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

向著光亮那方 劉同 第1頁,共1頁

「有什麼事情是你一直不敢面對,現在終於能釋懷了的?」朋友問了我這個問題。

想了很久,想起了在我12歲那年發生的故事,而我在成長過程中選擇性地遺忘了這段不想面對的往事。

我說完這個故事之後,朋友問:「那你現在想去找他嗎?」就像當年我問繼承:「那你會去找你的父母嗎?」

我不如當年的他有勇氣,今天的我仍困惑著同樣的問題。誰說時間一定會給答案,時間只教會一個人偽裝,把最重要的事情變得一般重要,把一般重要的事情變得不那麼重要。

今天的我依然在害怕,我怕問起了,知道他走了,會後悔最後沒有去看他;我怕問起了,他還在,我沒有臉去解釋為什麼那一年會不辭而別。

告別是最難學會的事。看《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時候,有一句臺詞:人生就是不斷地放下,但最遺憾的是我們來不及好好告別。

其實,好的告別,是因為還能再見。不能或不想再見的,都來不及,或不願意多說一句再見。

繼承對12歲的我而言,是來不及準備,又不願意真正告別的那個人。所以我用一個少年執拗的方式,讓他按照我的方式活著。

我會一直記得他,以及那條去往他家的路:迎面小路一直走,經過兩個小路口,左轉那家有條狗,不用害怕繼續走,又是兩個小路口,右轉那家沒有狗,我家就在大樹後。

記住一個人,

是記住了他身上的所有。

比記住一個人印象更深的——是記住了他影響自己的一切。

那時年紀小,

以為站得越高,想得越遠,才是大人。

現在年紀大了,才知道把自己放得越低,越懂得體諒眼前人,才是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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