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本序

b美國夢的殉葬品/b

德萊塞繼承了各個時代和各個國家的小說家的傳統而集其大成,20世紀任何美國作家都無法與之倫比。作為生活紀實者,德萊塞可與托爾斯泰、菲爾丁、巴爾扎克等作家相媲美。

美國著名批評家

喬治·斯奈爾

從小說家的首要任務是描繪出一幅既可信而又有重要內涵的想象中的社會畫面來說,德萊塞是美國的巨人之一,是美國僅有的屈指可數的巨人之一。小說在敘述中一次又一次嚴厲地抨擊社會,深深地沉浸在人的痛苦裡,並把人們在狂熱時下意識的各種無定形的慾望深挖出來,這一切都使我深為感動和震驚。……《美國悲劇》的畫面波瀾壯闊,氣勢磅礴,完全可以說是一部傑作。

美國著名評論家

歐文·豪

20世紀20、30年代美國文學揭開了一個新時期。這是美國小說的黃金時代,這二十年間,群星燦爛,異彩紛呈,顯現出空前繁榮的壯觀。當時,西奧多·德萊塞(1871—1945)異軍突起,馳騁文壇,獨領風騷;他既是20世紀美國文學中第一位傑出的作家,也是美國現代小說的先驅;在美國文學史上,他不帶偏見地率先如實描寫了新的美國城市生活,厥功奇偉。他擁有許多忠實的追隨者,其中甚至包括他的同時代人舍伍德·安德森(1876—1941)等名家,他們都在他的周圍茁壯成長,受到讀者們的青睞。這個新秀群落不斷地推出力作,使20、30年代成為美國文學史上最富有成果的時期,他們中間,諸如辛克萊·路易斯(1885—1951)和多斯·帕索斯(1896—1970)等名家無不深知德萊塞為他們未來的文學創作開闢了道路。此時剛開始文學生涯、後來成為「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人物的司各特·菲茨傑拉德(1896—1970)甚至譽稱德萊塞是當代美國的最偉大的人物。

1930年路易斯在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莊嚴儀式上的答詞中,還向全世界昭示了德萊塞在美國文學史上的偉績。作為獲此殊榮的第一個美國作家,路易斯在答詞中宣稱:德萊塞才是理應榮膺諾貝爾文學獎的更佳人選。他說:「德萊塞常常得不到人們的賞識,有時還遭人忌恨,但跟任何別的美國作家相比,他總是獨闢蹊徑,勇往直前,在美國小說領域裡,為從維多利亞時期和豪威爾斯式的膽怯與斯文風格轉向忠實、大膽和生活的激情掃清了道路。沒有他披荊斬棘地開拓的功績,我懷疑我們中間有哪一位——除非他心甘情願去坐牢——敢把生活、美和恐怖通通描繪出來。」因此,美國評論家認為,德萊塞忠於生活,大膽創新,突破了美國文壇上傳統思想禁錮,解放了美國小說,給美國文學帶來了一場革命,並且把他跟福克納、海明威並列為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僅有的三大小說家。

德萊塞又是美國文學中第一位來自底層社會、非盎格魯—撒克遜血統的重要作家。本來美國作家中出身貧寒並不罕見,畢竟都屬於美國社會內部的「自己人」。然而,德萊塞是出生於印第安納州特雷霍特市郊的一個德國移民家庭,顯然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外人。他秉性剛烈,桀驁不馴,曾經自嘲為「以實瑪利,一個流浪漢」,意謂化外之民,備受歧視。德萊塞的父親是一位虔誠、古板、平庸無能的天主教徒,當年為了逃避兵役流亡到美國,婚後生下了十幾個子女,不幸經常失業,而且胸襟狹隘,執迷不悟,對待子女猶如暴君,以致大多數子女淪入不正經的生活,甚至墮落。只有保羅·德萊塞除外,他原先僅僅是個闖江湖的滑稽藝人,後來成了流行歌曲作家,紅極一時。在他弟弟西奧多·德萊塞心目中,不消說,是成功的榜樣。德萊塞的母親,秉性溫柔,克勤克儉,是來自賓夕法尼亞州的、具有斯拉夫血統的孟諾派的新教徒。德萊塞8歲時,目不識丁的母親為生活所迫,帶著他和其他3個幼小孩子離開了家庭,在中西部從一個市鎮流浪到另一個市鎮。因此,子女們經常被迫輟學。他們一家人始終過著極其窘困而又遭人非議的生活。德萊塞的童年,飽嘗貧困無知之苦。那段辛酸的生涯,後來他全都寫進了《美國悲劇》的開頭幾章裡去。

1887年,他初次獨自來到了芝加哥,先後在餐館和五金公司幹粗活,儘管如此,他還是被這個充滿興奮和刺激的大城市生活所吸引。1889年,他在一位好心的中學老師慷慨資助下進入印第安納大學唸書,無奈次年即輟學,到芝加哥某地產公司和傢俱公司當收賬員,整日價挨門逐戶去收錢,使他接觸到底層社會各種人物和陰暗面,為日後創作積累了豐富素材,也決定了他的創作中的悲劇意識和自然主義色彩。正如舍伍德·安德森所指出的:「大概世上自古以來存在過的一切抑鬱、陰暗和沉重,在他筆下都有所反映。……他神情沮喪,他不知道該如何改變生活,因而他描繪生活一如所見——真實,毫不偽飾。」1892年,德萊塞進入了報界,開始記者生涯,先後在芝加哥《環球報》、聖路易斯《環球—民主報》和《共和報》任職。那時節,新聞工作往往成為許多作家練武之地。德萊塞在芝加哥還目睹了一邊是花天酒地,一邊是赤貧如洗的強烈對比。他親眼看到貧窮如何受人鄙視,偽善如何暢行無阻。於是,德萊塞執意要對他目睹的現狀進行道德評價,這不僅是十分自然,而且從主觀上來說,就是他思想、感情和認識的開端,從而引導他去構思創作自己的小說。1895年,德萊塞寓居紐約,正式從事寫作,同時編輯雜誌,經常往來於芝加哥、聖路易斯、托萊多、克利夫蘭、匹茲堡各大城市之間,視野較前更為深廣地接觸到當時現實生活中各個不同的層面,親眼目睹了貧民窟、酗酒、色情、兇殺、拐騙、搶劫……使他更進一步深刻認識到美國的現實是一種「殘酷的、不公道的現實」,是一個「毀滅的過程,而幸福只不過是幻想而已」。由於這些真相沒法在報刊上反映出來,德萊塞就鐵了心,拋棄了新聞記者的工作而開始寫作,來揭發社會上不公平的事情。

德萊塞全憑個人天賦與勤奮,自學成才。說實話,他的審美能力壓根兒沒有經過系統的培養。從青少年時代起,他只要有機會接觸到書籍,就會廢寢忘食,埋頭閱讀。在幾部自傳體的作品中,他情不自禁地追憶往昔讀書的樂趣。比如說,他在奧索小鎮圖書館裡曾經讀過莎士比亞、歐依達、《湯姆·瓊斯》、勞拉·瓊·利比、華萊士的《本·赫爾》、狄更斯、卡萊爾,還有笛福的《摩爾·弗蘭德斯》,都給年輕的心靈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最有意思的是,人們一直把德萊塞尊稱為現實主義或自然主義的大師,但德萊塞本人卻一概加以否認,一再宣告年輕時他「壓根兒沒讀過左拉的書」。事實上,對德萊塞的創作具有決定性影響的,卻是巴爾扎克。德萊塞在《自述》中回憶道,讀了法國偉大的現實主義作家巴爾扎克的作品,對他說來,不啻是一場「文學道路上的革命」。他說,在相當長一段時間裡,「我簡直跟巴爾扎克以及他筆下的人物一同吃飯、一同睡覺、一同做夢、一同呼吸,腦子裡裝的是他的想法,眼裡看到的是他描繪的城市。」後來在匹茲堡卡內基圖書館裡,他覺得巴爾扎克「突然給我開啟了一道吸引我走向生活的新的大門」。德萊塞繼續寫道,「這才是個有眼力、有思想、有感受的作家,通過他,我看到了如此廣闊的景象,簡直使我驚訝得目瞪口呆——通過法國人的眼睛,我看到了整個巴黎,整個法國,整個生活。」德萊塞認為,「巴爾扎克的哲學推理有點誇張,但卻十分出色;他處理各種重大社會、政治、歷史以及宗教問題都是從容不迫,得心應手;他憑藉自己的天才,顯示出好像對各種問題都有直接而又無可辯駁的知識;這一切就像天才和預言家的真本領,深深地吸引著我,使我著了迷。但願我也能具有這樣一種洞察力!」殊不知就在德萊塞對巴爾扎克欽佩得五體投地之時,他「卻不知不覺地對自己所處的世界獲得了一種新的、形象的認識」,十分驚異地發現,「在這裡(美國)竟和那裡(法國)一樣,都有可資描寫的事物」。換句話說,年輕的德萊塞早已下了決心,要用巴爾扎克式的方法來描寫美國生活。以上這些自述,對我們瞭解德萊塞從事文學創作之前的思想基礎是極為重要的。此外,他還如飢似渴地研讀過史蒂文森、大仲馬、托爾斯泰、愛倫·坡、司各特、薩克雷、哈代、歐文、霍桑、顯克微支等名家的作品,深深地被這些文學大師塑造的人物所感動,從而產生了急欲表現美國形形色色的社會生活的創作激情。由此可見,儘管有人說德萊塞文學修養欠佳,事實上,他早已成竹在胸,充分作好了創作準備。

20世紀初,德萊塞的頭一部長篇小說《嘉莉妹妹》在美國文壇上一齣現,就產生強烈反響。由於作者在小說中通過外來妹嘉莉的發跡與高階經理赫斯特伍德的敗落,對當時流行的社會道德傳統標準提出了直接挑戰,使這位默默無聞的年輕作家與他筆下的女主人公嘉莉妹妹「全都成了世界文學中的人物」。正如路易斯讚揚《嘉莉妹妹》「像一股強勁的自由的西風,席捲了株守家園、密不通風的美國,自從馬克·吐溫和惠特曼以來,頭一次給我們悶熱的千家萬戶吹進了新鮮的空氣」,另一方面也使作者多年來一直受到責難和攻擊。因為那時美國正經歷著一場急劇的社會變革,從自由資本主義過渡到壟斷資本主義,同時也是整個美國文學沉湎於理想主義的時代,許多作家熱衷於描寫人生的樂觀方面,正如豪威爾斯所說的「生活中笑盈盈的一面,那正是美國的特色」,小說被視為消遣品,作品中往往充滿虛無縹緲的理想或浪漫色彩,而對生活中的現實,主要是貧富兩極分化,掠奪者與被掠奪者之間的生活懸殊,以及種種醜惡現象,則根本熟視無睹。德萊塞在《嘉莉妹妹》中卻如實揭示了美國社會生活的陰暗面,結果作者不斷受迫害,小說竟被列為「禁書」,不準在美國出版。儘管如此,德萊塞還是堅持認為:「生活就是悲劇,……我只想按照生活的本來面目來描寫生活。」他「寧願餓著肚子跑到紐約格林威治村來寫幾部反映真實的小說」。他就憑著那股傻勁,鍥而不捨地堅持著,「一年接一年,寫出了他的生動有力的小說,描寫被壓迫的婦女,暴露巧取豪奪的美國金融家,或是剖析中產階級下層的各種慘痛的悲劇」。這些小說包括德萊塞的其他四部被公認的第一流作品,即長篇小說《嘉莉妹妹》(1900年)、《珍妮姑娘》(1911年)、《金融家》(1912年,「慾望」三部曲之一)、《美國悲劇》(1925年),以及《巨人》(1914年,「慾望」三部曲之二)、《「天才」》(1915年)、《堡壘》(1946年)、《斯多噶》(1947年,「慾望」三部曲之三),總計長篇小說八部,短篇小說集四部,戲劇詩歌各二部,特寫、散論、政論七部,留下了巨大的、珍貴的文學遺產。美國文學界早先對德萊塞的文體時有爭議。誠然,他寫得不那麼文雅精緻,有時行文滯重。但是,正如不少評論家所指出,他的作品中並不是全然如此。在很多情況下,德萊塞的描寫是極其成功的。事實上,有不少章節他寫得嚴謹緊湊,文采斐然。就以《美國悲劇》為例,儘管小說容量龐大,頭緒紛繁,但在很多章節裡,作者還是完全能寫出簡潔,乃至於優秀的華彩樂段來。比如,本書第三卷第十三章描寫克萊德案發後在伯父家中引起一場激烈的爭論,德萊塞在短短的篇幅之中敘述得清晰、洗練,而又富於層次感,要不是大手筆,是斷斷寫不出來的,本書第二卷,主要描述克萊德與貧家女、闊小姐之間的三角戀情,不消說,德萊塞又成了一位能幹練達、循循善誘的新聞記者。德萊塞在《美國悲劇》結尾處幾個場景的描寫,更有一種能言善辯的韻味。德萊塞特別擅長塑造人物,像嘉莉妹妹、珍妮姑娘、克萊德、赫斯特伍德和考珀伍德等都已成為美國文學中的典型。特別重要的是,德萊塞善於通過大量的細節來展現人物的社會背景,使他的小說不僅具有生活真實感,而且還生動地再現了一個歷史時代。歷經半個多世紀的論爭、研究和比較,德萊塞在美國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越來越被評論家和廣大讀者所確認。1990年,美國評論家理查德·林傑曼認為:「德萊塞是美國小說家中最富有美國氣魄的……有過一個時期,他就是美國文學中惟獨一位堪與歐洲文學大師們相提並論的美國作家。」

德萊塞慧眼獨具,很早就發覺美國報刊上大肆渲染的兇殺案中,兇犯通常並不是僅僅出於仇恨,而是被一種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的強烈慾望所驅使。因此,德萊塞認為,這恰好是針對美國虛偽的道德標準提出的強有力的控訴。這類兇殺案總是與私戀事件有牽連。德萊塞從1914年起仔細研究過十幾起此類案件,其中即有切斯特·吉萊特於1906年在紐約州邊遠地區,荒無人煙的大比騰湖上溺死女友格雷斯·布朗一案。案發後,切斯特被判處死刑。但在德萊塞看來,像切斯特這些人所以會殺人,多半是因為他們頭腦簡單,抵禦不了美國人那種羨慕榮華富貴的世俗慾念的引誘。在德萊塞看來,造成殺人慘案的,不光是罪犯本身,而主要該歸咎於美國這個社會,因為當時美國社會崇尚那種僅僅接納少數人的荒謬絕倫的價值觀念,並對兩性關係懷著如此病態的恐懼心理。切斯特案情梗概,後來就成為德萊塞的《美國悲劇》(原名《海市蜃樓》,後改今名)主要故事框架。當然,作為小說家,德萊塞以波瀾壯闊的社會畫面為背景,採用大量細節塑造人物,將兇手犯罪的前因後果及其複雜矛盾的內心世界栩栩如生地展現在讀者眼前。小說主要故事雖以切斯特一案為原型,在某種程度上本來帶有推理懸疑小說的一些特點,但是,可以肯定,德萊塞的興趣重點,並不在於案件的偵破,而是在於研究當時「美國之夢」的一個受害者。當時美國社會上,確實有許多青年人,特別是那些出身低微、家境貧困的窮小子,無不夢想在社會上出人頭地,或者一夜之間突然發跡,成為百萬富翁,或者痴心妄想,有朝一日能高攀上富家女,有錢有勢,享盡榮華富貴。大肆渲染這類題材的文藝作品,充斥當時美國文壇。而「美國夢」似乎成為一個相當熱門的主題。德萊塞在某種程度上雖也採用了這麼一個關於「美國夢」的寓言(有時也叫一個關於美國人生的傳說),但他反其道而行之,將它的大團圓結局顛倒了過來。顯而易見,圓了這美國夢的可以說是絕無僅有,大多數人只落得遺恨終生,乃至於喪失性命。正如德萊塞在他的小說中早就說得很清楚:「在我們這個世界上,看來萬物的活動都被侷限在一定範圍內或一定環境裡,好像一超出範圍就註定沒法在這個繞日執行的星球上生存似的。」可惜直到今天,世界上仍然有不少人一頭霧水,執迷不悟,熱衷於「美國夢」。這就足以說明德萊塞遠在20世紀20年代寫的這部鉅著,直至進入高科技資訊化時代的今天,依然發人深省,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

德萊塞在《美國悲劇》中描寫了主人公克萊德·格里菲思受到社會上邪惡影響,逐漸蛻變、墮落為兇殺犯、最後自我毀滅的全過程。小說共分三卷。第一卷描寫克萊德這個天真幼稚的青年人怎樣受到外部世界腐蝕與毒害,逐漸演變成為一個玩世不恭、怙惡不悛的人,一直到出了車禍碾死女孩,逃離堪薩斯城為止,這是小說故事的準備階段;第二卷描寫克萊德與富商伯父薩繆爾·格里菲思邂逅後,以窮親戚的關係來到萊柯格斯廠內充當工頭助手,隨後陷入與窮女工羅伯達、闊小姐桑德拉的三角戀情。為了高攀桑德拉,克萊德甘願違悖自幼接受的基本道德準則,犧牲羅伯達,於是他就通過翻船陰謀幹掉了這個被他誘姦而懷孕的年輕女工。事後,克萊德卻落荒出逃,逍遙法外;第三卷主要描寫案發之後,克萊德如何被捕入獄,受審和定罪,其間還穿插著美國兩黨和司法機構利用克萊德一案大搞政治投機的醜聞。最後經過終審判決,克萊德被送上了電椅。小說結尾處,還描寫牧師出場,為臨終之前克萊德尋求靈魂拯救的故事。一言以蔽之,小說內容並不新穎,但在一個像德萊塞那樣飽含同情心和悲劇感的大作家筆下卻終於成為傑作了。

要全面評析《美國悲劇》,對拙文來說,顯然難以勝任,所以只好扼要地作一些評介。《美國悲劇》的主人公克萊德,是正如德萊塞所說的「慾望強烈,但是資質可憐」的那一類人,按照西方悲劇的傳統標準,根本不是一個英雄人物。他從小就反對父母的宗教狂熱,當上侍應生,大飯店的富有和豪華使他眼花繚亂。在他比大多數人敏感而極易受外界影響的頭腦裡,似乎覺得人生在世就是追求金錢和美女。無奈他個人所作所為,卻表現得極其軟弱無力,骨子裡乃是「思想上和道德上的懦夫」。他陷入了究竟是忠於羅伯達、還是追求桑德拉的極大矛盾之中,最終成為「美國夢」的犧牲品。小說問世的20世紀20年代,美國社會崇尚偽善的侈談,並沒有好好地去培養青年一代。美國的實利主義,使青年人認為,有了金錢便能佔有一切,包括美色在內,因此,《美國悲劇》就是針對當時美國社會現實的一個嚴厲控訴。

1915年,德萊塞到故鄉特雷霍特舊地重遊,追憶往事,蒐集素材,為創作小說作準備,1919年開始動筆,1925年《美國悲劇》由波尼與萊弗賴特出版公司正式出版,立即轟動全國,這在他還是生平頭一遭。國內外許多名家,諸如亨利·門肯、舍伍德·安德森、h·g·威爾斯、阿諾德·貝內特等人,都在各傳媒紛紛撰文,嘖嘖稱讚。作家約瑟夫·伍德·克魯奇(1893—1931)甚至讚揚了德萊塞的風格,稱《美國悲劇》為「我們這一代最偉大的美國小說」。沒承望連過去一味責難的反對派斯圖亞特·謝爾曼,都著文讚揚說:「這部小說描寫得如此大膽,如此機智,如此徹底,如此真實,因而也就具有如此深刻的道德感染力,我不知道在美國小說中,有哪一部可以與之相比擬。」

隨著歲月流逝,《美國悲劇》顯示出它越來越巨大的現實主義魅力和影響。最有說服力的一個例項,就是歷來敬佩德萊塞的黑人作家理查·賴特(1908—1960),後者的名作《土生子》是最明顯地受到《美國悲劇》的影響。《美國悲劇》問世後好幾十年過去了,著名文藝評論家歐文·豪(1920—)重讀之後,依然熱情洋溢地著文指出:「從小說家的首要任務是描繪出一幅既可信而又有重要內涵的想象中的社會畫面來說,德萊塞是美國的巨人之一,是美國僅有的屈指可數的巨人之一。小說在敘述中一次又一次嚴厲地抨擊社會,深深地沉浸在人的痛苦裡,並把人們在狂熱時下意識的各種無定形的慾望深挖出來,這一切都使我深為感動和震驚。……《美國悲劇》的畫面波瀾壯闊,氣勢磅礴,完全可以說是一部傑作。」遠在1931年,《美國悲劇》由西爾維亞·西德尼編導拍攝成影片。當時在好萊塢任職的蘇聯著名導演愛森斯坦(1898—1948)也根據《美國悲劇》改編過電影劇本,可惜未能契合派拉蒙影片公司意願。但是,愛森斯坦畢竟慧眼識珠,十分欣賞整部小說「就像哈德遜河那樣浩瀚無際……像生活本身一樣廣闊無比」,認為小說的整個結構形成「無比準確、無比客觀的史詩」。

及至1951年,由喬治·斯蒂文斯導演、好萊塢巨星蒙哥馬利·克利夫特與當時年僅19歲的「玉女」伊麗莎白·泰勒聯袂主演根據《美國悲劇》改編的影片,片名《如日中天》(aplaceinthesun),立時在全美國走俏。記得譯者訪美期間,不論在各大城鎮書店裡,或者音像出租公司,乃至於社群公共圖書館,常見到《如日中天》錄影帶赫然在目地陳列在經典作品書架上,不言而喻,哪怕在資訊化高科技空前發達的當今美國,德萊塞的作品在廣大受眾群體裡頭依然不乏知音。更有甚者,2000年初公佈20世紀好萊塢100部最佳影片名單裡頭,《如日中天》榜上有名。我想,一部藝術作品歷經將近一個世紀的時間考驗,算得上是實至名歸的經典之作。當今世界上物慾橫流,人心浮躁,有那麼多的人對「美國夢」仍然心向神往,趨之若鶩。然而,不管怎麼說,只要世界上產生「美國夢」的根源還沒有徹底消除以前,看來人們將一如既往從德萊塞的不朽之作中繼續受益。

如今德萊塞的作品早已進入了世界文學寶庫。德萊塞的重要作品,幾乎都譯成中文,他的成名作《嘉莉妹妹》和代表作《美國悲劇》,建國後已列為我國大學文科必讀教材。近年來國內還出版了不少評述研究德萊塞生平與創作的論著,對德萊塞的研究也在不斷深入。顯而易見,德萊塞的作品不僅是我國作家、藝術家、知識分子和廣大讀者情有獨鍾的暢銷世界名著,而且也是研究20世紀美國文學及其社會歷史畫卷不可不讀的現代經典著作。

大約20世紀80年代末,著名資深翻譯家兼學者型編輯出版家包文棣(辛未艾)先生好幾回跟我念叨過原有舊譯本很不理想,等等。他多次誠邀我,而且還特地轉囑他的兒子(承柯)請我重譯《美國悲劇》。當時,我已譯過好幾部美國文學長篇名著,而且研讀過美國文學史,稔知:在美國小說家中,德萊塞是頭一個戳破了「美國夢」這個天大謊言;他的這部鴻篇鉅製乃是描寫「美國夢」小說中的佼佼者,非同尋常,確有難度,但被老友包公高瞻遠矚、熱心介紹外國文學名著這種執著精神所感動,我只好承乏,勉為其難地接受下來。開譯之後,箇中甘苦,難以盡言,反正三易寒暑,不負所望地始告譯竣。是時,上海譯文出版社為推出拙譯《美國悲劇》事前還印行過彩色書訊廣告,並於1994年、1995年兩次印造8萬冊,不消說,受到專家、讀者青睞。

走筆至此,猛地記得60多年前「一邊倒」的日子裡,美國文學是「禁區」,動不動就「觸雷」。美國現代小說在國內是一片空白。但是新文藝出版社(即上海譯文出版社前身)蒯斯矄、包文棣、吳巖諸先賢,卻有真知灼見,敢於填補空白,遠在上個世紀50年代率先組稿譯介德萊塞作品,使廣大讀者、專家得以管窺蠡測,開始接觸、瞭解、研究以德萊塞、福克納、海明威為代表的一系列豐富多彩、風格殊異的美國現代小說家的優秀作品,可謂功不可沒。如今,上海譯文出版社為了接續文化傳承,弘揚美國現代小說之父與美國現代小說家三巨頭之一德萊塞的不朽業績,特向新世紀我國廣大讀者重點推薦他的經典名著《美國悲劇》,委實很有眼光。就在此次重印之前,我又一次閱讀了《美國悲劇》,不由得加深了以下幾點印象:

德萊塞坦承平生心慕手追巴爾扎克現實主義創作傳統,乃至於被譽稱美國的「巴爾扎克」,此話固然不假,但我始終認為,德萊塞並沒有守殘抱缺,拒絕創新,至少在《美國悲劇》中似乎有一點「青出於藍勝於藍」的味道。比方說,德萊塞在《美國悲劇》中採用換位思考的方式,通過人物的角度,擴大了視野,對事態、環境、政治、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表達看法,而作者早先常在小說中說教、發議論的跡象,沒想到已經一掃而光,顯然,對他巴爾扎克式現實主義創作手法來說,是一種長足進步。其次,作者在刻畫人物內心活動,特別是深挖人物潛意識中各種無定形的慾念方面,顯得非常給力,不溫不火,恰到好處,要知道那時節遠在西方現代派意識流還沒有形成思潮以前,更是彌足珍貴。餘外,在小說敘事過程中,德萊塞還善於通過對比、懸念、伏筆鋪墊、側面陪襯、前後呼應、烘托氣氛等等手法,務使細節積累與小說結構渾然一體,情節緊張而又跌宕起伏,環環相扣,而且故事高潮迭起,一浪高過一浪,始終令人入勝似的牢牢地吸引住讀者,使之慾罷不能,非得一口氣看完不可。至此,讀者方才舒了一口氣,感悟到德萊塞這部小說的旨趣就在於:《美國悲劇》豈止克萊德的個人悲劇,原來是「美國夢」的悲劇,亦即地地道道的美國悲劇。儘管美國打從立國以來,至少從富蘭克林時代起,一向自詡為「自由、民主」的國家,揚言人人機會均等,個個可以發財,只要勤勞、有能耐就成——沒承望由此衍生而來的「美國夢」,卻使許許多多美國人,尤其青年人受騙上當。其實,「美國夢」,說穿了,只是一種謊言,一種假象、一種夢幻。圓了「美國夢」的機率畢竟微乎其微,到頭來十之八九都落到克萊德的下場,可謂殷鑑不遠。惜乎「美國夢」的流毒至今依然十分深廣。在高科技全球化的今天,不論窮國也好,富國也好,到處都有形形色色、類似「美國夢」的幻象,確實非常誘人困惑。……人們可要警惕,不妨讀一讀《美國悲劇》,備不住立時頭腦清醒,終身受益。也許這就是——《美國悲劇》的不朽魅力!

潘慶舲

譯竣於1994年春滬西茅丹廬

補敘於2012年秋聖約翰名邸

題名源自美國評論家、哈佛大學教授f·o·馬蒂遜對本書的評語。

《聖經》中一人物,為亞伯拉罕與夏甲之子。夏甲為亞伯拉罕之妻撒拉的使女,後來夏甲與以實瑪利被撒拉逐走,住在曠野裡。見《舊約·創世記》第16章第1至6節,第15至16節,第21章第9至14節。

見潘慶舲譯《珍妮姑娘》,《世界文學名著文庫》,人民文學出版社,第230頁。

此影片譽稱「玉女」伊麗莎白·泰勒的成名作、啟蒙作,中譯片名在我國臺灣、香港地區有時譯成《郎心似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