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學的時候,我非常喜歡我的老師們。我對他們的敬意與崇拜讓我想要去保護他們免於遭受其他同學的欺負。
但老師們無謂的折磨激怒了我。他們給我低分,成績一點兒意義都沒有,他們又何苦去傷害我們這些毫無還擊之力的弱者呢?
我記得我們班有一位身手矯健的同學,有次他悄悄地走到我們生物老師身後,從他的脊椎骨中取出了神經分給我們。
用他的神經我們可以做不少東西,比如樂器,神經越多,奏出的旋律就越好聽。
我們的數學老師和生物老師差別很大。他的神經完全沒有用,但是我們可以在他的禿頂上用圓規畫很多圓圈。我在小本子上認真記錄了這些圓圈的周長,以便之後從中得出結論。
我粗鄙無知的同伴們認為最好玩兒的事兒,就是在數學老師上課背過身在黑板上畫畢達哥拉斯定理講的直角三角形時,拿神經制作的彈弓悄悄地瞄準我畫的圓圈。
我還要簡單說兩句我們天才的文學老師,就幾句,因為我知道聽別人在學校裡的故事總是很無聊的。
有一天早上,這個男人朝正在習慣性打瞌睡的我扔了個粉筆頭。我討厭被這樣叫醒,但那時我卻沒生氣。我對老師和粉筆的感情很深。因為我缺鈣,我通過粉筆攝入了大量鈣質。這會讓我有點發燒,但是我卻從未以此為藉口不去學校,因為——我說過許多遍了——我愛我的老師們,尤其是(天賦極高)的文學老師。
正是因為這樣,在他的詩被學生否定後,出於對這個不幸者的同情,正午十二點半在學校旁邊的公園裡,我用小女孩們遺留在那兒的跳繩,結束了他的生命。
我的人道之舉使我遭受了七年的牢獄之災。然而,我從未後悔過。這七年也讓我學到了很多,我對監獄看守的感情很深,對監獄長也十分景仰。
但這是另外一個故事了。