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有機會,趁早走!

諜海之狐 粉色袈裟 第1頁,共2頁

黃老闆害怕了。

他是真的害怕了。

可是法租界的公董局警務處處長洛里斯根本不信邪,他不信這個中國人敢這麼猖狂。

他做了一個決定:

當場扣押了唐銘水,並且把他關到了捕房裡。

本來他認為,唐銘水被抓了,力行社的人一定會來交涉。

可是整整一天時間,靜悄悄的,力行社的人根本沒有出現。

第二天一大早,警務處處長就接到了一個盒子。

盒子裡,放著一根手指,手指上,戴著的是一枚戒指。

洛里斯太熟悉那枚戒指了,它的主人屬於那個被綁架的董事的!

洛里斯又驚又怒,再次提審唐銘水。而且威脅唐銘水要以牙還牙,同樣割掉他的一隻手指。

唐銘水一點都沒害怕:「在法租界,如果你傷害了一名國民政府官員,引起的外交糾紛怎麼樣,我不清楚。你當然可以立刻切掉我的手指。但我猜,那些綁架了法國董事及其夫人的無法無天的土匪們,明天也許會送來一隻或者兩隻手?到了後天,也許是兩具屍體?警務處長先生,這些,全部都是我猜測的。」

洛里斯快要崩潰了,他還從來沒有遇到過這麼無所畏懼,一點都不把法國人看在眼裡的中國人。

為了一個他的眼線,讓兩個法國人處在巨大的危險中,值得嗎?

不值得。

這也是有先例的。

即便那位後來成為法租界總督察長的黃老闆,當年也一樣綁架過外國人啊。

所以,洛里斯做出了一個決定,立刻釋放唐銘水以及他的那名線人,同時鄭重的因為自己的態度,以及非法禁錮,而向唐銘水道歉,並且請求他協助救回董事以及他的夫人。

在唐銘水離開後不到兩個小時,董事夫婦安全歸來。

這被視為是法租界的奇恥大辱,他們沒有追究,甚至都不願意提起此事。

只是,他們給唐銘水起了一個侮辱性的外號:

瘋狗!

唐銘水在知道了自己的這個外號後,一點都沒在意:「瘋狗就瘋狗吧,起碼瘋狗能把人咬下一大塊肉來。」

……

菲利普先生此刻面色非常難看。

這條瘋狗又故技重施了。

唐銘水絕對做得出。

他什麼都不在乎,什麼都不害怕。

在他眼裡,人只分為兩種:

有利用價值的,沒有利用價值的。

史國雲知道該到自己上場了,力行社每個月給自己一百塊大洋,可不是白給的:「菲利普先生,他們只是借用一下謝群,我可以做個擔保,唐銘水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東西,一定會把人給送回來的。」

「你擔保?」菲利普找到了一個臺階。

「我擔保。」史國雲拍了拍胸脯:「要是謝群有個死傷的,你只管找我算賬。」

「好吧,聽著,顧先生。」菲利普覺得還是要找回點面子來的:「我並不是害怕那條瘋狗,但鑑於到了目前為止,我們之間還算保持著不錯的友誼,所以我答應你們的要求,把謝給你們。」

「謝謝,菲利普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