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就剩阿託斯還下落不明,」達德尼昂對著精神煥發的阿拉密斯說,這會兒他已經把他們動身以後京城發生的事情告訴了阿拉密斯,而且一頓豐盛的晚餐已經讓他倆一個忘了自己的論文,另一個忘了自己的疲乏。
「您難道還怕他會出什麼意外?」阿拉密斯問道,「阿託斯是那麼冷靜,那麼勇敢,劍術又那麼出色。」
「對,是這樣,對阿託斯的勇氣和靈巧,誰也不會比我更瞭解,可是我寧願我的劍迎擊的是長矛,而不是棍子;我就怕當時圍著阿託斯打的都是些僕人,僕人下手又重,又愛把人往死裡打。所以說實話,我想馬上動身去找他,愈快愈好。」
「儘管我這會兒恐怕還沒法騎馬,」阿拉密斯說,「可我要爭取和您一起去。昨天我拿下您在牆上看見的那根苦鞭試了試,想用虔誠的苦修來治傷,可是實在疼得受不了,只好作罷。」
「我這可是頭一回聽見有人要用苦鞭來治槍傷;不過您這會兒是在生病,腦子不管用,所以我也不怪您。」
「您什麼時候動身?」
「明天天一亮就動身;今天晚上您好好休息,明天您要是能行,咱們就一起走。」
「那就明天見吧,」阿拉密斯說,「您也需要休息,鐵打的身子也得睡覺吶。」
第二天,達德尼昂走進阿拉密斯的房間,只見他站在窗前。
「您在那兒瞧什麼呢?」達德尼昂問。
「嘿!馬房夥計牽在手裡的那三匹好馬可真讓人看了眼紅;能騎著這樣的駿馬上路,可就像親王一般風光嘍。」
「好,親愛的阿拉密斯,您就風光風光吧,因為這中間有一匹就是您的。」
「是嗎!唔,哪一匹?」
「這三匹裡您想要哪匹都行:我反正都一樣。」
「上面那副貴重的馬鎧也是我的?」
「沒錯。」
「您在開玩笑,達德尼昂。」
「您說法國話以後,我就不開玩笑了。」
「這些包金的皮槍套,絲絨的鞍褥,嵌銀的鞍子,都是給我的?」
「它們是您的,正像這匹蹬著前蹄的馬是您的,那匹打著轉的馬是阿託斯的一樣。」
「喲!這三匹馬可都是百裡挑一的好馬。」
「它們能讓您中意,我感到很高興。」
「那這是國王給您的禮物嘍?」
「反正不是紅衣主教給的,您就甭管它們是打哪兒來的,還是想想您愛挑哪一匹吧。」
「我挑紅頭髮夥計牽的那一匹。」
「好極了!」
「感謝天主!」阿拉密斯嚷道,「這一來我那點傷敢情也不會覺得疼了;哪怕捱上三十顆槍子兒,我也照樣要騎在上面。哎!憑良心說,這副馬鐙真夠漂亮的!嗬!巴贊,快過來,趕快!」
巴贊愁眉苦臉、沒精打采地出現在門口。
「把我的劍擦擦亮,帽子弄弄挺,披風刷一下,手槍裝上彈藥!」阿拉密斯說。
「最後那句不用吩咐了,」達德尼昂插斷他說,「馬鞍的槍套裡已經有兩支上好彈藥的手槍。」
巴讚歎了口氣。
「得了,巴贊師傅,您放心,」達德尼昂說,「條條道路都能通到天國。」
「我主人已經是個出色的神學家了!」巴贊說得幾乎要哭出來了,「他會當上教區主教,說不定還會當上紅衣主教的呀。」
「呣,我可憐的巴贊,行啦,你想想看,當教士有什麼好?還不是照樣要去打仗;你也知道,紅衣主教就要戴著頭盔,拿著長戟去打仗了;還有那位諾加雷·德·拉瓦萊特,你又怎麼說呢?他也是紅衣主教;你去問問他的僕從給主人裹過多少次傷口吧。」
「唉!」巴讚歎著氣說,「這我知道,先生,現如今這天下是全亂套了。」
這當口,兩個年輕人和這個可憐的僕從都下了樓。
「給我抓住馬鐙,巴贊,」阿拉密斯說。
說著,他縱身躍上馬鞍,姿態一如平日那般優雅輕盈;但是禁不住這匹名種好馬又是打圈又是騰躍,騎手只覺得傷口疼痛難當,臉色變得煞白,身體搖晃起來。達德尼昂事先就擔心會出意外,所以眼睛一直沒離開過阿拉密斯,一見情況不妙,便搶步上前把他扶下馬來,送回客店房間。
「沒事兒,親愛的阿拉密斯,您好好養傷,」他說,「我一個人去找阿託斯。」
「您真是條鐵打的好漢,」阿拉密斯對他說。
「不,我只不過是運氣好罷了;可您待在這兒等我,怎麼打發日子呢?總不會再給那些手指啊,祝福啊之類的東西做註疏了吧,嗯?」
阿拉密斯笑了笑。
「我做詩,」他說。
「對,做些像德·謝芙勒茲夫人侍女的那封信一樣香噴噴的詩吧。您還可以教巴贊學點音韻學,這樣他會心裡好受些。至於這匹馬,您不妨每天騎一小會兒,這樣多騎騎,身手就會靈便起來的。」
「哦!要說這個,您只管放心,」阿拉密斯說,「等您回來,我準能跟您走,不會有問題。」
兩人相互道了別,達德尼昂又對巴贊和老闆娘叮囑了一番,讓他們好好照顧他的朋友,十分鐘後,他已經上馬朝亞眠而去。
他怎樣才能找到阿託斯,或者說,他到底能找到阿託斯嗎?
當時阿託斯給撇下的那會兒處境是很危急的;他完全有可能支援不住。達德尼昂想到這兒,不由得蹙緊額頭連嘆幾聲,暗自發誓說,此仇非報不可。在他所有的朋友中間,阿託斯的年齡最大,從表面上看來,他的興趣愛好跟達德尼昂的相距最遠,然而,達德尼昂卻對這位紳士具有一種特別的感情。阿託斯的氣質高貴儒雅、卓爾不群,儘管他一味深自韜晦,不露行藏,但神情舉止之間還是常常會透露出一種雍容華貴的大家風度,他的情緒從不大起大落,這就使他成為世界上最容易相處的同伴,他那歡快的神態顯得有些勉強、有些辛辣,他的勇敢要不是罕見的冷靜使然,簡直要讓人說是盲目的了,而正是他身上的這些品性,不僅贏得了達德尼昂的尊敬和友誼,而且贏得了他的崇拜。
其實,逢到阿託斯心情好的時候,即使把他跟神情高貴、舉止灑脫的德·特雷維爾先生相比,他也絕不遜色;他是中等個子,但是身材極好,看上去顯得那麼勻稱;波爾多斯的力氣在火槍營有口皆碑,但這個巨人好幾次跟阿託斯較量都敗下陣來;阿託斯的臉上,兩眼炯炯有神,鼻樑挺直,下巴的輪廓分明有如布魯圖,整張臉上透出一種無法形容的高雅的氣質;他的手從來不加保養,卻仍教整天用杏仁膏和香油保養雙手的阿拉密斯看得心灰意冷;他的嗓音深沉而又悅耳;而且,在他身上自有一些難以言表、每每使人相形失色的特點,那就是對世事人情的洞明練達,對上流社會的諳熟審悉,還有那種在舉手投足中不經意地流露出來的出身世家的氣度風範。
要說操辦一頓筵席,阿託斯張羅得比誰都出色,每位賓客都能按其先人或本人的品秩身份安排就座。要說紋章學,阿託斯對王國所有的名門望族,對它們的系譜、姻親、紋徽以及紋徽的出典全都瞭如指掌。禮儀典章,事無鉅細他全都諳熟在胸,他說得出地位顯赫的領主擁有哪些特權,對犬獵和鷹獵更是極其在行,有一天路易十三和他聊起這門精湛的技藝,他侃侃而談,那位素以行家裡手著稱的國王不禁聽得驚歎不已。
如同那個時代所有的貴族領主一樣,他騎馬使劍無不嫻熟自如、得心應手。更突出的是:他學過的知識很少有遺忘的,即便是那些學究氣很重的學問,儘管在那個年頭一般紳士難得有人肯在那上面下功夫,可阿託斯照樣挺當回事,所以每當阿拉密斯搬弄他那點拉丁文,而波爾多斯又做出一副聽得懂的樣子的時候,阿託斯總會忍俊不禁;甚至有過兩三回,阿拉密斯脫口說句拉丁文,語法出了毛病,阿託斯居然幫他糾正了動詞變位、名詞變格的錯誤,弄得那幾個朋友驚詫之極。還有,儘管那年頭人心不古,軍人信仰不虔、昧著良心,情人翻雲覆雨、用情不如我們這年頭專一,窮人則全然沒把天主定下的第七誡放在心上,可是阿託斯的端方正直卻是無可指摘的。因此,阿託斯是個非常傑出的人物。
然而,這麼端方的品性,這麼出眾的儀表,這麼高雅的氣質,卻眼看得慢慢地納入了世俗生活的軌道,猶如一個老人在體力上和智力上都變得衰弱、愚鈍了一樣。阿託斯常有心情憂鬱的時候,遇到這種時候,他的風采就會變得黯然失色,那些閃光點就像銷匿進了深邃的黑暗之中。
於是,天神般的人物不見了,剩下的僅僅是個不起眼的凡人。腦袋耷拉,兩眼無光,說話滯緩而尖刻,可以一連幾個鐘頭不是瞅著酒瓶和酒杯,就是瞅著格里莫,這個僕從早已習慣了按主人的手勢辦事,能從主人全無表情的目光中看出主人最隱秘的願望,即刻就去辦妥。趕上哪天四位朋友聚在一起說話的時候,阿託斯即便說上片言隻語,也是十分難得的。可要說喝酒,情況卻不一樣了,阿託斯一個能抵四個,而且喝得再多也不會失態,只是眉頭蹙得更緊、神色更加憂鬱而已。
達德尼昂,我們知道他是個生性敏銳,愛刨根問底的人,但任憑他在這件事情上面有多麼好奇,還是沒能探問出阿託斯這般消沉的原由,對其中的情況說不出個所以然來。從來沒人給阿託斯來過信,而他的一舉一動,也從來沒有隱瞞過這幾位朋友。
不能說他的這種憂愁是喝酒引起的,因為正相反,他喝酒只是為了借酒澆愁,不過我們前面說過,這個藥方並不靈驗,反而只會使他更添愁緒。這種極度的憂鬱,也不能歸咎於賭博,因為阿託斯不像波爾多斯那樣,贏了就唱歌,輸了就罵娘,他贏錢就跟輸錢同樣的喜怒不形於色。有天晚上,大家瞧著他在火槍營俱樂部先贏了三千皮斯托爾,然後又全部輸得精光,連同那根出席盛宴用的繡金腰帶都輸掉了;臨末了又全數都贏了回來,而且還多贏了一百個路易,而儘管輸贏變化大起大落,他那兩道清秀的黑眉毛始終沒有抬高或拉下過一分一毫,他那雙手始終沒有失卻珠玉似的光澤,他的談吐(這晚上他心情頗好)也始終是平靜和愉快的。
他的陰鬱的臉色,也不像我們的比鄰英國人那樣是氣候影響所致,因為他的這種憂鬱通常到了每年天氣最好的季節反而會變本加厲;六月和七月是阿託斯心緒最糟糕的日子。
眼下,他沒有什麼傷心的事情,人家跟他講起將來,他也總是聳聳肩膀;所以他的秘密是在過去,這話早有人影影綽綽地對達德尼昂提起過。
哪怕他已經喝得酩酊大醉,哪怕人家用盡機巧向他提出問題,也休想從他的眼睛,更休想從他的嘴裡探出半點端倪,這層籠罩著他整個人的神秘色彩更使別人對他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嗯,」達德尼昂邊想邊說,「可憐的阿託斯這會兒說不定已經死了,而且是死於我的過錯,因為這事是我把他扯進去的,他既不知道事情的前因後果,也不會從中有任何得益。」
「再說,先生,」布朗謝應聲說,「我們沒丟命,還應該說是多虧了他。您還記得他是怎麼喊的嗎:‘快跑,達德尼昂!我中圈套了。’他放了兩槍以後,那乒乒乓乓的劍聲有多麼可怕!簡直就像跟二十個瘋子,或者乾脆說二十個發瘋的魔鬼在打架!」
這些話更惹得達德尼昂一心只想快些見到阿託斯,儘管胯下的駿馬已經跑得夠快了,他還是用馬刺狠狠地在馬肚皮上勒了一下,駿馬帶著它的騎士賓士而去。
上午十一點鐘光景,亞眠已經遙遙在望;十一點半,他們來到了那家該死的客店門前。
達德尼昂一路上就在思量,要用什麼辦法狠狠懲罰這個奸詐可惡的老闆方能解心頭之恨,可那會兒只是一種期待。所以這會兒他進客店門時,把帽子壓到眼睛上面,左手握住劍柄,右手把馬鞭甩得呼呼生風。
「你還認識我嗎?」他衝著迎上前來鞠躬的客店主人說。
「恕我眼拙,老爺,」這傢伙回答說,達德尼昂帶來的那兩匹珠光寶氣的駿馬讓他看得眼睛發花,一時回不過神來。
「啊!你不認識我了!」
「不認識,老爺。」
「好吧,只消幾句話就能叫你記起來的。差不多兩個星期以前,你居然膽敢誣陷一位紳士是造假幣的,你後來把他怎麼樣了?」
客店主人臉色變得刷白,因為達德尼昂擺出一副氣勢洶洶的架勢,布朗謝也學著主人的樣。
「哎!老爺,別跟我提這事兒嘍,」店主人帶著哭腔嚷道,「哎!老爺,我犯了這麼個過錯,付了多大的代價喲!哎!我真是倒霉唷!」
「我在問你,那位紳士怎麼樣了?」
「請聽我告訴您,老爺,您先請息怒。求您啦,請坐呀!」
達德尼昂氣急攻心,一時說不出話來,於是一屁股坐了下來,神情嚴峻得像審判官。布朗謝也神氣活現地坐在扶手椅裡。
「事情是這樣的,老爺,」店主人渾身篩糠似的打著哆嗦說,「因為這會兒我認出您來了;我跟您說的這位紳士爭執起來的那會兒,跑掉的那位就是您。」
「對,是我;所以你得明白,要是你不把事情全說出來,就別想叫我饒你。」
「請聽我說下去,我會把事情全都說出來的。」
「講。」
「我事先就接到當局通知,說是有個造假幣的慣犯要帶著幾個同夥到我的店裡來,而且全都偽裝成禁軍或者火槍手的模樣。你們騎什麼馬,帶幾個僕從,還有你們幾位老爺的相貌,都詳詳細細地告訴了我。」
「後來呢?往下說,」達德尼昂說,他立即明白了這些準確的情報是從哪兒來的。
「當局還派來六個人給我做幫手,這麼著,我就按照當局的命令,做了一些在我看來刻不容緩的安排,要查出那個所謂的假幣犯。」
「你還這麼說!」達德尼昂喝道,假幣犯這個詞兒他聽著就來火。
「請原諒我這麼說,老爺,可要不然我就沒法說得清哪。我看見當局就害怕,您也明白,咱們這號開店的可惹他們不起唷。」
「我再問你一遍,這位紳士在哪兒?他怎麼樣了?死了還是沒死?」
「請別急,老爺,我這就要說到了。後來發生的事情您是知道的,您那麼匆匆忙忙的一走,」店主人露出的一些狡獪神情,沒能逃過達德尼昂的眼睛,「就更顯得真有這麼回事了。您那位紳士朋友拼死抵抗。他的僕從不知怎麼搞的,又跟當局派來的那些扮成馬房夥計的人吵了起來,……」
「啊!你這傢伙!」達德尼昂嚷道,「你們早就串通好了,我不知道我當時幹嗎沒把你們全都殺了!」
「唉!不是這麼回事,老爺,我們沒串通,這您馬上就會明白的。您那位朋友(請原諒我沒法說出他的名字,他想必有個很體面的名字,可我實在不知道),您那位朋友放了兩槍解決了兩個對手以後,揮動長劍且戰且退,一劍把我們中間的一個人刺成了重傷,又一下劍背把我敲得暈了過去。」
「你這混蛋有完沒完?」達德尼昂說,「阿託斯呢,阿託斯怎麼樣了?」
「我對老爺說了,他一邊使劍一邊往後退,退著退著退到了地窖的踏級,因為地窖的門開著,他就拔下鑰匙,反手把自己關在了裡面。我們眼看他在裡面逃不走,也就由他去待在裡面了。」
「哦,」達德尼昂說,「你們倒不是非要殺了他不可,只是想把他關起來囉。」
「老天在上!有誰關過他啦,老爺?他是自己把自己關在那裡面的,我可以向您發誓。在那以前他已經把我們弄得夠慘的,一個死在他的槍下,還有兩個受了重傷。死人和兩個傷員都讓他們的同伴給抬走了,以後我再也沒聽人說起過這些人。我自己恢復知覺以後,就跑去找鎮上的長官,把事情一五一十講給他聽,問他我該把那個地窖裡的人怎麼辦。可是長官彷彿十分驚訝;他對我說,我告訴他的這些事情他一無所知,我接到的命令不是他下達的,要是我膽敢對任何人說他跟這場鬥毆有半點瓜葛,他就讓人把我吊起來。看來我是弄擰了,先生,錯抓了這一個而讓該抓的那個人逃掉了。」
「阿託斯呢?」達德尼昂嚷道,聽到地方當局對這事撒手不管,他心頭的焦急更是有增無已,「阿託斯呢,他怎麼樣了?」
「我因為急於想對他賠個不是,」店主人接著說,「就跑到地窖門口要放他出來。哎!先生,可他簡直不是個人,而是個魔鬼。聽到要放他出來,他衝我說這是給他安排的圈套,還說要他出來,他先得提條件。我低聲下氣地告訴他說,我準備接受他的條件,我這麼低聲下氣,是因為我沒法不對自己承認,我這麼得罪了一位陛下的火槍手以後,處境實在糟糕透了。
「‘首先,’他說,‘我要你們把我的僕從還給我,武器全得帶上。’
「我趕緊照辦;因為您很明白,先生,只要是您朋友的吩咐,我是準備一切照辦的。這麼著,格里莫先生(這一位通報過他名字,儘管他話也不多),雖說他的傷勢沒好,就下到地窖裡去了;他主人等他一進去,馬上又把門堵上,命令我們待在店堂裡不許下去。」
「他現在到底在哪兒?」達德尼昂嚷道,「阿託斯在哪兒?」
「在地窖裡,先生。」
「什麼,你這傢伙,你居然一直把他關到現在?」
「天地良心喲!不是這麼回事喔,先生。我會把他關在地窖裡!敢情您是不知道他在地窖裡都幹了些什麼喲!哎!要是您能讓他出來,先生,我這輩子都忘不了您的大恩大德,您就是我的再生父母。」
「這麼說他是在那裡面,我去地窖就能找到他?」
「一點不錯,先生,他說什麼也不肯出來。我們每天用長柄叉叉了麵包從通風窗給他送進去,他要吃肉就還得叉肉進去;可是,唉!這點麵包和肉,跟他消耗的別的東西比起來就算不了什麼囉。有一回,我帶著兩個夥計想下去看看,沒想到他卻火冒三丈,大發脾氣。我只聽見他的手槍和他那僕從的短筒火槍咔噠咔噠頂上了發火器。我問他們想要幹什麼,當主人的回答說,他和他的僕從有四十發彈藥好打,他們就是打到最後一槍也決不讓我們跨進這地窖一步。我沒法子了,先生,就跑去向長官訴苦,沒想長官衝我說,我這是自作自受,我侮辱了一位到店裡投宿的貴客,這就是給我的教訓。」
「那麼後來呢?……」達德尼昂說,他瞧著店主人的可憐相,禁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打那以後,先生,」這一位接著往下說,「我的日子就慘得不能再慘嘍;因為,先生,您得知道店裡所有的存貨都放在地窖裡;那裡有我們一瓶瓶、一桶桶的葡萄酒,還有啤酒,油,香料,肥膘和香腸,統統都在裡面;因為他不許我們下去,我們就只好把上店裡來喝酒吃菜的客人全都回絕了,結果弄得店裡天天都虧本。您的朋友再在我的地窖裡待上一個禮拜,我真的就得破產了。」
「這是報應,傻瓜。你說,就憑我們這樣子,難道還看不出我們都是體面人,根本不會造假幣的嗎?」
「對,先生,對,您說得一點不錯,」店主人說道,「可是您聽呀,聽呀,他又在發脾氣了。」
「敢情又有人跟他找麻煩了,」達德尼昂說。
「可也沒法不跟他找麻煩呀,」店主人嚷道,「店裡剛來了兩位英國爺們。」
「嗯?」
「嗯,英國人喜歡喝好酒,這您也知道,先生;他們吩咐要最好的葡萄酒。我老婆就去跟阿託斯先生商量,求他讓她進去為那兩位先生拿酒;可是他照樣不肯答應。喔!老天保佑!這會兒可是愈鬧愈兇嘍!」
達德尼昂果然聽見從地窖的方向傳來一陣喧譁聲;他立起身來,讓店主人擰搓著兩手在前面帶路,布朗謝端著頂上膛的火槍跟在後面,來到出事的地點。
那兩個英國紳士非常惱火,他們經過長途跋涉,這會兒正飢渴難忍。
「這人怎麼這樣專橫霸道,」他倆用流利的法國話嚷道,只是口音有點兒外國腔,「這個當主子的瘋子居然不讓這些好人來拿他們的酒。那麼我們就把這扇門撞開吧,要是他還這麼瘋瘋癲癲,得!我們就宰了他。」
「別想得那麼美,二位!」達德尼昂說著,從腰裡拔出兩把手槍,「對不起,你們誰也別想宰得了。」
「好呀,」門後傳來阿託斯鎮靜自若的聲音,「這兩個吃小孩的怪物要是敢下來,那就等著瞧吧。」
那兩個英國人儘管看上去挺勇敢,此時卻面面相覷,遲疑了起來;這個地窖裡簡直就像有兩個民間傳說中餓得發慌的吃人巨妖在裡面,誰要是闖下去準得倒霉。
大家沉默了片刻;但那兩個英國人終究不好意思退縮,其中火氣更大些的那個走下五六步臺階,踹起一腳死命往門上踢去。
「布朗謝,」達德尼昂說著,把自己的手槍頂上了膛,「我對付上面這個,你去對付下面那個。嗨!二位!你們是想打架呀!好嘞!打就打吧!」
「我的天主,」阿託斯低沉的嗓音嚷道,「我好像聽見達德尼昂的聲音了。」
「沒錯,」達德尼昂也提高嗓門說道,「是我,朋友。」
「啊!那太好了,」阿託斯說,「咱們把這兩個踹門的傢伙給收拾了吧。」
那兩個英國人都已拔劍在手,但這會兒發現他們是腹背受敵了;兩人又猶豫了一會兒;但跟剛才一樣,虛榮心又佔了上風,於是那人又踹了一腳,把那扇門從上到下踢開了一條裂縫。
「你讓開,達德尼昂,你讓開,」阿託斯喊道,「你讓開,我要開槍了。」
「二位,」達德尼昂說,他遇事總會多用個心計,「二位,你們可得好好想想!阿託斯,你也別太急。你們二位這是在給自己找麻煩,到頭來你們身上可得添好些窟窿吶。這頭,我的僕從和我會朝你們開三槍,那頭地窖裡也會朝你們開三槍;完了我們還有劍,我可把話說在頭裡,我和我朋友使劍都是好手。請把你們的事兒和我的事兒都留給我來辦吧。一會兒你們就會有酒喝的,我向你們保證。」
「要是還有剩餘的話,」阿託斯用嘲訕的口氣說道。
店主人只覺得一陣冷汗在沿著脊樑骨往下淌。
「什麼,要是還有剩餘的!」他喃喃地說。
「嘿!總會有些剩餘的,」達德尼昂介面說,「你放心,他們兩個是喝不完整個地窖的酒的。二位,請把你們的劍收起來吧。」
「那好,請你們也把手槍收好。」
「沒問題。」
說著,達德尼昂先把手槍插回腰間,然後轉過身去對布朗謝做個手勢,讓他把短筒火槍收好。
兩個英國人被說服了,一邊嘟噥一邊把長劍插入劍鞘。達德尼昂向他們講了阿託斯關進地窖的前因後果。他們原本就是很有風度的紳士,所以兩人都說這是店主人的不是。
「現在,」達德尼昂說,「您二位先請上樓去,我保證,你們要的東西十分鐘內就會送到你們的房間。」
兩個英國人欠身作禮,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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