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如果兩年前亨利就像現在這樣說出這幾個字來的話,我會感到驚恐嗎?不,我想我會喜出望外的。人對於東瞞西騙的生活總是沒法不感到厭倦。我會欣然接受公開的決鬥,哪怕只為了這樣一個原因,即:在決鬥中,由於亨利那方戰術上的某種失誤,我有那麼一丁點兒機會勝出——無論多麼渺茫。在此前和此後的生活裡,我都從未有過那麼強烈的想成為贏家的願望,就連想寫出一本好書的願望也從未那樣強烈過。

他抬起頭來,眼眶紅紅地看著我說:「本德里克斯,我很害怕。」我不能再以那種居高臨下、神氣活現的態度對待他了。他也成了倒霉鬼學校畢業生當中的一員:他在我上過的同一所學校裡通過了考試。我平生頭一回把他看成了自己的同類。我記得他的寫字檯上有幾張鑲在牛津式相框裡的發黃的舊照片,其中有一張照片上是他父親。我曾經邊端詳那張照片邊想:那上面的人看上去是多麼既像亨利(照片是在與亨利差不多大的年齡,即四十五六歲的光景時照的),又不像亨利啊。不像的地方並不是人中上留的一撇小鬍子——而是他臉上那種維多利亞時代的人所特有的世事駕輕就熟、方向路線清楚的自信神情。突然間,我又感覺到了剛才有過的那種惺惺相惜、同類相伴的友情。我喜歡亨利甚於喜歡他那曾在財政部供職的父親。我倆同樣都是局外人。

「你害怕什麼,亨利?」

他像被人推了一把似的一屁股坐進安樂椅裡,語氣憤然地說:「本德里克斯,我一直在想:一個男人所能做的最壞的、最最糟糕的事情……」那些日子裡,我肯定整天都坐立不安:為人清白所帶來的安詳對我來說是多麼陌生,又是多麼單調無味啊。

「你可以相信我的,這點你知道,亨利。」我邊說心裡邊想:儘管我信寫得很少,但薩拉還是有可能保留著我的一封信。這是作家們冒的一種職業風險。女人會誇大她們情人的重要性,她們從來也不會預想到有朝一日,一封言辭失檢的情書會被打上「有趣」的標記,以五先令一封的標價出現在手跡售品的目錄上,那時的情景將會讓人多麼沮喪。

「那你瞧瞧這個吧。」亨利說。

他伸手遞給我一封信——信上的字不是我的筆跡。「開啟來看吧,念念。」亨利說。信是亨利的一個朋友寫來的,上面寫道:「我的建議是,你想幫助的那個人應該去找維戈街159號一個名叫薩維奇的人。我發現他能幹、謹慎;他的手下也不像通常幹這個行當的傢伙們那樣惹人討厭。」

「我不明白,亨利。」

「我給這人寫了封信,說我的一個熟人因為私人偵探事務所的事情來徵求我的意見。真是糟糕透了,本德里克斯。他一定早就看穿了我的幌子。」

「你真的是要……?」

「我還沒去做什麼,但信就擱在寫字檯上,讓我想起來……這事看起來夠荒唐的,是吧?她一天進來十幾趟,可我竟然就這麼死心塌地相信她不會看信。我甚至都沒把它收到抽屜裡。不過,其實我還是難以相信……這會兒她出去散步了。‘散步’,本德里克斯。」大雨不但淋透了他的衣服,而且穿透了他的心理防線。他一邊說一邊把袖口湊到煤氣暖爐上。

「我很遺憾。」

「你過去一直是她的一個不一般的朋友,本德里克斯。人家不是說嗎,丈夫其實是最不知道妻子真正樣子的人……今天晚上在公共草坪上看到你時,我就想:把事情告訴你,如果你笑話我,那我大概就可以把信燒了。」

他伸著那隻淋溼的胳膊坐在那兒,兩眼躲著不看我。我從來沒有什麼時候比這會兒更不想笑的了,但是如果真能笑得出來的話,我是會開懷大笑的。

我說:「這不是人們會笑話的那檔子事情,即使這樣想是有點叫人不可思議……」

他用頗帶企盼的口氣問我:「是有點不可思議。你覺得我真是個傻瓜,對吧?」

片刻之前,我會很願意大笑一場;然而此時,在我只能硬著頭皮說假話的時候,往日有過的所有嫉妒之情又都湧上了心頭。難道夫妻之間真是這麼血肉一體,沒法分割,以至於如果恨妻子的話,就非得連帶著丈夫一起恨嗎?亨利的問題使我想起他是多麼好騙,好騙到這樣的地步,以至於在我看來,他幾乎是在縱容妻子的不忠,就像把零鈔丟在飯店客房裡的人是在縱容偷竊一樣。他為人處事的秉性一度成全了我的愛情,但我之所以恨他,卻正是因為他的這種秉性。

他的上衣衣袖在煤氣暖爐上冒著熱氣。他依然躲避著我的目光,重複說道:「當然,我看得出來,你覺得我是個傻瓜。」

這時候,我心裡的魔鬼開始發言了:「噢,不,我不覺得你是個傻瓜,亨利。」

「你的意思是說,你真的認為有可能……?」

「當然有可能,薩拉也是人嘛。」

他生氣地說:「我一直以為你是她的朋友呢。」聽他的口氣,就好像那封信是出自我的手筆似的。

「當然是,」我說,「不過你對她的瞭解要遠勝於我。」

「在某些方面。」他愁容滿面地說。我知道,他心裡想到的那些「方面」正是我對薩拉了解最為清楚的地方。

「亨利,你問我是不是覺得你是個傻瓜。我只是說:這種想法本身並沒有什麼傻的地方。我並不是說薩拉不好。」

「我明白,本德里克斯,對不起。我最近睡眠不好,夜裡會醒,不知道該拿這封倒霉的信怎麼辦。」

「燒了它。」

「但願我能這麼做。」他手裡仍然拿著信;有那麼一瞬間,我真的以為他要把信點著了。

「要不就去見見薩維奇先生。」我說。

「但我不能在他面前假裝不是薩拉的丈夫。你想想,本德里克斯,坐在一張辦公桌面前,坐在一把所有吃醋的丈夫都坐過的椅子上,講述同樣一件事情……你覺得會不會有一間等候室,從那兒走過時大家都能看到彼此的面孔?」怪了,我暗自尋思,你差不多得把亨利看成是個有想象力的人了。我覺得自己的優越感受到了威脅,於是心裡重又生出了戲弄他的慾望。我說:「幹嗎不讓我去呢,亨利?」

「你?」一時間,我心裡有點吃不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說得過頭了,會不會連亨利都開始產生懷疑了。

「對。」我在玩火。我心想:讓亨利知道一點往事又有什麼關係呢?這對他會有好處,或許還能教會他把太太管好一點。「我可以裝扮成一個吃醋的情人,」我接著往下講,「吃醋的情人要比吃醋的丈夫多一份可敬,少一份可笑。他們身後有文學傳統撐腰,遭到背叛的情人都是悲劇性人物,而非喜劇角色。想想特洛伊羅斯吧。我見薩維奇先生的時候,是不會丟掉自己的amourpropre的。」亨利的衣袖已經烘乾,但他還把它舉在火上,袖子的布這會兒烘得有點焦了。他說:「你真願意為我做這件事嗎,本德里克斯?」他眼含淚水,就像從未料到或者從不覺得自己配有這種至高無上的友誼似的。

「當然願意。你的袖子著火了,亨利。」

他看了看袖子,神情就像那是別人的衣袖似的。

「但這很荒唐,」他說,「我不知道自己都在想些什麼。先是跟你說這件事,然後又要你做——這個。我不能通過朋友來刺探自己太太的情報,而且還讓朋友裝扮成自己太太的情人。」

「呃,是不合適,」我說,「但是婚外戀、偷人家東西或者從敵人的炮火下面逃跑也都不合適。不合適的事情大家每天都在做,亨利,這是現代生活的一部分。我自己就做過其中的大部分。」

他說:「你是個好人,本德里克斯。我需要的只是能有個人好好聊聊——清理一下腦筋。」這回他真的把信送到了煤氣取暖爐上。等他把燒完的最後一片紙屑放進菸灰缸裡後,我說:「那人的名字叫薩維奇,地址是維戈街,門牌不是159號,就是169號。」

「忘掉這事吧,」亨利說,「忘掉我跟你說的話。這樣做沒什麼意義。我這幾天頭痛得厲害,得去看看醫生。」

「門口有聲音,」我說,「是薩拉回來了。」

「噢,」他說,「那應該是保姆,她去看電影來著。」

「不,是薩拉的腳步聲。」

他走到門口,開啟門,臉上自動堆起一群表示親切和疼愛的線條。每逢薩拉在場,他都會作出這種機械的反應。我對他這點一直很生氣,因為它毫無意義——我們不可能總是歡迎女人待在自己身邊,即便是戀愛時也不可能;而且我相信薩拉告訴我他倆從未相愛過的話是真的。我相信:在自己所經歷的那些憤恨和猜忌的時刻裡,真誠歡迎的成分反倒還要多些。至少對我來說,她是她自己,是個獨立的人——而不是像一小塊瓷器似的,是房子的一部分,得小心輕放才成。

「薩拉,」亨利喊道,「薩——拉——」他說「薩拉」這兩個字時拖長了音調,聲音裡帶著讓人無法忍受的虛情假意。

薩拉在樓梯口停住了腳步,把臉轉向我們。我怎麼才能讓一個不認識她的人看到她這會兒的模樣呢?為了描寫一個人物(哪怕是自己筆下那些虛構的人物),除了通過描寫他們的動作,我就從來沒能用過別的什麼辦法。我一直覺得,在小說裡,應該允許讀者用他們自己選擇的方式去想象一個人物:我不想為他提供現成的圖解。然而此刻,我自己慣常採用的技巧卻背叛了我,因為我不想讓薩拉的形象同任何別的女人的形象混在一起,我想讓讀者看到她那寬闊的前額、輪廓清楚的嘴唇和腦殼的形狀,但我所能呈現在讀者面前的卻只是一個披著滴水雨衣的模糊身影。她轉過身來說:「噢,亨利?」然後則是「你?」以往她一直是用「你」來稱呼我的,打電話時老是說:「是你嗎?你能嗎?你會嗎?你呢?」弄得每次總有那麼幾分鐘時間,我會像個傻瓜似的在想:世界上只有一個「你」,那就是我。

「見到你很高興,」我說——其實這會兒正是那些恨上心頭的時刻當中的一個,「出去散步了?」

「是的。」

「今晚天氣很糟糕,」我說話的語氣裡帶著譴責,而亨利則貌似焦急地加了一句:「你身上都溼透了,薩拉。有一天你會得要命的重感冒的。」

有時候,一句帶有世俗智慧的陳詞濫調會像暗示厄運難逃的音符一樣從談話裡冒出。不過,即使我知道、亨利本人也知道他自己說的是實話,我還是懷疑:如果薩拉真的因為我們的神經質、猜疑與忌恨而病倒的話,亨利和我兩人當中究竟有誰會真心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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