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春
幾乎沒有所謂「故事」的《送行》是如此地輕描淡寫,以至於很容易啟人疑竇:這是一篇小說嗎?還是一篇散文?這樣的懷疑起因於人們早已相信:小說和散文是兩「種」(猶如血型之有a、b)文學作品。那麼《送行》便似乎該併入散文獎項之下評比了。果真如此的話,毋寧相信散文獎的評審也會提出相同的問題:「這篇《送行》應該是小說才對吧?」讓我們先扔開這種膠柱鼓瑟的分類轇轇——否則連湯馬斯·摩爾的《烏托邦》也終將被逐出小說之國的。
《送行》在敘述上的一大特點似乎隱藏著危機。那就是每個登場的主要人物(逃兵、逃兵的海員父親和這位父親的小兒子)都予人一種不知所終之感。習於「作品必須有完整的結構」這一語意其實相當含糊的論點之後,我們就不大能意識到:看似「有頭無尾」的小說也在某種特定的敘事需要上形成了美學——顯然,《送行》說的是送行這件事,小說中的人物一個接一個地送人、被送漸行漸遠、不知所終,也就吻合了作者所採取的這種敘事方式。
《送行》的作者對文字有極其精到的控制力,使讀者一直處於某種「距離」之外的冷靜狀態,刻意壓低抹淡的腔調反而令港式小鎮裡浮來游去的小人物因面目模糊而益顯卑微、落寞。作者大量使用的白描筆觸非但不會由於「沒有刻畫出人物的心理變化」而流於空疏,反倒經由人物錯身而逝的際遇、彼此不相連綴的動作、遭遇來交疊襯顯出作者尤深的關切——人類存在的斷片性和疏離性。
《送行》的確是一篇值得一讀再讀的好小說,它的敘事任務根本不在交代一個什麼故事,而在人的處境;從而送行二字形成生命的整體象徵,哀而不傷、怨而不怒,平淡中益見深刻。
臺灣《中國時報·人間副刊》,199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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