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八章不給我承包更麻煩

重生之齊人之福 元寶 第1頁,共2頁

就像是陳星講的事情那樣,陳星承包的話,陳家村的人還能夠有好處,要是被國家哪個大型企業弄到手的話,那這個就不好說了。提供最新章節.反正和企業打官司得的話,農民是絕對的弱勢群體的。

靠山鄉有這樣一個農村,被一個大型的國企徵用了五十畝的耕地,講好了一年是補貼兩千元的,但是到了後來稱了一千元了,結果這個村子就不同意了,但是地已經是被建造成廠房了,你不同意能夠怎麼樣辦啊,難道你一個農民還能夠把國家的廠房給拆掉啊,你以為你是城管嗎

因此,農民也就是隻有和這個企業打官司啊,但是人家企業也是偶遇辦法的,直接換一個廠長,然後新廠長就推說自己不瞭解情況,一個官司打了七八年了,到現在還沒有打完,單單是去法院立一個案,都足足的立了三個多月,最後鄉里面出面才算是把案子給立下了。

結果過法院的人說是要調查一下這個案子的實際情況,調查還是非常的重要的,沒有調查就沒有言權嘛。

結果,法院調查了一年多,也不知道調查出來什麼來了,一審審了兩個多星期,到底是沒有能夠審問出來這個事情裡面是包含了什麼樣子的內幕資訊,這樣的事情結果一審居然是沒有給出來一個明確的結果,這個讓農民非常的不滿意。但是不滿意又能夠怎麼樣啊,法院最後給出來一個非常有特色的擇日宣判,這個擇日宣判是非常的有意思的,那事情就是說這個案子基本上是搞清楚了,但是到底是怎麼樣一回事。卻是不能夠輕易的小結論,慎重其間,一定要斟酌一下才能夠宣判地。這個也是為人民負責嘛。

反正當庭宣判的也就是殺人強暴或是同銀行的自動取款機偷偷地取錢這樣的事情。至於老百姓與企業的糾紛,寶馬車撞人,或是藏貓貓類似的案子倒是輕易的不會當時就宣判的。

這個事情給王二虎的印象非常地深刻,好傢伙,一個官司打了七八年還沒有完結,這算是一個什麼事情啊,最後王二虎實在是忍不住了。於是就在一次去北京的時候找到了陳青山,兩個人在喝酒的時候王二虎就提出來這樣的一個問題了。

陳青山那個時候也是有第三喝醉了,當下就說:這個事情你還看不出來嗎反正這樣的案子就是和稀泥,比關係,像這樣模稜兩可。怎麼樣判都成地案子,就看你關係怎麼樣了。

還有,要是法院很快的把案子給審理清楚了,那剩下的時間怎麼樣辦啊。案子可不是天天有的,要是逢年過節地時候,法官的手中有案子在手的話,那你想想看,收到的禮物是不是會比較多啊。

這樣把一個案子拖一拖,雞能夠讓自己顯得勤奮的工作,沒有白拿工資。還能夠在年節的號死後多收禮物。這樣好的事情誰不願意做啊,還有。有地案子是不能夠當庭宣判地。

就像是寶馬撞人這樣的案子,當庭宣判了地話。太重了,寶馬車主的家人不同意,你想象想,能夠開得起寶馬地人可能是一般的老百姓嗎

但是要是判的太重了的話,那這個時候老百姓就不願意了,因此,改期宣判是對的,改期宣判能夠拖延一下時間,這樣大家慢慢的就會把這個案子給遺忘了,反正每天都是有新鮮的事物的,搞不好明天中東那邊又打仗了,大家就會把注意力給轉移了,在這樣的情況下,再不痛不癢的下一個判決書就成了。

老百姓是什麼啊,就是在一旁起鬨架秧子,等熱鬧過了的話,誰還關心寶馬裝撞人啊。你說是不是這個道理拖延時間,以便讓大家的熱情冷卻,這樣的辦法確實是一個非常的巧妙的辦法。

一般的情況下是不會有人想到這其中有什麼樣子的貓膩的,陳青山也是經驗多了,比較瞭解這些事情,因此才會講出來,當然了,這些事情都是他喝酒以後才講出來的。

要是真的是陳青山是清醒的話,那這樣的話他未必能夠說出來,畢竟陳青山還是一個比較小心的人的。

這個事情是比較得罪人的,說出來也沒有什麼好處的。但是當時陳青山喝醉了,他自己說的什麼樣子的話他自己都有點不清楚了,因此,這些都是醉話,當不得真的的.

也就是在酒桌上說一說而已,到了別的地方陳青山是絕對不會承認自己說過這樣的事情的,而這些話王二虎也是自己心中清楚就成了,他無論是在什麼地方喝酒,也是重來沒有把這樣的話給說出來過。

這就是王二虎聰明了地方了,不應該說的話絕對不說出來。反正是到時候只要是自己心中清楚就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