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五章 我是公雞

搬山 豆子惹的禍 第2頁,共2頁

說完,高健頓了頓,再度壓低了聲音:「我聽指揮使說,你也不是一個人,身後也有勢力。」

梁辛咬著雞肉眨巴了眨巴眼睛,樂了。

說完了正經事,高健好像換了個人,像極了街上傳舌頭的三姑六婆的神氣,兩隻眉毛高聳:「快說來聽聽,誰給你撐腰?」

梁辛琢磨了琢磨,竟然漸漸的露出了份神采飛揚,抻著脖子嚥下嘴裡的肉,笑道:「你可知,我是誰的後人?我是誰的弟子?我是誰的哥哥?我是誰的弟弟?我又是誰的兒子!」

以前,就連梁辛自己也從未想過這些,只彷彿一覺醒來之後,天地都變了個樣子!

先祖梁一二,驚才絕豔,凡人身、天神力、菩薩心腸、修羅手段!

師父葫蘆天猿,苦乃山妖王,成天裡稀裡糊塗莫名其妙,可借給乾山道一千個膽子,他們有誰敢去猴兒谷撒野?

小丫頭曲青墨,北荒巫術傳人,假以時日,草原裡,萬人之上;大哥柳亦,繼承西蠻蠱衣缽,老蝙蝠唯一一個不打算吃掉的徒弟。

還有乾爹,已經隨風飄散,容身天地坐化春泥的一代魔君將岸!

這次輪到高健眨巴眼睛了,苦笑著問道:「還能說得細緻點不?」

梁辛笑而不答,一邊吃喝著一邊隨口扯開話題,用下巴指了指高健,問道:「兔幾丘的時候,你不是說要療傷幾年,這麼快就好了?」

白麵胖子笑道:「以前我可沒受過這麼重的傷,還以為就算裹屍布靈異,至少也要修養三五年年,沒想到,幾個月的功夫我便痊癒了!」

提起裹屍布,算是提到了高健的得意之處,胖臉上眉飛色舞,不住口的稱讚誇獎著自家寶貝,喋喋不休嘮叨了個沒完。

梁辛看著他的唾沫星都崩進了菜餚裡,趕緊拉著食盒離他遠些,壞笑著抬槓:「其實你上次傷的也不怎麼重,要在床上躺一躺,估計有十天八天也就康復了。」

高健大聲笑罵:「放屁,老子的寶貝,真正的活死人肉白骨!活死人,肉白骨,懂得啥意思不?死人包進去,活過來;骨頭棒子包進去,長肉!」

梁辛突然想起了一件事,一伸手抓著了高健的胳膊:「肉白骨?」

「肉白骨!」高健端起酒瓶,喝了一口,美滋滋的點頭。

梁辛兩眼放光,滿臉的歡喜:「我還真有個骷髏,你的裹屍布真能把他生前的樣子還原……」話還沒說完,梁辛陡然悶喝半聲,縮背藏頭!

要不是他躲得快,高健這口酒就噴他臉上了……梁辛氣的直跺腳,他會「天下人間」,可滿桌的醬牛肉、滷雞蛋都不會輕功,被高健一口酒噴了個正著。

高健看滿桌美食都被自己給糟蹋了,訕訕的笑了兩聲,伸袖子抹去下巴上的殘酒:「你真有個骷髏要辨?」

梁辛收斂了嬉笑之色,鄭重的點了點頭。苦乃山司所,撞在玉匣中的那顆骷髏,一直是個懸案。

高健也不多問緣由,緩緩的說道:「我以前聽說過一件案子,你聽聽看,能不能幫你。」

梁辛精神大振,雙手按著石桌,上身微微前傾,情不自禁的靠近了些。

高健又低頭尋思了一會,這才再度開口:「辦這件案子的,是咱們青衣門中的一個好手,你也認識的。」

梁辛雙眼一亮,笑問:「程七鏈子,程爺?」

不料高健卻搖了搖頭:「是老黎,黎角!這件案子也算轟動一時,百色妖山的吃人廟,你聽說過吧。」

梁辛點點頭,當初在苦乃山的時候,兩位兄長和他聊起過黎角其人,也提到吃人廟的案子。十幾年前,有人在西南百色山上,建了一座法螺寺,因為神佛靈驗所以香火旺盛,善男信女往來朝拜。法螺寺越來越興盛,而百色山周遭的村子裡卻開始丟孩子。最初時,一年裡丟兩三個娃娃,可到了後來,幾乎每個月都會有小孩莫名其妙的失蹤。

官府也愈發的重視了起來,層層上報,最終驚動了九龍司,黎角被派下來查這件案子,不久後真相大白,廟裡的和尚修煉邪法,從附近的村子裡偷來小孩,皮肉都被他們吃掉,而骸骨則被糊上泥巴,鑄成了羅漢。

黎角破掉這件案子的時候,佛堂中的五百羅漢,已經完工了一百一十三個,敲開泥胎,每座羅漢裡都有一具娃娃的骸骨。

這件案子名頭很大,主要是因為手段太殘忍血腥,而不是內情有多複雜。

梁辛大概說了說案子的經過,高健不置可否的點點頭:「那些妖僧都不簡單,作案時沒留下任何線索,你可知,老黎是怎麼發現端倪的?」

不等梁辛回答,高健就冷笑道:「老黎才參觀寺廟的時候,突然發現,其中一具羅漢的長相,和一位丟了孩子的苦主,在眉眼間有三分相似之處!」

當時法相寺的羅漢殿還未完工,不許香客進殿,而黎角身份特殊,這才得以進入其間。

黎角在發現那具小小的羅漢與苦主相像之後,未動聲色,而是又用心記下了幾具羅漢的模樣,他是機關黎家的高手,精擅繪圖,下山之後便照著記憶,繪出了那幾具羅漢的模樣,拿給苦主們一看,果然人認了出來,這羅漢分明就是自家丟失的孩子!

由此,這件案子得以告破。

高健神情森然,說道:「之所以說這件案子可能會幫到你,是因為……把骸骨製作成羅漢的,只是法相寺的方丈一人,而這個妖僧,眼瞎、耳聾。」

梁辛明白了,如果是別的妖僧來製作羅漢,還可以說他是照著孩子生前的模樣,來捏塑羅漢,可這個妖僧方丈眼瞎耳聾,憑藉的很可能是摸骨還相的本事。至於妖僧們為何要把羅漢捏成孩童模樣,這便不得而知了,想來應該是為了施展某種邪術。

高健見梁辛神情恍然,這才繼續道:「老黎破掉了案子,一眾妖僧伏法,又聾又瞎的方丈更是被處以三天、三千刀凌遲的極刑,不過,就在刑場上,又出了件意外卻有趣的事情。」

「別的妖僧,割完便死掉了。可這個方丈,邪術修煉得很不錯啊,第一天一千刀割完,第二天再拉出來的時候,竟然長好了一大半。」說到這裡,高健嘿嘿的笑了:「這下,不只劊子手笑了,就連指揮使大人、百色山周圍的苦主們也都笑了,大人改了刑罰,從三天、三千刀凌遲處死,改成一天六百刀,天天不停!」

梁辛聽得直吸涼氣,歷代九龍司全都心狠手辣,吃娃娃的妖僧落到了他們手裡,便真應上了「惡人自有惡人磨」這句話。

「第一天六百刀,拉回去修養,等到第二天妖僧的身體剛好盡數痊癒,於是再來六百刀,這個妖僧可是咱們九龍司殺得時間最長的一個犯人!石大人為了他,專門養了個劊子手呢。」高健越說越歡快,到最後總算長出了一口氣,放下手中的酒瓶:「這個妖僧的法號不得而知,不過這十幾年裡倒是得了個綽號:六百!到現在六百還活著,被關押在咱們九龍司設在京師的大牢中,你想還原那顆骷髏,可以著落在他的身上。」

「不過,」高健的聲音陡然嚴厲了起來:「你若想劫囚,把六百帶走,最好先一巴掌把我打死!」

梁辛微微一愕,隨即笑而搖頭:「我好歹也是個青衣,怎麼會去劫九龍司的大獄!最多也就是潛進去找他,他若肯幫忙,我便去求求指揮使,事後直接砍了他的頭算了。」

玉匣中的骷髏頭終於有了著落,梁辛滿心的快活,都忘了菜餚剛剛被「灑過酒」,興高采烈的有吃了起來,隨即又問道:「你怎麼到這裡來了?又有大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