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執意要有所成就?倘若他們站在陽光下,平靜無聲地一動不動,豈不更好?有什麼可成就的呢?為什麼要付出這麼多努力和野心?人已經忘記了沉默的意義。雖然意識是有著致命缺陷的產物,但它並非每個人都不適應的原因;相反,在一些人身上,意識造成了生命本能的加劇。由於不能活在當下,人積累了一些令他感到沉重和壓抑的東西;對未來的感覺對他來說是一場災難。意識把人分為兩類,他們同樣失衡和不幸:一類是傾向於內化、自我折磨和悲劇,另一類被帝國主義的衝動所掌控,一心攫取和擁有。意識使動物成為人,使人成為惡魔,但它從未使任何人成為上帝,無論這個世界對在十字架上殺人有多麼自豪。
避開那些不受罪惡影響的人,因為他們平庸無聊,讓人厭煩。如果他們張口閉口不是道德,會是什麼呢?誰不曾在道德之外展開冒險,誰就沒有充分探索過生活的機遇,也就沒有改變他的罪過。真正的存在始於道德的終點;只有在那之後,它才能嘗試一切,冒一切風險,即使有障礙阻擋了成功之路。只有通過無數次的改變,才能到達百無禁忌的領域,在那裡,靈魂可以毫無悔意地投入到粗俗、崇高或怪誕之中,直到生命所有的方向或形式都得到了探索。掌管普通存在的暴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獨特存在的絕對自主,它會批准自己的法律。道德還能為這樣的人服務嗎?他可能是最慷慨的人,但也可能是最荒唐的人,他能放棄整個世界,因此他可以把一切都送給別人。慷慨與道德是不相容的,道德是對習俗的合理化、對生活的機械化。任何慷慨的行為都是荒謬的,是在普通人身上聞所未聞的放棄行為,普通人給自己披上道德的外衣,以掩蓋其庸俗的虛無。所有真正有道德的東西,都是在我們受夠了道德之後開始的。其規則的狹隘性在其對罪惡的譴責中表現得淋漓盡致,罪惡是肉體悲劇的表現,源於精神在肉體中的存在。罪惡是肉體的悲劇,肉體衝出了自己的宿命,試圖打破禁錮其激情衝動的枷鎖。一種有機的疲憊感驅使神經和肉體陷入絕望,只有對所有形式的快樂加以探索,才能紓解這種絕望。在罪惡中,反常事物的吸引力產生了一種令人不安的焦慮:精神似乎變成了血液,像一種內在的力量在肉體中攪動。沒有精神的參與,對可能性的探索就無從發生。罪惡是個人的勝利;如果沒有外界的干預,肉體怎能代表個人?肉體和精神、血液和意識的結合,為沉迷罪惡的人創造出巨大的活力。沒有什麼比學來、模仿或照搬過來的罪惡更糟的了;所以,對罪惡進行合理的削減是不妥當的:最理想的情況是,人們把它的豐富性單單留給那些知道如何改造它的人,那些能夠偏轉其偏差的人。以犯罪和粗俗的方式實踐它,是發掘了其可恥的物質性,而忽略了非物質化的戰慄,這才是它的出色之處。為了達到一定的高度,親密關係不能摒除罪惡的慾望。任何犯下罪惡的人都不應受到譴責,除非他不再把罪惡視為藉口,而是把它變成了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