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書桌 The Desk

人們似乎覺得,人死了,日子就好過了。可要我說,根本就沒這檔子事。

一開始,那些大人會不停地走過來說:「喂!你還這麼小,怎麼一個人就跑來了?你是在找你媽媽嗎?」

你回答說:「不,我媽媽還活著呢,我死得比她早。」然後他們就會說:「嘖嘖,這可不太妙。」就像是你本來可以做點兒什麼改變這一切,而你沒能一直活著全都是你的錯似的。

事實上,他們似乎認為其實是你自己非要跑來這裡,連推帶搡地擠進隊伍,佔了其他人的位置。

在這裡,也就是阿瑟(等會兒再向你介紹阿瑟)所說的「另一邊」,人們看待問題的方式就是:無論做什麼都要講個論資排輩——這和「家鄉」沒什麼兩樣。

我暫且稱它為「家鄉」吧。阿瑟叫它「這一邊」。他說,人活著一定是在「這一邊」,不然死了就不會去「另一邊」。好吧,這都是他說的,雖然對我沒有多大意義。

事情似乎應該是這樣:你本來應該活得很久,一直活到老態龍鍾的時候,一天比一天衰弱,然後無疾而終。阿瑟說,最好的方式就是穿著靴子躺在床上死去。可我不明白人為什麼要穿著靴子躺在床上?除非已經病入膏肓,連脫鞋的力氣都沒有了。可就算如此,也應該能料到總會有人幫你脫掉的。而且,據我所知,要是我穿著靴子就上床,我媽媽一定會大發脾氣,可能還會勃然大怒,甚至是大發雷霆。

但這只是「應該活得很久」。實際上可滿不是這麼回事。因為現實生活中,人們在各個年齡段都有可能死掉——有的像我這麼小;有的像爺爺那麼老;也有的介於我們之間,像其他許多人那樣。可一旦出現在這張桌子的旁邊(等會兒再向你介紹文書桌的事),那你就是已經死了,而且是在「應該活得很久」之前,那後果可是比下地獄還要嚴重的。(這裡也沒有什麼地獄。或者就算是有,我也還沒發現。從我看到的情況判斷,死後等待你的大部分都是些文書工作罷了。)

因此,首先你會死去,然後就會發現自己來到了這支長長的隊伍,只能排隊等著登記。負責登記的是一個男人,坐在這張大大的文書桌的後面,透過一對厚厚的眼鏡片,居高臨下地打量你。

「你想幹什麼?」他開口道,「像你這樣的小傢伙,跑到這兒來幹什麼?你不可能已經走完整個人生了,是在玩什麼把戲嗎?這兒沒你什麼事,還是出去騎騎腳踏車什麼的吧。」

然後你告訴他:「我當時就是在騎腳踏車。」或者和他講述那件事情的經過。他就透過厚厚的眼鏡片,一邊再次上下打量你,一邊說:「那你就應該注意看路,更小心一點兒才是。」

可即使你告訴他你當時就是在注意看路,也一直很小心,這一切根本就不是你的錯——那也依然得不到他的任何同情。

「你就不該到這兒來,」他說,「接下來的七十二年裡也不該來!你肯定會把這臺電腦給鼓搗壞,是的,因為你來得太早了。我也是剛剛才學會用這玩意兒。過去可全是靠鋼筆、墨水和分類賬本登記的,真是差勁兒!總之,我真的有點兒想把你送回去了。」

可當你說「好啊,我沒問題,我一點兒也不介意回去,只要您讓那輛卡車離我遠點兒」,(因為你可能已經積攢了一大堆還沒完成的事情要回「家鄉」做,比如家庭作業什麼的。)他卻一臉難過地說:「真抱歉,小子,我做不到。我也希望我能做到,可我不能。這兒沒有回頭路,要知道,就沒發生過一次能走回頭路的事。這就叫覆水難收,就這樣吧。你只能活一次。真對不起。」

於是他填了表,把你的姓名輸入電腦,然後遞給你一張有關這個地方的資料卡——其實上面也沒說太多,只寫著:他鄉入口。但卻沒提「出口」。然後還有一個箭頭,指向一個氣泡框,裡面寫著:你在這裡。然後又有一個箭頭,旁邊的氣泡框裡寫著:通往天藍色的彼岸。就這些。

「他鄉」真是個古怪的地方。人們總說某件事「八竿子打不著」,他鄉就是這樣——它既不在這裡,也不在那裡。但你明明知道它就存在於某個地方,只是沒法兒確切地說出來或是在地圖上找到它。這很難去描述,真的,就有點兒像你要跟別人解釋腿麻了是什麼感覺一樣。不知怎麼地,文字有時沒什麼用,你還是需要自己去體會,才能瞭解一件事的真正含義。

不過,這裡有很多樹,還有小路和長巷,以及轉角和遠方的田野。不時還會看見一個路標,就像一根大大的手指,上面寫著:此路通往天藍色的彼岸。總有人在不斷地朝著那個方向前進,走向遠方的落日。

不過,儘管太陽一直在下落,可它卻從未真正地消失過。它就懸在那裡,像是掛在天上的圓盤,時間似乎也已經停止。那裡永遠都是色彩斑斕,閃耀著各種深深淺淺的黃色、紅色和金色,還有長長的影子。就像是夏天和秋天融為了一體,再加上一點兒適量的春色,反正就是沒有冬季。

所以,就是這樣。這裡並沒有什麼真正像樣的介紹,不像你剛上學時還能拿到一張入學須知。你只不過是領到了一張小小的資料卡,上面有一個箭頭,指向「天藍色的彼岸」;然後你就得靠自己了,這多少會讓你有點兒「小鬼當家」的感覺。但你並不孤單,因為這裡的每個人都很溫和友善。用阿瑟的話講,這是因為我們都在同一條船上,也就是,都死了。(我想,這條船和救生船應該是截然不同的兩碼事吧。)

走在他鄉,你會產生這樣一種印象:這裡大多數人其實並不知道自己死後在做什麼——就像人間很多人並不知道自己活著時在做什麼一樣。他們一邊四處遊蕩,一邊打聽:「這到底有什麼意義?死亡有什麼意義?」就像他們活著時總在四處追問「活著有什麼意義?」一樣,並且還會專門為此著書立說。不過,現在即使想專門寫本書,討論一下活著的意義,恐怕也已經太遲了。

回想我還活著的時候,也常常會問爸爸這樣的問題。他總是聳聳肩說:「別擔心這個,孩子,等我們死了自然就知道了。」

可並不是這樣。人死後依然不會明白活著的意義。就像我,在這裡,和徹底滅絕的渡渡鳥一樣,已經死得透透的;可我依然搞不清我為什麼會在這裡,以及到底發生了什麼。所以,相信我,如果寄希望於死後能發現活著的意義,你一定會大失所望的。

這裡似乎沒有人能搞得清到底發生了什麼——就像在家鄉一樣。有些人覺得自己過一會兒就能復活。我不知道他們是不是能如願以償,但從個人來講,我對此深感懷疑。而且他們一定是把過去的事都忘得差不多了,所以才會說:「等我們復活之後,就會明白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

可我才不信他們會明白。

對此,我還要說:我覺得當一個人死了很長一段時間之後,記憶就會開始消失。我覺得這一定是真的,因為那天早上我遇到了老格拉姆利太太——她生前就住在我家街對面,我走上去和她打招呼,問她過得怎麼樣。可她竟然不記得我了。

「我是哈里啊,」我說,「就住在您家街對面。您不記得了嗎?我很小的時候,您有時會把我從嬰兒車裡抱出來。看我開始哭鬧,您就說是風吹過的聲音,哪怕是沒風的時候。等我長大一點兒了,要是表現乖巧,您還會獎勵我巧克力糖,這我可從來沒告訴過別人。我是哈里,您想起來了嗎?我還有個姐姐。我爸爸做電信工作,我媽媽在市政做兼職。」

可她只是端詳了我一會兒,說道:「對不起,親愛的,我記不太清了,我想我並不認識你。我不知道。」

說完她就走了,一隻胳膊向後伸去,像是還一路拉著她的購物車——就像平時那樣。只是此刻,她的身後並沒有購物車,那隻存在於她的想象裡。我想,對於她來說,那只是一輛幻影般的購物車,是一段關於購物車的幽靈般的記憶,裡面裝滿了想象中的特價品和「買一送一」的商品。

她走之後我才想起來,她已經去世五年多了。好吧,五年足以讓一個人改變很多。我的樣子和我們上次見面時相比,也可能已經完全不同了。

可儘管如此,我還是有些失望,因為她沒能記住我。被人遺忘的滋味,可真不好受。那感覺就像是你正在消失。

不過,我發現還是有幾個人記得我的——巴恩斯先生、古特爾夫婦、萊斯利·布里格,還有梅布阿姨。

看到我之後,梅布阿姨大吃一驚。

「哈里?你在這兒幹什麼?」她問道,「你爸爸媽媽呢?不是應該他們先來這兒嗎?你怎麼沒有好好長大成人?」

「我遇上了點兒麻煩,」我說,「一件麻煩事。我騎腳踏車時發生了事故。我,還有一輛卡車。」

「噢!老天爺!」她大聲說,「你沒有受傷吧?!」

說來可笑,要知道,我的確沒有受傷。一點兒都沒有。我當時一直沿著一條路騎車,非常小心翼翼:沒有超速,沒有犯傻,沒有閒蕩,也沒幹任何類似的事情。可突然,不知道從哪兒冒出來了一輛卡車。

接下來我能知道的,就是到了這裡。可我絕對沒有受傷,也什麼都不知道,就像是彈了彈手指,關掉了燈。上一秒鐘你還在那裡,下一秒鐘就走了。一開,一關,就這麼簡單。

奇怪。真奇怪。真是太奇怪了。這有點兒像那種能把人變沒了的魔術。

不過,我還要告訴你一件事——你或許也很想知道吧——那就是這裡的嬰兒要怎麼辦?因為,我是說,當你看到我在這裡時,你可能會琢磨:「好吧,他現在多大了?估計是十歲到十二歲之間,也可能再大點兒,也可能再小點兒;也可能是個九歲的高個子,也可能是個十三歲的矮個子。但很明顯,他可以自己到處走動。那嬰兒呢?嬰兒又該怎麼辦?」

好的,事實上,即便你自己應付不了一切,這裡也永遠都會有人願意伸出援助之手。沒有人會被遺棄。總有人願意拉你一把,帶你去你必須去的地方。

這實在很難去描述,真的。只有當你自己告別人世時,你才會真的明白。況且這個問題也有些「激烈」。我也不是非要弄得水落石出不可。如果你是我,你也不會。我的意思是,你也沒必要急著來這裡,不是嗎?就算晚些來,也沒有什麼可錯過的。

總之,我到了這裡。死了。前一分鐘我還有整個人生要過,下一分鐘迎接我的就只有死亡。這個過程用了多久?我是說,我是不是應該做點兒什麼來打發時間?塗塗色?或是張羅一場足球賽?或是乾點兒什麼別的?

於是我回到文書桌旁,問坐在電腦後面的男人。「打擾了,」我說,「我會死很久嗎?」

「為什麼這麼問?」他說,「你有緊急的約會嗎?還是想去別的地方?」

「噢,」我解釋道,「我們已經預訂了去樂高樂園的旅行。」

「那真是不走運。」他說。

「那您呢?您也是死人嗎?」我問道,「您是死神?您是——死神先生?」

他抬眼看了看我,嘴裡唸唸有詞。

「沒錯,我是死人,」他說,「我就是被你們這些愚蠢的問題給累死的。走開,別煩我。我正忙著呢。」

他的確很忙,因為等待登記的隊伍特別長。我發現正在排隊的人群裡竟然還有幾隻貓和狗。我猜它們肯定都是和主人一起死的。而其他比如奶牛和綿羊之類的動物,可能也都有自己的他鄉要去——比如哞哞鄉、咩咩鄉、呱呱鄉、哼哼鄉、呼呼鄉之類的。不過我的心裡並不是很痛快,因為我的問題還沒有得到答案。

「您就不能告訴我,我要死多長時間嗎?」我問道,「我得永遠這樣無所事事,只能玩自己的大拇指嗎?我應該怎麼做?這兒的管理可真是不怎麼樣。事實上,簡直就是一團糟。」

「說得好,」男人聳了聳肩,「絕對是一團糟,這麼形容簡直太對了。」說完他又回到電腦旁邊繼續忙活,好像自己真的很與眾不同、很不可或缺似的。可在我看來,他和我們所有人都一樣,都死翹翹了。

我知道,不管我在那裡站多久,他都不會回答我的問題的。於是我只好走開,尋思著做點兒什麼。這時,一個聲音從背後響起:「你好啊,沒準兒我能幫上你。」

就這樣,我認識了阿瑟。

阿瑟來自另一個時代。他穿的不是現代服裝,而是一身古代打扮,看上去就像是從查爾斯·狄更斯的《霧都孤兒》那樣的小說裡跑出來的。

說來真怪,人死後好像依然還會穿著活著時候的衣服。衣服也永遠不會變髒,就像剛穿上時那樣一塵不染。可我常常會感到迷惑:那些是衣服嗎?還是隻是對衣服的記憶?就像你已經不再真正地擁有身體,而只是保留了對身體的記憶。這或許就是我們存在的真正方式吧:我們,這些死人,不過是可以四處走動的許多記憶。

阿瑟的衣服拾掇得還算乾淨,只是看上去依然邋遢。那些衣服破舊不堪,到處星星點點地打著補丁。他戴著一頂對於男孩來說並不常見的帽子。我說的可不是棒球帽,而是那種很大很正式的禮帽,就像是老式葬禮圖片上送葬人戴的那種。這就是阿瑟——過去曾經是——現在仍然是——或者任何一種時態下都是。死亡可真是能把人給繞暈了。你所有的「過去是」「現在是」和「過去曾經是」似乎都不再適用,也無法根據你的「過去」來推斷你的「現在」。

不管怎麼說,我估算阿瑟怎麼也得有一百五十歲了。可他真的一點兒都不顯老,而且行動敏捷,擅長翻筋斗,絕活兒是頭戴禮帽表演倒立。他倒立時看上去就像是一個大頭衝下被卡在煙囪裡的小號聖誕老人。可當我和他說起這個時,他卻一臉茫然地看著我說:「聖誕老人是誰?」就像他從來沒有聽說過似的。

後來我才知道,阿瑟在許多許多年前死掉時,年齡正好和我一樣。從那時起,他就再也沒有變老過。在他鄉,時間的概念是不同的,人再也不會變老。他們會定格在死去時的年齡。我甚至不知道這裡的時間是否還會流逝,這和家鄉可真是不一樣。

我問阿瑟是否也是被一輛卡車撞倒的,他說不是。他是死於一種熱病。他說在古時候,他這種年紀的孩子通常都會死於熱病。其實細心觀察之後就會發現,他鄉這裡有數不清的穿著古代衣服四處走動的男孩和女孩。他們和阿瑟一樣,都是死於熱病。

我問他得熱病死去是不是很痛苦。他說剛開始時是有點兒,可一旦發展到非常嚴重的地步,就會渾身冰冷,失去知覺,接下來就會意識到自己已經死了。就這樣。你也再不會得上熱病了。

於是我又問他,他怎麼戴著大禮帽就來了。因為如果他是渾身發熱地躺在床上,為什麼會戴著大禮帽?可他說他當時並沒有躺在床上,而是和一匹馬一起睡在馬廄裡。我問,那是一匹什麼樣的馬?他說,是送葬人的馬。我又問,那為什麼沒有穿睡衣?他說,那個年代的馬不穿睡衣。我說,不是,不是,我是說你正在發熱病,你為什麼沒有穿睡衣?阿瑟說,他和那匹馬一樣,在那個年代不穿睡衣。他只有一身衣服,就是我現在看見的這一身。他也必須戴著帽子,因為馬廄裡會漏風。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