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奧斯丁弗萊

狼廳 希拉里·曼特爾 第2頁,共2頁

在約克郡的時候,他夢見了橄欖香皂——那裡的人穿著羊皮襖,總是氣咻咻汗津津的,身上散發著長期沒有洗澡的味道。

後來她說,「那位女士是誰?」

他的手原本放在她那熟悉而迷人的左乳上,這時不解地抽了回來。「什麼?」難道她以為他在約克郡勾搭上了哪個女人嗎?他轉身仰臥著,考慮該如何讓她相信沒有這回事;如果必要的話,他會帶她去那兒,然後她自己會明白。

「那位綠寶石小姐?」她說,「我這麼問,只是因為大家說,國王想做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而我真的無法相信。但城裡都在這麼說。」

是嗎?在他北上、置身於那些歪腦袋的鄉下人之中的兩個星期裡,傳言已經滿天飛了。

「如果他想這麼做的話,」她說,「全世界一半的人都會反對的。」

他——還有沃爾西——原本以為,反對的只有皇帝和西班牙。只有皇帝。他手枕在腦後,在黑暗中笑了。他沒有問是哪些人,但是等著麗茲告訴他。「所有的女人,」她說,「全英格蘭所有地方的所有女人。所有生了女兒但沒有兒子的女人。所有失去過孩子的女人。所有不再有希望生孩子的女人。所有四十歲的女人。」

她把頭靠在他的肩上。由於太累,他們都沒有說話,只是並排躺著,床上是上好的亞麻床單,上面蓋著一條黃色的土耳其綢緞被子。他們的身體依稀散發出陽光和藥草的香味。他想了起來,他能用西班牙語罵人。

「你現在睡著了嗎?」

「沒有。在想事情。」

「托馬斯,」她說,語氣很驚訝,「已經三點鐘了。」

然後就到了六點。他夢見英格蘭的所有女人都在床上,推呀搡的,要把他趕下床去。於是他起了床,趁著麗茲還沒有把那本德文書怎麼樣,開啟它讀了起來。

她倒是什麼也沒說;即使在激將之後,她也只是回答,「對我來說,讀祈禱書就挺好的。」接著,她還真的讀起祈禱書,大白天的,心不在焉地把書捧在手上——但沒有完全停下原先在做的事情——在咕咕噥噥的唸叨聲中,不時地就家務方面發幾句指令;這本祈禱書是她的第一位丈夫送的結婚禮物,他在書中還寫下了她婚後的新名字,伊麗莎白•威廉斯。有時候,他有些嫉妒,很想寫些其他的東西,表達些不同的情緒:他認識麗茲的第一位丈夫,但這並不意味著就喜歡他。他說過,麗茲,廷德爾的書,那本《聖經》,鎖在那個櫃子裡,你讀一讀吧,鑰匙在這兒;她卻說,如果你那麼喜歡,那你念給我聽好了,於是他說,是英文的,你自己讀吧:關鍵就在這兒,麗茲。你讀一讀,就會驚訝地發現裡面少了些什麼。

原以為這種暗示會弔起她的胃口:但似乎不然。他無法想象為自己的家人唸書;他不像托馬斯•莫爾那樣,是一位不成功的神父,一位失敗的佈道者。每次看到莫爾——另一片蒼穹的星星,見到他時只是冷冷地點點頭——他都想問,你怎麼了?或者我怎麼了?為什麼你知道的所有東西,你學會的所有東西,都使你以前的信仰更加堅定,而我呢,我成長過程中的觀念,我以為自己相信的東西,反而一步一步地變弱,今天磨掉一點,明天再磨掉一點?隨著歲月的流逝,這個世界的安穩可靠的邊角被削損:然後下一個世界也不例外。告訴我,《聖經》中哪兒提到了「煉獄」。告訴我,哪兒提到了聖骨、僧侶和修女。告訴我,哪兒提到了「教皇」。

他回到他的德文書上。在托馬斯•莫爾的幫助下,國王寫過一本抨擊路德的書,為此,教皇授予他「信仰的捍衛者」這一稱號。他自己倒不是熱愛馬丁教友;他和紅衣主教都認為,如果他不曾來到世上會更好,或者如果他低調一點會更好。不過他還是瞭解書中的內容,瞭解經過海峽上的港口、英格蘭東部的小河灣、受潮汐影響的小河——在這些地方,一艘載有可疑物品的小船可以被拖上岸,然後藉著月色重新出海——而走私進來的東西。他把事情告訴了紅衣主教,這樣,一旦莫爾和他的教士朋友闖進來,對這最新的異端邪說大噴地獄之火,紅衣主教就可以擺擺手,示意他們鎮靜,然後說,「先生們,我早就知道了。」沃爾西會燒書,但不會燒人。他只是去年十月在聖保羅十字學院燒過書:焚燬了大量的英語讀物,那麼多的低劣紙張,那麼多的黑色印墨,都被付之一炬。

他鎖在櫃子裡的那本《聖經》是從安特衛普得到的盜版,它比德文的正版更容易找到。他知道威廉•廷德爾;在倫敦要抓他的風聲變得太緊之前,他在大布商翰弗裡•蒙茂斯城中的家裡住過半年。他這個人很講原則,固執己見,托馬斯•莫爾稱他為反基督的人;他的樣子看上去像是一輩子都沒有笑過,可話說回來,如果你被趕出自己的故土,那還有什麼值得笑的呢?他的《聖經》是八開本,紙質非常低劣:在本該印有出版社商標和地址的書名頁上,出現的是「印刷於烏托邦」幾個大字。他希望托馬斯•莫爾看過這種版本。他很想拿一本給他,好看看他的神態。

他合上新書。今天這一天該開始了。他知道自己沒有時間把這本書譯成拉丁文,好讓它在暗地裡傳播;他應該請人代而為之,不管是為了愛,還是為了錢。如今在懂德文的人中,還有這麼多的愛,真是沒有想到。

七點鐘時,他已經刮好臉,用過早餐,並令人耳目一新地穿上了自己乾淨的亞麻和深色細羊毛服裝。在這個時候,他有時會想念麗茲的父親;那個善良的老人總是起得很早,常常把一隻扁平的手放在他的頭上,說,你要開開心心的,托馬斯,為了我。

他很喜歡維基斯老頭。當初來找他是為了一樁法律事務。當時他——大概二十六七歲吧?——剛從國外回來不久,跟人談話時,常常是用一種語言開頭,卻用另一種語言結束。維基斯為人精明,在羊毛生意上賺了大錢。他自己早年也是帕特尼人,但之所以僱傭他,卻並非這個原因;而是因為他有人推薦,而且要求很低。第一次交談時,維基斯曾經一邊攤開檔案,一邊說,「你是沃爾特的小子,對吧?發生什麼事了?因為,上帝知道,你小的時候,可沒有人比你更野的了。」

他倒是想解釋,如果知道維基斯能理解哪一種解釋的話。我不再打架,是因為我住在佛羅倫薩的時候,每天都看壁畫?他說:「我找到了一種更容易的生活方式。」

後來,維基斯漸漸精力不濟,生意開始下滑。他仍然在把細平布運往北方的德國市場,而——在他看來,由於羊身上的毛如今太長,難以織出優質的細平布——他本該經營克爾賽薄絨呢之類更為輕軟的布料,經安特衛普出口到義大利。但是他聽著——他是個耐心的聽眾——老人的抱怨,然後說,「情況變了。今年讓我帶您去布市吧。」

維基斯知道自己應該去安特衛普和貝亨奧普佐姆露露面,但他不喜歡跨海旅行。「我會照顧好他的,」他對維基斯太太說,「我知道一戶好人家,我們可以在那兒落腳。」

「好吧,托馬斯•克倫威爾,」她說,「你記住了。不要喝奇怪的荷蘭酒。不要找女人。不要去找地下室裡的那些被驅逐的傳道士。我知道你們都幹些什麼。」

「我不知道能不能做到不去地下室。」

「那就談個條件。如果你不帶他去妓院的話,就可以帶他去聽佈道。」

他有些懷疑,茉茜以前的孃家可能存有並經常引用約翰•威克里夫的作品,她家的人可能一直都知道英文聖經;一段段經文被珍藏,遭禁的詩篇封存在腦海裡。這些東西代代相傳,就像眼睛和鼻子、溫順的性格或飽滿的熱情、肌肉的力量或冒險的慾望代代相傳一樣。如果你現在一定要去冒險的話,那就去找傳道士,而不要找妓女;避開登革熱先生,這種病在佛羅倫薩被稱為那不勒斯熱,而在那不勒斯,無疑被稱為佛羅倫薩腐爛病。良好的判斷力會讓人節制自律——在歐洲任何地方,包括這些島嶼,都同此理。我們的生活就是這樣受到限制,而我們先輩的生活卻不是如此。

在船上,他聽著同行的乘客經常掛在嘴上的牢騷:這些狗孃養的引航員,沒有被測深的航道,英格蘭人的壟斷,商業行會的商人寧願由自己的人將船帶到格雷夫森德:德國人是一幫強盜,可他們知道怎樣帶船上行。他們起航時,老維基斯有些噁心。他留在甲板上,隨時幫幫忙;先生,您肯定在船上幫過工,有位船員說。一到安特衛普,他們就去看了聖靈的標記。開門的僕人叫道,「是托馬斯回來看我們了!」彷彿他是從死人堆裡回來了。三個老人走了出來,就是以前船上的三兄弟,他們呵呵笑了,「托馬斯,我們可憐的孤兒,我們離家出逃的孩子,我們經常捱打的小朋友。歡迎,快進來暖和暖和!」

只有在這裡,他才仍然是一個離家出逃的人,仍然是一個很小的、捱打的孩子。

他們的妻子、女兒還有狗都過來親了他。他把老維基斯留在火旁——出乎意料的是,老人們的語言居然這麼國際化,他們交流著用藥膏止痛的方法,對一些小小的不幸表示同情,述說著各自妻子的奇特念頭和要求。像過去一樣,最小的兄弟負責翻譯:即使涉及到一些與身體結構有關的字眼時,也總是不動聲色。

他與三兄弟的三個兒子一起出去喝酒。「你想要什麼?」他們逗他。「老頭子的生意?還是等他死後,他的遺孀?」

「不,」他回答,自己也感到吃驚,「我想,我要的是他的女兒。」

「年輕嗎?」

「守寡了。但很年輕。」

回到倫敦後,他知道自己可以讓生意好轉。不過,他需要考慮日常事務。「我看了您的存貨,」他說,「我看了您的賬目。現在讓我看看您的職員。」

當然,這才是關鍵,是可以開啟利潤之門的關鍵。人總是關鍵因素,如果你能看著他們的臉,就能確定他們為人是否誠實,工作能否勝任。他趕走了那位可疑的小頭目——對他說,你走吧,否則我們訴諸法律——然後提拔了一位有些結巴、別人說很蠢的年輕人。其實他只是靦腆而已;每天晚上,他都檢查他的工作,溫和而默默地指出每一處錯誤和疏漏,四個星期之後,那孩子就表現得既能幹又有熱情,而且像小狗一樣總是跟著他。投入了四個星期的時間,然後在碼頭上呆了幾天,查出誰在損人利己:到了年底,維基斯就重新贏利了。

當他把資料拿給維基斯看後,老頭子大步走開。「麗茲?」他大聲喊道。「麗茲?到樓下來。」

她下來了。

「你想再要一位丈夫。他行嗎?」

她站在那兒,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他一番。「哦,爸爸。你挑中他可不是因為他的長相。」她轉向他,抬起眉頭,說:「你想要一位妻子嗎?」

「我是不是該讓你們好好談一談?」老維基斯說。他似乎有些不解:似乎認為他們該坐下來,馬上擬一份合同。

他們幾乎還真是這樣。麗茲想要孩子;他想要一位在城裡有不少關係、而且能繼承一筆錢的妻子。過了幾個星期,他們結婚了。不到一年,格利高裡就呱呱墜地。一小時之後,他從搖籃中抱起哇哇大哭的健壯的小傢伙:親著他毛茸茸的腦袋,說,我對你一定會和藹慈愛,決不會像我父親對我那樣。因為,如果一代人不能比上一代有所進步,那生兒育女又有什麼意義呢?

所以,今天早上——醒得很早,尋思著麗茲昨晚所說的話——他心裡想,我妻子幹嗎要為沒有兒子的女人擔心呢?也許女人就是這樣:花時間設身處地地為彼此著想。

從這裡可以瞭解一些道理,他想。

八點了。麗茲下了樓。她的頭髮扣在一頂亞麻帽子下面,袖子捲了起來。「哦,麗茲,」他笑話她道,「你看上去就像一位麵包師的妻子。」

「你注意點兒禮貌,」她說,「酒館服務生。」

雷夫進來了:「先回紅衣主教大人那兒去嗎?」還能去哪兒,他說。他拿起今天需要的檔案。拍了拍他妻子,親了親他的狗。出了門。早晨還在飄著零星小雨,但天色在漸漸變亮,不等他們到達約克宮,就可以清楚地看出,紅衣主教已經說話算數了。河面上灑著一層陽光,顏色像檸檬果肉一樣淺淡。

指格利高裡出現了語法錯誤,原本該用複數,卻用了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