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這樣,我回到了家。在飛機上沒有戴枷鎖,我們直到深夜才到達。拉里把我帶到了布魯克林區一間我不熟悉的公寓,凌晨一點鐘,我吃了一塊披薩。
第二天,我必須要去的地方是位於布魯克林市區的聯邦緩刑辦公室,開始為期兩年的監督釋放期。緩刑期察看內容包括尿檢、大量文書工作。緩刑監督官對我的臨時訪問要麼去家裡,要麼去工作地點,還負責我離開這座城市時的旅行申請。我接受聯邦政府對我將近9年的監督或者關押,現在到了最後階段了。
一個星期後,我開始上班,在一個朋友開的技術公司做專門為我設立的監銷工作。他的執行委員會雖然同意僱用我,但是看我時還是有點好奇。我的同事們大部分都是年輕人,他們對我表示歡迎,都很熱情。對大部分人來說,求職時如果選了重罪選項,他們被錄用的可能性幾乎為零。每天,當乘坐地鐵去上班,或者去熟食店買想吃的午飯,或者夜間在紐約的街道上行走的時候,我都強烈地感受到自己的好運氣。3月份冷冷的陽光裡,我在前景公園跑步的時候,眼淚會突然湧滿眼眶,從臉上流下。
每一年都有70多萬人從美國監獄被釋放,我只是其中的一個,但是我對自己在「外面世界」的運氣十分感恩,尤其是與大部分人比起來,我的結局好太多。我有一個安全穩定的住處;我有家人和朋友,他們有很多資源可以安排我回家的一切;我還有一份交醫療保險的寶貴工作。我經常想到丹伯裡其他女人的遭遇:流浪者收容所、破碎的家、法庭、不確定的工作前景。我曾看到許許多多女人離開監獄的時候非常樂觀,決心改變以後的生活,我知道大部分人都不得不全靠自己。
每一個犯罪行為的主要原因都是因為缺乏同理心——當然我自己的罪行也是如此——但是,若想讓一個有犯罪前科的人重新回到社會懷抱,同理心是關鍵。我們監獄裡發生的一切,完全在社群的控制之下。公眾期望對犯人的判決能夠起到懲罰作用,但同時也希望能夠起到康復作用;然而,我們的期望與我們監獄真正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兩碼事。我們的監獄系統教給其「居民」的是,作為一個犯人,而不是一個公民,如何生存——無論對於我們還是我們要回到的社群,這都不是多麼有建設性的知識體系。
處在聯邦緩刑期的時候,是不允許與其他有過犯罪前科的人聯絡的。我的緩刑期在很多年前已經結束了,現在,我與在監獄遇到的很多人取得了聯絡,她們都是了不起的女人。她們中一些已經結婚,有了新的孩子或者孫子,過著安靜的生活;一些邊工作邊學習,對於自己的未來充滿希望;還有一些患了病,生活得很艱辛;有些成了激進主義者,決心改變刑事司法系統;有些則又回到了系統內,回到了監獄裡。我能在自己的大腦裡聽到她們的聲音,看到她們的面孔。有時候在地鐵上,我會在人群裡搜尋,隱約希望能夠看到納塔利或者瑜伽珍妮特,或者我曾經相識的許許多多女人中間的任何一個。
我去丹伯裡之前,一個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曾在聯邦女子監獄服刑一年。她告訴過我對於監獄應該抱有什麼樣的期望,我現在還記得她當時說過的一些話:「現在,我每一天都會以某種方式想起監獄。」現在,我成為了女子監獄協會里的一員。這個協會是非營利組織,自1845年起就開始幫助有犯罪記錄的女人改變自己的生活。現在,我也每一天都會以某種方式想起監獄。我在協會工作時,曾與很多犯人和監獄工作人員、緩刑和假釋監督官、公社辯護律師、監獄志願者以及司法改革提倡者進行過溝通;不管他們把自己當作改革推動者還是法律實施者,每一個人都同意,我們必須努力改變生活和完善體制。
美國擁有全世界最大的監獄人口——我們關押的犯人佔世界犯人總數的25%,儘管我們的總人口只佔世界總人口的5%。這種對於監獄的依賴是近些年才出現的:1980年,美國監獄裡的犯人數量約50萬;現在,裡面關押著超過230萬犯人。增加的犯人裡,很大一部分是和我一起服刑的女人所代表的一類人——低水平的犯罪者,錯誤很嚴重,但是幾乎沒有暴力威脅。我在監獄裡認識的大部分女人,她們在生活中連很多我們想當然的機會都沒有。有時候,看起來好像我們在最貧困的社群與罪犯教養所之間建造了旋轉門,並且創造了不正當的財政激勵,以保證那些監獄裡的犯人是滿的,花的都是納稅人的錢。美國對於監獄的資金投入力度很大,而對那些實際上可以阻止犯罪、強化社群的公共機構——學校、醫院、圖書館、博物館、社群中心——投入卻少之又少。
在監獄的高牆背後,各種難以置信的事情都可能發生,因為人們的復原力非常強大。幾乎沒有什麼可以將我們打垮,這就是為什麼嚴厲懲罰本身並沒有成效的一個原因。為了讓監獄能夠真正為公眾服務,管理監獄的人應該努力實現托馬斯·莫特·奧斯本——20世紀初紐約辛辛監獄的著名典獄長——的誓約:「我們將把監獄從垃圾堆變成修理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