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熔爐 孔枝泳 第1頁,共1頁

從生命本源被撼動的不僅僅是他們。那天晚上,全霧津都被撼動了。第二天,將過去民主化運動的勳章放在衣櫃抽屜內的元老,穿起西裝打上領帶,從家裡走上街頭;民主化運動團體在選出領導人之前,先停下手邊的競選活動,關注起小小的人權中心。記者從首爾蜂擁而來,每個電視臺的新聞都在報道慈愛學院的醜聞。從市長到學校,從公共機關到網路,到處都在談慈愛、慈愛、慈愛……霧津變成慈愛的熔爐。

正義就像被埋在地底深處的柔軟的土,在挖掘之後露臉了,確認了古老的傳說,證明世界還是值得居住的。從那天以後,霧津人權運動中心的值班人員輪流值班,響應支援者的拜訪和鼓勵,收取物品和捐款,忙得不可開交。

節目播出後第二天,姜督察就前往慈愛學院親手逮捕了李江碩校長、李江福行政室長和樸寶賢生活輔導員。

逮捕發生的那一刻,校長和行政室長正在討論聘用教師姜仁浩的解僱通知。昨天姜仁浩在電視節目上出現,雖然用馬賽克技術處理過了,可是認識的人都能認出那是姜仁浩。他提供了許多對慈愛學院不利的證詞——對孩子實施毆打和性暴力行為,缺少會手語的老師,而且老師對孩子動用私刑。李氏兄弟連自己要被緊急逮捕了都不知道,正準備叫姜仁浩過來。然而,姜督察快了一步。

實際上,姜督察對他們的反應感到相當不安。接到報案時,警察一開始不做任何處理,他們就應該趁機想辦法去安撫當事人,和當事人簽訂息事寧人的協議;實在沒辦法,也可以叫流氓出面威脅,再把他們趕走,這樣結案就行了。可是長期以來的權力結構怠惰了。他們以為今天就像昨天一樣,什麼事都沒發生過,毫無想法,也沒有任何防備。他已經給了很多暗示了,此時不能再袖手旁觀。長期以來的經驗告訴他,被扣上手銬的往往不是壞人,而是愚蠢的人。猛獸就算是獵捕到腿受了傷的鹿,也不會這麼放心的。

當他扣上手銬的那一刻,校長李江碩以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望著他。姜督察看得出來,李江碩是在自己的臉上尋找愧疚感,有種讓我們來算一算「你這段時間拿了多少好處」的意味,看來校長還不知曉事態的嚴重性。要對這種人使出強硬手腕才行,姜督察面無表情地念出米蘭達警告:

「你有權利保持緘默,你所說的一切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接著又說:

「讓我好好地告訴你這句話。現在才剛開始上課,走廊上沒有人。大叫救命也沒有人聽得到。走吧!」

言下之意似乎在說:是啊,我是拿了你不少好處,所以現在我親切地告訴你,這是為了你好。

行政室長李江福全身發抖。剎那間,姜督察第一次確信他們對聾人進行了性暴力,而且這近乎是一種直覺。他處理人渣的經驗雖多,但此刻這三個人卻讓他格外噁心。

「姜督察,不是我們,我發誓從沒做過這種事。姜督察你也知道的嘛,姜督察!」

行政室長李江福哭喪著臉,大叫著。姜督察向金警官使了個眼色,將李氏兄弟送上他的警車。金警官再和另外一名警官押著樸寶賢坐上另一輛車。

「這是陰謀!看完這些赤色分子的節目就變成這樣,怎麼會有這種事?」

姜督察摔上車門。他關心的不再是這些蠢蛋有沒有察覺到他們現在的處境,而是這兩兄弟是說爆就爆的定時炸彈,而且自己也脫不了干係。姜督察試著專心看路、開車,但偶爾還是瞥一眼後視鏡。不知道是否已經察覺到姜督察真的背叛了他們,李氏兄弟像小孩一樣哭喪著臉。看起來表情天真的臉,再次細看,卻是衰老狡猾的面孔。

「姜督察,幫我打電話給樸律師,叫他快點過來,好不好?還不快點打電話,你在做什麼?」

校長李江碩哽咽著說。姜督察在前座用輕蔑的眼神回頭看他們。

李江碩假裝沒察覺到姜督察的眼神,漲紅著臉繼續說:

「我們不是認識嗎?樸律師一定能解決這件事。好,叫樸律師吧!他是霧津最厲害的律師,也是我們慈愛學院的理事。對啊!這樣就好了。對了!還有姜督察,你,你不能這樣。不管怎樣,你怎麼可以在學校給我扣上手銬……我絕對不會忘了這件事。」

姜督察看著這兩人,突然覺得心寒,轉過頭去繼續開車。他點上一根菸,菸圈往後飄時,李江碩和李江福同時咳嗽起來。對於不抽菸的他們而言,一則香菸的煙霧嗆人,二則也是對於在霧津靈光第一教會長老面前抽菸的抗議。

「我就長話短說了。我不會再說第二次,仔細聽好。」

姜督察的聲音非常低沉,卻頗具威嚴。李江碩和李江福止住誇張的咳嗽聲,專注傾聽。

「今天霧津檢察廳已經鬧得沸沸揚揚了。我沒押解你們到案,萬一有意外,不僅我自身難保,連上頭的檢察官都要出事。霧津市也已經鬧得天翻地覆了。好,仔細聽著。樸律師是個好人,霧津也找不到像他這樣的人才。可是他正準備競選市長,他怎麼可能不在意輿論?他可是要競選市長的。那麼該怎麼做呢?現在打電話給樸律師,什麼都別說,只請他找一個剛離開法官職位轉任律師的人,還沒開始接案的更好。雖然你們感到很惋惜,覺得很冤枉,可是這些爭辯以後到教會跟天父說吧!現在不管誰說什麼,就算我用可怕的面孔說我知道你們這些傢伙做了什麼,也要閉上嘴巴,像你們侵犯過的那些孩子一樣變成聾子,乖乖地閉上嘴。兩位需要開口的場景只有一個,就是去找剛離開法官工作,出來當律師的人。找找霧津高中或是大學,找不到的話,看看有沒有霧津小學的人,還要動用親戚的人脈,一定要找到剛剛脫下法官長袍的人!只有這個時候才能開口。好了,蜂群要一擁而上了。閉上嘴巴吧!如果這件事順利解決,記得要對天父十一奉獻,還有也要對我姜某人十一奉獻。」

美國聯邦法院在1966年米蘭達訴亞利桑納州案中確立的規則,即告知嫌疑人在被逮捕或接受審訊時享有沉默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