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的時候,他曾經在義大利參加過一支埋葬隊。那不是你自願參加的事情;而是有人叫你參加。他們嘴上蒙著布,把自己的同伴們埋進未被祝聖的地裡;離開的時候,他們的靴子上帶著腐爛的氣味。
哪一種情況更悲慘,他想,是你的女兒們在你之前死去,還是讓她們去收拾你的遺骸?
「有件事情……」他皺著眉頭看著那些檔案。「我忘記什麼了,雷夫?」
「晚餐?」
「稍後再吃。」
「李爾勳爵?」
「李爾勳爵的事我已經處理了。」亨伯河的事情也處理了。還有聖瑪麗沃爾邱奇教堂那位信口雌黃的神父;哦,不,他的事情還沒有處理,不過已經歸入有待處理的那一類。他笑了起來。「你知道我需要什麼嗎?我需要一臺記憶機器。」
聽說吉多離開了巴黎。他已經跑回義大利,那臺機器成了半拉子工程。聽說在他逃走之前,他連著幾個星期既不說話也不吃點東西。善意的人說他瘋了,說他驚懼於自己創造的東西的力量:墜入了神的深淵。心懷惡意的人則認為,魔鬼們從那臺機器的各種縫隙裡爬了出來,讓他驚恐萬狀,所以晚上逃跑的時候只穿著一件襯衫,連路上吃的麵包和乳酪都沒有帶,還扔下了他所有的書籍和魔法服。
吉多可能在法國留下了一些文字的東西。花上一筆錢,也許就能得到它們。到義大利去找到他也不是沒有可能;但這有任何意義嗎?他想,我們可能永遠都不會知道他發明的到底是什麼。一臺會自動寫書的印刷機?一個會反思自己的大腦?如果我得不到它,起碼法國國王也不會得到。
他伸手去拿筆。他打了個哈欠,放下筆,又拿起來。我會死在桌子上的,他想,就像詩人彼特拉克。詩人寫了很多沒有寄出的信:他寫給在他出生之前就已經去世一千二百年的西塞羅。他寫給可能根本就不曾存在過的荷馬;但是我呢,我要做的事情有很多,李爾勳爵,漁網,還有皇帝那些在地中海上顛簸的大帆船。筆蘸過墨水之後,彼特拉克寫道,「筆蘸過墨水之後和下一次再蘸之前,時間在不斷地流逝:我匆匆忙忙,從不停歇,快步走向自己的死亡。我們一直都在死亡——我在我書寫的時候,你在你閱讀的時候,其他人在他們聆聽或堵住耳朵的時候;我們都在死亡。」
他拿起第二沓信。一個叫拜特考克的人希望得到進口100桶靛藍的許可證。哈利•珀西又病了。約克郡當局已經抓住鬧事者,並對他們分別處理,一部分被控在公共場所鬧事和過失殺人,另一部分被控謀殺和強姦。強姦?從什麼時候開始,因糧食引發的暴亂竟然跟強姦扯上了關係?不過我忘了,這是在約克郡。
「雷夫,把國王的行程給我拿來。我再檢查一下,然後今天就到這兒了。我想我們睡覺之前可以聽聽音樂。」
國王一行這個夏天要騎馬西巡,直到布里斯托爾。儘管還在下雨,國王已經準備動身。他們將從溫莎啟程,途經雷丁,米森登,艾賓頓,穿過牛津郡,我們希望,遠離倫敦之後,能讓他們精神振奮;他對雷夫說,如果鄉下的空氣幫上忙的話,王后回來的時候會是大肚子了。雷夫說,我都不明白,國王每次怎麼承受得起那種希望。換成別的人,肯定會受不了。
「如果我們18號離開倫敦,可以爭取在休德利趕上他們。這樣行嗎?」
「最好提前一天出發。要考慮路況。」
「不會有什麼捷徑,對吧?」他會從橋上過河而不會涉水而行,會堅持走大路儘管內心想走小道;如果有好一點的地圖就好了。早在紅衣主教那個時代,他就經常問自己,這會不會是我們可以承擔的一項工程?地圖倒是有,但是很糟糕;陸地上點綴著城堡,城垛描繪得很漂亮,獵場和公園用一排排茂密的樹木所標示,還畫有雄鹿和滿身剛毛的野豬。難怪格利高裡把諾森伯蘭當成印度群島,因為這些地圖幾乎沒有什麼實際的意義;比如說,它們沒有告訴你北部是哪個方向。如果能知道哪裡有橋樑,以及橋與橋之間的距離,就會很有用處。如果能知道你離大海有多遠,也會很有用處。但問題是,用到的地圖都是頭一年的。英格蘭在不斷地變化,懸崖被侵蝕,沙洲在移動,寸草不生的地方冒出了泉水。當我們睡著的時候,那些我們從其中穿過的風景,甚至跟在我們身後的歷史,都在重新整合;逝者的面孔消失在其他人的面孔裡,就像山脊消失在雲霧之中。
當他還是一個小孩子,大約六歲左右的時候,有一次,他父親的學徒在用廢料做釘子:就是用來釘棺材蓋的普通的老式平頭釘,他說。釘子在爐火中發亮,顯出鮮亮的橘紅色。「把死人釘那麼緊幹什麼?」
那男孩手也不停,在每個釘頭上利索地敲兩下。「這樣那些可惡的老傢伙就不會跳出來追趕我們了。」
他現在知道不是這麼回事。是活人轉頭去追趕死人。把長骨和頭骨從裹屍布裡扒拉出來,把石頭般的話語塞進他們格格響的嘴裡:我們編輯他們的文字,我們改寫他們的生活。托馬斯•莫爾曾經散佈謠言,說被綁上火刑柱的小比爾尼在點火之後宣佈放棄了信仰。對他而言,奪走比爾尼的生命還不夠;他還要奪走他的死亡。
今天,莫爾被現任倫敦司法長官的漢弗萊•蒙茂斯押上了斷頭臺。蒙茂斯太過善良,不會為命運的這種逆轉感到高興。不過也許我們可以代他高興?
莫爾站在枕木旁,他現在可以看到他。他套著一件質地粗糙的灰色披風,他記得那是他的僕人約翰•伍德的。他在跟行刑人講話,像是在調侃著什麼,一邊擦去臉上和鬍子上的雨水。他脫下披風,披風的下襬已經被雨水溼透。他在枕木邊跪下,嘴唇翕動著,做最後的祈禱。
像所有觀看的人一樣,他也掀起自己的斗篷,跪了下來。聽到斧頭砍在人肉上發出的令人揪心的聲響,他抬頭看去。屍體似乎被那一斧頭震得往後跳了一步,然後像一堆舊衣服似的軟塌下來——在那裡面,他知道,脈搏還在跳動。他劃了個十字。過去在他心裡沉甸甸地移動,是場地的轉換。
「這麼說,」他說,「國王離開格洛斯特後,將去索恩伯裡。然後在鐵阿克頓的尼古拉斯•博因茲府上停留:博因茲知不知道他要做些什麼樣的事情?從那裡再到布朗厄姆……」
就在去年,有位學者,一個外國人,寫了一部不列顛編年史,該書以亞瑟王根本不存在為由省去了這個人物。理由很不錯,只要他能證實這一點;但格利高裡說,不,他錯了。因為如果他是對的,阿瓦隆會怎麼樣?還有石中劍呢?
他抬起頭。「雷夫,你快樂嗎?」
「跟海倫?」雷夫的臉紅了。「是的,先生。我是世界上最快樂的人。」
「我早就知道你父親一看到她,就會回心轉意的。」
「這都多虧了您,先生。」
從布朗厄姆——到時候是九月初——到溫徹斯特。然後是畢肖普沃爾瑟姆,奧爾頓,再從奧爾頓到法納姆。他計劃著這一路的行程。目的是要在十月初讓國王回到溫莎。他在一張紙上畫著草圖,英格蘭的疆域內到處是星星點點的墨跡;他在下面快速地記下自己的日程表。「我好像空出了四五天的時間。哎呀。誰說我從來沒有假?」
在「布朗厄姆」之前,他在空白處打了一個點,然後在整張紙上劃了個長長的箭頭。「嗯,我們在去溫徹斯特之前,能騰出一些時間,我在考慮,雷夫,我們要去拜訪西摩一家。」
他記了下來。
九月初。五天。狼廳。
傳說中的西方樂土島,據說亞瑟王及其部下死後屍體被移往該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