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鬼!」他說,「看起來,不僅是瘋了,簡直是發狂了。」
格里弗斯把棍子舞得滴溜溜地轉。
可是,凡·拜爾勒交叉著胳膊,無動於衷地說:
「啊,格里弗斯師傅,你好像要威脅我。」
「嗯!對,我威脅你!」看守嚷道。
「用什麼威脅我?」
「先看看我手裡拿的這個玩意兒吧。」
「我想這是根棍子,」高乃里於斯平靜地說,「還是根大棍子;不過我不相信你是用這個來威脅我。」
「啊!你不相信!為什麼?」
「因為看守打犯人要受到兩種處罰;第一種,是洛維斯坦因獄規第九條規定的:
「‘任何看守、視察或獄卒,動手毆打國家罪犯,一律予以撤職。’」
「是動手毆打,」格里弗斯已經氣得瘋瘋癲癲的了,「啊!動棍子毆打,獄規裡就沒有提到。」
「第二種,」高乃里於斯繼續說,「雖然沒有訂在獄規裡,不過在福音書上可以找到,第二種就是:
「‘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
「‘凡動棍子的,必在棍下喪生。’」
格里弗斯越來越被高乃里於斯的那種平靜的、格言警句式的聲調激怒了,揚起他的棍子;但是他剛舉起來,高乃里於斯就衝過去,從他手裡奪下棍子,夾在自己胳膊底下。
格里弗斯氣得哇哇叫。
「好啦,好啦,好人兒,」高乃里於斯說,「不要冒丟掉差事的危險了。」
「啊!巫師,等著吧,我總有辦法治你,」格里弗斯吼道。
「好得很。」
「你看見我手裡空著嗎?」
「不錯,看見了,而且我感到很高興。」
「你知道,我平時早上上樓來的時候,手並不是空的。」
「啊!這倒是真的,你平時總是給我送來可以想象得到的最壞的湯、最粗劣的飯菜。可是,這對我並不是一種責罰;我只吃麵包,是你認為難吃的麵包,格里弗斯,我卻越覺得好吃。」
「你越覺得好吃?」
「對。」
「什麼原因?」
「哦!原因很簡單。」
「你說說看。」
「十分樂意,我知道你以為把壞麵包給我吃就是折磨我。」
「當然,我總不見得用它來討你這個強盜的好!」
「好吧!你也知道,我是個巫師,我把你的壞麵包變成最上等的麵包,吃起來滋味比蛋糕還好;這樣我就有了雙重的快樂,一方面吃起來滋味好,另一方面狠狠地氣氣你。」
格里弗斯氣得叫起來。
「哦!這麼說,你承認你自己是巫師了,」他說。
「當然!我是巫師。我不當著眾人面前說,因為那會把我像戈弗爾迪或者於爾班·格朗迪埃一樣送到火刑場去;但是現在只有我們兩人,說說也無妨。」
「很好,很好,很好,」格里弗斯回答,「不過,如果一個巫師能把黑麵包變成白麵包,那他要是根本沒有面包,不就要餓死了嗎?」
「什麼!」高乃里於斯說。
「好,我以後就根本不給你送麵包來,看你一個星期以後怎麼樣。」
高乃里於斯臉色刷的一下白了。
「而且,」格里弗斯繼續說,「從今天就開始。既然你是個那麼有本事的巫師,好吧,你就把你牢房裡的傢俱變成麵包吧;至少我,還可以把每天發給我作你的伙食費的十八個銅子放進我的腰包。」
「可是,這簡直是謀財害命!」高乃里於斯嚷道,這種可怕的死法在他心裡引起了可以理解的恐懼,一下子把他嚇得不知如何是好了。
「好!」格里弗斯繼續用譏諷的口氣說,「好!既然你是巫師,你總可以活下去。」
高乃里於斯又恢復他的笑嘻嘻的愉快神情,聳聳肩膀說:
「你沒有看見我從多德雷赫特把鴿子召來麼?」
「怎麼樣?」格里弗斯說。
「怎麼樣!鴿子烤起來滋味也不錯;我看,一個人一天吃一隻鴿子總不至於餓死吧?」
「火呢?」格里弗斯說。
「火!你知道我跟魔鬼有勾結。既然魔鬼離不開火,你以為他會讓我缺少火麼?」
「一個人不管多麼強壯,總不能每天單吃一隻鴿子。從前有人打過賭,但是都不得不認輸了。」
「當然,」高乃里於斯說,「不過,等我吃鴿子吃厭了,我只消從瓦爾河和馬斯河裡弄幾條魚上來就得了。」
格里弗斯嚇得瞪大了眼睛。
「我倒挺喜歡吃魚呢,」高乃里於斯繼續說,「你從來不讓我吃魚。好吧!我要利用你餓死我的機會,痛痛快快地吃幾頓魚。」
格里弗斯又氣又怕,差點暈過去。
不過,他改變了主意,手伸到口袋裡,說:
「好!既然你逼得我不得不來這一著,」他掏出一把刀子,拉開來。
「啊!刀子!」高乃里於斯一邊說,一邊準備用棍子自衛。
百眼巨人,希臘神話中的巨人,他有一百隻眼睛,經常總有五十隻睜著。天后赫拉用他來看守變成小母牛的伊娥。
代達羅斯,希臘神話中的技術高明的建築師。他曾為克里特島國王彌諾斯建造迷宮,後連同他的兒子被彌諾斯幽禁在迷宮內,他用蠟粘合羽毛和軟蠟做成翅膀,飛了出去,但是他的兒子卻因飛得太高,蠟被太陽曬化,於是掉在海里淹死。
斯塔伏倫,荷蘭北部的一個海港。
這一句見於《聖經·馬太福音》。
這一句是模仿前句造的。
戈弗爾迪,法國教士,於1611年被當作巫師燒死。
於爾班·格朗迪埃,法國教士,被控把修女送到魔鬼手裡,於1634年燒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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