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很想見你,可是我沒勇氣在機場笑著擁抱你。

我們分手吧。

讀了那則簡訊,我的淚水瞬間決堤。我打了數十通電話給她,卻無人接聽。不管是實習空缺還是什麼,我都不想管了,當下只想奔到她身旁。也許,這也是她所期望的?在我想東想西的時候,時間依舊流逝著。

三十分鐘後,我走向了登機閘口。我當然真心愛她,可那則簡訊給我的傷害和背叛感過大。怎麼能提分手?我恨透她了。

當我拿著護照和機票排登機口的隊伍時,我都不敢相信,不過才一小時,我的處境居然和期待產生了天壤之別。一想到去美國要適應新生活,我就不由得感到痛苦寂寞。淚水彷彿又要流下了,我下意識地撇開頭。

那時,我模糊的視野裡出現一個熟悉的身影——遠遠地望向這邊,穿著黑色連帽t恤和黑色緊身褲,用袖子擦淚的她的模樣。好巧不巧,檢查人員正要拿走我的護照和機票,我瘋了似的搶回後,脫離隊伍朝她的方向奔去。

但我怎麼也找不到她。我在原地轉了好幾圈,直到過了登機時間,機場廣播著我的名字,我仍不停地尋找她。

我不想相信也不願意承認,但除了看錯之外,沒有別的解釋。是我想見她的心過於迫切,以至出現了幻覺吧。可是,那幻覺過於清晰,變成了我對她最後的印象。之後,我再也沒見過她了。

坐了十幾個小時的飛機抵達陌生城市,我卻因飛機上的廉價紅酒而宿醉頭痛。奇妙的是,酒醒後的我與過去的我判若兩人。

在美國的一年,我像是發現了自己也不知道的新才能,不管是韓國人、日本人還是美國人,來者不拒,跟各種女人交往。是不是愛情一點都不重要。我不想再被簡訊通知分手,再因女人而哭泣了。這種事也的確沒再發生過。

事情過了四年,我以為我忘得一乾二淨,可是,為什麼那一天又突然浮現在腦海?我明明克服了過去,好好地過著我的人生。是因為剛才窗外開過的機場巴士嗎?還是因為拖行李路過的觀光客?

「歐巴,你喜不喜歡看展覽?我朋友說藝術殿堂那邊有很有趣的展覽,下週就撤展了……」

「啊,這樣嗎?我喜歡展覽!是什麼展覽?」

不曉得是不是發現我的心不在焉,對面的女孩用可愛的語氣和表情,努力吸引我的注意。這句話的意思是下週見吧?今天是自朋友介紹後的第三次約會,也是時候決定兩人關係了,因為這是處於曖昧遊戲中的選手間某種無須明說的約定。

她是個比我小四歲的平凡上班族,有著美麗的長髮和豐滿的身材,會撒嬌,渾身充滿女人味。我們沒什麼共同的興趣愛好,其實,我不太清楚她的興趣愛好。但她很愛笑,也很積極附和我的話題,所以溝通沒什麼困難。看起來像是生長在一個備受疼愛的小康家庭的她,時不時偷偷賣弄著魅力,今後的性生活應該也會很不錯,好像會是個賢內助,似乎也很會教養孩子。作為結婚物件來說,她真的很不錯。

怪就怪在,我好像很難跟她繼續交往下去。這些女人大多渴望步入婚姻,家裡也催促著婚事,而我也有想結婚的念頭。老實說,我本來以為我三十歲就會結婚生子。

天涯到處是芳草,大半芳草鍾情我,只要我下定決心就行了,但真要付諸行動,我卻屢屢卡關,對於現在眼前的女孩也一樣。當我想象和她的未來時,眼前一片茫然;當我看到她對我的期待眼神時,更是如此。

我邊發呆,邊聽她說著從朋友那兒聽來的但說不定是拼命蒐集網路資料所找到的法國作家的展覽資訊。

這次我該怎麼做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