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回京當日,便直接傳旨駁回溫體仁的請罪奏疏,還請辭,依舊不準,按著慣例來回演了幾次後,溫體仁照樣是內閣首輔,該幹啥還幹啥!
只是第二日,皇帝就下了聖旨,正式向天下宣告,重點強調了卷十二,卷一百二十九「服舍違式」條,即:凡官民房舍車服器物之類各有等第,若違式僭用,有官者杖一百,罷職不敘;無官者笞五十,罪坐家長、工匠,並笞五十。若僭用違禁龍鳳文者,官民各杖一百,徒三年;工匠杖一百,連當房家小起發赴京籍充局匠。
不過考慮當前民情,允許官民有半年的時間進行整改。半年後,嚴格執行,並把這服舍違式的執行情況列入官員的重要考核指標。
緊接著又下了第二道聖旨,朝廷鼓勵為善,因此對品德兼有,由官府認可的,可以在房舍車服器物之類給予優待,以資鼓勵。接下來便是詳細地條款,如捐學助資,鋪路修橋等。
這個旨意一下,頓時京師內外,議論紛紛,街頭巷尾,全部都是這個話題。沒辦法,因為這個聖旨幾乎和大明所有人都有關係。
這不,在京師有名的「醉仙樓」,一二樓的食客,都在討論這事。
「呀,劉兄,最新的朝廷公告沒看到麼,竟然敢穿如此亮麗之服?」一名先到的胖子食客,對於晚來的朋友笑著說道。
開國律法中有嚴格規定庶民百姓只能「服淺色」,不得穿閃光錦綺,首飾不得用金玉珠翠。因此,這胖子一看衣服顏色就說這話了。
那個劉兄聽了呵呵一笑道:「不是有半年時間麼,不多穿穿,以後才是真得不好穿出門了!」
「來來來,小二,點菜!」胖子聽了,先招呼了小二一聲,而後又笑著對他朋友說道,「這倒也不會,劉兄府上不是有錢麼?出點錢做做善事,得個善人的稱號,就能法外開恩了!」
「這哪是出點點錢!」這劉兄聽了,有點鬱悶地搖頭道,「只是出錢這種,是每年都要出錢才行的。只有朝廷認定的‘賢善’或者‘大師’稱號之人,才能一勞永逸!」
「‘大師’稱號?還是算了吧!「那胖子聽了搖頭道,」就算是那些大師,估計也沒幾個人能得到朝廷這個封號,告示上說了,大師可不只是手藝精湛而已,必須是能做出利國利民,或者留福後世子孫的好東西,由陛下親閱認可的才可以。「
其實大師還分一二三等之類,不過和這兩人不相干,他們也沒想著去細細討論。
胖子說往之後,看了一眼自己的朋友,忽然露出一絲笑意,似乎有點幸災樂禍地道:」呵呵,劉兄府上僭用之物不少吧,要是不拿出點錢捐個善人,不說以後出門好不好看,光是那些衣物不用也太浪費了!「
這劉兄聽了,沒好氣地看了他一眼道:「難道你不是麼?如今誰家不是有點錢就置辦點好東西,不說別的,光你家一妻二妾的金玉珠翠首飾,難道就不戴出門了?」
「呀,誰說不是呢!」胖子一聽,臉上沒了笑容,唉聲嘆氣地道,「朝廷這道旨意一下,估摸著每家每戶都要額外掏錢了!真是的,好好地過日子,來了這麼一道聖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