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

兩地書 魯迅、許廣平 第1頁,共1頁

廣平兄:

拆信案件,或者牠們有些受了冤,因為卅一日的那一封,也許是我自己拆過的。那時已經很晚,又寫了許多信,所以自己不大記得清楚,只記得將其中之一封拆開(從下方),在第一張上加了一點細注。如你所收的第一張上有小注,那就確是我自己拆過的了。

至於別的信,我卻不能代牠們辯護。其實,私拆函件,本是中國的慣技,我也早料到的。但是這類技倆,也不過心勞日拙而已。聽說明的方孝孺,就被永樂皇帝滅十族,其一是「師」,但也許是齊東野語,我沒有考查過這事的真偽。可是從西瀅的文字上看來,此輩一得志,則不但滅族,怕還要「滅系」,「滅籍」了。

明明將學生開除,而佈告文中文其詞曰「出校」,我當時頗嘆中國文字之巧。今見上海印捕擊殺學生,而路透電則雲,「華人不省人事」,可謂異曲同工,但此係中國報譯文,不知原文如何。

其實我並不很喝酒,飲酒之害,我是深知道的。現在也還是不喝的時候多,只要沒有人勸喝。多住些時,固無不可的。短刀我的確有,但這不過為夜間防賊之用,而偶見者少見多怪,遂有「流言」,皆不足信也。

汪懋祖先生的宣言發表了,而引「某女士」之言以為重,可笑。牠們大抵愛用「某」字,不知何也?又觀其意,似乎說是「某籍某系」想將學校解散,也是一種奇談。黑幕中人面目漸露,亦殊可觀,可惜他自己又說要「南歸」了。躲躲閃閃,躲躲閃閃,此其所以為「黑幕中人」歟!?哈哈!

迅。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