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能夠親善和睦,甚至是融洽地與人交往時,我們社交的第一步就成功了,接下來我們要做的應該是真實地融入社會。
我要說的是社交,而不是利用。所謂利用是一些人為了達到某種目的而裝扮出來的假象!
很多人在這方面都有一種誤解,認為只要笑臉迎人,投其所好就會被他人所接受,所喜歡,最終就可以從別人那裡得到些什麼,可惜,抱著這種心態的人,最後往往既沒有贏得別人的好感與幫助,又失去了自我,總之,他們什麼也得不到!
與利用相反,好的社交是一種自願的、發生在人與人之間的愉快的交往。而人們往往只願意與那些知識豐富,性格開朗,能夠與自己相處得既愉快又融洽的人交往。所以我要說的是,社交的基礎其實正是前邊所提到的塑造自我與展現自我,將自己培養得可以應付各種場合。相反,社交絕對不是為了什麼人或者什麼事情而失去自我。
也許在你所認識的人中就同時存在兩種人:一種人是所有的人都想要避開他們,沒有人希望與他們聯絡,而他們卻一邊嘲笑著別人的愚蠢,一邊並不瞭解自己為什麼不討人喜歡;而另一種人恰恰相反,他們就像是一塊塊巨大的磁鐵,可以吸引到許多好感。人們都希望與他們來往,而且在與他們的交往中也的確如沐春風。
產生這兩種相反結果的原因其實很簡單:你怎樣看待別人,別人就會怎樣看待你。
每個人其實對自己身邊的人和事情都有著遠超過我們自身所瞭解的敏銳感覺。當一個人不喜歡什麼人的時候,在大多數情況下,無論他怎樣偽裝,那個人也不會喜歡他。相反,如果你很喜歡一個人,希望一直和他在一起,那個人雖然未必也會喜歡上你,但起碼不會對你產生特別的惡感。所以,在豐富了自己的學識,熟練掌握了各種社交禮儀之後,我們所需要的其實是不要先入為主地「不喜歡」什麼人。因為只有我們發自內心地去與別人保持親善關係,我們才有可能得到別人的好感。當我們能夠親善和睦,甚至是融洽地與人交往,我們社交的第一步就成功了,接下來我們要做的應該是真實地融入社會。
可能很多讀者朋友對這個說法都不理解,我們本來生活在社會之中,還有什麼融入社會不融入社會的問題?可事實上,這個問題真的很重要,許多朋友之所以很難成功,就是因為他們雖然生活在社會之中,卻並沒有真正地使自己成為社會中的一員。
融入社會首先應該建立在對社會的瞭解上:我們所生活的社會由什麼樣的人所組成?這些人又是遵循著怎樣的秩序在社會中共同生活?大家共同遵循的秩序哪些是法律,哪些是道德,又有哪些屬於自己行業內部所共同遵守的規則或者行為規範?
只有我們真正瞭解了這些社會的執行規律才能以此為基礎真正地融入社會。具體來說就是我們要努力地將自己培養成一位對社會真正有用的社會中堅,真心地對待身邊出現的每一個人,並且與那些在方方面面有所特長的人建立起廣泛而良好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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