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圈內的特別娛樂,一般大眾階層的人是沒機會了解的。」
「偶爾呢,」姑娘見他輕鞠一躬表示承認錯誤,就繼續說下去,「我也不免會想象,如果我一定要愛上誰,那應該是個來自下層的人吧。他應該是一個努力工作的人,而不是好吃懶做的紈絝子弟。可毫無疑問,我的出身和財富需要門當戶對,我的個人喜好在它面前微不足道。就在這兩天,我還被兩個追求者糾纏著呢。一位是個有日耳曼封邑的大公。我猜他肯定有個妻子,或者曾經有過妻子,藏在某處,被他的酗酒無度和殘酷無情弄得發狂失常。另外一位是個英格蘭侯爵,冷漠高傲,唯利是圖。相比之下,我還不如將就大公的惡行。哎呀,我跟你講這些幹嗎,派肯斯塔克先生?」
「是帕肯斯塔克。」年輕人輕輕撥出一口氣,「的確,您肯定想象不出我對您的這分信任是多麼受寵若驚。」
姑娘恬靜淡然地注視著他,對於彼此的身份差別來說恰如其分。
「你是做哪一行的,帕肯……斯塔克先生?」她問。
「我的職業不值一提。但我希望能在世上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您先前說可以愛上一個地位低下的男人,是認真的嗎?」
「當然是真的。但我說的是‘有可能’。畢竟還有大公和侯爵等著我呢,你知道。對,如果遇到我真心喜愛的男人,無論他做什麼工作都我都不會嫌棄。」
「我在餐廳工作。」帕肯斯塔克坦白。
姑娘不易察覺地往回縮了一下。
「不會是當侍者吧?」她帶著一絲懇切問,「勞動是高尚的,可服侍別人,你知道吧……男僕什麼的……」
「我不是侍者。我是收銀的,就在……」就在公園對面,他倆面朝著的那條街上,一塊華麗的電光招牌上頭寫著大大的「餐廳」二字——「就在您能看到的那間餐廳做收銀員。」
姑娘低頭看了一眼她左手腕上那隻設計繁複的小巧手錶,匆忙站起身來。她把書往腰上掛著的一隻閃亮的手提袋裡塞,可書太大了,塞起來很費勁。
「你怎麼沒去上班呢?」她問。
「我上晚班,」年輕人答道,「離我工作還有一小時呢。我還會再見到您嗎?」
「我不知道。也許吧……但我可能不會再一時興起跑來這裡了。我得快點兒走了,一會兒還有個飯局,還要到劇院包廂看戲……而且,唉!又是那老一齣。你來的時候應該也注意到公園北邊角落那兒停著的車子了吧?那輛白色車身……」
「和紅色輪子的?」年輕人搶先一步問,兩道眉毛擰在了一塊兒。
「對。我就是坐那輛車來的。皮耶爾就在那兒等著我。他還以為我是去廣場那頭的百貨商場購物呢。你瞧我的人生多可悲,居然淪落到要對自己的司機撒謊。晚安。」
「可天色已經暗了,」帕肯斯塔克先生著急地說,「而且公園裡盡是些粗人,我能不能送送您……」
「如果你對我哪怕有一絲尊重,」姑娘堅決地說,「就請你在我走後十分鐘之內都不要離開這張長椅。我並不是苛責你,但你也許該知道,汽車上一般都會有主人的家族紋章。再次晚安了。」
她迅捷而端莊地走進了薄暮之中。年輕人目送著她優雅的身段,看著她走到公園旁邊的人行道上,轉個彎,沿著人行道走向汽車停泊的那個角落。這時,他把姑娘的囑咐拋到一邊,毫不猶豫地行動起來,他埋低身子輕巧地穿過公園的樹叢和灌木林,始終跟她的路線保持平行,將她牢牢鎖定在視線之內。
只見她走到那個角落,扭頭看了一眼那輛車,然後徑直走過它,繼續衝著街對面走去。年輕人隱蔽在一輛停在路邊的計程車後頭,雙眼緊緊追蹤著她的動向。她走到公園對面那條街的人行道上,進了那間招牌炫目的餐廳。這裡被漆成了全白,透過玻璃門面,店裡發生的一切都一覽無餘,裡頭的人則在眾目睽睽之下享用便宜餐食。姑娘穿過餐廳,走進後頭的某個裡間,不一會兒又出來了,只是摘掉了帽子和麵紗。
收銀員的櫃檯靠近大門。一個紅髮女孩從高腳凳上爬下來,邊爬邊意味深長地瞅著牆上的掛鐘,灰裙子姑娘接替了她的位子。
年輕人雙手插在口袋裡,慢慢踱回人行道去。在街角,他的腳碰到了什麼東西,低頭一瞧,一本躺在路當中的平裝書被他一腳踢中,正往草地邊上滑。根據它色彩鮮豔的封面,他認出來這就是那個姑娘一直看的那一本。他漫不經心地撿起書,看清了書名——《新天方夜譚》,作者名為史蒂文森。他把它扔回草地,漫無目的地閒逛了一分鐘。之後年輕人氣定神閒地坐進那輛汽車,身體往後一倒,靠在座墊上,對司機說了聲:
「去俱樂部,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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