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出現了

不管了,現在我實際要想的問題是怎麼找到她,得先見面才能談以後。我不知道她在哪一家出版社工作,雖然我依稀記得她以前住的社群,但誰知道她現在住在哪裡……我在臉書上反覆搜尋她的名字卻徒勞無功,其實幾年前無聊的時候我就搜尋過,總是一無所獲,因為她有著很大眾的名字。我鬱悶嘆氣,這時有個念頭電光石火般閃過我的腦海,儘管盲目,但既然網路搜尋這招失敗,這似乎是唯一可試的方法。

試一下不吃虧。

為了見她,週末我打算碰運氣再次前往普信閣。目前我僅有的線索就是她上週六參加普信閣的集會,也許這禮拜她也會參加示威集會,去那裡找她是唯一的方法,就機率來說,值得一試。

即便我很害怕也排斥再次去那個擠滿黑衣女人的地方,但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萬萬沒想到會有被這句話打動的一天。

週六下午,我下定決心前往普信閣。當我出了地鐵,走上往普信閣方向的階梯,立刻聽見女人們高亢的喊叫聲:

終止妊娠合法化!

細胞就是人類!

下達違憲判決吧!我就是生命!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終止妊娠」這種說法,我不太確定是什麼意思,好像是墮胎?其實我從來沒想過墮胎這個問題,頂多在高中辯論大會上進行過主題辯論,但僅止於紙上談兵,而她們為此要每週舉辦示威集會,看來終止妊娠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說胎兒就是生命,那墮胎豈不是殺人?果然墮胎是個有點令人毛骨悚然的事情,親熱時記得戴安全套不就好了?

隨便啦,今天我來這裡的目的是想見到她。我穿越警方的管制線看向成群坐著的女性示威者,她們和上週一樣大多戴著黑帽,要找到她實在不容易,但我別無他法,只能碰運氣,搞不好她會像上次一樣先找到我。在我們重逢後,我貌似變成了命運論者,一心認定我們之間的緣分並不平凡且禁得起考驗。

在我四處張望之際,一名男警察走近我說:「不好意思,先生,你不能在這邊隨便亂看示威群眾,請快點走吧。」

「我是來找朋友的。」

「什麼?」

「我和我朋友約好見面,我的手機沒電了。我朋友好像在這裡,能不能讓我再找一下?」

我盡全力擺出無害又可憐的表情。

「就算是這樣也不太方便。」

警察困窘地搔了搔額頭,我認為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情況,竭力擠出人見人愛的笑容想省去麻煩。下一秒,三名脖子上掛著「工作人員」的字樣吊牌的黑衣女人走來,我立馬懂了為什麼這位警察會如此困擾。

她們的模樣有種似曾相識的既視感,猶如上週的情景重演。我的心咯噔一下,這次還是一次來三個。我使出全身力氣,連腳趾都用力地裝鎮定,壓制我想逃之夭夭的真實想法。

「為什麼不快點趕走他?」

起先我暗自慶幸她們將矛頭對準警察,但下一秒矛頭就轉向了我。

「大叔,幹嗎一直在這裡看東看西?」

「他是不是帶著攝影機在偷拍?請好好確認!」

「什麼?偷拍嗎?」

我不過是乖乖站在路邊,為什麼會扯到偷拍?我的眼神因為過於驚慌而游移不定,警察連忙解釋道:

「是這樣的,有很多人偷拍示威活動參加者,把他們的樣子上傳到youtube或其他社群網站上。」

「什麼?我才不是那種人,我是來這裡找女友……女性朋友的。」

我真誠地解釋,但那些女人仍然皺眉打量我。說真的,真夠嚇人的。

站在中間的女人帶著不容反駁的氣勢道:「你這樣會讓示威者很困擾,不行。請打電話聯絡你要找的人。」

「我再找一下就會走了。我真的沒有偷拍。你們大可以確認。」我沒自信面對她們的嚇人眼神,於是小心翼翼地轉身對警察說。

這時,一個活像是吞了鞭炮般的大嗓門吼道:「喂,我們都說不行了,為什麼聽不懂人話?大叔你不知道你帶給這裡的人多大的困擾吧?」

多虧了那個大嗓門,那些喊口號的示威者紛紛朝我們這邊看來,甚至連路人都驚疑地打量我們。我又不能在這裡一一解釋我和她之間的事,我內心吶喊:我究竟做錯了什麼!話在嘴邊打轉又硬生生地吞回去。

人生第一次被女人劈頭蓋臉地痛罵,真可怕。我不爽,想回罵,所幸這時警察插嘴道:「先生,你還是走吧,這是沒辦法的。」

啊,真的太誇張了吧!真是的!

我抱著最後一絲希望看向了那些示威者,卻怎麼也看不清遠處示威者的臉,近處的示威者似乎也沒有像她的人。事情有必要搞得這麼複雜嗎?果然激進女性主義者都很敏感,還有點奇怪。扯什麼偷拍啦,真可笑……你們逼我拍我也不想拍好不好!

「我知道了,可是我一定要找到那個人,非常迫切。」

要是我就此打退堂鼓還算沒事,好死不死我補了這句話,站在我面前的女人開口說:

「我們也很迫切。」

一時間我答不出話,只能默默站著,而她們身後的女人一陣陣的呼喊聲傳入我耳中。

我的身體,我自己決定!

我的身體,我自己決定!

我不由自主地咀嚼起「我的身體,我自己決定!」這句話的意義。假若她在這裡,不,起碼她上週是在這裡的,為什麼她願意在週末午後穿上黑衣站在市區,喊著這種口號,感覺有點奇怪。什麼叫迫切?所謂的女性主義不就是想圖利嗎?迫切和圖利未免太不搭邊,然而聚集在這裡的示威者們的激情和這三名女性工作人員的真摯語氣,聽起來倒煞有介事的。

「請你離開,先生。」警察再次輕推我的背。

我這才回神,啊,沒錯,迫切地發瘋也是有可能的,參加太極旗集會的人也很迫切。我無言地轉身背對三名女性工作人員和警察,苦澀卻又感到解脫,漫無目的地走向了人潮絡繹不絕的鐘閣站出口。

去你的結婚還是什麼的,全都算了吧,盡情享受華麗的單身生活吧!在朋友們忙於育兒、看老婆臉色、深陷苦海的時候,我享有單身的閒暇時光,四處旅行總行了吧!這樣總可以了吧!我要瘋狂打遊戲,每次有新遊戲上市就掃貨,再騎騎腳踏車。人生這麼難說,誰知道呢?說不定會有年輕美女陷入我的中年男性魅力中……

「咦?」

在我不著邊際的絕望和希望交錯的想象走向快樂結局的時候,某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我的視線範圍內。是她!跟上個禮拜一樣穿著黑衣、把黑口罩掛到一側耳朵上的她。她看起來才剛趕來示威集會現場,儘管我來這裡就是為了找她,但我沒想到竟能達成目的。我用盡全身力氣放聲大吼,可是她的視線固定在手機上,沒注意到我的喊聲。我苦惱了一下。

「什麼啊?」

結果我走向她。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是我的心在驅使我的行動,也許是因為我從小信奉「既然會後悔,做總比沒做好」的積極人生態度,啊,不知道啦。總之我走到她身邊搶走她的手機,用她的手機撥打了我的號碼。

「你在幹嗎?」

「我有你的手機號碼了。」

「什麼?你憑什麼隨便來……」

「不要說這個了!你和我聊一下。為了找你,我吃盡了苦頭。」

「你在說什麼?我要去參加集會。」

「我替你去過了,你先跟我來!」

「你在說什麼?先放手再說!」

我不顧她頑強的抵抗,死死抓住她的手腕,拉著她走出地鐵站。我暗喜自己擺脫了上個禮拜的落魄形象,搖身一變成了愛情劇裡霸氣的男主角。

「你找死啊?還不放手!」

但暗喜是暫時的,被我拉著的她發出怪叫,嚇得我趕緊鬆手。

「你真的是!我現在很不爽,不想跟你說話!聽到沒?」

說完,她轉身大步走開。我的天!

「喂,先跟我說完再走!喂!」

上個禮拜的落魄歷史重演,我一路追著她跑,感覺自己後背汗如雨下,百感交集。

哈,真的要瘋了,她真的是……我到底要拿她怎麼辦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