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早餐時珀西給約翰簡述了一下華盛頓家族的故事。

現在這位華盛頓先生的父親是弗吉尼亞人,是喬治·華盛頓的嫡傳子孫,巴爾的摩勳爵。南北戰爭結束時,他是個二十五歲的上校,手裡有個無人青睞的種植園和大約價值一千美元的黃金。

這位年輕的上校名叫菲茨-諾爾曼·卡爾佩帕·華盛頓,他決定把弗吉尼亞的不動產送給他弟弟,然後自己上西部去。上校挑了二十四個最忠實——當然也是將他敬若神明的黑奴,他買了二十五張前往西部的車票,想在那裡以他們的名義申請一塊土地,開一個養牛、養羊的牧場。

他在蒙大拿待了還沒有一個月,事情進展得頗為不順,但也就在這個時候,他誤打誤撞地發現了一個地方。一日,他在山裡騎馬,迷了路,再加上一整天沒吃東西就越來越餓,碰巧那天他又沒帶獵槍,迫不得已想逮一隻松鼠吃。在追逐松鼠的過程中,他注意到松鼠嘴裡咬著塊亮閃閃的東西。就在松鼠要逃回它的洞之前,這隻被老天選來為他充飢的松鼠撂下了它嘴裡的東西。正當菲茨-諾爾曼坐下來考慮當下所面臨的形勢時,猛然瞥見身邊草叢裡有個東西在閃閃發亮。不過十秒鐘的工夫,他便把飢餓這件事完全拋在腦後,並且收穫了十萬美元。那隻招人討厭堅決不願做他食物的松鼠,將一顆完美無敵的大鑽石作為禮物送給了他。

那天深夜他摸索著回到了營地,十二個鐘頭以後,他手下黑奴中的所有男性都回到了松鼠洞那兒,在山坡上一通狂挖。他告訴他們,他發現了一座萊茵石礦,因為只有一兩個人以前見過小顆的鑽石,所以他們對他的話深信不疑。當他的巨大發現看來已經確鑿無疑的時候,卻進退維谷、左右為難了起來。這座山就是一顆大鑽石——根本沒別的,就是鑽石。他裝了滿滿四馬鞍袋子晶光四射的樣品,騎著馬就到聖保羅去了。在那兒他設法解決掉了六顆小鑽——而在他試著想賣一顆大一點兒的鑽石時,店主暈了過去。於是菲茨-諾爾曼被以破壞公共秩序的罪名給逮捕了。他越獄逃跑,趕上一趟去紐約的火車,在那裡,他賣掉了幾顆中等大小的鑽石,換回等值大約二十萬美元的金幣。他可不敢再拿出特大的鑽石來了——實際上,他離開紐約正是時候。因為在珠寶圈子裡已經掀起了軒然大波,更多的倒不是因為鑽石大小,而是有來源神秘的鑽石在這座城市冒了出來。瘋狂的謠言四處傳播著,說什麼在卡茨基爾山脈,在澤西海岸,在長島,在華盛頓廣場底下都發現了鑽石礦。一列列觀光遊覽火車滿載著拿著鐵鎬和鐵鍬的男人,一小時一班地從紐約開往鄰近各種各樣傳說中的寶石山、黃金國sup/sup。但那個時候,年輕的菲茨-諾爾曼已經在回蒙大拿的路上了。

過了兩個星期,他就估算出山上的鑽石儲量與世界其他所有已經探明瞭的鑽石儲量總和近似相等。可也正因為它是一整顆鑽石,根本沒法子用任何常規的計量方法予以估價——還有就是,如果他把這顆鑽石拿出去售賣,就會把市場攪和個底兒朝天,如果鑽石的價值和它的尺寸成正比的話,那麼世上所有的金子加在一塊兒也不夠買它十分之一的。況且,這麼一顆碩大的鑽石,任誰拿到手裡又能做什麼呢?

這真是一個奇妙的困境。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是世界首富——可這樣的財富到底有沒有什麼價值呢?如果他的秘密洩漏出去了,政府為防止黃金、珠寶業內發生恐慌會採取什麼手段不言自明,下一步或許就是立即接手鑽石的所有權並實行壟斷。

沒有其他變通之計了——他必須偷偷賣掉他的鑽石山。他派人到南方把他弟弟叫來,負責管理他那些黑奴跟班——這些黑人一直都不知道奴隸制已經被廢除了。為了萬無一失,他向他們宣讀了一份自己撰寫的宣言,宣告說佛瑞斯特將軍sup/sup把潰散的南方軍隊重新組織了起來,並在一次激戰中打敗了北方軍。那些黑人又是毫無保留地相信他的說辭。繼而,那幫黑人還投票通過了一項決議,聲稱這是好事一樁,並且立即成立了復興組織。

菲茨-諾爾曼自己則帶著十萬美元和兩箱子大大小小的鑽石原石,動身去往國外。他乘坐一艘中國舢板船去到俄國,駛離蒙大拿六個月之後,到了聖彼得堡。他選了個隱蔽的住所,隨即片刻不停地去拜訪了宮廷珠寶商,聲稱他有一顆鑽石要獻給俄國沙皇。他在聖彼得堡待了兩週,時時刻刻都處在可能被謀殺的危險之中,不斷頻繁地變換住處,在整整兩週時間裡,他只敢去藏箱子的地方三四次。

直到他向人家保證一年後會帶更大、更好的石頭回到俄國來,這才獲准離開俄國到印度去。儘管是這樣,在他離開之前,宮廷財務主管已經給他在美國的幾家銀行,用了四個化名存入了一千五百萬美元。

一八六八年他回到美國,已經在外頭跑了兩年多一點。他去過二十二個國家的首都,跟五個皇帝、十一個國王、三個王子、一個沙阿sup/sup、一個可汗sup/sup和一個蘇丹sup/sup交談過。那時候菲茨-諾爾曼估計自己的財富得有十億美元了。有個防止秘密洩漏出去的法子一直幫襯了他:在每顆較大的鑽石出現在公眾視野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那顆鑽石就會被賦予這樣的歷史——自打第一巴比倫帝國時代起,為了佔有這顆大鑽就上演過謀殺、姦情、革命和戰爭。

從一八七〇年直到一九〇〇年去世,菲茨-諾爾曼·華盛頓的歷史就是一部用黃金鑄就的長篇史詩。當然了,也有一些次要問題——他躲避測量,他娶了一位弗吉尼亞小姐,她給他生了一個獨苗兒子,以及由於一系列不幸的、複雜的原因,他逼不得已宰了他弟弟。他弟弟太喜歡喝酒了,常常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然後舉止輕率,甚至還屢次危及他們的生命安全。他弟弟及其他的幾樁命案當然也玷汙了他那些興旺發達、極速擴張的幸福歲月。

去世前,他改變了策略,除了留下區區幾百萬美元財產以外,他把全部財富購買了大批稀有礦石,並貼上「小古董」的標籤存放進世界各地銀行的金庫裡。他兒子布拉道克·塔爾頓·華盛頓頗有乃父之風,子承父業並在這方面將他的策略更加發揚光大。他把那些礦石都換成最稀有的元素——鐳——這樣一來,價值等於十億美元黃金的鐳,就可以放進一隻不比雪茄匣大多少的容器裡了。

菲茨-諾爾曼死了三年以後,他兒子布拉道克認為事情已經做得夠多了。他和他父親從這座鑽石山獲得的財富已經多得沒法精確計算了。他有一本用密碼記錄的筆記本,記著他存放在他垂青的千百家銀行裡的鐳的大致數量,同時記下他存放時所用的化名。接著,他做了一件非常簡單的事情——把鑽石礦封了起來。

他把鑽石礦封了。從山中掏出的財富已經足夠讓華盛頓家族世世代代盡享空前的奢華了。現在他唯一關心的就是要保守住他的秘密,一旦秘密敗露,隨之而來的恐慌將會使他和世界上所有的財產持有者一樣被打回原形,變得一貧如洗。

這就是約翰·t.昂格爾現在來此做客的這家人家。這就是他到來之後翌日清晨在白銀牆壁的客廳裡聽到的故事。

「埃爾多拉多」(eldorado),西班牙語中稱舊時西班牙征服者想象中的南美洲,即「黃金國」,比喻寶山,富庶之鄉。

南方邦聯軍內森·佛瑞斯特(nathanbedfordforrest,1821—1877)將軍,美國田納西州的牛仔,奴隸主,後成為美國內戰中南方少有的騎兵名將,美國電影《阿甘正傳》的主角就是為紀念他而命名的。

沙阿(shah)為伊朗國王的稱號。

可汗(khan)為古代土耳其、韃靼、蒙古、突厥各族最高統治者的尊稱。

蘇丹(sultan)某些伊斯蘭國家統治者被稱為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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