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張對龍樹古下了「哀的美敦書」:
「老龍!欠咱的錢,明天不送到,審判廳見!如有請求,錢不到人到,即仰知悉!張印」。
龍樹古慌了,立刻遞了降書,約老張在新街口泰豐居見面,籌商一切條件;其茶飯等費概由弱國支付!
雙方的戰術俱不弱,可是由史學家看,到底老張的兵力厚於老龍,雖然他是軍官,救世軍的軍官。
雙方代表都按時出席,泰豐居的會議開始。
「老龍!說乾脆的!大塊洋錢你使了,現在和咱充傻,叫作不行!」老張全身沒有一處不顯著比龍樹古優越,仰著頭,半合著眼,用手指著老龍。
「慢慢商議,不必著急。」龍軍官依然很鎮靜。
「不著急是兒子!晶光的袁世凱腦袋,一去不回頭,你不著急,我?沒辦法,審判廳見!」老張扭著頭不看老龍,而看著別的茶客吃東西。
「打官司,老張你不明白法律。」
「怎麼?」
「你看,現在打官司講究請律師。假如你爭的是一千元的財產,律師的費用,就許是五六百。打上官司,三年五年不定完案不完,車錢你就賠不起。即使勝訴,執行之期還遠得很,可是車飯和律師出廳費是現款不賒。你要惜錢不請律師,我請,律師就有一種把沒理說成有理的能力。」
「我很有幾位法界的朋友,」龍軍官不卑不亢的接著說:「他們異口同聲的說,寧受屈別打官司,除了有心爭氣,不計較金錢損失的。老張你平心靜氣的想想,頂好我們和平著辦,你不信呢,非打官司不可,我老龍只有奉陪!」
老張翻了翻眼珠,從腦子裡所有的賬本,歷史,翻了一個過。然後說:
「打官司與否,是我的自由,反正你成不了原告。你的話真罷假罷,我更沒工夫想。不過老龍你我的交情要緊,似乎不必抓破了臉叫旁人看笑話。你到底怎麼辦?」
「慢慢的還錢。」
「別故意耍人哪,老龍!這句話我聽過五百多回了!」
「你有辦法沒有?」
「有!只怕你不肯幹!」
「咱聽一聽!」
「還是那句話,你有那麼好的姑娘,為什麼不可以得些彩禮,清理你的債務?」
「沒有可靠的人替我辦,彩禮也不會由天上飛下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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