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開電線杆,試探性地將車開走,卻總是在十幾公里之後又折回來。我怕越迷越遠。事實上,在這裡也是迷,在那裡也是迷,沒有兩樣。但不知為什麼,電線杆上的織鳥好像變成了我熟悉的東西,在它們的公寓旁,聽它們嘰嘰喳喳,看它們進進出出,我就覺得還沒完全被這個世界遺忘。啊,我多麼渴望那電線杆上有電流,電流通奔向遠方發出嗞嗞的聲響!
如果是明康,他就不會迷路,因為他從不走沒有把握的路。到一個陌生的城市之前,他會把路線圖用黃筆先畫出來。是的,每一個交流道,每一個紅綠燈;地圖上沒有的路,就不存在。
明康是個絕對可靠的男人。
我生火;老天知道,我還不曾一次看見天空裡有飛機經過。只有無聊地飛來飛去的老鷹。今天再看了《非洲鳥類圖鑑》——那我以為是老鷹的東西不是老鷹,是禿鷲,專吃死屍。
七月十一日
我離開了電線杆。
織鳥給我的安全感,我清楚地知道,是虛幻的。在那柱下等著無異於坐以待斃。我必須自尋生路。我越來越緊張,全身的神經末端都在一觸即發的充血狀態。夜裡聽見土狼的笑聲,陰惻惻充滿非人的恐怖。我在睡袋裡覺得手腳冰涼。一點點風吹草動,或許只是蜥蜴爬掠過我的車頂,都使我瀕臨歇斯底里想失聲狂喊。
啊,我書寫,書寫使我鎮定。冷靜,我需要冷靜。
一夜未眠。天色一亮,就發動車子上路。
我已經完全失去了方向感。我在魚河峽谷北邊約兩百公里的地方轉進岔路,離我本來要去的目的地大戈壁大約三百公里。地圖告訴我,我人在南緯二十三度附近(北緯二十三度線經過南臺灣的嘉義,天哪,我為什麼不去嘉義?)。我應該是往北的方向行駛,希望能再回到那株銀色仙人掌旁的大路,我所熟悉的像直線的大路,一百公里直通天堂不轉一個彎的大路。
我可能一直在繞圈子。繞來繞去,而其實那株銀色仙人掌就在不遠的地方,可是我可能繞到死都看不見它。
一輛白色越野車在廣漠的大沙漠裡繞小圈子,小卻糾纏不清的圈子。我看不見啊!
這是我離開明康的報應嗎?他在他小小的研究室裡,等著我回去。可能對我還生著氣;無緣無故地要鬧離婚,朋友怎麼說?「猴子離開叢林,還是猴子。」他發怒了,然後拾起醫師的白袍,穿上,推門走了出去。醫院大樓就在咖啡館對面。椰樹的影子長長掛在地上,他的背影在椰影中忽明忽滅。過馬路的時候,他停下來,左看右看,然後謹慎地往前行去。一輛救護車拉著警笛風風火火地疾駛而過,遮住了他的身影。
我追了出去。咖啡館的門在我身後「砰」一聲關上。跨過安全島,什麼也沒看,就這麼一口氣跑過去。一輛摩托車緊急煞車,輪胎激出刺耳的摩擦聲,有人在我後面咒罵「幹你孃」。我在臺階上趕上明康,氣喘喘地與他並肩而行。他奇怪地看看我。大廳是掛號的地方,人來人往,消毒水和藥的氣味撲鼻,病菌在看不見的地方蔓延。我拉起他的手,說:「真的,我要走了。」
他盯著我看,好一會兒不說話。然後在將我的手甩掉的同時,說:「孤僻!」踏大步走開。
在開上一條沙路前,我又將車停下。黃沙軟得像麵粉,起碼有半公尺深。我向前走了幾步,腳陷下去幾乎拔不出來。於是我回到車邊,將輪胎洩氣,先洩前輪,然後洩後輪。感覺輪胎扁一點了,才再度啟動。太飽脹的輪胎是過不了困境的。
孤僻嗎?好像從小就有人這麼說。露營的時候,別人也許聚在一堆玩牌,講笑話,玩大風吹;我卻坐在石塊上看螞蟻搬家。「這孩子孤僻。」有人說。我羞恥地低下頭,可是,我不懂什麼叫孤僻。螞蟻的世界忙碌紛擾,有看不完的行動和訊息,有解不開的密碼和暗號,有驚濤駭浪的光和熱;我只有全神貫注才能捕捉大化中一點點破碎的意義。你看不見是吧?可是我看得見,看得我兩眼發熱,淚水就湧了上來。讓我,讓我全神貫注吧!我心底藏著一個微小而悸痛的呼喊,讓我全神貫注於那個無聲的生命世界吧!不要說因為你看不見它,它就不存在。
我早就離開了那個看似孤獨其實蘊藏無限的世界,一離就是二十年。離開的時候也不曾回顧片刻,帶著青春的懵懂奔向前方,和所有的人一樣結婚生子過日子,不知道那是與自己永遠的訣別。
可是我要把它找回來。
那個慾望,堵在心口,讓我沒來由地鬱悶,像生了什麼自己不明白的病一樣。
叢林裡的豹,怎麼會跑上雪山頂的?
我的手指汙黑;弄輪胎時太用力了,還狠狠地去了一塊皮。傷口上覆蓋一層薄薄的沙粒。
或許我不該再找那株銀色的仙人掌。我也許早就超過了那株樹,更接近大戈壁了。油耗盡的時候,就只剩下一個選擇:用自己的兩條腿走路。但是我能馱多重的水和食物呢?要走多久才能找到那株銀樹?還有那悄然出沒的野獸……獵豹的奔跑時速達一百公里。獅子體長兩公尺半。河馬,素食的河馬張嘴可以把一整個人捲進嘴裡,嚼爛了再吐出來。
那麼我只是出去走走,明康,只是出去透透氣,其餘的回來再說。我要冷靜地想一想;你同意,在面對危機的時候,人,最需要冷靜。雖然現在我覺得兩頰發燒,心跳時快時慢。
然後我在天母的英文書店裡找到奈米比亞的旅遊指南。就從奈米比亞開始吧,那個我說。
繞來繞去。如果有目大如天,往下俯視我,我一定像一隻沒有意義的螞蟻。不,也許有意義,但那不是我能捉摸的。沙上到處可見彷彿拇指按捺出來的小坑;螞蟻走進沙坑。因為是滑溜溜的沙,螞蟻怎麼掙扎都爬不出去。挖坑布阱的是一種叫蟻獅的小蟲,它挖好了坑就鑽進坑底深深埋伏,等著螞蟻滑下來,將它一口吞噬。
車子駛過一段特別顛簸的佈滿沙坑的路,好幾回我被震離座椅,頭猛撞車頂,撞得我兩眼發昏。險路過了之後,我懷著很壞的預感,很沉重的心,到車後去檢視水箱。本來立著的水箱翻倒下來。蓋子被震鬆了,水流了一地。搖搖水箱,咕嚕嚕一點聲響。
大概剩下一巴掌的水。
七月十二日
沒關係。書寫,就知道那個我還在。
石礫漸漸消失,沙地越來越多,而且是黃色的純沙。枯草和偶爾見到的木麻黃也沒有了。連路都被沙掩沒了。我大概已在戈壁邊緣。這裡的沙漠據說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沙漠,幾百萬年前就已是這樣的景觀。再往北有所謂骷髏海岸線;那兒也是延綿不盡的沙漠,漠上曝曬著無數的白骨,見證大漠永恆的孤寂。
一陣龍捲風突然發飆,捲起細沙漩渦似的躥起,形成一條連著天的滾滾沙柱,像黑色的幽靈在曠野中浮游。我把車停下來,熄了火。閉上雙眼。
不知道這裡的人怎麼度過這百萬年如一日的亙古孤寂。是在中部一個小村落裡——村落真小,一家白人經營的破敗旅店,一家黑洞似的空蕩蕩的雜貨店,幾間鐵皮搭成的小屋。灰撲撲的小屋旁倒長著一株豔紅的九重葛——一輛小卡車停下來,開車的黑人伸出頭來對我嚷,用英語,「喂,帶你的人去領東西!」
「什麼東西?」
「聯合國的救濟物資呀!」
我看看自己:拖著一件髒兮兮的長裙,陽光把臉曬得發疼,顯然已經開始脫皮;頭髮裡全是沙,而且髒得打了結。這人把我當本地人了。
我不是本地人;本地人不會迷路。
龍捲風漸行漸遠,直到只剩一個小小的黑點,沒入大化。周遭回覆死寂。我摸摸火燙的額頭,覺得頭很重。喝了口水。再要發動車子時,卻發不了。引擎呼嚕呼嚕抽搐幾下,像老人喉裡卡著濃痰,一口氣抽不上來。
沒有油了。
……
我幾乎是跌出車來的。太陽在頭頂上火烘烘地燃燒,沙漠燙腳,反射著刺眼的強光。黃沙漫天覆地,地平線好像傾斜三十度,而且呈波浪形起伏。我不再相信自己的眼睛,否則我會說,那地平線接天的地方分明是波浪起伏的藍色的海水。水面上突出高高低低城市的輪廓。地圖上沒有這樣的城市,在魚河峽谷和namib戈壁之間。更何況城市的輪廓也在慢慢融化,太陽的熱力透過凸鏡聚集。三十度傾斜。
不知哪兒來的一蓬枯草,在風裡翻跟斗。由遠而近,無聲地,鬼魅似的打我眼前滾過,好像自萬里以外翻滾著的靈魂追逐自己的屍身。太陽射著我發燙的額頭,一隻禿鷲在空中盤旋,發出異樣輕快的叫聲。
我拔掉了手錶,丟在地上。沙會蓋上來。
把水壺系在手腕上。
那個我開始走路。七月十二日中午十二點,南緯二十三度。
禿鷲,一直在頭上三尺處迴旋,守著我踉蹌的腳步。
請記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