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內有藩鎮割據,外有異族入侵

乍一看,回紇人要走哪條路線似乎無關大局,可事實上這裡頭大有文章。回紇人之所以想走關中,目的當然是想以籌備「軍需」為名,趁機劫掠關中財富;而藥子昂之所以建議回紇人從河北南下,是因為邢、洺等州都是燕軍的地盤,如果走這條線,既可保護唐朝轄境不被回紇騷擾,又能讓回紇人去掃除燕軍巢穴,收復唐朝失地,真可謂一舉兩得。

然而,登裡可汗不是傻瓜。他千里迢迢從大漠跑到中原,可不是來替唐朝賣命的,而是來發財的。所以,走哪條路是給唐朝當炮灰,走哪條路才能輕輕鬆鬆發大財,他心裡跟明鏡似的。

因此,對於藥子昂的建議,他只回答了一個字:不。

藥子昂無奈,只好讓步,提出了另一個建議:讓回紇軍隊出太行陘(太行八陘之二,今河南博愛縣北),南下奪取河陰(今河南鄭州市西北),扼住燕軍的咽喉。

很顯然,這個建議還是想支使回紇人去打硬仗。因為扼守河陰,就等於擋住了可能來援的河北燕軍,又截斷了史朝義的退路。史朝義要是被逼急了,那還不得跟回紇人拼老命?登裡可汗才不想去當這個冤大頭。所以,他的回答仍舊是一個字:不。

藥子昂沒轍了。

看來,回紇人不是他想象中那麼好忽悠的。這幫不見兔子不撒鷹的傢伙,在得到明顯的好處之前,是絕不可能替唐朝出半點力氣的;而且就算出力,他們也絕不會替唐朝獨當一面,頂多就是幫唐軍充充門面、敲敲邊鼓而已。

最後,藥子昂只好再退一步,拿出了第三個方案:請回紇軍隊自陝州大陽津(今三門峽市北黃河渡口)渡過黃河,由太原倉(三門峽市西)負責供應糧草及所有軍需,然後與唐朝諸道軍隊一起東進。

看在「太原倉」的份上,登裡可汗才勉強接受了這個方案。

寶應元年十月,代宗任命長子雍王李適為天下兵馬元帥,以藥子昂、魏琚為左右廂兵馬使,中書舍人韋少華為判官(執行官),給事中李進為行軍司馬,命其即日開赴陝州,與諸道節度使及回紇軍隊會合,剋期進攻洛陽。

本來,代宗想起用郭子儀為副元帥,卻遭到程元振、魚朝恩的強烈反對,只好加授時任朔方節度使的僕固懷恩同平章事、領諸軍節度行營(相當於各道特遣兵團總司令官),作為雍王李適的副手。

十月下旬,雍王李適率部進抵陝州。當時回紇軍隊已進駐河北縣(今山西平陸縣),雍王出於禮節,便率左右屬官及數十騎渡過黃河,主動前去拜會登裡可汗。

此時的李適當然不會想到,就是這次旨在增進感情的拜會,卻引起了一場不大不小的「禮儀風波」。

雙方見面時,雍王李適以平等之禮晉見登裡可汗,不料對方大怒,當場指責他為何不以拜舞之禮覲見。所謂拜舞之禮,是指正式場合下,臣子對君王應行的一種隆重禮節。雍王身為唐朝皇帝的長子,隱然有儲君之尊,當然不可能向回紇可汗拜舞。

賓主雙方剛一見面,還沒來得及說些客套話,登裡可汗就給了年輕的雍王一個下馬威,現場氣氛頓時極為尷尬。

藥子昂馬上站出來替雍王擋駕,聲稱雍王的身份不適合行拜舞之禮。登裡可汗滿面怒容,一言不發。其帳下將軍車鼻知道可汗是想借題發揮,便徑直走到藥子昂面前,聲色俱厲地說:「唐朝天子既與可汗相約為兄弟,可汗就相當於是雍王的叔父,他豈能不拜舞?」

藥子昂寸步不讓:「雍王,天子長子,今為元帥。安有中國儲君向外國可汗拜舞乎!且兩宮(玄宗、肅宗)在殯,不應舞蹈。」(《資治通鑑》二二二)

雙方就這樣你來我往,唇槍舌劍,卻始終僵持不下。最後車鼻惱羞成怒,下令將雍王帶來的屬官藥子昂、魏琚、韋少華、李進四人全部拉出帳外,每人鞭打一百下,同時以雍王李適年輕不懂事為由,把他逐出大營,遣回了陝州。

藥子昂等四人全都被打得皮開肉綻、奄奄一息。只過了一夜,魏琚和韋少華就因傷重不治,雙雙斃命。

毫無疑問,這樣的結果無論對於雍王李適來講,還是對於整個李唐王朝而言,都是一個令人難以容忍的奇恥大辱。

然而,雍王只能忍了,李唐朝廷也只能忍了。

因為他們有求於人。

因為唐朝現在根本惹不起回紇。

這件事表面上看是一個簡單的禮儀問題,事實上涉及了一個朝廷、一個國家的尊嚴。因為雍王李適並不是一個普通的親王,而是潛在的帝國儲君,是未來的大唐天子。這樣的身份,又豈能向區區一個回紇可汗卑躬屈膝,行拜舞之禮?

其實,如果此次來的人不是雍王,而是另一個普通的李唐親王,登裡可汗說不定就沒興趣強調什麼禮儀了,反正拜不拜都說明不了任何問題。恰恰是因為來的人是代宗的長子雍王,登裡可汗才故意小題大做、借題發揮,其目的就是想借此證明回紇對唐朝所擁有的強勢地位,讓李唐王朝在回紇面前永遠抬不起頭來,永遠屈居弱者之位。

雖然在此次風波中,李唐的好幾個朝廷官員被無端鞭笞並屈辱而死,但無論如何,雍王李適和李唐朝廷至少保住了自己的底線——事關朝廷尊嚴和國家尊嚴的底線。儘管自安史之亂爆發以來,這樣的底線屢屢遭到內憂外患的挑戰,甚至可以說不止一次被突破了。可是,絕不能因為它曾經被突破、或者還將被突破,就從此破罐子破摔,放棄了精神上的堅守!

這道理就跟一個人即使被敵人殺死、也絕不向敵人下跪是一樣的。孔子的學生子路曾經用他的行動給後世留下了一句名言:君子死而冠不免。意思是君子就算死,也不能丟掉冠帽,喪失尊嚴。

雍王李適在禮儀問題上的堅持,實際上與此同理。

也就是說,一個人(或一個國家)可以因實力不及而輸給對手,但並不等於他(它)就應該在精神上向對手屈服。這兩件事絕不能畫上等號,更不能混為一談。

難道在實力上「完全屈居劣勢」的雍王,就不應該在事關個人尊嚴、國家尊嚴的事情上「仍擺出架勢」嗎?難道優勢佔盡的回紇人應該向處處忍讓的唐朝「爭取尊嚴」,而「完全屈居劣勢」的唐朝反而不該向咄咄逼人的回紇人爭取尊嚴嗎?

好像藥子昂等四人的鞭子是應該挨的,好像魏琚和韋少華也是應該死的——誰叫你惹怒了代表正義的登裡可汗呢?

事實上,登裡可汗是什麼貨色?

他是一個以援助為名,行劫掠之實的強盜!這個強盜不僅要在物質上佔盡便宜,還企圖在精神上佔盡優勢!如果說這個強盜對李唐王朝肆意凌辱、百般勒索的做法也可以稱為正義的話,那世界上還有什麼事情是非正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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