌手知道陳小海心中的想法,恨不得鑽到地下去了。
所謂一人一首成名曲並非笑話,一個歌手想要寫出一手傳唱全國的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更何況是十首。
如今的歌手跨界越來越多,大部分歌手在成名之後,一般會選擇開演唱會,唱幾首歌;或者是參演電影、電視劇,唱一唱主題曲就好了。極少歌手仍然保持著歌手的身份,一心撲倒唱歌上,一心選擇出唱片。
在這個網路通達的時代,唱片早就沒有了當年的優勢。一首歌流傳,都是通過網上流傳的,並非唱片流傳的。發唱片,所賺的錢可能還不如開一場演唱會。
因此,很多歌手在如今的時代難有新的作品,尤其是傳唱度極高的作品。
陳小海想要一個人創造出六首傳唱度極高的作品,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陳小海仍舊這麼做。
他需要的是粉絲,需要的是信仰,並非是賺錢。
賺錢,他有著各種辦法,根本不必唱歌,成為歌手。
而歌手,是獲得粉絲最快的方式之一。
在如今的年代,幾乎每一個人都會哼上幾句。如果一首歌傳唱度極廣,那麼久容易被人所熟知,被人所喜愛,從而獲得信仰之力。
一連幾天。
陳小海都關在房間裡面埋頭寫歌,寫出了好多的版本,可很多都被他自己給否定了。
「已經一週了。」
於成峰經過陳小海的房間,眼中流露出一抹的異色。
一週了。
陳小海的房間沒有半點開啟過的痕跡,除了偶爾傳來的沙沙聲,證明了裡面的人還活著。
「一週不飲不食,竟還能夠支撐下去。主人難道是怪物嗎?」
於成峰心中念頭一閃。
不過,如此年輕就成為了陰影的幕後oss,將一眾的幹部踩在腳下,心悅誠服。的確,這隻有怪物才能夠做到。
「於總。」
身材傲然的張秘書走了過來。
「那趙啟明又來了。」
於成峰擺了擺手,輕聲道:「讓他回去吧,就說陳小海不在。」
張秘書點了點頭:「是,於總。」
嘎吱。
門緩緩地開啟,陳小海走了出來。
一如走進房間的時候一模一樣,精神奕奕,沒有半點疲倦的樣子,眼神湛湛有神,吸引著每一個人的目光。嘴角微微一咧;露出了一抹笑容。
不愧是主人。
一週的時間連一點變化都沒有。
於成峰笑道:「小海,歌都寫好了?」
陳小海笑了笑,將一疊紙交給了於成峰:「總算是寫好了,一共是七首,暫時夠用。之後,再新增幾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