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鄉談·四字句
春節前與林斤瀾同去看沈從文先生。座間談起一位青年作家的小說,沈先生說:「他愛用成語寫景,這不行。寫景不能用成語。」這真是一針見血的經驗之談。寫景是為了寫人,不能一般化。必須狀難狀之景,如在目前,這樣才能為人物設定一個特殊的環境,使讀者能感觸到人物所生存的世界。用成語寫景,必然是似是而非,模模糊糊,因而也就是可有可無,襯托不出人物。《西遊記》愛寫景,常於「但見」之後,寫一段駢四儷六的通俗小賦,對仗工整,聲調鏗鏘,但多是「四時不謝之花,八節常春之草」一類的陳詞套語,讀者看到這裡大都跳了過去,因為沒有特點。
由沈先生的話使我連帶想到,不但寫景,就是描寫人物,也不宜多用成語。舊小說多用成語描寫人物的外貌,如「面如重棗」、「面如鍋底」、「豹頭環眼」、「虎背熊腰」,給人的印象是「差不多」。評書裡有許多「贊」,如「美人贊」,無非是「柳葉眉、杏核眼,櫻桃小口一點點」。劉金定是這樣,樊梨花也是這樣。《紅樓夢》寫鳳姐極生動,但多於其口角言談,聲音笑貌中得之,至於寫她出場時的「亮相」,說她「兩彎柳葉吊梢眉,一雙丹鳳三角眼」,形象實在不大美,也不準確,就是因為受了評書的「贊」的影響,用了成語。
看來凡屬描寫,無論寫景寫人,都不宜用成語。
至於敘述語言,則不妨適當地使用一點成語。蓋敘述是交代過程,來龍去脈,讀者可以想見,稍用成語,能夠節省筆墨。但也不宜多用。滿篇都是成語,容易有市井氣,有傷文體的莊重。
聽說歐陽山同志勸廣東的青年作家都到北京住幾年,廣東作家都要過語言關。孫犁同志說老舍在語言上得天獨厚。這都是實情話。北京的作家在語言上佔了很大的便宜。
大概從明朝起,北京話就成了「官話」。中國自有白話小說,用的就是官話。「三言」、「二拍」的編著者,馮夢龍是蘇州人,凌濛初是浙江烏程(即吳興)人,但文中用吳語甚少。馮夢龍偶爾在對話中用一點吳語,如「直待兩腳壁立直,那時不關我事得」(《滕大尹鬼斷傢俬》)。凌濛初的敘述語言中偶有吳語詞彙,如「不匡」(即蘇州話裡的「弗殼張」,想不到的意思)。《儒林外史》裡有安徽話,《西遊記》裡淮安土語頗多(如「不當人子」)。但是這些小說大體都是用全國通行的官話寫的。《紅樓夢》是用地道的北京話寫的。《紅樓夢》對中國現代文學語言的形成,有著不可估量的影響。
有了官話文學,「白話文」的出現就是水到渠成的事,白話文運動的策源地在北京。五四時期許多外省籍的作家都是用普通話即官話寫作的。有的是有意識地用北京話寫作的。聞一多先生的《飛毛腿》就是用純粹的北京口語寫成的。朱自清先生晚年寫的隨筆,北京味兒也頗濃。
咱們現在都用普通話寫作。普通話是以北方話作為基礎方言,吸收別處方言的有用成分,以北京音為標準音的。「北方話」包括的範圍很廣,但是事實上北京話卻是北方話的核心,也就是說是普通話的核心。北京話也是一種方言。普通話也仍然帶有方言色彩。張奚若先生在當教育部長時作了一次報告,指出「普通話」是普遍通行的話,不是尋常的普普通通的話。就是說,不是沒有個性,沒有特點,沒有地方色彩的話。普通話不是全國語言的最大公約數,不是把詞彙壓縮到最低程度,因而是缺乏藝術表現力的蒸餾水式的語言。普通話也有其生長的土壤,它的根紮在北京。要精通一種語言,最好是到那個地方住一陣子。歐陽山同志的忠告,是有道理的。
不能到北京,那就只好從書面語言去學,從作品學,那怎麼說也是隔了一層。
吸收別處方言的有用成分。別處方言,首先是作家的家鄉話。一個人最熟悉,理解最深,最能懂得其傳神妙處的,還是自己的家鄉話,即「母舌」。有些地區的作家比較佔便宜,比如雲、貴、川的作家。雲、貴、川的話屬西南官話,也算在「北京話」之內。這樣他們就可以用家鄉話寫作,既有鄉土氣息,又易為外方人所懂,也可以說是「得天獨厚」。沙汀、艾蕪、何士光、周克芹都是這樣。有的名物,各地歧異甚大,我以為不必強求統一。比如何士光的《種包穀的老人》,如果改成《種玉米的老人》,讀者就會以為這是寫的華北的故事。有些地方語詞,只能以聲音傳情,很難望文生義,就有點麻煩。我的家鄉(我的家鄉屬蘇北官話區)把一個人穿衣服乾淨、整齊,挺括,有樣子,叫做「格掙掙的」。我在寫《受戒》時想用這個詞,躊躇了很久。後來發現山西話裡也有這個說法,並在元曲裡也發現「格掙」這個詞,才放心地用了。有些地方話不屬「北方話」,比如吳語、粵語、閩南語、閩北語,就更加麻煩了。有些不得不用,無法代替的語詞,最好加一點註解。高曉聲小說中用了「投煞青魚」,我到現在還不知道這究竟是什麼意思。
作家最好多懂幾種方言。有時為了加強地方色彩,作者不得不刻苦地學習這個地方的話。周立波是湖南益陽人,平常說話,鄉音未改,《暴風驟雨》裡卻用了很多東北土話。舊小說裡寫一個人聰明伶俐,見多識廣,每說他「能打各省鄉談」,比如浪子燕青。能多掌握幾種方言,也是作家生活知識比較豐富的標誌。
聽說有些中青年作家非常反對用四字句,說是一看到四字句就討厭。這使我有點覺得奇怪。
中國語言裡本來就有許多四字句,不妨說四字句多是中國語言的特點之一。
我是主張適當地用一點四字句的。理由是:一,可以使文章有點中國味兒。二,經過錘鍊的四字句往往比自然狀態的口語更為簡潔,更能傳神。若干年前,偶讀張恨水的一本小說,寫幾個政客在妓院裡磋商政局,其中一人,「閉目抽菸,菸灰自落」。老謀深算,不動聲色,只此八字,完全畫出。三,連用四字句,可以把句與句之間的連詞、介詞,甚至主語都省掉,把有轉折、多層次的幾件事貫在一起,造成一種明快流暢的節奏。如:「乃瞻衡宇,載欣載奔。僮僕歡迎,稚子候門。三徑就荒,松菊猶存。攜幼入室,有酒盈樽。」(陶淵明《歸去來兮辭》)。
反對用四字句,我想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作者習慣於用外來的,即「洋」一點的方式敘述,四字句與這種敘述方式格格不入。一方面是覺得濫用四字句,容易使文體滑俗,帶評書氣。如果是第二種,我覺得可以同情。我並不主張用說評書的語言寫小說。如果用一種「別體」,有意地用評書體甚至相聲體來寫小說,那另當別論。但是評書和相聲與現代小說畢竟不是一回事。
呼應
我曾在一篇談小說創作的短文中提到章太炎論汪容甫的駢文,「起止自在,無首尾呼應之式」,表示很欣賞。汪容甫能把駢體文寫得那樣「自在」,行雲流水,不講起承轉合那一套,讀起來很有生氣,不像一般四六文那樣呆板,確實很不容易。但這是指行文佈局,不是說小說的情節和細節的安排。小說的情節和細節,是要有呼應的。
李笠翁論戲曲講究「密針線」,講究照應和埋伏。《閒情偶寄》有一段說得很好:
編戲有如縫衣,其初則以完全者剪碎,其後又以剪碎者湊成。剪碎易,湊成難。湊成之工,全在針線緊密。一節偶疎,全篇之破綻出矣。每編一折,必須前顧數折,後顧數折。顧前者欲其照映,顧後者便於埋伏。照映、埋伏,不止照映一人,埋伏一事,凡是劇中有名之人,關涉之事,與前此後此所說之話,節節俱要想到。
我是習慣於打好腹稿的。但一篇較長的小說,如超過一萬字,總不能從頭至尾每一個字都想好,有了一個總體構思之後,總得一邊寫一邊想。寫的時候要往前想幾段,往後想幾段,不能寫這段只想這段。有埋伏,有呼應,這樣才能使各段之間互相溝通,成為一體,否則就成了拼盤或北京人過年吃的雜拌兒。譬如一彎流水,曲折流去,不斷向前,又時時回顧,才能生動多姿。一邊寫一邊想,顧前顧後,會寫出一些原來沒有想到的細節,或使原來想到但還不夠鮮明的細節鮮明起來。我寫《八千歲》,寫了他允許兒子養幾隻鴿子,他自己有時也去看看鴿子,原來只是想寫他也是個人,對生活的興趣並未泯滅,但他在被八舅太爺敲了一筆竹槓,到趙廚房去參觀滿漢全席,趙廚房說鴿蛋燕窩裡鴿蛋不夠,他說了一句:「你要鴿子蛋,我那裡有」,都是事前沒有想到的。只是覺得他的處境又可憐又可笑,才信手拈來,寫了這樣一筆。他平日自奉甚薄,飲食粗糲,老吃「草爐燒餅」,遭了變故,後來吃得好一點,我是想到的。但讓他吃什麼,卻還沒有想好。直到寫到快結束時,我才想起在他的兒子把照例的「晚茶」——兩個燒餅拿來時,他把燒餅往桌上一拍,大聲說:「給我去叫一碗三鮮面!」邊寫邊想,前後照顧,可以情文相生,時出新意。
埋伏和照映是要慘淡經營的,但也不能過分地刻意求之。埋伏處要能輕輕一筆,若不經意。照映處要順理成章,水到渠成。要使讀者看不出斧鑿痕跡,只覺得自自然然,完完整整,如一叢花,如一棵菜。雖由人力,卻似天成。如果使人看出來這裡是埋伏,這裡是照映,便成死症。
含藏
「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這是一種庸俗的處世哲學。寫小說卻必須這樣。李笠翁雲,作詩文不可說盡,十分只說得二三分。都說出來,就沒有意思了。
侯寶林有一個相聲小段《買佛龕》。一個老太太買了一個祭灶用的佛龕,一個小夥子問她:「老太太,您這佛龕是哪兒買的?」——「嗨,小夥子,這不能說買,得說‘請’!」——「那您是多少錢‘請’的?」——「嗐!這麼個玩意——八毛!」聽眾都笑了。這就夠了。如果侯寶林「評講」一番,說老太太一提到錢,心疼,就把對佛龕的敬意給忘了,那還有什麼意思呢?話全說白了,沒個捉摸頭了。契訶夫寫《萬卡》,萬卡給爺爺寫了一封很長的信,訴說他的悲慘的生活,寫完了,寫信封,信封上寫道:「寄給鄉下的爺爺收」。如果契訶夫寫出:萬卡不知道,這封信爺爺是不會收到的,那這篇小說的感人的力量就大大削弱了,契訶夫也就不是契訶夫了。
我寫《異秉》,寫到大家聽到王二的「大小解分清」的異秉後,陳相公不見了,「原來陳相公在廁所裡。這是陶先生髮現的。他一頭走進廁所,發現陳相公已經蹲在那裡。本來,這時候都不是他們倆解大手的時候」。一位評論家在一次討論會上,說他看到這裡,過了半天,才大笑出來。如果我說破了他們是想試試自己也能不能做到「大小解分清」,就不會有這樣的效果。如果再發一通議論,說:「他們竟然把生活的希望寄託在這樣的微不足道的、可笑的生理特徵上,庸俗而又可悲憫的小市民呀!」那就更完了。
「話到嘴邊留半句」,在一點就破的地方,偏偏不要去點。在「裉節兒」上,「七寸三分」的地方,一定要「留」得住。尤三姐有言:「提著影戲人兒上場,好歹別戳破這層紙兒。」把作者的立意點出來,主題倒是清楚了,但也就使主題受到侷限,而且意味也就索然了。
小說不宜點題。
作者「汪曾祺」的其他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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