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不懂事又不安本分的理想家,處處和社會的風俗習慣作對,是該受重罰的。執行這種重罰的機關,便是「輿論」,便是大多數的「公論」。世間有一種最通行的迷信,叫做「服從多數的迷信」。人都以為多數人的公論總是不錯的。易卜生絕對的不承認這種迷信。他說「多數黨總在錯的一邊,少數黨總在不錯的一邊」(《國民公敵》五幕)。一切維新革命,都是少數人發起的,都是大多數人所極力反對的。大多數人總是守舊麻木不仁的;只有極少數人,有時只有一個人,不滿意於社會的現狀,要想維新,要想革命。這種理想家是社會所最忌的。大多數人都罵他是「搗亂分子」,都恨他「擾亂治安」,都說他「大逆不道」;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制威權去壓制那「搗亂」的理想志士,不許他開口,不許他行動自由;把他關在監牢裡,把他趕出境去,把他殺了,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活活的釘死,把他捆在柴草上活活的燒死。過了幾十年幾百年,那少數人的主張漸漸的變成多數人的主張了,於是社會的多數人又把他們從前殺死釘死燒死的那些「搗亂分子」一個一個的重新推崇起來,替他們修墓,替他們作傳,替他們立廟,替他們鑄銅像。卻不知道從前那種「新」思想,到了這時候,又早已成了「陳腐的」迷信!當他們替從前那些特立獨行的人修墓鑄銅像的時候,社會里早已發生了幾個新派少數人,又要受他們殺死釘死燒死的刑罰了!所以說「多數黨總是錯的,少數黨總是不錯的」。
易卜生有一本戲叫做《國民公敵》,裡面寫的就是這個道理。這本戲的主人公斯鐸曼醫生從前發現本地的水可以造成幾處衛生浴池。本地的人聽了他的話,覺得有利可圖,便集了資本造了幾處衛生浴池。後來四方的人聞了這浴池的名,紛紛來這裡避暑養病。來的人多了,本地的商業市面便漸漸發達興旺。斯鐸曼醫生便做了浴池的官醫。後來洗浴的人之中,忽然發生一種流行病症;經這位醫生仔細考察,知道這病症是從浴池的水裡來的,他便裝了一瓶水寄與大學的化學師請他化驗。化驗出來,才知道浴池的水管安的太低了,上流的汙穢,停積在浴池裡,發生一種傳染病的微生物,極有害於公眾衛生。斯鐸曼醫生得了這種科學證據,便做了一篇切切實實的報告書,請浴池的董事會把浴池的水管重行改造,以免妨礙衛生。不料改造浴池要花費許多錢,又要把浴池閉歇一兩年;浴池一閉歇,本地的商務便要受許多損失。所以本地的人全體用死力反對斯鐸曼醫生的提議。他們寧可聽那些來避暑養病的人受毒病死,卻不情願受這種金錢的損失,所以他們用大多數的專制威權壓制這位說老實話的醫生,不許他開口。他做了報告,本地的報館都不肯登載。他要自己印刷,印刷局也不肯替他印。他要開會演說,全城的人都不把空屋借他做會場。後來好容易找到了一所會場,開了一個公民會議,會場上的人不但不聽他的老實話,還把他趕下臺去,由全體一致表決,宣告斯鐸曼醫生從此是國民的公敵。他逃出會場,把褲子都撕破了,還被眾人趕到他家,用石頭擲他,把窗戶都打碎了。到了第二天,本地政府革了他的官醫;本地商民發了傳單不許人請他看病;他的房東請他趕快搬出屋去;他的女兒在學堂教書,也被校長辭退了。這就是「特立獨行」的好結果!這就是大多數懲罰少數「搗亂分子」的辣手段!
五
其次,我們且說易卜生的政治主義。易卜生的戲劇不大討論政治問題,所以我們須用他的《尺牘》(letters,ed.byhisson,sigurdibsen,englishtrans.1905)做參考的材料。
易卜生起初完全是一個主張無政府主義的人。當普法之戰(1870—1871年)時,他的無政府主義最為激烈。1871年,他有信與一個朋友道:
……個人絕無做國民的需要。不但如此,國家簡直是個人的大害。請看普魯士的國力,不是犧牲了個人的個性去買來的嗎?國民都成了酒館裡跑堂的了,自然個個是好兵了。再看猶太民族:豈不是最高貴的人類嗎?無論受了何種野蠻的待遇,那猶太民族還能儲存本來的面目。這都因為他們沒有國家的原故。國家總得毀去。這種毀除國家的革命,我也情願加入。毀去國家觀念,單靠個人的情願和精神上的團結做人類社會的基本——若能做到這步田地,這可算得有價值的自由起點。那些國體的變遷,換來換去,都不過是弄把戲——都不過是全無道理的胡鬧。(《尺牘》第七九)
易卜生的純粹無政府主義,後來漸漸的改變了。他親自看見巴黎「市民政府」(commune)的完全失敗(1871年),便把他主張無政府主義的熱心減了許多(《尺牘》第八一)。到了1884年,他寫信給他的朋友說,他在本國若有機會,定要把國中無權的人民聯合成一個大政黨,主張極力推廣選舉權,提高婦女的地位,改良國家教育,要使脫除一切中古陋習(《尺牘》第一七八)。這就不是無政府的口氣了。但是他自己到底不曾加入政黨。他以為加入政黨是很下流的事(《尺牘》第一五八)。他最恨那班政客,他以為「那班政客所力爭的,全是表面上的權利,全是胡鬧。最要緊的是人心的大革命」(《尺牘》第七七)。
易卜生從來不主張狹義的國家主義,從來不是狹義的愛國者。1888年,他寫信給一個朋友說道:
知識思想略為發達的人,對於舊式的國家觀念,總不滿意。我們不能以為有了我們所屬的政治團體便足夠了。據我看來,國家觀念不久就要消滅了,將來定有人種觀念起來代它。即以我個人而論,我已經過這種變化。我起初覺得我是那威國人,後來變成斯堪丁納維亞人(那威與瑞典總名斯堪丁納維亞),我現在已成了條頓人了。(《尺牘》第二〇六)
這是1888年的話。我想易卜生晚年臨死的時候(1906年),一定已進到世界主義的地步了。
六
我開篇便說過易卜生的人生觀只是一個寫實主義。易卜生把家庭、社會的實在情形都寫了出來,叫人看了動心,叫人看了覺得我們的家庭社會原來是如此黑暗腐敗,叫人看了曉得家庭社會真正不得不維新革命——這就是「易卜生主義」。表面上看去,像是破壞的,其實完全是建設的。譬如醫生診了病,開的一個脈案,把病狀詳細寫出,這難道是消極的破壞的手續嗎?但是易卜生雖開了許多脈案,卻不肯輕易開藥方。他知道人類社會是極複雜的組織,有種種絕不相同的境地,有種種絕不相同的情形。社會的病,種類紛繁,決不是什麼「包醫百病」的藥方所能治得好的。因此他只好開個脈案,說出病情,讓病人各人自己去尋醫病的藥方。
雖然如此,但是易卜生生平卻也有一種完全積極的主張。他主張個人要充分發達自己的天才性;要充分發展自己的個性。他有一封信給他的朋友白蘭戴說道:
我所最期望於你的是一種真實純粹的為我(你)主義。要使你有時覺得天下只有關於我的事最要緊,其餘的都算不得什麼……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有的時候我真覺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緊的還是救出自己。(《尺牘》第八四)
最可笑的是有些人明知世界「陸沉」,卻要跟著「陸沉」,跟著墮落,不肯「救出自己」!卻不知道社會是個人組成的,多救出一個人便是多備下一個再造新社會的分子。所以孟軻說「窮則獨善其身」,這便是易卜生所說「救出自己」的意思。這種「為我主義」,其實是最有價值的利人主義。所以易卜生說,「你要想有益於社會,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這塊材料鑄造成器」。《娜拉》戲裡,寫娜拉拋了丈夫兒女飄然而去,也只為要「救出自己」。那戲中說:
(海爾茂)……你就是這樣拋棄你的最神聖的責任嗎?
(娜拉)你以為我的最神聖的責任是什麼?
(海)還等我說嗎?可不是你對於你的丈夫和你的兒女的責任嗎?
(娜)我還有別的責任同這些一樣的神聖。
(海)沒有的。你且說,那些責任是什麼。
(娜)是我對於我自己的責任。
(海)最要緊的,你是一個妻子,又是一個母親。
(娜)這種話我現在不相信了。我相信第一我是一個人正同你一樣——無論如何,我務必努力做一個人。(三幕)
1882年,易卜生有信給朋友道:
這樣生活,須使各人自己充分發展——這是人類功業頂高的一層;這是我們大家都應該做的事。(《尺牘》第一六四)
社會最大的罪惡莫過於摧折個人的個性,不使他自由發展。那本《雁》戲所寫的只是一件摧殘個人才性的慘劇。那戲寫一個人少年時本極有高尚的志氣,後來被一個惡人害得破家蕩產,不能度日;那惡人又把他自己通姦有孕的下等女子配給他做妻子,從此家累日重一日,他的志氣便日低一日。到了後來,他墮落深了,竟變成了一個懶人懦夫,天天受那下賤婦人和兩個無賴的恭維,他洋洋得意地覺得這種生活很可以終身的。所以那本戲借一個雁做比喻:那雁在半閣上關得久了,他從前那種高飛遠舉的志氣全消滅了。居然把人家的半閣做他的極樂國了!
發展個人的個性,要有兩個條件。第一,須使個人有自由意志。第二,須使個人擔干係,負責任。《娜拉》戲中寫海爾茂的最大錯處只在他把娜拉當作「玩意兒」看待,既不許她有自由意志,又不許她擔負家庭的責任,所以娜拉竟沒有發展她自己個性的機會。所以娜拉一旦覺悟時,恨極她的丈夫,決意棄家遠去,也正為這個原故。易卜生又有一本戲,叫做《海上夫人》(theladyfromthesea),裡面寫一個女子艾麗達少年時嫁給人家做後母,她丈夫和前妻的兩個女兒看她年紀輕,不讓她管家務,只叫她過安閒日子。艾麗達在家覺得做這種不自由的妻子,不負責任的後母,是極沒趣的事。因此她天天想跟人到海外去過那海闊天空的生活。她丈夫越不許她自由,她偏越想自由。後來她丈夫知道留她不住,只得許她自由出去。她丈夫說道:
(丈夫)……我現在立刻和你毀約,現在你可以有完全自由揀定你自己的路子……現在你可以自己決定,你有完全的自由,你自己擔干係。
(艾麗達)完全自由!還要自己擔干係!還擔干係咧!有這麼一來,樣樣事都不同了。
艾麗達有了自由又自己負責任了,忽然大變了,也不想那海上的生活了,決意不跟人走了(《海上夫人》第五幕)。這是為什麼呢?因為世間只有奴隸的生活是不能自由選擇的,是不用擔干係的。個人若沒有自由權,又不負責任,便和做奴隸一樣,所以無論怎樣好玩,無論怎樣高興,到底沒有真正樂趣,到底不能發展個人的人格。所以艾麗達說,有了完全自由,還要自己擔干係,有這麼一來,樣樣事都不同了。
家庭是如此,社會國家也是如此。自治的社會,共和的國家,只是要個人有自由選擇之權,還要個人對於自己所行所為都負責任。若不如此,決不能造出自己獨立的人格。社會國家沒有自由獨立的人格如同酒裡少了酒麴,麵包裡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腦筋:那種社會國家決沒有改良進步的希望。
所以易卜生的一生目的只是要社會極力容忍,極力鼓勵斯鐸曼醫生一流的人物(斯鐸曼事見上文四節);要想社會上生出無數永不知足,永不滿意,敢說老實話攻擊社會腐敗情形的「國民公敵」;要想社會上有許多人都能像斯鐸曼醫生那樣宣言道:「世上最強有力的人就是那個最孤立的人!」
社會國家是時刻變遷的,所以不能指定那一種方法是救世的良藥:十年前用補藥,十年後或者須用洩藥了;十年前用涼藥,十年後或者須用熱藥了。況且各地的社會國家都不相同,適用於日本的藥,未必完全適用於中國;適用於德國的藥,未必適用於美國。只有康有為那種「聖人」,還想用他們的「戊戌政策」來救戊午的中國;只有辜鴻銘那班怪物,還想用二千年前的「尊王大義」來施行於二十世紀的中國。易卜生是聰明人,他知道世上沒有「包醫百病」的仙方,也沒有「施諸四海而皆準,推之百世而不悖」的真理。因此他對於社會的種種罪惡汙穢,只開脈案,只說病狀,卻不肯下藥。但他雖不肯下藥,卻到處告訴我們一個保衛社會健康的衛生良法。他彷彿說道:「人的身體全靠血裡面有無量數的白血輪時時刻刻與人身的病菌開戰,把一切病菌撲滅乾淨,方才可使身體健全,精神充足。社會國家的健康也全靠社會中有許多永不知足,永不滿意,時刻與罪惡分子齷齪分子宣戰的白血輪,方才有改良進步的希望。我們若要保衛社會的健康,要使社會里時時刻刻有斯鐸曼醫生一般的白血輪分子。但使社會常有這種白血輪精神,社會決沒有不改良進步的道理。」1883年,易卜生寫信給朋友道:
十年之後,社會的多數人大概也會到了斯鐸曼醫生開公民大會時的見地了。
但是這十年之中,斯鐸曼自己也刻刻向前進;所以到了十年之後,他的見地仍舊比社會的多數人還高十年。即以我個人而論,我覺得時時刻刻總有進境。我從前每作一本戲時的主張,如今都已漸漸變成了很多數人的主張。但是等到他們趕到那裡時,我久已不在那裡了。我又到別處去了。我希望我總是向前去了。(《尺牘》第一七二)
初稿原載於《新青年》第4卷第6號,19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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